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薪酬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0 编辑:晓玲

  引导语:关于企业的营销部,企业的管理者该如何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参考的,欢迎大家阅读!

营销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销售部岗位级别及奖金提成制度

  一、工资结构:

  月度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年)度奖

  说明: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照公司总体人力 资源制度来计算和执行;

  2、“月(年)度奖”通过以下第三点来说明其计算方法。

  二、岗位级别、工资体系:

  岗位级别 工资级别 通讯费报销额度

  销售经理 7000 400

  高级客户经理 6000 300

  中级客户经理 4000 200

  初级客户经理 3200 150

  升降级标准:视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决定。

  三、销售员(经理)月(年)度奖的计算方法:

  1、月(年)度奖的算法与发放,采取月度和年度双重考核 ,计算方法是主要根据当期个人或部门整体预算完成情况,从个人或部门本期的销售回款总额中提取。

  月度考核:1月-11月单独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在月未结束后的次月发放奖金的70%,前11个月未发放的30%奖金、第12月奖金均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不单独对第12月进行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 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代表;

  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销售总监助理;

  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推广代表和推广专员

  第一条:推广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广代表的员工。

  第三条:推广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推广人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绩效 工资) + 奖金 + 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代表: 元

  中级推广代表: 元

  高级推广代表: 元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 元

  中级推广专员: 元

  高级推广专员: 元

  第六条:考核工资主要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推广活动开展、终端包装陈列、POP布置、信息与报表、培训 与沟通、规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停发考核工资。60分以上者,按相应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资。

  第七条:推广人员的奖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据历次考核的情况确定:

  六次考核中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月考核成绩低于50分者,免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00~36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361~42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21~48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六次考核累计分数在480以上者,支付本人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金。

  第八条:推广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第三章: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

  第一条: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的薪酬结构为:

  月薪(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 销售提成 + 单项奖 + 福利保险

  第二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销售代表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代表: 元

  中级代表: 元

  高级代表: 元

  2、销售主管的基本工资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主管: 元

  中级主管: 元

  高级主管: 元

  第三条:考核工资采取与销售、回款指标挂钩的方式进行,销售回款指标按季度分配并分解到月,销售完成率和回款率按月考核,考核工资按月支付,年终统算,多退少补。各季度挂钩的标准不同,每季度调整一次。第一季度销售人员考核工资挂钩标准为见附表(表中数字为个人基本工资的倍数)。

  第四条:销售提成采取区别性方式确定。区分的原则为:

  计划指标内不超过去年销售实际达成数额部分的提成比率<计划指标内超过去年销售实际达成数额而又没能超过计划指标的部分的提成比率<计划外增长部分的提成比率

  第五条:为了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确定计划指标时,应尽量充分考虑各地区任务的平衡和公司对不同地区的资源支持。

  第六条:销售提成比例确定原则:按职位奖金预算及所承担的区域目标进行测算,具体提成比例参见《_____年度销售提成计划》。

  第七条:销售提成的分配方式为:按应提取总额的100%,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八条:公司根据需要,对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设立若干单项奖,如销售状元奖、优秀代表奖、新客户开发奖、费用节约奖等。

  第九条: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第十条:发生以下情况,将对销售代表和销售主管进行处罚(见《销售和销售管理人员处罚标准》)

  客户丢失;

 

  营销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规范营销人员薪酬管理;

  1.2保障薪酬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公正性、可操作性与可持续发展性;

  1.3维护公司的组织利益和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营销人员

  第三条引用文件

  第四条定义

  4.1员工介绍客户:员工使客户认知"幸福e家",并促使客户第一次到访。

  4.2开盘:项目初始销售至销售率达到40%阶段。中盘:项目销售率40%---70%阶段。

  4.4尾盘:项目销售率70%--100%阶段。

  4.5大客户:同一单位或同一单位的在职人员一次性购买10套(含)住宅以上的客户,同一顾客(含直系亲属)一次性购买3套(含)住宅以上的。

  4.6待岗:在工作岗位仅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时限一个月。

  4.7离岗:离开原工作岗位,由办公室予以考虑除原工作岗位外的其他工作岗位,如均不适用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8营销人员:营销部内从事具体的房屋销售工作,负责客户的接待、讲解、带看施工现场、客户回访等。

  4.9非营销人员:指营销部以外的公司员工及除主管营销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人员以外的营销部其他员工。

  4.10目标:指本制度所确保实现的销售收入指标,即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4.11首席营销员:每月完成销售任务,绩效评估综合排名第一者为首席营销员。

  第五条颁布和执行

  本制度自2015年月日颁布执行。

  第六条职责

  6.1董事长

  6.1.1批准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1.2批准营销部激励标准

  6.1.3批准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总经理

  6.2.1确定营销部营销薪酬体系

  6.2.2确定营销部激励标准

  6.2.3确定营销部岗位及岗位人员数量的设置

  6.2.4对营销部整体绩效进行评估

  6.3营销部

  6.3.1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人员不同岗位的设置;

  6.3.2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薪酬体系;

  6.3.3拟定不同项目开始前营销激励标准;

  6.3.4负责对营销人员各岗位绩效的评估。

  6.4财务部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5人力资源

  对营销部激励执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审核

  6.6成本审计部

  监督营销部激励的执行

  第七条流程

  7.1薪酬设计的的基本原则

  7.1.1有利于员工个人与公司共同发展;

  7.1.2在保证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前提下,全面贯彻绩效评估制度。

  7.2营销部薪酬的设置

  7.2.1根据不同的项目,营销部设计不同的岗位设置,基本结构为营销经理、置业顾问、销售内业三类岗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删;

  7.2.2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绩效评估;

  7.2.3薪酬的标准以公司薪酬体系为基础,根据公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衡量的依据。

  7.3营销部激励标准的设置

  7.3.1营销部根据项目及销售周期等各种因素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激励标准;

  7.3.2营销激励标准制定后报送总经理进行审核;

  7.3.3营销激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7.4营销薪酬的执行

  7.4.1根据岗位的不同按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7.4.2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的审核;

  7.4.3成本审计部负责对薪酬执行标准的监督;

  7.4.4经审核的薪酬报总经理签批后报董事长最终确认。

  7.5营销激励标准的执行

  7.5.1经董事长批准后的激励标准作为营销不执行的依据;

  7.5.2营销部按月制定激励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董事长最终确认;

  7.5.3确认后的激励明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激励

  8.1正激励

  首席营销员每月额外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三个月为首席营销员的再奖励人民币1000元;年度五次(含)以上被评为首席营销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同时按营销员要求可将其劳资关系调入公司。

  8.2负激励

  8.2.1待岗

  8.2.1.1当月未完成任务且销售额排名最后的,当月不予正激励并待岗。如下一个月能完成任务,恢复上岗。

  8.2.1.2因争、抢客户或激励所导致的公司内部人员争执等影响团结的,对争执双方均予以扣除因争执对象已取得的正激励,并给予待岗的负激励。

  8.2.2离岗

  8.2.2.1营销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且连续2个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的;

  8.2.2.2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任务的;

  8.2.2.3营销人员年终销售额排列最后一名,并且额度未达到营销

  人员平均销售额的50%的。

  第九条支持性文件

  9.1销售佣金统计表

  9.2销售佣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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