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02 09:51:4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篇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省、市关于民生资金专项审计督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区文广旅新局对20××年以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奖励资金、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区文广旅新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的总体要求,严肃开展自查自纠,于20××年6月26日至7月3日对我区文化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经过认真地自查,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和挪用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刻领会了民生资金使用的重要性。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合理使用好民生资金。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接到上级部门《xxxxxxx的通知》后,县劳动就业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20xx-20xx年的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筹集情况。就业专项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20xx年收入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

  (二)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所有支出均为六项补贴支出。

  (三)资金结余情况。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

  (四)失业保险扩大支出情况。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用于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二、严格管理

  (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初将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保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就业资金在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和跟踪反馈五项制度。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压力大。受地方财力限制,财政支出压力大,就业资金投入与就业工作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县级配套资金存在问题,对省级下达的就业资金依赖性较强。

  致使许多补贴政策落实标准低,政策享受人员范围小。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排查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

  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日常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就业政策与就业资金管理系统应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今后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成立相应的就业专项资金监督工作机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分管局领导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就业办主任同志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认真总结,提高监管水平。通过此次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重点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整改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日常督查机制,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昌乐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xx年,是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健全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健全帮扶网络,使帮扶基础扎实稳固。采取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行源头帮扶;加大送温暖力度,进行生活帮扶;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进行助学帮扶;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帮扶;开展“结对帮困”活动,进行社会化帮扶;关爱农民工群体,进行特别帮扶等帮扶措施,竭尽全力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制定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资金预决算制度、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把中央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劳模状况:

  全县共评出市级以上劳模87人,其中全国劳模1人,省级劳模32人,市级劳模54人。通过调查发现,劳模的生活状况,除了个别评选年代较早的农民劳模和下岗失业劳模外,总体来看好于一般职工,但仍有20名劳模因家在农村,年老多病,或者原所在单位破产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我们都及时给予了救助。每次救助都是上门入户救助,并填写救助凭证和本人签字认可。

  二、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26日接受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15000元,于20xx年1月开始通过走访入户把全部专项帮扶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实现了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使大批困难职工得到了帮扶救助,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资金检查情况:

  20xx年特困生资助20000元。20xx年收省市劳模慰问金20000元,付出20000元。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春节走访困难职工7500元,特困生资助29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走访慰问金:10000元,付走访春节慰问4100元,劳模走访2588元,走访困难农民工800元。收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500元。付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补助27000元。20xx年收市拨春节慰问金10000元,收市拨劳模慰问金:18000元,金秋助学金:6000元。付劳模慰问金18000元,春节走访特困职工补助金15956元,特困助学6000元。

  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切实把帮扶救助工作做实、做好,把帮扶资金管好、用好。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5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

  (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6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关于《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xx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xx]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三)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缴办法。乡镇财政所从县财政局统一领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及时将代征代缴款缴至当地农村信用社,存于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并按月到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销。县里统一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合同违约金,更不得将应征社会抚养费计算成合同违约金加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执(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滞纳金3日内将收取的资金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县非税局及时将资金划入国库。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按40%的比例集中部分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县乡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宣传教育培训、举报人奖金、办案业务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等支出。集中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据乡镇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成绩等因素,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 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第一,人口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现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完成每年数百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调查、取证、收缴工作;二是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难核实,并且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如当事人不配合就更难以调查取证,征收难度很大;三是执法工作成本高。由于社会抚养费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有的还需要多次上门,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大山区来说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积极性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乡镇对政策外生育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但也由于“失去了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摸清大龄青年婚育情况及时掌握婚育信息。二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畅通县、乡(镇)、村(居)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行为,对举报违法生育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办法规定,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使用监管,加大考评权重,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奖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7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20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8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9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0

xxx县审计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彭审发〔20xx〕6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xx年至20xx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以及闽宁资金、行业扶贫、定点帮扶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

  二、自查内容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历年审计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责任分工

  组长:徐x光(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x成(纪委书记)、张x胜(副乡长)、王x东(副乡长)

  成员:席x、张x、李x娟、李x平、张x春、史x文、张x曦、虎x、陈x有

  四、涉农资金收支情况

  详见附件《xxx县xxx乡20xx-20xx年涉农资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五、资金管理措施

  1、坚持在扶贫资金实施过程中做到:①按扶贫资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按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不变;③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

  2、坚持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进行财务核算;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资金。

  3、坚持在扶贫资金使用督查过程中做到:①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示,②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抽查。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2、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七、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附件:xxx县xxx乡20xx-20xx年涉农资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3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1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将乡20xx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村整村推进项目

  1.基本情况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资金32.7万元,增收项目建设资金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

  2.建设情况

  20xx年项目按程序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年底竣工并完成验收、报账、投入使用。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修建水泥硬化路0.82公里,已完成路面硬化、路肩填平补齐、路标设立、群众通行;扶持70户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70座,每棚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资金56万元;扶持5户贫困户改造旧日光温室5座,每棚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15户贫困户改造旧养殖暖棚15座,每棚补助0.4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扶持50户贫困户引进基础母牛50头,每头补助0.5万元,共计补助资金25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1户50人进行危房改造,人均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40万元;成立并运行互助协会,补助互助资金20万元,向农户发放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7.8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3.资金支付情况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已通过惠农账号发至农户;开工建设的项目资金由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拨款验收申请并出具工程税务发票,经乡村初验和区级验收,报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审批后核拨工程款。共计完成报账及拨付资金182.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道路)建设32.7万元,增收项目(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引进基础母牛)建设89.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40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82.2万元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

  (二)20xx年两后生雨露计划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两后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4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5人,补助资金2.25万元,高职28人,补助资金4.2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6万元;第二学年“一村一名大学生”1人,补助资金0.15万元,中职13人,补助资金1.95万元,高职26人,补助资金3.9万元,共计补助资金6万元。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出具资金补助申请审批及证明资料,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项目资金12.6万元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及时发至农户手中。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整村推进项目内容调整,17.8万元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区级收回统一调整安排。二是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项目批复计划与有出入,批复危旧房改造计划共11户50人,年底实际改造危旧房11户48人,剩余2人的1.6万元补助资金已退回区财政。

  二、20xx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20xx年10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各10万元,扶持成立村扶贫互助协会。20xx年底4个村互助资金项目按程序开始报批、成立、运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协会成立、报账拨款、吸纳会员、验收报账、资金借贷运行。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向农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发挥了相应扶贫效应。

  三、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预脱贫农户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854人85.4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符合条件的农户。

  四、20xx年实施的往年续建项目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各30万元,截止20xx年2月项目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20xx年11月区扶贫办下达我乡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续建(市区配套)资金3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我乡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扶贫效益。

  五、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一)扶贫互助资金

  1.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4个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各10万元,20xx年5月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

  2.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村插花型贫困村扶贫互助协会项目资金50万元,于20xx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项目资金全部拨至互助协会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现资金借贷率高、运行良好。

  (二)精准扶贫“853”挂图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乡级和6个村“853”挂图资金1.8568万元,于20xx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报账拨款及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统一和规范了全乡“853”村级挂图,达到了验收标准。

  (三)产业发展资金

  区20xx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我乡贫困户新建养殖暖棚项目71户71座补助资金56.8万元,于20xx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及报账拨款,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六、20xx年市列1000元补助资金

  20xx年区扶贫办下达我乡精准扶贫市列补助资金2695人269.5万元,实际发2695人269.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一折通”发至农户,有力支持了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农牧业。

  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乡建档立卡贫困户884户3540人,共审批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户4415万元,其中贫困户自主贷款771户3855万元,大户带动贫困户贷款112户560万元;自愿放弃贷款的农户1户。农户自主贷款主要用于贷款人及贫困户家庭从事设施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的培育,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大户带动贷款主要是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解决贫困户的资金困难,根据相关政策贷款年分红比例为6%,每户每年可获得分红3000元。我乡第一年的分红资金每户3000元,均已落实到位。第二年分红资金先按每户3000元,已落实到位,提标后的2%分红金目前正在协调落实当中。因建档立卡“回头看”剔除贫困户,专项贷款整改应收回11户55万元,实际收回2户10万元,剩余9户45万元正在办理转为商业贷款。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2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3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情况报告使用资金环保专项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

  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

  21 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附送: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检查报告资金专项环保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14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

  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4

  一、我市供销社按照《关于组织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辽供财[20xx]21号)精神,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4月份为各项目单位的自检自查阶段,发现问题自行解决。5月初市供销社成立了由领导带队,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5月7日-5月19日对我市所有项目单位,进行了逐家检查,做到文本、帐目、实地三个逐一对照,检查看基本上各家能做到三个环节相符,各别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要求在5月份之前完成整改。

  二、总体建设情况

  (一)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概况。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1家,日用品网点189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2家,专业合作社25家,社区服务中心15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2家,共444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16万平方米,销售额13亿元,利润55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0%。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5家,日用品网点176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79家,专业合作社24家,社区服务中心13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家,共388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24万平方米,销售额17亿元,利润70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二)20xx和20xx年度政府对“新网工程”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情况。

  市政府20xx年下发了《盘锦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文件规定“从20xx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专项列支5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新网工程建设,各县区、乡镇亦要配套专项资金,对达到新网工程建设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网点给予一定的补贴”。大洼县政府无偿划拨土地34.5亩,约折合20xx多万元,

  (三)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模式和特点。

  我市供销合社系统抓住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采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全面落实“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通过上下协调、城乡互动、内外合作、联合发展,扎扎实实打基础。截止目前,新建和完善各类网点1281家,其中,农资和日用品配送中心4家,农资网点290家,日用品网点517家,再生网点366家,专业合作社66家,社区服务中心34家,农副产品市场4家。累计总投资近5亿元,网点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7800人,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几年来,通过“新网工程”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了四大网络体系,达到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收入的目的,为全市农业发展和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全市供销社系统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建设区域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裕农”、“同舟”农资连锁品牌。全系统年销售化肥6万吨,农药280吨,农膜400吨,育秧片4万捆,稻种200万斤,有力地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畅通有序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体系正在形成。现有的4家农副产品市场年交易额3亿元,盘锦果品交易市场已成为我市最大的果品集散基地,年交易1亿多元,对活跃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全面铺开。盘锦金色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点。目前公司经营品种1万多个,与18个米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销售额近3亿元。

  四是规范有序的再生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具备规模。全系统366家再生网点,年实现回收量10万吨,销售额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55%,为促进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于20xx年开始开展再生资源社区回收利用网络进社区建设工作。到目前已在市内32个社区设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

  (四)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的总体经济社会效益

  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入社农户9353人,带动农民48755人,年助农增加收入491万元。我市供销社系统每年利润以12%递增,固定资产增长65%。

  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主要问题

  几年来,我市供销社系统共建设项目2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6个,预计投资54249万元,已投入12460万元。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现有配送中心5家,其中:农资3家,日用百货2家,共投资6830万元。裕农农资配送中心仓储面积为8600平方米,货台面积为2440平方米,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另外配送中心内还投资500万元建有肥业公司。裕农乡村百货非生鲜配送中心占地16650平方米,是一所高标准、多功能,集生产、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内还设有盘锦金社裕农食品有限公司面食、熟食加工车间。

  2、农资网络建设项目。全市现有农资网络309家,其中盘山同舟205家,大洼裕农104家,共投资1450万元。盘锦裕农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的农资连锁品牌,延伸服务领域,开展测土施肥,推广技物结合服务,经营的产品品种的厂家直销率达到了85%,起到了平抑市场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作用。20xx年,全系统共销售化肥60000吨、农药300吨、农膜500吨、育秧片50000捆、稻种30万斤,有力的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3、农副产品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家,已投资900万元。盘锦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市供销社系统唯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于1998年,隶属盘锦市供销社管理的直属企业,是以盘锦市供销合作社为主体全资组建的。市场规划建设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库房4000平方米,果品交易区4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盘锦市果蔬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面积120亩,市场设有交易区、经营区、服务区、储存保鲜库、药检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预计投资1亿元。盘锦中佳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55亩,二期占地45亩。一期建设内容:农贸市场20492.29平方米,冷库14777.6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1839万元,现已在建设中。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在农副产品网络6家,共投资300万元,主要销售我市自产的高档农副产品。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河蟹、蔬菜、大米农产品基地3个,拟投资3100万元,已投资480万,盘锦芦滩河蟹养殖专业合作联合社河蟹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0亩,项目包括河蟹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中心,品蟹居餐厅,钓蟹园,河蟹繁育体验园,野鸭及野生动物养殖观光园。

  4、日用百货网络建设项目。现有日用百货网络54家,共投资1000万元。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色。公司经营品种10000多个,与18个专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这种农民生产的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的农超对接新形式,为农民实实在在的增加了收入,真正为提高乡村百姓生活质量、缩短城乡消费距离发挥了作用。

  5、再生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再生网络100家,共投资930万元,在建再生基地1个,预计投资400万元,已投70万元。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建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再生集散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150亩,计划投资7000万元,年交易额将实现6亿元,上缴税金2500万元,实现利润900万元。

  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责任感不够强。有些单位对项目兴社和发展机遇认识不透,不善于利用政策,不善于从市场中寻找发展机遇,没有韧劲,项目争取建设工作遇阻而止,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二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虽然总体情况不错,但项目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项目方案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力不到位。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实,协调力度不够,对外协调能力差,导致项目进展迟缓。三是一些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尤其是裕农项目建设点多面广,资金需求总量较大,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壮大。

  (二)资金使用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二年共5家项目单位7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628万元,扶持资金均已及时全部拔付到项目单位,期间没有截留和被挪用现象发生。5个项目单位在扶持资金使用过程中,均能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项目文本基本一致,除在会计科目使用方面存在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并得到纠正外,没有发现违纪行为。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供销社在制定“新网工程”规划后,同时制定了项目领导小组,市供销社一把亲自任组长,市直公司经理,县社主任都是副组长,做到逐项任务、逐一环节、逐个时段,逐名领导分解。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任务落实得早、落得实、完成好。

  (四)项目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问题

  5家项目单位基本能够做到文本预定的项目效益和目标。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申报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企业投资回报率为4.2%,共计安排了近千人就业,同时辐射服务人口140万的30%,农村人口的50%。盘山同舟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每年增加了企业70多元的收入。对网络实行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理念、统一服务的管理模式。企业健全了营销网络体系,规范了经营机制,创造良好品牌效应,树立诚实企业信誉,营造全市安全可靠的农资市场环境。

  (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检查方式采取了二个结合,一是项目的申报文本和实际实施的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对比查验项目申报的真实性;二是查看会计帐薄、会计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自检汇报相结合,从中查验了解扶持资金的到位时间、使用范围以及产生的扶持效果等方面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等现象发生,帐目处理合理。

  四、措施和建设

  一是项目审核时应加大两部门的提前审计与监督,不能只做事后审计与查处。

  二是资金使用时,要全程参与审计与监督,不能无事放开,有事检查。

  三是扶持资金投入后,加大形成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国家投入新网工程扶持资金是无偿性的投资,项目结束后,会有一部分资金在项目建成后变成了项目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现了资产的增值,这更需两部门事后监管。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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