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实用]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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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劳保用品领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安全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物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利用和合理管理。
内容概述:
1、采购管理:规定劳保用品的种类、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
2、库存管理:明确库存量的.控制,定期盘点,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
3、领用流程:设立清晰的领用程序,包括申请、审批、登记和签收等步骤。
4、使用监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防止滥用或闲置。
5、保养维修:规定保养周期和方式,及时修复破损的劳保用品。
6、报废处理:设定报废标准,规范报废流程,确保环保处理。
7、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劳保用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分类定义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具体规定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惩罚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7、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8、附则
本制度于xx年xx月xx日开始生效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劳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以达到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发生的目标。
内容概述:
1、劳保用品的种类与标准:明确各类工种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规格和质量标准。
2、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验收程序。
3、发放与领用:制定劳保用品的领取、登记和更换制度。
4、使用与维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
5、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6、库存管理:保持合理库存,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
7、报废处理:设定劳保用品的报废标准和处理方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职能部门和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标准,合理配置,严格节约,加强管理。
第五条:作业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护人体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面罩、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以上器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种专用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应检查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发现不具备规定的安全和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辐射、电磁辐射等职业危害,或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刺伤、酸碱烧伤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生产设备损坏或故障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护用品,供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分配标准取决于不同类型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和性质,按照不同岗位的分配标准,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时,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书为员工办理领取工作服手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用人部门按照《劳动保护发放保证书》领取发放。
第十三条:生产部新员工应配备本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第十四条:非生产性员工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应配备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12个月以上)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其他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用品。各部门仓库发布采购计划,储运采购部负责按计划采购,纪检、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皮大脚趾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胶带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头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护目镜、平镜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成本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总成本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情况,结合下一年度的`总体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当年初制定的总成本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采购。采购时,应当查验指定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批准,采购部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督部人员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第八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验收。大批量抽样验收,抽样检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检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两证”,无“两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定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和台账。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收款人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收货部门和个人应按照规定或拟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收货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拒不接收,并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和员工收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们不能取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工作条件、安全生产需要和标准发放的。未列入或超标的工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报公司批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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