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3 11:05:23 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是对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保障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内容概述:

  1. 验收标准:明确医疗器械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生产厂商资质等验收依据。

  2. 验收流程:规定从到货检查、实物验证到资料审核的详细步骤。

  3. 责任分配:确定各环节负责人及其职责,确保责任清晰。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验机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5. 记录与报告:规定验收记录的保存方式和期限,异常情况的'报告程序。

  6. 培训与监督: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日常监督与考核。

  7. 应急预案:设定在验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应急处理方案。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制度齐全,贮存合理、充足,搞好供应服务工作,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

  医疗器材仓库采购、贮存过程控制。

  三、职责

  1.设备科主任负责领导医疗器材采购、贮存、供应和管理工作。

  2.采购员负责医疗器材采购工作。

  3.仓库管理员负责医疗器材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登记工作。

  4.物资财产会计医疗器材入账、开出库单、出账和金额统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科主任工作内容

  (1)按《医院管理工作管理规范》的库区设施要求策划及配置库房所需设施,提高库房工作质量及管理水平。

  (2)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医疗器材供应消耗数据,制订采购计划;

  (3)搜集医疗器材信息,向临床推荐质优价廉的产品;

  (4)报主管领导审批采购计划,督促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材采购

  (1)根据临床使用、消耗情况及库存量,适时执行采购计划;

  (2)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实行招标采购。采购专业性强的医疗器械应与有关人员外出考察选购。

  (3)对不合格器械、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经营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4)熟悉了解临床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做好向临床科室推荐新医疗器械的工作,把市场供应与临床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

  3.医疗器材入库

  (1)验收。验收项目: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质量包装、价格等。

  (2)验收时做到物、凭证、规格、数量、质量五对口;签名并开具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仓库登记入卡、一份交采购员会同发票报销、一份交物资财产会计入账。

  (3)器材验收后及时放入固定库位。

  4.医疗器材保管

  (1)按医疗器械保管要求分类整齐存放,同时建立随货卡;定期盘点,务必账、卡、物相符。

  (2)有有效期的器材,将有效期公布于醒目处;经常巡回检查器材质量,过期失效、淘汰、霉烂、变质的器材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分开贮存,注意防火、防爆、防盗;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好电源及门窗;保持库房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

  5.医疗器材发放

  (1)医疗器材发放应本着“发陈储新”的原则。

  (2)库管人员根据物资会计开具的.调拨单发放器材,调拨单一式三份,仓库、会计和领用部门各一份。发出的器材应当面详细清点并双方签名。

  (3)器材出库后及时登记减数,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

  (4)库内一切账目、表册和单据按规定保存2年。

  (5)调拨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放日期、发放人、经领人。

  6.医疗器材入账、出账及金额统计

  (1)根据管物不管账的原则,库房设物资会计,用账本或计算机管理器材账目,每月统计出库、入库、库存总金额以及各科室的器材领用金额。

  (2)根据保管员签收的验收单和厂商提供的发票入账。

  (3)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开具器材出库调拨单、出账。

  (4)登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修改时填写人要签名;所有账册、单据保存2年备查。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3

  1.目的: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制定本项制度。

  2.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责任:采购员

  4.内容:

  4.1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坚持“按需购进,择优购进”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

  4.2采购员必需从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

  4.3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

  4.4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5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采购合同档案。

  4.6采购员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购进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4.7购进的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并建立完整,真实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4.8企业须将所有经营品种的产品资质以及其供货方的资质,制作目录并形成档案,妥善保存。定期还需核对资质的有效性,及时更新。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4

  1、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

  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人人知晓并遵守。

  3、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设备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建立长期维护服务协议,确保设备维修及时。

  5、设立专门的设备档案,记录设备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6、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立即整改或更换。

  7、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备突发故障,减少对医疗服务的影响。

  8、制定标准化标牌:制定一套标准化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标牌模板,涵盖所有必要信息,确保一致性。

  9、建立培训体系:对新入职员工和现有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熟悉设备操作和管理制度。

  10、强化监督:设立专门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11、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和完善。

  12、技术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如二维码扫描,链接到详细的操作指南和维修记录,方便查询和管理。

  13、制定详细的设备购置策略,结合医院实际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

  14、建立电子化设备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设备状态,便于追踪管理。

  15、定期组织操作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对设备的熟练度和安全性认识。

  16、设立设备维修团队,快速响应设备故障,缩短维修周期。

  17、定期审查设备使用情况,对老旧或低效设备进行评估,适时报废更新。

  18、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详尽的采购指南,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步骤和责任人。

  19、定期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购知识和法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20、建立供应商数据库:收集、更新供应商信息,便于评估和比较。

  21、实施电子化采购: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流程,提高透明度和效率。

  22、设立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23、持续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采购政策。

  24、医疗器采购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科学的管理,可以确保医疗设备的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者必须重视的一项工作。

  25、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为每种设备编写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医护人员能正确、安全地使用。

  26、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和服务,确保设备来源可靠。

  27、实施定期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持续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

  28、引入预防性维护:通过数据分析预测设备故障,提前进行维护,减少设备停机时间。

  29、完善应急机制:设立设备故障报告系统,快速响应并解决设备问题,避免影响医疗服务。

  30、建立报废设备评估机制:根据设备性能、使用年限等因素,科学决定设备的退役时间。

  31、设立专门采购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确保专业性和公正性。

  32、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优胜劣汰。

  33、标准化采购流程:制定详细的采购流程图,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人和审批权限。

  34、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35、加强合同管理:明确违约责任,保护医院权益。

  36、培训与监督:对采购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同时加强内部审计。

  37、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系统跟踪采购全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38、持续优化:定期回顾采购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9、建立专门的医疗器械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40、制定并定期更新设备管理政策,确保与医疗行业的发展同步。

  41、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追踪。

  42、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3、实施设备使用反馈机制,收集临床使用情况,优化设备管理策略。

  44、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设备维修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5、举办定期的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46、设立设备风险评估小组,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

  47、完善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需求,制定全面、科学的验收标准。

  48、强化人员培训:定期对验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问题识别能力。

  49、优化流程:简化不必要的步骤,确保验收流程高效、顺畅。

  50、建立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验收记录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便于追溯管理。

  51、强化质量监督: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52、激励与约束机制:设立奖惩制度,鼓励员工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53、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54、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

  55、细化操作规程:针对各类设备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使用者正确使用。

  56、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知识掌握。

  57、引进专业维保服务:与专业维修公司合作,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处理故障。

  58、信息化管理:利用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实现设备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管理效率。

  59、定期审计与评估:每年进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的审查,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60、制定详尽的设备管理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61、定期组织设备操作培训,强化医护人员的设备知识和技能。

  62、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备维护和质量检测,保证设备性能。

  63、实施设备使用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问题。

  64、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采购决策、报废评估等工作。

  65、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便于查询和跟踪。

  66、定期进行设备管理审计,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持续改进管理效果。

  67、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68、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计,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9、强化员工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70、完善供应商评估: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71、引入外部监管: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外部审核和认证。

  72、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73、技术更新与创新:随着技术发展,适时更新制度,适应新的技术和市场需求。

  74、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75、定期组织库房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库房环境稳定。

  76、设立专门的设备验收小组,对入库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

  77、制定设备保养计划,与供应商签订维修服务协议,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维护。

  78、定期培训库房管理人员,提升其对医疗器械特性的理解和操作技能。

  79、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如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80、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对过期、损坏器械进行合理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5

  中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是一项涵盖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旨在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合规运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内容概述:

  1.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2.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设备的操作规程、人员培训、日常使用记录等。

  3. 设备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故障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执行设备性能检测,落实安全风险评估,防止设备事故。

  5. 报废与淘汰管理:明确设备报废标准,处理淘汰设备,防止资源浪费。

  6. 档案与信息管理:建立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相关信息,便于追溯与查询。

  7. 法规遵从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器械使用的合法性。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6

  1、申请审批程序

  由使用科室向药剂经销科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科主任签字和盖章,药剂经销科审核后提交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2、采购原则

  ①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陕西省集中招标中标产品,非中标产品原则上不予采购。

  ②非中标医用耗材的采购,需由科室提出使用理由,书面报药剂经销科,经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③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是中标产品,应由相应科室主任负责于手术前两日提供齐全证件,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授权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给经营企业法人授权书、品种报价单等。经药剂经销科和院纪检监察室确认后,方可使用。

  ④对现有的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招标或议标。

  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或使用未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医用耗材。

  3、管理使用

  ①科室需用的医用耗材,经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经销科签字后方可领取;在科室保存的特殊植入性耗材,科室每个月应向药剂经销科提供使用清单、当月使用耗材消耗登记表、发票及发票清单(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②东关分院使用的`耗材,在医院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货公司和中标产品、中标价格的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管理、领取使用,结算方式不变。

  三、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组织议事规则、供货商的资格审核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组织实施程序等参照《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建设备物资药品等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

  四、货款结算

  医院与供货单位结算时,须经药剂经销科主任、主管院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方可结算。凡不符合规定和采购流程的耗材,不予结算。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7

  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甲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待逐级上报省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3、三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市卫生局申请,审批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批后,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填写《政府采购实施申请表》,确定采购部门及采购方式。

  4、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5、接到采购部门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三、三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领导下,由医疗设备科按照《丹东市卫生局医疗设备采购暂行管理办法》(20xx)58号文件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程;竞争性谈判采购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询价采购规程,进行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8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医用耗材使用实际情况,拟定制度如下:

  验收管理

  1、根据货物证或随货同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送货日期。并根据以上内容填写验收表。

  2、以下情况如有一项立即退货

  (1)包装破损;

  (2)近效期或者过期;

  (3)如冷藏货物没冷链。

  3、查看货物三证是否合格(供应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质检报告)。

  储存管理

  1、货物分类放置管理,需冷藏的及时放入冰箱。

  2、货物证件妥善保存。

  3、每天查看冰箱温度及室内温度湿度,并填写温湿度表。

  4、每月25号查看效期,有近效期货物,及时上报采购科调换。

  发放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科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

  2、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使用,不得自行作退、换或处理。

  3、由于药剂科仓库不具备存放一次性使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棉签,棉球,纱布块等用耗材的条件,医院内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棉签,棉球,纱布块等无菌医用耗材均由医院消毒供应室统一存储,发放;供应室所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耗材必须由采购科统一集中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4、按失效或灭菌有效期先后发放,做到近效期者先用。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购置规定:

  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医疗器械出入库制度。

  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验收规定:

  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

  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

  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

  1、设备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

  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 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

  5、设备如有异常和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药械科进行维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6、如有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者,追查当事人责任。

  7、上班时接通电源,下班完毕切断电源,下班关好门窗并落锁,严防丢失和被盗。

  仪器设备维修规定:

  1、定期巡视临床各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如需维修时,各科应填写维修申请单后,报告后勤保障部由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

  2、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药械科维修人员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3、仪器损坏需要修理者,可按规定将维修申请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后勤部维修室修理;不宜搬动者,将申请单报后勤部,由后勤部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4、各科室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99号)、《关于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盱财购〔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及医保中心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各科室及医保中心:负责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会同局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合同;组织履约和验收,会同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材料。

  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初审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办理政府采购报告审核报批;审核支付手续和验收结果;牵头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需求公示和验收公示。

  财务科:负责汇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接受审计检查并组织整改。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法进行查处。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运转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办公室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服务采购由各科室(医保中心)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务科对各科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1)、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更新)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后执行;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江苏省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采购。应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实施,在网站发布采购公告,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对于指定品牌或型号的项目,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没有指定品牌型号或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采购人可以价格、质量、资信、业绩、售后服务等为综合评价指标,择优确定供应商。项目成交后,需将成交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政府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科室(医保中心)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审核后,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各科室(医保中心)配合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其中,由代理机构采购的须进行文件会审。各科室(医保中心)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办理合同见证。

  (1)采购需求。事前应充分调研规划,制定项目需求和管理考核制度,经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需求论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晰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同一采购项目不得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各科室(医保中心)对采购需求的真实有效、公平合法、清晰完整负完全责任。

  (2)投标条件。不得规定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各科室(医保中心)对投标条件的公平合法负完全责任。

  (3)评审办法。应当完整反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各科室(医保中心)对评审办法(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公平合法、规范严谨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货物、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格、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各科室(医保中心)对采购合同制定、签订、履约、验收负完全责任。

  (5)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科室(医保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审核内容。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会审主要从合法性、公平性、清晰性、完整性等方面对需求描述、投标人条件、评审办法、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描述是否清晰完整;标准的法规依据是否充分;需求是否公平、合理,有无缺陷和倾向性;投标人条件设置是否合法合理;投标方法、评标标准等是否科学公平规范;供应商的建议和要求是否合理;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等。

  (四)履约验收。由各科室(医保中心)负责验收,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或考核结果通报文件,办公室对履约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资产登记。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经办人填写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包括发票、合同、清单附件、验收意见或考核文件等,科室(医保中心)负责人对采购行为和结果签字确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列入专项预算的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财务审核支付要素(摘要、金额、签字)后按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科室(医保中心)提供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协助办理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办公室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财务科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办公室、财务科各设1名政府采购专管员,实行AB岗制度,进行政府采购各项流程时采购专管员应当参与。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遵守廉洁纪律,遵守保密规定,增强采购计划性,加强关键环节控制,做到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回避制度。各科室(医保中心)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档案管理。采购涉及科室及单位应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对项目全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采购专管员应对经办的采购操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材料等采购记录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整理归档。采购科室和采购专管员应确保采购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四)廉洁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供应商谋取中标或者帮助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承揽业务;严禁违法插手和干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谈判、验收等具体商务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县医保中心参照执行。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0

  医院医疗废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安全、防止疾病传播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以及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医疗废物分类:明确各类医疗废物的定义,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并规定其对应的处理方式。

  2. 废物收集与储存:规定专用容器的'使用,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以及废物收集频率等。

  3. 废物运输:设定安全的运输路线,规定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清洁,以及运输人员的防护措施。

  4. 废物处理:描述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如焚烧、消毒、填埋等,并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5. 人员培训与管理:定期对医院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合规操作。

  6. 监控与审计:建立监控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7. 应急响应:制定应对医疗废物泄露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1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标牌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误操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制度标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设备分类与标识:对各类医疗器械进行清晰的`分类,如手术器械、诊断设备、治疗仪器等,并设定相应的标识。

  2.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种设备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3. 维护保养: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消毒和维修流程。

  4. 储存管理:设定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期限和位置安排。

  5. 应急预案:针对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6. 培训与考核:对医务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并设置考核机制以确保其熟练掌握。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循: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2. 安全警示:明确标注设备潜在风险,如高压、辐射、生物危害等,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3. 使用权限:设定不同级别设备的操作权限,限制未授权人员使用。

  4. 故障报告: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和追踪机制,以便及时维修。

  5. 标签设计:采用统一、清晰、易识别的标签设计,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等信息。

  6. 更新与修订:定期更新制度,以适应新设备和技术的发展。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2

  icu(intensive care unit)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重症监护病房内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和处置,防止废物引发的交叉感染,保护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安全,同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要求。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维护医疗环境的清洁与安全,保障公共卫生。

  内容概述:

  icu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分类收集:明确各类废物的分类标准,如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锐器废物等,并提供相应的'收集容器。

  2. 存储管理:规定废物的临时存储区域,要求有防渗漏、防虫鼠设施,确保废物在储存期间不造成二次污染。

  3. 运输处理:制定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运输流程,确保安全无泄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4. 安全处置:明确废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如焚烧、化学消毒等,遵循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5. 记录与报告:建立废物产生、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置的详细记录,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6. 培训与监督:对医护人员进行废物管理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医学装备的采购工作,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科必须从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二、常规医用耗材采购由临床科室向库管员按月提交申请,库管员根据库存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编制常规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提交设备科主任审批通过,由采购员按照既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三、新增医用耗材采购新增医用耗材科室,须临床科室负责人填写《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医务科同意后、递交设备科。设备科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计划,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书。组织相关院感、医护、财务等职能部门对需新增医用耗材进行调研、论证,审核通过后,报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四、临床急需医用材料,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设备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事后补办申购手续。

  五、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受到院纪处分及经济处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4

  一、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办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 、医疗器械设备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医疗设备采购流程执行。

  1、20万以上设备由县采购办组织招标采购。

  2、20万元以下器械设备由设备科形成计划,报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采购办进行询价购置。

  3、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事故等需临时采购的小型器械设备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相关手续。

  三、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四 、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 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 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 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单台(套、件)价格或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分拆部件、分批采购等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第四条 市卫生局对直属单位的医疗设备采购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对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紧急采购项目,可根据需要由采购单位按议事规则讨论决定紧急实施。

  紧急采购项目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或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紧急采购项目。

  第二章 采购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 采购单位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由使用科室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医疗设备管理科室提出申请。年度内需正常更新的小额医疗设备,必须纳入年度计划。

  第七条 设备管理科室按年和月汇总采购计划,提出具体意见,由财务科进行资金审核后,按本单位议事规则报批。

  第八条 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根据议事规则确定的内部审批权限分级审批。议事规则未作规定的,各单位应明确审批权限。

  第九条 采购计划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指定公告栏上完整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采购计划。

  第三章 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 小额医疗设备的采购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第十一条 小额医疗设备的公开招标,必须按公开招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项目需要,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小额医疗设备进行资质审查(公开招标项目除外)。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资格,提供的小额医疗设备应具备生产许可批件(进口产品提供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能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技术参数、质量和售后服务要求。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应依照议事规则成立小额医疗设备采购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总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须有医疗设备管理专业人员、使用科室专业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四条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采购合同文本由采购单位按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按本单位合同审核程序审核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第十六条 采购合同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并附医疗设备配置清单。有专用消耗品和试剂的设备,须约定专用消耗品和试剂价格。

  第十七条 货款支付依照合同规定的商务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采购合同签订前应有采购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十九条 采购单位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二十条 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或违反有关法规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取消其2年内再次参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资格。

  笫五章 验收及档案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到货后,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共同验收。采购单位应敦促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等,提供技术档案。

  第二十二条 小额医疗设备的验收根据双方协商的办法进行。验收完毕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填写验收结果并签名出具验收报告,供应单位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小额医疗设备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责成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小额医疗设备验收达标后,采购单位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采购单位应将小额医疗设备采购概况、评标(评选)结果、供应商、合同单价、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等按单位院务公开规范予以公开。

  第二十六条 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通过现场监督、查核资料等方式参与小额医疗设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受理关于小额医疗设备采购的投诉并进行调查。

  第二十七条 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应立即向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报告。

  第二十八条 采购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部门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或受理投诉调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采购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未予纠正或处理不当时,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责令采购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并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市卫生局或采购单位对发现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按照职责权限依照本办法作出处理。

  第七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采购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行系统内通报批评或低聘:

  (一)规避政府采购规定,批准合同价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采用非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的;

  (二)明知或应知为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仍然批准实施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年度内需要正常更新的小额医疗设备不纳入年度采购计划。

  (四)对采购单位年度计划外的小额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未经研究确认纳入补充计划擅自批准;

  (五)违反本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内部审批权限审批; (六)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采购实施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行系统内通报批评或低聘。

  第三十三条 采购单位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系统内部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低聘。

  第三十四条 采购单位在行使有关采购管理职责时,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实行系统内通报批评或低聘。

  第三十五条 采购单位未依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对责任人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三十六条 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开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系统内部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低聘。

  第三十七条 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未对审批实施的小额医疗设备采购尽到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监督职责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系统内部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解聘。

  第三十八条 采购单位及其职能部门、医疗设备采购管理科室和使用科室的工作人员在小额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申报审批和采购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医疗采购管理制度15

  医疗器采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能够高效、合规地购置、管理和使用医疗设备,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这一制度涵盖了从设备选型、供应商评估、采购流程、设备验收、维护保养到报废处理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型:明确设备需求,对比分析各类设备性能、价格、技术参数,选择最适合的设备。

  2.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 采购流程:设定规范的采购程序,包括预算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步骤。

  4. 设备验收: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确保设备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

  5.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 培训管理:对医务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使用。

  7. 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避免资源浪费。

  8. 故障处理:设定应急处理机制,快速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9. 报废处理:制定设备报废标准,确保老旧设备的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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