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村官福利待遇

发布时间:2017-12-20 编辑:文帼

  2016湖北省大学生村官福利待遇好不好呢?据了解,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016湖北省大学生村官福利待遇:

  1. 中央财政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 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3万元(恩施州每人每年3万元),未达到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的,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3. 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4. 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担。

  5. 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正式启动,现就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人左右。其中:武汉市 70人、黄石市60人、襄阳市100人、宜昌市90人、十堰市110人、荆州市70人、鄂州市30人、荆门市70人、黄冈市120人、孝感市60人、咸宁市25人、随州市25人、恩施州120人、仙桃市15人、天门市20人、潜江市10人、神农架林区5人。

  三、选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

  1. 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

  2. 硕士、博士研究生;

  3. 涉农专业和城镇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

  4.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于2016年6月启动, 8月份基本结束。其中,6月10日9:00至6月22日16:00为网上报名时间,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7月3日上午8:30全省统一组织笔试;7月中下旬,以市(州)为单位组织面试;8月上旬,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8月中旬,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8月中下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五、选派去向

  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村工作。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

  六、管理工作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按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

  七、待遇和流动政策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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