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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录用原则

发布时间:2017-08-27编辑:湘荣

1. 招聘录用原则
(1) 广开才路、多种渠道
(2) 人事部门统一企业的人事招聘、录用制度,供下属单位统一执行。可由各下属单位自行招聘,并报企业备案。
(3) 人才来源突出籍贯、系统、毕业院校多元化。
(4) 企业现有职工具有岗位竞争的优先权。立足于在企业现有员工中发现、使用、培养人才,招聘人才首先面向内部。
(5) 确定用人标准时,不能一味“贪高(学历)求洋(留学)”,以适用人才为主。
(6) 为便于集中岗前培训和降低招聘成本,招聘不宜零星而应成批进行。
(7) 企业各部门的员工在性格特征、结构上互补。
(8) 落实政府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 主要针对蓝领职工,由政府劳动部门负责实施
● 首批实行的涉及8个行业50个工种,包括营业员、农艺工、磨工、电工、钳工、驾驶员、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美容师
——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 主要针对白领职工,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 首批实行任职资格考试和注册制的,有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国际商务师、导游、保险代理人、公务员、医师、医师、教师、编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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