(3)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五、录用公务员、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招聘证明
(2)接收单位证明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南宁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