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南宁常住户口人员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2、南宁常住户口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3、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办理材料
1、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入学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
毕业分配报到证
《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身份证
2、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户口簿》
身份证
3、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原籍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准迁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址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