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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改革现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7-09-01编辑:1035

  目前公立医院工资结构是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几部分构成。岗位工资目前全部按个人所任职务对应最低档执行;薪级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确定,绩效工资是按职工工改前原工资的一定比例测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自主分配;津贴补贴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奖金是指一年奖一个月的工资。从工资结构中可以看出,目前虽然实行的工资制度,仍是一种基于静态个人论资排辈的分配制度,忽视了实际能力的大小与现实贡献的多少,不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因此难以有效建立和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机制,造成新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这种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资历和工作年限,对现实贡献考虑过少

  由于目前的工资体系制定,主要依据个人的学历、职称、任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条件,相同职称和年限的职工,不论其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其承担的责任和劳动强度的差别,更不论其实际工作的态度、效率与综合效益的不同,彼此之间收入差距仅在奖金方面稍有体现,形成了新形势下的平均主义,也不能有效的发挥正面激励作用。

  2、 医院工资分配的不公平性

  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是按照学历、工龄、职称等条件确定,不能与员工的实际技能和经验有效的关联起来,造成工资不能以实际业绩为依据分配,也不能充分考虑技术风险、劳动强度等因素,不能完全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

  3、对高尖端人才工资分配困难?

  公立医院职工工资水平大致相当,没有合理的拉开差距,对于高端人才工资待遇缺乏吸引力,有的虽说适当拉开的差距,但与外部的待遇差距仍然较大,这些人才为了实现个人价值,到处走穴创收,既影响了本单位的工作,长此以往,也不利于稳定和留住人才。

  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1、薪酬工资体系设计滞后

  现有公立医院的人事体制是国家定编定员,实际工作中,医院用人自主权受到许多方面限制,医院为了发展除了近年聘用的合同制员工工资灵活以外,其定编的正式员工工资结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几部分构成。政府工资体系设计主要充分考虑的是公平性原则,重职称学历,效率原则兼顾不够,并且薪酬级差过小,造成医务工作薪酬不具备市场公平性,特别是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不合理,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收入不能体现劳务价值,由于医疗纠纷风险的加大,或者追求利益的动机,很容易出现乱检查、多开药等道德风险现象。

  2、工资分配不能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目前虽然实行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部分单位可以自主分配,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医院工资体系是国家统一制定,医院只能被动执行,工资体系里体现多劳多得的效益工资的比例,所占比例不高,内部分配不能合理拉开距离。效益好的医院基本上作为固定基础工资发放,另外再提取绩效奖金,效益不好的医院标准工资发放一部分,一部分按照绩效考核计算奖金。由于用于激励分配总额的有限性,不能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不能达到合理拉开差距、打破大锅饭、激励员工的目的,造成了新的大锅饭、平均主义。

  3、 绩效工资分配不能充分考虑实际工作能力

  由于档案工资不论其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其承担的责任和劳动强度的差别,实际技能和经验,更不论其实际工作的态度、效率与综合效益的不同,彼此之间收入差距仅在奖金方面稍有体现,不能以实际工作能力为依据分配,也不能充分考虑技术风险、劳动强度等因素,工资分配不能与实际从事工作的岗位工作能力、实际贡献直接关联,因此难以有效建立和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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