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30 08:24:11 制度

工厂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厂管理制度

工厂管理制度1

  1.仓库是企业的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行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3.为了使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A。物料验收入库

  4.外购物资到达后,由仓库仓管员根据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后收货,并填制“来料通知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进料验收单”,一联由仓库留底,一联交报关组,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品质部)。物料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凭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检验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交财务部做帐。

  5.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车间物料员送交仓库的仓管员,物料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二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作产量统计依据

  6.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后的入库手续比照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并在外发加工登记薄”上予以登记。

  7.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领用的制度。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以完工的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8.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退料单一式三份,并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是月底的虚拟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的领料手续。

  9.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10、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11.物资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料交接本上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的有关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上级主管。

  12.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处理,送货单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送货单均应向部门主管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B。物料发放

  13.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4.领料单应填明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物料用途,部门主管和零料人签名,属计划内的物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应的物料应符合限额供应制度;属规定审批的物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领或生产损耗物料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5.调拨物料时,应该由部门主管和经理同时签名后,仓管员方可发料。

  1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另折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另折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生产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8.发往外单位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薄”进行登记。

  19.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部门主管。

工厂管理制度2

  1.目的;

  保证员工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识别不安全因素,并避免其发生。

  2.范围;

  适用于舒驰容器(天津)有限公司

  3.制度内容;

  3.1相关安全的.培训和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

  3.1.1员工入职时须进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三级培训和教育,并保留记录。

  3.1.2生产线员工和相关生产线辅助人员,包括设备维护人员,仓库人员,以及其他有可能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对于特殊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叉车司机,焊接,天车,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等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书须在人事部门备案,其他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相关特种设备。

  3.1.4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定期考核,超过有效期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

工厂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和生活需要,规范公司工资分配和支付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确定不同岗位的(计时)工资标准。公司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定,依法确定本公司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 新员工的(计时)工资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约定,在本公司工作一年的老员工,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每年给予适当加薪。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劳动定额与工会共同核定。

  第四条 、加班加点计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含休息休假工资)工资、绩效奖金、遵规守纪奖金等。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数额的70为基本工资,10作为月绩效奖金基数,20作为遵规守纪奖金基数。实行年薪制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基本年薪分12个月支付,绩效年薪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年末按考核结果支付。

  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依法支付工资待遇(包含在基本工资内)。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工资按月(年薪)计算的,以月平均计薪天数,按比例扣减。工作日的晚上和周六为职工自愿加班加点时间。职工自愿加班加点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公司支付工资的日期为每月月底。工资支付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整理完毕后经公司财务主管签字,以现金方式发放至各部门,由职工自行领取。职工如有疑问,可想公司财务部核对本人工资情况。公司财务部要将工资清单保存1年以上备查。

  第七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5日前由车间蒋职工月工资计算周期内的累计工作量经验收人员核对后报公司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计算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由财务部结合加班情况直接计算工资。

  第八条 职工受到奖惩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即时提供数据,报财务部扣发或增发。

  第九条 社会保险费个人自负部分和个人所得税等在工资中同期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代扣金额按当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及职工负担比例的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执行,具体缴纳标准公司另行公布。

  第十条 标准工作时间内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经与工会协商确定后由公司另行公布;

  (三)实行年薪制的,按老的.那个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按150支付;

  (二)休息日加班不安排补休的,按200支付;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的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200×150×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200×150;

  (三)节假日加班的,按300支付;节假体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部分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300×150×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实行计件工资的,延长部分的计件单价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300×150。

  第十二条 节假日休息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发放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按本人日平均工资计发。日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第十三条 职工的实际医疗期在1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救济费:

  (一)工龄不满5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

  (二)工龄5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

  (三)工龄在1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70;按以上标准计算的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第十四条 实行综合计时和不定时工作的工资计算办法:

  (一)正常生产期间按本制度第十条 规定执行

  (二)停工停产期间按本公司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

  (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处罚的罚款;

  (五)扣除员工违规违纪手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六)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加法的工资;

  (七)依法制度的公司规章 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八)经济效益下滑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九)职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十)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十六条 在法定节假日,公司通过工会发放一定的过节生活用品或副食品。

  第十七条 公司为职工提供单身宿舍和家属宿舍,因照顾家庭需要经批准租住在厂外的每人每月补贴80—100元。单身职工公司为其安排单身集团宿舍不住的,公司不予补贴。

  第十八条 在公司食堂用餐的,公司按每人每天5元给予伙食补贴,通过工会直接拨给食堂。夜班每班中间提供夜宵(价值6元)。

工厂管理制度4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奇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筏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辐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工厂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四、内容与要求

  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3、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3米以上。

  5、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6、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7、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工厂管理制度6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工厂管理制度7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工厂管理制度8

  (一)、采购及存储制度

  1、严把采购质量关,预防和杜绝病从口入。不得采购霉变、腐烂、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或卫生法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存放的各类食品实行“隔离”,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3、食堂库房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防鼠防潮防蟑螂。

  4、食品存放冰箱或冰柜时光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隔夜饭菜供给给员工和客户。

  (二)、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换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时光不得佩戴戒指、手躅、耳环等

  2、工作时光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打菜人员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

  3、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或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的疾病,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三)、就餐管理制度

  1、根据管理要求,食堂执行一卡一刷就餐,先刷卡后打饭,厨师必须监督先刷卡、后打饭制度,未刷卡者不予打饭,经单位管理人员发现或其它人员反映,一次未刷卡打饭者,经济处罚厨师100元。

  2、员工就餐必须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替他人打饭,员工不得进入操作间打饭或动手拿取食物。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我的饭量盛饭,杜绝浪费现象。

  4、食堂内要做到礼貌用餐,不得抽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

  5、就餐后,必须将自我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6、爱护食堂公物,公共物品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无故损坏食堂设备、餐具的,由本人照价赔偿。

  7、单位安排工作餐、招待餐,须填写“申请单”,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至少提前二小时通知食堂安排。

  (四)、安全制度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操作说明书,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开关,后勤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对各类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措施。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员工务必认真遵照执行,后勤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贴合规定的,违者发现一次经济处罚50—100元,对多次警告,屡劝不听者,取消其在食堂就餐的资格。

工厂管理制度9

  店行政管理制度是对店铺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客户服务、商品管理、卫生与安全、营销策略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店铺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确保团队稳定且高效。

  2.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制定、成本控制、收入核算,保证店铺财务状况健康。

  3. 客户服务:设定服务标准,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体验。

  4. 商品管理:商品陈列、库存控制、采购流程,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

  5. 卫生与安全:制定清洁规程,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遵守相关法规。

  6. 营销策略:促销活动策划、市场调研,以吸引和保留顾客。

工厂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务必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务必根据实际状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务必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务必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务必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务必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务必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务必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状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务必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务必提来源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务必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工厂管理制度。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务必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务必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务必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务必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务必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务必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务必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务必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务必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务必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持续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务必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务必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务必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务必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状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务必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11

  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统一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行政制度管理,适应集团发展需要,配合推进集团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地区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和二级公司进行的行政事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度建设的负责部门:

  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

  地区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根据原则性制度进行编写,不得与集团现行制度相冲突,执行前须按原则性制度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四条制度审批:

  房地产板块各项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地区公司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制度解释: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因产生争议而需要作出解释的,解释权归于集团。

  第六条制度修改: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七条制度终止:权力归于集团。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强制性执行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

  三、公告

  适用于向集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并分发相关领导及部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协调处理部门:各级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除公文处理管理机构以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集团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紧急”、“加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发文单位名称按《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与规范简称表》执行;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八、印章:公文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各上报单位分别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一、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二、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领导,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三、份数指需要发送及归档的文件份数;

工厂管理制度12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再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推广招标采购制度,不仅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安鉴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经贸委[20xx]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劳资或材料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安检部门备案。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

  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检查验收;

  2、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4、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5、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使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990公安部第6号。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曝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帐、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库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安经贸[20xx]189号文)和省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公司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

  6、公司应备有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标准未包括的.人员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的,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觉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与经济处罚。

  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的相关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有效防护性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3)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工厂管理制度13

  为了维护工厂安全,保证工厂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1.由厂办和总务负责安排值班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值班地点设在办公楼办公室和车间办公室,由总务和厂长监督值班的执行情况。

  2.值班人员范围:办公室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3.车间值班时间:当天7:50至第二天7:50

  二、车间值班人员职责

  1.对生产车间和厂区进行巡检,避免安全隐患,水、电、汽的浪费和失盗情况的发生。

  2.妥善处理紧急事件,维护工厂形象、财物不受损失。对重大突发情况,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厂长或总务每周检查一次。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自行与其他值班人员安排好调整并上报办公室。

  5.月末办公室负责审核“值班记录”并交财务部收存。

  6.值班人员把厂区、车间、仓库卫生清理、维护好。

  三、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2.负责各办公室的能源检查和安全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3.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4.负责办公楼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理和维护。

  四、考核

  1.对于不按工厂要求未履行值班职责或值班期间不在岗位、卫生清理不到位的,一经查出,工厂内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由于工作失职或出现重大失误(如被盗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将追究值班人的经济责任。

  四、附件

  1.《值班记录表》

  2.《值班表》

工厂管理制度14

  居委会管理制度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居委会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权益。它涵盖了居委会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服务规范、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明确居委会的'组成,如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角色的设置,以及他们之间的职责分配。

  2. 工作职责:定义居委会在社区服务、调解纠纷、信息传递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3.决策流程:规定重大事项的讨论、表决和执行程序,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

  4.服务规范:设定居委会在处理居民事务时的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

  5.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估体系,确保居委会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培训与考核:规定居委会成员的培训计划和绩效评估方法,提升团队能力。

工厂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创造一个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洁打扫、废弃物清运处理。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综合办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室,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标准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并且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各车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扫专门由保洁公司负责,其卫生清扫范围是厂区内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及砖砌路面)。厂区绿化带卫生由公司各部门按照安全XXX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改造等合同或协议时,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期间所占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公共场地禁止倾倒、堆放垃圾、杂物,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树干、电线杆、建筑物等上面禁止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除非公司统一安排。

  楼外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一次,楼内的楼梯间、楼梯间窗台、走廊每天上午上班前清扫一次。厕所每天清扫,及时做好除臭、除污渍工作。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各个垃圾桶及时进行倾倒。公共区域禁止堆放各种杂物,各种必要设施需摆放整齐有序。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严禁损毁、攀摘各类花草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1.禁止向外抛扔杂物,并禁止在两层以上的窗台上放置花盆和杂物。在雨雪天气或重要接待活动时,根据硬化路面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各部门需要协作进行清理工作。

  2.在雨雪天气时,各部门应首先清理自己的卫生区积雪,并将其清扫成堆或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如果本部门的积雪已经清理完毕,应积极帮助其他部门完成清扫工作。

  3.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禁止在厂区内乱停放汽车和自行车。

  第三章办公室卫生的清扫与保洁

  1.每天上班前需要打扫办公室卫生,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和办公设备等。要保持面洁、窗明、物整齐的状态。

  2.办公物品要整理摆放有序,每月进行大扫除。要保持物见本色、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无卫生死角的状态。卫生清扫要坚持高标准,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并自觉维护和保持。

  3.在卫生大扫除时,需要清理不常用的物品并将其入库入柜。需要清洁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以确保没有卫生死角。

  4.倡导节约,随时关水,人离开房间要关灯和办公设备。

  5.办公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第四章生产车间卫生管理

  1.各班组下班前需要清扫车间内公共区域,确保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操作台、机械设备上无杂物、无污渍,工具摆放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并保持整个车间的干净整洁。

  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进行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设备渗漏处应及时维修,对流出物应用桶等器皿及时回收,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禁止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5.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地面要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6.墙壁(角)和天花板要保持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7.照明灯具要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8.桌凳要保持干净,物品要堆放整齐。

  9.水池及地下水道要保持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10.车间四周的责任区要保持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11.设备和线路每周需要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包括清洁清理的内容,确保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12.工具、模具、搬运工具等需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

  第五章宿舍卫生要求

  1.要求各寝室在门后粘贴卫生值日表。

  2.每天早上,员工起床后应整理被褥并叠好,按照值日表对宿舍进行打扫,倾倒垃圾桶,将所有物品整理到位,确保宿舍干净整洁,床上用品清洁并整齐叠放,四壁无蜘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床下应保持清洁,鞋子摆放整齐,宿舍需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以减少疾病传染。

  3.在休息时间,宿舍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个人床上用品应保持清洁并叠好。宿舍四壁不得有蜘蛛网,不得乱贴乱挂。床下应保持清洁,鞋子应整齐摆放。宿舍需要经常通风,以确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减少疾病传染。

  4.宿舍内的陈设用品应整齐摆放,干净无灰尘。

  5.随时注意安全,离开房间时应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并关好门窗。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保持宿舍走廊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不得在走廊随处堆放鞋子及废旧物品。违反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六章食堂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

  2.食堂厨工需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厨工需要进行体检后方可上岗。

  3.食堂及操作间环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每餐后需要清扫,保持边角无餐纸杂物,餐桌座椅清洁,地面保持清洁。食堂所辖各区域需要全日保持整洁卫生,每周需要进行彻底大扫除一次。

  4.食堂需要保持玻璃明亮,墙壁需要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污垢。餐前需要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5.工作台、放物架等应保持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工具一律不得放在地上或挪作他用。

  6.各种用具需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7.厨工上岗工作时需要穿戴工作服,上岗前必须先洗手。

  8.食堂人员在操作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9.供给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0.食堂必须采取防蝇、防蚊、防鼠、防尘以及防蟑螂等害虫的有效措施,晚上需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室内需要经常保持通风,排水管道需要保证畅通。

  1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七章废弃物、垃圾的清运与管理

  1.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由保洁公司统一清运。

  2.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按照安全部规定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箱内。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管理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箱,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严禁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

  3.各部门每天需要定时清理车间内的小垃圾桶,并倒入指定的垃圾箱,保洁公司需要做好每天的垃圾箱清运工作。

  4.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必须使用毡布将箱斗遮盖,不得有洒落和抛洒。如有洒落和抛洒,必须立即清扫干净,并排放到指定的废岩排土场。

  第八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1.禁止在道路旁或门前擅自放置垃圾。

  2.安全部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定制管理,不得更改。

  3.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有责任保持厂区内垃圾箱周边的卫生,并协助保洁工作,确保垃圾倒入垃圾箱内,不随意丢弃垃圾。

  第九章 井盖管理

  1.各部门发现所属责任区内井盖缺失、损毁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说明原因。

  2.井盖使用单位应保证井盖完好,防止井盖丢失、损坏,未经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打开井盖。

  第十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对于态度野蛮、不积极配合工作的人员,一次批评,二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停班研究,直至态度端正后方可上岗作业。

  3.停班研究期间停发工资。

  4.对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可统一汇总转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修改,未修改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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