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一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贵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一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一览
一、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租住住房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为保证职工提取后的公积金账户能正常缴存,其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壹佰元的余额。
三、依照前款第(四)、(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公积金中心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待其单位将欠缴的部分补清后,方能办理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
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所需资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相关婚姻证明原件。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的,应提供《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享受公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4)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注:以上所需资料时效为三个月。
提取申请次(套)数
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同时应按规定重新提供相关所需资料。
提取金额
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场指导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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