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的管理制度1
(一)档案工作制度
1、档案工作是测绘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须有一名领导分管。
2、档案人员应及时将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指示向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及时了解档案工作动向,掌握房产测绘档案工作。
3、档案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对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在档案移交时检验案卷质量。
4、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测绘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测绘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5、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单位档案工作的实际适用测绘实际的保管期限表、归档范围等。
6、建立以档案员为骨干的档案工作网络,定期检查。
7、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参考工具,积极为测绘管理提供便利,及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8、档案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使测绘档案工作更趋规范化、科学化。
(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档案法》和《保密法》规定的各项条款,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指导各部门的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做到调卷及时迅速、准确无误。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国家的档案不受损失。
6、刻苦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7、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和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
(三)档案资料归档制度
1、凡是委托测绘的成果及图纸、草图等均属归档范畴。
2、各种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是档案员的任务之一,应列档案员的职责范围,建立岗位责任制,同时搞好档案集中和统一管理工作。
3、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整理立卷后归档,由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得分散在部门或个人手中。
4、每月底以前,档案员必须将上一年度档案材料按要求整理立卷归入处室档案,并将其档案材料存放档案室。
5、凡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归档档号、案卷号、填写案卷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做好向档案室移交的准备工作。
6、部门移交案卷时应经档案室工作人员验收,移交时应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册。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使库房管理更趋科学化。
2、库房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并负责每天检查门窗电的开关情况。
3、库房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线、防尘等基本保护条件,并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明确各类档案的界限,实行分类分柜存放保管。
5、库房必须具有专用橱柜,并被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查阅档案不得在库房内进行。
7、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证库房的整洁。
(五)档案保密保卫制度
1、保守档案机密是每个档案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
2、档案室设专用档案库房,配置专用档案橱柜存放档案。
3、档案室内应设置阅览档案室,建立监阅制度,防止失密、泄密。
4、档案库房和档案橱柜必须明确专人管理,钥匙由专管人员使用。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5、档案人员不得将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带回家,或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6、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机密文件或资料,不得在私人通信或普通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档案内容。在立卷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7、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不得在库房中接待亲友。
(六)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
2、查阅各种档案必须在查阅室进行,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带走。
3、凡查阅利用本单位重要的机密档案或在一定范围内控制使用的档案,应经单位领导同意。
4、档案严格控制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借阅期间,要确保档案的安全。
5、利用档案者,必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任意泻漏和向外公布。
6、查阅档案,必需注意保护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圈点。批注、勾画、污损,更不得拆卷抽取;撕毁原件,违者将依据《档案法》规定追究责任。
7、对利用档案产生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典型事例,利用者责任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反馈。
(七)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销毁必须经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2、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清册,并撰写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
3、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监销,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并需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八)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和档案柜、资料架要统一编号,档案、资料要按全宗和分类顺序排列整齐,
重点档案和一般档案要分别保管并定期检查,对破损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资料及时修复和复制。
2、认真落实档案库房的八防措施。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
燃品,库房内外放置灭火器材,以应急需;库房门窗要装置防盗设备,及时关开、上锁,钥匙由专人专柜保管,不得随身携带;经常清扫、整理库房内外和橱架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观测库房温湿度,尽量控制在规定标准;每年四月份放置一次杀虫剂,并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鼠咬虫蛀。
3、对档橱、架要经常进行保养,防止锈蚀,保持美观清洁。
4、档案人员每年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记录。
(九)档案统计与汇报制度
档案统计,是掌握情况,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问题的一种有利工具。加强档案统计工作是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特制度如下统计制度。
1、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2、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档案利用与利用效益登记。
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到年末各类档案的增减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4、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5、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时保证档案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档案的管理制度2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档案的管理制度3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
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档案的管理制度4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并经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框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单位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设备开箱验收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名盖章。
十、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十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十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十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正确,索引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十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度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十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十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十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二十、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十一、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二十二、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三、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二十四、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二十五、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二十六、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二十七、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二十八、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十九、不谁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三十、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三十一、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十二、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三十三、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三十四、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
档案的管理制度5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 、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他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支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的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按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 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的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不得作承办人。
三、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示例:jykfb—202206—001(经营开发部20xx年6月份第1号合同)
3、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公司分管领导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督。
5、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办公室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复印件。
7、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办公室、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办公室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各部门员工可到办公室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由办公室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复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11、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3、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付款。
四、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办公室存档。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五、合同台账管理
1、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建立合同台账,并同时向办公室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提交相关部门。
2、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移交手续。
3、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4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3)、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5、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文本;
2)、对方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对方应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办公室备案。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备案。
7、合同台账管理人员、办公室合同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有权对备案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经办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六、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的管理制度7
第一部分:档案工作总的要求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本校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4、为国家积累档案财富,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把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上级档案馆移交。
第二部分:档案的保管
1、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2、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分明,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第三部分:档案立卷归档
1、凡记录反映本校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3、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4、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5、每年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第四部分: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3、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校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5、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第五部分:档案室的安全保密
1、档案室是机要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档案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和随意传播
3、经常检查库房和档案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认真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的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漏。
第六部分:档案的统计
1、要及时地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情况进行登记,每年一次对各方面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年报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系统内所规定的统计计量单位和报表格式,做到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不得潦草和涂改,使档案统计工作标准化。
3、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建立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第七部分:档案库房的管理
1、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3、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无关物品。
4、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第八部分:文书的立卷归档
1、公文必须实行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制度,这是提高案卷质量的一个重要措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立卷归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案卷的质量,文书人员必须认真做好。
2、本校党、政、工、团各职能科室均为立卷单位。
3、各立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科室的立卷工作,各科室领导要加强对立卷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部门工作范围。
4、凡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立卷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各级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不得私自保存应立卷的文件材料。立卷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防止文件材料的散失。如遇到文件材料短缺或承办手续不完备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补办齐全,保证文件材料准确、完整。
5、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的为主,与本部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上下级来文也需立卷,以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本校党组织和行政形成的文件及上级来文分别由校长办公室立卷。
6、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
(1)立卷前把本部门一年内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统一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3)把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混在一起立卷,年度工作计划和下一年形成的本年度总结,放在本年度文件内,长远规划放在所针对的开头一年;连续几年的工作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跨年度的文件归于结束的年代。
(4)把文件按级别分开立卷,但上级对本校的批复、批转和本校对下级的批复、批转文件应在本校卷内,本校的文件材料在前,上、下级的文件材料在后;其余按上、下级文件分开立卷。
(5)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
(6)把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开立卷。
(7)卷内文件按一定的规律进行排列。其目的是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使卷内文件系统化地反映问题。排列完毕的文件材料要拆去金属订物,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写页号,如正反两面都有文字或图表的文件材料,两面都编页号,反面编在左上角并填写好卷内目录。
(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地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单位负责草拟所立案卷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填写。
(9)各立卷单位应按各类档案的具体要求每月月底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在下一年的6月底以前移交完毕,并履行移交手续。
7、为了保证案卷质量,综合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书立卷工作。
档案的管理制度8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2、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面签并加盖手印存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单位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开工条审查不允许通过;
3、对现场存在深基坑或项目施工可能损害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形成鉴定资料和影像档案;开工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观测机构对基坑边坡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定期观测,并定期公示观测数据。
4、项目在申请开工安全条审查前必须完成项目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平台和进出场道路的硬化,围挡外必需粘贴创卫、创交模及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九牌二图和《xx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十项管理规定》。围挡和车辆冲洗平台,具体施工标准按照《xx市房屋建设工程和闲置土地创卫标准》实施。
本条九牌二图是:①工程项目概况牌;②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牌;③安全生产制度牌;④消防保卫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节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险源识别牌;⑧规划审批牌;⑨五方责任主体牌;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安全达标图;○11施工平面布置图。
第八条对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监督科要形成安全监督交底报告,登录信息平台汇总,并作为日常安全抽查检查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责任交底制度;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
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6、高处作业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桩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8、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0、临时用电及小型机具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1、电梯井、施工电梯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监督交底制度。
第九条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实行监督抽测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频率: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多层建筑或10层以下的建筑抽测不少于1层且不少于10套;10层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层且不少于20套;30层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层且不少于30套;每层每个抽测项目不少于2个构;并采取实体检测方式。
2、质量安全一线监督员,必须对质量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形成履职记录并登录省、市质量监管信息平台;经抽测对工程质量确有怀疑的,由质量监督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工程,应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处理方案,经监督小组会同意后进行处理,处理后由质量监督员对有关资料复查、备案并录入建筑信息平台;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的主要项目:
①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对混凝土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对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及现场塌落度检测记录进行抽查,加大对原材料的抽检力度和加强对专项实验室的延伸监督,对现场混凝土试块留置和标养、同条养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发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做、代养混凝土试行为或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立即下发《工程停整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主体结构逐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一般构数量原则上每层不不少于30%,所有影响结构安全的构必须全数检测。
②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混凝土结构构轴线、几何尺寸情况;
③主要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情况;
④现浇楼板结构厚度及窗台、阳台混凝土压顶情况;
⑤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组砌方法及竖向和水平灰缝施工情况;
⑥厕所、厨房混凝土翻边情况。翻边在未完成主体验收前严禁粉刷;如翻边为二次浇捣应对预留钢筋、翻边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触面是否采用人工凿毛进行重点监督。
⑦必须对屋面外墙的淋水试验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条监督项目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情况。
1、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时,应核查四方监管协议,以及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
2、按照创国卫、创交模、创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现场围挡、冲洗平台、扬尘控制、道路硬化、卫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分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评价。对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及时、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一条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管理情况。
1、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共同识别确认后报送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核验、建立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应将人的“三违”不安全行为、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为重点管理。
2、对抽检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核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日常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适时过程监控措施的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施工企业根据季节特点、气候的变化和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的专项检查等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的情况。
3、对施工项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防控要求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日常监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项目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处于非受检状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消号。
第十二条监督项目分部(子分部)验收情况;
、验收监督组参加监督验收过程中,必须落实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参加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活动,否则,即可认定验收人员资格不符,不具备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监督条,由监督组长宣布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监督人员应认真审查参建各方人员资格及证书。
2、验收监督组可采取分组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强条”的实施;重点抽查梁柱节点、悬挑构、板厚、楼梯板、施工缝、后浇带、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结筋安装、轴线位移、空间几何尺寸、柱和墙面垂直、窗框安装、钢结构节点构造、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副安装质量、外墙渗水、厨卫漏水、建筑节能等。
3、验收监督不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需对存在的各类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彻底整改后,择日重新组织验收监督。验收监督不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违反,监督科应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方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停工通知单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要求
1、依据x建建〔XX〕x号《xx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和湘建建[XX]44号《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别在基础、主体、装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桥梁按完成各阶段工程进度量,其施工进度应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做分部工程阶段性动态评定。
2、各阶段性质量安全标准化验收,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围挡外必须整洁、美观,所粘挂的宣传标语应无破损和污染;施工现场进出大门和车辆冲洗平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主次干道必须通顺,施工场地必须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设施;
②生活区、办公区、建筑材料堆场、搅拌场(砂浆),钢筋加工棚等作业区必须硬化;建筑材料、构、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图堆放,堆放整齐并按名称、品种、规格挂标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按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桶和灭火器材;食堂必须符合建筑工地创卫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④外架钢管必须刷黄色油漆,剪刀撑、临边防护栏杆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悬挑架首层必须封闭,并在外设置分层带,分层带必须刷红白相间油漆;
⑤施工现场首层必须封闭施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从安全施工通道进出施工现场。工地楼层和外架无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外运,必须集中码堆或装袋处理
3、对达标验收组复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对阶段性动态评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分别对施工、监理下达督办函,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施工阶段性动态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结果和分项评分会及时录入《xx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步。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按照《xx市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市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人员进行严格追责。
2、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所监督的工地,在省检、市检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项目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进行全站通报批评,并由站领导对监督人进行质询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对监督人员实施差别化考核,考核其监督全部项目,并在年终扣发该监督人员全年绩效工资;连续三次或已实施差别化考核的监督人员在下次考核时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离岗学习措施;离岗学习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监督人员监督资格,并调离监督工作岗位。
档案的管理制度9
1. 1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2范围
2.1实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职责
3.1用领取。
3.2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3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试剂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由账目。
4.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4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7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 个月。
4.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1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2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档案的管理制度10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档案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教育部制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档案工作规范》和原国防科工委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是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以及随机资料均属仪器设备档案(以下简称“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设备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三条 设备档案工作是学校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与设备计划管理、设备采购供应和设备使用等工作环节紧密结合,实现设备管理工作与建档工作的“四同步”,即:设备项目计划下达同时提出归档要求、检查计划实施同时检查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情况、设备项目审计同时鉴定文件材料的符合性、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设备档案验收。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档案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设备使用单位共同构成设备档案工作系统,互相配合完成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档案馆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设备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负责设备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有关的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档案工作全面纳入设备计划、采购、管理工作之中,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设备从申购到验收完毕、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管理性文件并指导设备档案的鉴定。
各级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及时收集、整理设备的技术性文件。对设备的使用、维修、改造应留有记录,确保设备文件的完整、系统、准确。
设备材料归档人员应督促技术人员形成和积累设备文件材料,并定期收集;认真做好设备随机文件材料的清点、整理、组卷,及时向档案馆归档。
第六条 对设备使用单位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以及非自筹资金购置的10万元以下的设备,未在设备验收报告上盖有档案馆“归档材料齐全完整”章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予开具验收单,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三章 归档范围
第七条 设备档案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文件、项目审批和执行阶段的管理性文件以及具体设备在申购、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等环节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 设备档案归档的重点是仪器设备在各个环节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设备采购文件、随机技术文件、使用资料等。使用自筹资金购置的单台(套)10万元以下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由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自行保管。
设备采购文件包括:请购报告,可行性论证及评审文件,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批示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招投评标文件,采购合同,与厂商洽谈记录,备忘录及与购置设备有关的来往信件等。设备采购文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归档。
随机技术文件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附件及备件清单,进口设备的证书,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记录,随机带来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等。随机技术文件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归档。
使用资料包括:设备验收报告,索赔资料,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检修记录,使用记录,故障报告,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意见,在日常使用维护中产生的图纸和文件材料等。使用资料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归档。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设备材料归档人员,负责集中管理设备文件材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系统反映设备项目建设和购置使用的全过程。为便于保管和利用,设备文件材料应按其自然形成顺序和有机联系排列。
第十条 设备档案建档工作应与设备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同步。从设备项目规划开始,应落实设备材料归档人员,参照归档范围收集整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需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由设备材料归档人员按要求整理、立卷后统一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一条 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应当在设备验收完成后,由设备材料归档人员集中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双方应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清点、核对。
第十二条 归档的设备文件材料应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禁止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和纸张书写、绘制。归档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第十三条 档案验收是设备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未经档案验收或者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不得进行或者通过设备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五章 设备档案的管理、利用
第十四条 档案馆对已接收的设备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建账,编制检索工具,设专门库房或专用档案柜保管。设备档案应排列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五条 档案馆应统一保管设备电子档案。随机光(U)盘,不能与纸介质档案同卷混放,应按保管要求单独存放。
第十六条 经常使用的设备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技术文件,在办理归档手续后,设备使用单位可以短期借用。
第十七条 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在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和利用本单位的设备档案。查阅非本单位设备档案需经原归档单位的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 在校学生经指导教师批准,可凭学生证查询、借阅,参照第十六条规定利用本专业的设备档案。
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每年报废的仪器设备清单及时向档案馆归档移交,由档案馆列出报废的仪器设备的随机文件资料销毁清册,经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应作为档案永久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具体条款由档案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的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健全、深化提升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加强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档案的管理制度13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构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务必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贴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务必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贴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用心带给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带给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理解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构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持续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持续在14—24℃,相对湿度要持续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光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资料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必须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职责。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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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
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
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
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3.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4、档案
4.1档案保管员必须有严格的观念,认真执行《法》和《守则》,不得泄漏档案机密。
4.2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调整划分档案密级。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必须履行借阅利用的批准手续,要正确处理利用和的关系。
4.3严格遵守档案的销毁审批制度,销毁档案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在指定地点销毁。
4.4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保管设备要符合要求。
5、档案借阅
5.1借阅者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进行,一般不外借。需要借出或查阅涉秘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
5.2借出的档案要限期归还。外单位借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
5.3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加注、勾划、涂改、折叠,不得抽拆文件。
5.4借阅者未经档案保管员允许,对查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复制等。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必须经档案保管员审查核对。
5.5归还档案时,档案保管员要认真检查档案是否完好,及时做好归还登记,并形成档案利用效果。
档案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保存、利用和保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档案的管理。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订初稿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起草制度初稿。
2、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邀请公司内部部门、项目组成员和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和修改,并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
3、审批公布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制度正式公布。四、制度内容
1、项目档案的名称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实施中形成的书面资料、图纸、报告、计划等项目档案。
2、项目档案的目的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3、项目档案的收集各项目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明确项目档案的收集和维护工作。
4、项目档案的保存项目档案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中,并按照项目档案归档分类、编号、注销和保管期限进行管理。
5、项目档案的利用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项目档案只能被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6、项目档案的保密项目档案应保密,不得向外界泄漏项目的技术、商业和其他机密资料,任何人员不得涂改、删改、挪用项目档案,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责任主体
1、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
2、各项目组成员应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收集和管理项目档案。
3、项目档案保密管理人负责项目档案的保密工作。六、执行程序
1、各项目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
2、项目档案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中,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3、项目档案的利用要经过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如有重要的敏感信息,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4、项目档案保密工作应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涂改、删改、挪用项目档案,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责任追究
任何人员有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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