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口迁移办理须知(3)

时间:2017-12-04 户口迁移

  (3)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五、录用公务员、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招聘证明

  (2)接收单位证明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南宁市各区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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