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就得省:e-HR帮你做个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7-10-21 编辑:晓玲

  引导语:工资收入的个税筹划大家做好了吗?个税,该交的要交,该省就得省,那么e-HR帮你做个税筹划。

该省就得省:e-HR帮你做个税筹划

  个税,该交的要交,该省的必须省;但是到了财务那里,要么没办法,要么嫌麻烦,结果小伙伴们就交了不少的冤枉税。土豪们都请专业的税务筹划师来做节税方案,我们怎么办呢?

  其实,现行的个税制度里与个人工资收入关系最大的就是下面三条:(1)第三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一条就是年度奖金可一年一次进行合并计税(具体见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搞清楚规则,接下来就是怎么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规则”了。分析这几条关键规定,要达到节税的目的,必须遵守两条原则:

  一是均衡,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收入非常平均的人而言,其缴税额会大得多。举例,也就是让每月工资数额尽量平均,从而适用较低的税率以减轻税负;

  二是分摊,即考虑税率临界点,避开年终奖的无效区和低效区,并合理搭配年终奖与工资薪金的发放比例。

  大思路明白了,办法自然就有了:

  方法一:削峰填谷

  总的来说,就是把收入高的月份里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收入较低的月份发放,这对于一线冲业绩的Sales特别适用。先按照员工去年或上半年收入情况,计算员工月均收入范围,员工据此确定员工个税税率级别。而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如果该月应纳税所得额高于员工个税税率级别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则将高出部分留存到以后月份发放,当月按税率级别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发放;以后工资发放时,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税率级别上限,则可从留存额中提取一部分发放。这样不是就少缴税了吗?

  这个有点小麻烦,财务愿意这么贴心吗?没事,e-HR让这事贴心不麻烦,只要设定好算法,剩下的系统自动就干了。

  另外,要达到节税还需要将全年收入在平时发放部分和年中一次性发放部分之间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两者任何一方税率过高都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这对于中高收入的小伙伴很重要。一般来说,在月薪高于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当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调整至两者的个税税率比较接近的情况下节税效应最明显。这个嘛,e-HR系统也可以帮忙算一下啦。

  方法二:避开陷阱

  地球人都知道,现行个税政策里存在某些临界点,会产生“年终奖多一块,税后少一坨”的问题。例如年终奖收入为54000元,需要缴纳的个税为5295元;可是仅仅提高100元,当年终奖收入为54100元时应缴纳的个税达到了10265元,增加了4970元! 有点坑爹的赶脚不?

  其实,除了坑儿,还有坎!在有些区间上即使多发年终奖,实际上却拿不到。比如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则计算,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19284.33元年终奖比向员工支付18000元年终奖要多,但是员工最后到手的年终奖只比18000的年终奖多0.897元。显然,相对于支付18000元的年终奖,用人单位多支出了1284.33元,员工最后到手的只多拿了不到1元。

  坑爹的政策咱没辙,但绕开陷阱总行吧,这就需要知道这些陷阱到底在哪里。e-HR系统会在年中发放前自动试算,并根据试算出的缴税额和实发额给出预警,优化的方案就不难找了吧。

  当然啦,要达到个税筹划的最佳效果,还必须和企业的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比如要真正达到削峰填谷的效果,单位财务得配合啊!还可以把前面说到的避开年终奖陷阱而多出来的钱以加班费的名义计入工资,或者以报销电话费、交通费等方式发放。

  宏景e-HR系统已帮助数十家单位实现了个税筹划方案,帮这些单位节省了几万到几百万的税负。这么说,税务局会不高兴吧?但小伙伴们高兴就好啦……当然违法的事咱不干!

该省就得省:e-HR帮你做个税筹划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