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01 08:56:1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放管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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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正在实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做法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和不再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政发〔20xx〕26号要求,我局共调整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项,分别是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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