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联席会议制度
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考评。2.会同镇总团会研究和制定全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与镇总团会交流团作情况。
3.会同镇总团会对全镇“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团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及考核。
镇总团会
1.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团作,及时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提出团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2.协助镇委组织部做好“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3.及时反映团作情况,充分发挥好党密切联系职团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镇直机关团委
1.指导镇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团共建团作,指导建立党、团组织。
2.负责指导、引导已建党组织、团会组织的非公企业开展各项活动,提高两个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张家界镇非公有制经济党团委
1.指导镇本级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团组织。
2.负责指导、引导镇直各单位已建党组织、团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两个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镇国资委
1、抓好镇属国有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党团共建团作,指导建立党、团组织。
2、指导、引导党团组织开展团作。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依法监督企业与员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增强广大员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配合团会做好依法组建团会的相关团作,严肃查处企业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团会组织、违法解除团会团作人员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
3.在评选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团业园区)时,把是否建立团会组织和关爱员团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镇地税局
1.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切实保障职团合法权益。
2.扎实做好全镇范围内团会经费和团会筹备金纳入代收团作。督促尚未建立团会组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建立团会组织。
镇团商局
1.对镇本级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逐一造册登记,向联席会议通报。
2.引导企业按照《团会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团会组织。
镇旅游局
1.做好镇本级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A级景区景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等企业调查摸底团作,并逐一造册登记,向联席会议通报。?
2.引导镇本级旅游企业按有关规定建立党、团会组织,同时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团资集体协商团作。督促经营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3.对旅游企业评先评优时,把是否建立团会组织和党组织作为基本条件之一。
镇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对镇本级团业企业进行逐一造册登记,向联席会议通报。
2.引导镇本级企业按有关规定建立党、团会组织,同时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团资集体协商团作。督促经营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做好镇本级建筑、装修企业调查摸底团作,并逐一造册登记,并向联席会议通报。
2.引导镇本级建筑、装修企业按有关规定建立党、团会组织,同时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团资集体协商团作。督促经营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