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老师专栏

三期女职工那些事儿,你知道多少?

2017-12-12 12:31:49

  所谓“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考虑到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特殊身体状况,我国立法上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做出了特殊保护性规定。那么一起来了解关于三期女职工的那些事儿!

三期女职工薪酬怎么算?

  第一、怀孕期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即员工因产前检查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检查费、治疗费等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或报销。

  第二、产期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是连同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综合考虑的。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产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的工资。有些地方法规还规定,如果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不足部分,应由其所在单位以补齐。

  第三、哺乳期间

  哺乳期是产假之后的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期间,女员工是需要正常上班的,但是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不包括路上的交通时间。因此,女员工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也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金水平支付工资待遇,不能擅自(单方)降低和减少。

三期女职工是否能够调岗降薪?

  第一、女职工申请调岗

  如果女职工由于怀孕不能胜任原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要求单位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上述调岗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并给予合理的安排。鉴于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故不能完全按照薪随岗动的原则调整员工工资标准,但也并非完全不能调薪,由于没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于保护“三期”的女职工目的,在调岗的同时必须无条件维持其原薪酬待遇,尤其是调整后岗位不论从工作数量、难度、强度等方面都较之前明显降低的情形下。故在“三期”的女职工主动要求调岗的情形中,单位可以根据岗位合理地调整薪酬水平。

  第二、单位安排调岗

  单位安排调岗的情形比较复杂,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多。对于“三期”女职工的调岗问题,用人单位应尽量通过与女职工协商一致解决,也可以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其怀孕后工作岗位的调整做出事先约定,这可以尽量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确需进行岗位调整的,调岗理由应当合理正当,调整后的岗位与前岗位存在关联性,尽量减少工作量使“三期”女职工能够适应该工作,员工调岗后的薪酬水平也应尽量合理,不得明显降低。对于单位试图利用调岗变相降薪,或者借此逼迫女职工辞职主动辞职的做法,都很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期女职工常见的调岗情形:

  (1)因女职工禁忌调岗,员工是否应该服从?

  (2)“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调岗?

  (3)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岗,“三期”员工应否服从?

  (4)“三期”员工岗位被撤销,如何调岗?

  (5)员工休完产假后回公司原岗位已由他人顶替,如何调岗?

  (6)因工作地点变更或搬迁,如何调岗?

  上述调岗情形,除第(1)、(2)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主动或应女职工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其他调岗情形,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调整工作岗位,如一定要单方调岗,则需要充分举证证明调岗合理性。

三期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第一、“三期”特别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也即:

  (1)医疗期满后也不得辞退。(四十条第一项)

  (2)不能胜任工作不得辞退。(四十条第二项)

  (3)情势变更无法达成协议不得辞退。(四十条第三项)

  (4)经济困难或转产需要裁员时不得裁减。(四十一条)

  (5)劳动合同期满时还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延续自哺乳期期满才能终止。(第四十五条)

  第二、何种情况“三期”女职工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解聘超生职工。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另: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如将违反计划生育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内容列入企业规章制度,则也可解除女职工劳动关系。

  (3)女职工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⑤因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三期女职工如何管理?

  第一、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

  在“三期”的女职工,只要当事人提出来,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经相关领导批准,都会按照以上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和假期。

  第二、平时加强宣传

  女职工有其细腻和耐心的优点,发挥这些优势给公司将带来很多好处,不要只看到会有“三期”这个小问题。公司和HR部门平时就对相关政策加强了宣传,女工们都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

  第三、建立三期档案

  这在HR部门的员工关系专员处,建立了公司各部门女工“三期”情况跟踪表,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咨询和帮助,这一项措施是保密的,相关情况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

  第四、投诉处理。

  如果有女工投诉部门领导或相关人员不按规定给假或相关待遇等,HR部门或公司领导都会出面给予解决,并给予责任人员法律普及和教育批评。

  总之一句话: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如果不把公司的三期女职工的工作做到位,极容易滋生其他不安因素。所以,各单位公司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所有女工保护法规,保护女职工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致应届毕业生|会员协议|法律声明|问题反馈

觉得【应届毕业生网】对应届生求职有帮助,记得分享给其他应届生,网址是“应届毕业生”的声母YJBYS.com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