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23 12:48:5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范文

  为确保药店所经营的产品质量合格安全,药店要对每个环节进行仔细的检查。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范文

  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一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XXX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XXX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2017年零售药店自查报告二

  根据上蔡县人劳局要求 ,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全年来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40平方米,全年实现销售任务万元,其中医保刷卡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保健品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上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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