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1 08:55:23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施工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1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施工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管理制度3

  一.劳动定额制度

  直接工实行计件工资,辅助工实行联产计酬,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标准如下:

  1、炮工:

  月成巷达到30米,每人每米150元。

  2、辅助工:

  3、绞车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四十支付工资。

  4、把勾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六十七支付工资。

  5、班长:按直接工的百分之百计算工资外,每米加20元带班费。

  二.交接班制度

  1、由于施工需要,炮工与出渣工实行滚班作业制。出完渣,炮工必须及时下井作业,如果出完渣5分钟炮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出渣工在响炮时必须等在井口,如果响炮后5分钟出渣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班长罚款100元。

  2、如果因迟到被罚而不上班,按旷勤处理,罚款200~500元。

  3、交接班由队长把关,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安排。罚款也由队长当天出罚款单,并交给会计。

  三.请假制度

  所有上岗人员,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队长在准假时及时做好人员安排。凡是不请假的人员一律按旷勤处理,罚款50~100元。

  四.出勤奖罚制度

  每月出勤够29天及以上者,奖励50~100元;每月出勤不足26天者,罚款50~100元;出勤不足10天者,按计时工结算工资。

  五.队长的职责

  1、认真抓好交接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随意升井,违者罚款50~100元。

  2、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工程。

  3、抓好各道工序的衔接工作,有效利用作业时间。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确保施工场地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指挥,队长有处罚权和开除权。

  7、队长全权负责井上下的全面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必须一视同人。

  六.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1、安全:

  (1)、提放吊桶时必须进行稳罐,否则不得运行。

  (2)、任何人不得乘坐装有物料或矸石的`吊桶升入井。

  (3)、一次乘坐吊桶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超1人对把勾工罚款100元。

  (4)、所有乘坐吊桶的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系牢。否则,每人罚款100元。

  (5)、放炮后,出渣工出渣前必须首先清理吊盘、模板上的浮矸,清净后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6)、出渣工必须及时清除岩帮上的浮矸活块,避免其掉落伤人。

  (7)、把勾工必须经常清扫井盖,确保井口3米以内无矸石、杂物。如果发现井盖上有矸石、杂物,对把勾工罚款50~100元。

  (8)、每天必须有专人对绞车、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其连接装置、稳车及悬吊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500~1000元。

  (10)、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否则,每人罚款200元,对绞车工一并处罚。

  (11)、吊桶不得装的过满,桶梁必须挂正。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

  (12)、必须保证连续通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13)、把钩工兼职检身,如发现有人将烟、火带入井下,对把钩工罚款100—500元。

  2、质量:

  (1)、炮工必须准确掌握炮眼位置、深度和数量,不得严重超挖或欠挖。超欠挖允许100毫米,每超出规定10毫米罚款20元。

  (2)、出渣工必须把帮底清理干净,为支模作业创造条件。

  (3)、浇注砼时,每浇注500——600毫米必须捣固一次,砼必须对称浇注。

  (4)、砼必须严格按配比进行配制,并用搅拌机搅拌。

  (5)、浇注砼前,必须用水清洗砼接茬,否则,不得进行浇注作业。

  (6)、支模时必须用井筒中心线校对井筒半径,并将钢模加固牢固。

  (7)、超挖过大时,浇注砼时必须用毛石进行壁后充填。

  (8)、浇注的井壁不合格时,必须崩掉重新浇注,由施工人员包工包料。

  (9)、必须保证井壁的砼厚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0毫米。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五分之一。

  (10)、井筒的几何尺寸不合格、井壁厚度不合格、砼配比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200~500元。

  七、其他

  1、严禁酒后闹事,一经发现,罚款1000——20xx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班后严禁过量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尽量少与非本工队人员交往,以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4、带家属的职工不得在工地吵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矿籍。

  5、严禁在工地赌博,违者,罚款200—1000元。

  6、严禁混乱男女关系或骚扰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7、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不正当言论,否则,一经核实,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8、搞好宿舍及其周围的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适当处罚。

  9、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罚款1000——5000元,并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每班的班长升井后,必须将当班的生产情况(包括安全、影响、进度、质量等)向队长如实汇报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和解决。

  11、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各小班领用或的工具、设备、器材要认真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的设备、器材按价赔偿;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价在工资中扣除。

  八、安全处罚

  1、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15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20xx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2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50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8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500元。

  职工签名:

施工管理制度4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施工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使设备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杜绝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是全处施工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协助各单位抓好施工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持证上岗等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维修、保养、爱机、评比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作好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施工设备的管理

  1、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验收合格及时登记入帐,纳入固定资产(大型固定设备还需经安装验收合格)。

  2、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机械要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二保以上修理,均应及时填入档案。

  3、施工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亏设备必须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施工设备的购置

  1、施工设备的购置经处领导同意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上报公司审批后统一采购,小型施工设备经处授权项目部可自行采购。

  2、对大型施工设备的采购(如工程运输设备、工程起重设备、土石方筑路设备等),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并对所购设备结合施工进行性能鉴定。

  3、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4、项目部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施工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有自制方案报告、图纸和经济技术效果比较说明书,事前应由需自制设备单位的领导、总工、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后,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主管经理、三总师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设备的使用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要将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由处平衡调拨满足工程需要。新购入的大型施工设备或新产品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程进行检查和试运转,并将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排除等问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掌握后方可使用。

  2、新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改装、改造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并进行走合期试运转,在走合期间要限载、限速、加强保养。

  3、特种设备的使用要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专人专机和岗位责任制,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设备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负责人应做到相对稳定。

  4、新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判断处理故障),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5、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

  6、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严防“以包代管”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7、对设备所需的各种燃料、润滑油脂和液压油,必须按规定油质品种选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洁,规定需要过滤的都要进行过滤方能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故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经济处罚。

  8、在冬季施工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规定。

  9、要做好各种设备的标识,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盖,附属设备不准拆卸使用,更不准挪作它用。

  10、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

  11、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中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12、施工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要悬挂在醒目位置。

  13、施工设备存放要上盖下垫做好防护。

  14、对起重吊装设备使用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测安全技术性能已严重下降的起重、吊装设备,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超期使用。

  五、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

  1、维修保养计划

  (1)施工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养修并重,执行计划检修制度。

  (2)维修保养计划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编制,各单位按保养计划具体要求执行,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2、分级保养原则

  (1)运输车辆、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机械执行多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2)中小型机械设备,一般简单的电气设备执行两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

  3、分级保养标准

  (1)每班保养

  每班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每班前必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交接班进行检查时,机械停止使用。

  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应有保护措施。

  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标识,工作完毕要互相知晓才合闸,保养灯应取安全电压。

  施工机械设备的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

  填写例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

  (2)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处的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加注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滤芯。

  一级保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实施。

  (3)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保的作业项目外,还需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主要部件的状况,以及紧固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二级保养由专门从事该专业工种持有等级证书的修理工负责,持证机械操作人员参加。

  (4)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可更换部分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防腐作业。

  三级保养由二保规定的人员负责,配合机修单位进行。

  4、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1)每班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2)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

  (4)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0小时进行一次。

  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有所不同,视设备类别缩减或延长。

  5、施工设备的润滑

  (1)各单位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要求,按设备随机操作手册中规定的规格品种或允许代品种购买各类润滑油脂,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指导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人员,按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周期实施设备的润滑工作。

  (3)装用润滑油脂的容器应标明油种,保持清洁,防止渗漏和油料相混,易燃油脂必须注意禁火。

  6、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

  (1)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依据所接工程内容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的有计划安排下,积极组织人员对设备认真进行检查保养,尤其是卷扬机,吊装用工具、索具使用前一定要进行维护保养确认是否完好;一些大型工具如:手拉葫芦、滑子卡环、千斤顶、切割机、手电钻、砂轮机、台钻等班组共用工具每次使用前一定要检查是否完好,特别注意检查防护和保护装置的完好,并把维修保养记录随月检查一起上报到处。

  (2)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焊机使用前要首先检查焊机的完好程度,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初次使用的维修保养,特别是绝缘测试必须进行。维护保养情况填入月检查记录上报到处,并随工程的推进,随时检查维修保持焊机的完好。

  (3)自吊车使用中司机执行日常保养和月检查整改制,吊装部分和车辆部分按车辆说明书的保养要求和内容进行换季保养和定期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4)对测量用的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量具卡具等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使用前要进行检测鉴定,确保投入测量使用合格的仪器,每次使用完进行清洁保养后再存放。

  (5)吊车日常保养由司机进行,车辆调转时处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进行全面保养。

  (6)所有施工设备项目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保养,然后按使用累计台时统计,按处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进行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7、维修保养工作的考核

  (1)各项目部按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进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

  (2)处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每半年按《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设备管理考核标准》持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病运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每年对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六、施工设备的检查

  1、施工设备使用执行月检查整改制,项目部每月生产经理要组织设备管理员、维修人员对在用设备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中设备的检查内容和标准逐台进行完好检查,专职安监员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整改记录报回。

  2、起重车辆司机坚持每日检查制,保证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并填写车辆使用日记本,记录全面。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每月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到处。

  3、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巡检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季度的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按车辆完好评分表进行巡检打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每年两次对项目部在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编写检查简报,公布检查情况,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驾驶技术,取得有效驾驶证,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有效操作证件才能上岗。

  2、车辆操作司机由处委派,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车辆驾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不得违章。

  4、车辆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在行车前和行车中,应作到“一听、二看、三熄火”的.要求:听全车各系统有无异常声音;看监控仪表和故障指示灯的显示是否正常;一旦发现情况异常,立即熄火,实行断油、断电,并靠边停车检查。

  6、汽车运行到一定公里后要进行定期保养,各车型定期保养周期见使用维护说明书,汽车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定期保养周期可适当的调整,一般为:一级保养1500—20xxKM、二级保养6000—8000KM。

  7、所有货车车厢内严禁载人行驶。

  8、起重机吊装操作前,项目部技术员必须进行吊装方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监交人的签字存档。

  9、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连接件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4)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应锁死,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起重机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8)起重机作业中严禁搬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整。

  (9)起重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到“十不吊”。

  (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1)起重机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八、施工设备的大修

  1、大修原则

  (1)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施工机械设备的多数总成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程度,经技术鉴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

  (2)正常情况下,按施工机械设备各自规定的大修周期安排大修。

  (3)施工机械设备已超过大修间隔期,仍能保持正常技术状况的不大修。

  (4)虽未到使用年限,但从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等角度综合衡量符合报废情况的不予大修。

  (5)超过使用年限,但维修得当,设备状况尚可且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继续服役不再大修。

  2、大修送修

  (1)送修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总体完整,机件、仪表、附件齐全,必要时应提交上次大修记录设备随机技术资料。送修方与承修方要办理清点交接手续。

  (2)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修,原则上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实施。价值昂贵的大型、特种施工机械设备应送修理厂进行修理。

  (3)需要委托系统外修理的,必须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修理厂进行大修。

  (4)施工机械送修时,送修方要向承修方介绍设备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修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签订大修理合同。

  3、大修要求

  (1)大修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检查,鉴定修理方案。

  (2)修理范围为全部解体,对所有基础件、零部件、配合件都要检查鉴定,按照大修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换新。零部件修复、加工的材料、精度和装配间隙,必须符合原设计标准。

  (3)设备大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包括空运转,负荷运转。

  (4)大修合格的施工设备,要达到或接近出厂时的性能,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

  (5)设备大修过程中,承修方应及时准确填写大修记录。

  4、大修验收

  (1)施工机械大修完毕后,由承修、送修方及该设备操作人员共同验收。

  (2)验收合格,承修、送修双方签署验收单方能生效。

  (3)大修记录及验收合格单交送修方设备管理部门存入设备档案。

  (4)委托外部修理的,同样按大修标准检查验收,并要求厂方提供有关技术及合格证一同存档备查。

  九、特种设备的管理

  1、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登记特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操作人员名单、操作证书编号,建立设备运转、维修记录。

  2、特种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工作。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存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特种设备装拆前必须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装拆。

  4、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的基础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部门检查验收。项目部应保留验收合格报告,并在设备明显处悬挂准用证。

  5、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设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部保存证书复印件。

  7、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每月两次的检查记录、包括设备日常使用状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维修保养记录等。

  8、建立特种设备日常运转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

  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1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施工管理制度6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

  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高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办理相关票证,现场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七、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九、不得影响正常生产,不得造成电缆损伤。

施工管理制度7

  一、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制度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月份施工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制度

  1、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2、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

  3、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下列工作:

  (1)跟踪计划的实施并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4)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4、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部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施工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5、在进度控制中,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1)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2)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料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当甲方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甲方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三、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制度

  1、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

  2、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偏差情况。

  (5)进度管理情况。

  (6)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3、实施检查后,向公司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

  4、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内容。b工程量。c起止时间。d持续时间。e工作关系。f资源供应。

  5、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应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6、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项目进度控制总结。总结时应依据下更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7、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施工管理制度8

  厂房施工项目消防管理措施

  现场设立消火栓,并设昼夜的明显标志。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布置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路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易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推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的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用火、用电管理

  进行电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进行电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用电管理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实施细则。使用电热器具,必须经过批准设专人负责管理,冬季施工保温,取暖大面积采用电热设备时,应制定详细方案,报消防保卫部门备案。

施工管理制度9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施工管理制度10

  我们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体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证,道道工序您放心!

  1、我们的准则

  1.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 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1.2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建筑物的原有安全性和整体完好,不能随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也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外立面。如果需要进行改动,必须由业主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而且,在需要开设安装孔洞时,必须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原有外墙装饰的效果进行修整。

  1.3装饰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产品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并且供货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质保证书或检验报告。在施工之前,必须由业主、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长一起对材料进行验收,只有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施工。

  1.4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等设施。

  1.5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调和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1.6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保修等内容。

  2、我们的验收

  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水管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施工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xxx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1—20xx;

  3.1.3《中国xxx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用术语定义(略)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xxx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xxx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xxx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执行标准

  6.1安全管理

  6.1.1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xxx风电公司安委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工作。

  6.1.2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

  6.1.3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

  6.1.4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

  6.1.5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晰、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

  6.2驾驶员的管理

  6.2.1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劳动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

  6.2.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

  6.2.3吊车、铲车、货车、装载车等施工车辆在现场或行驶途中都应做到文明行车、文明驾驶、静化环境。

  6.2.4严禁私带学驾人员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由车方单位或车主负责承担。

  6.2.5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责任心。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6.3车辆管理

  6.3.1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劳动局检验合格、牌证齐全。并经xxx风电公司发放车辆通行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或上路行驶。

  6.3.2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建立车辆保管、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车辆台帐。对车辆行驶公里、施工日期、检修时间、事故损坏、大件更换等进行登记。

  6.3.3必须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不准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检修车辆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持质量验收。

  6.3.4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严禁将报废车辆在施工现场使用。购置新车,严格把好质量关。

  6.4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6.4.1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入施工区域。

  6.4.2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6.4.3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有指挥车在前开道。

  6.4.4未经xxx风电公司领导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6.4.5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6.4.6施工车辆应注意文明整洁。

  6.4.7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

  6.4.8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6.4.9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施工现场,必须停放在门外停车场内停车。

  6.4.10门卫执勤人员对临时车辆做好登记。施工现场往外运输货物资和设备的车辆需有筹建处安保部签发的出门证。

  6.4.11施工车辆通过门卫时减速行驶,限时速5公里。

  6.4.12各单位非施工车辆必须停在自己的办公区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6.4.13车辆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通过平交通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施工管理制度12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探;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2.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7、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三、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七、定期检(复)查表;

  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0、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拆除后统一归档。

  11、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12、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施工管理制度13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公司与已进、新进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三、未与在岗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四、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向职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六、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八、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小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施工管理制度14

  1、目的性原则

  根据xxxx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xx办事处二次装修工程概况所设置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其目的是为了产生组织功能,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总目标,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内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管理,从这一根本目标出发,就会因目标设事,因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定人员,以职责定任务授权力。

  2、精干高效原则

  施工项目组织机构的人员设置,以能实现施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任务(事)为原则,尽量简化机构,做到精干高效。人员配置要从严控制二、三线人员,杜绝人浮于事,力求一专多能、一人多职。同时还要增加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知识含量,着眼于使用和绩效相结合,以提高项目施工水平、质量、效益。

  3、管理跨度和分层统一的原则

  管理跨度亦称管理幅度,是指每一个主管人员直接管理的下层人员数量。管理跨度大,所接触的`人员关系就多,处理人与人、人与事的关系数量相应就多,反之则少。组织机构设计时,必须有一个适当的管理跨度。然而管理跨度又与职能分层有关。因此不难理解:层数多,跨度就小;层数少,跨度会大。这就要根据领导者的个人能力和施工项目的大小进行权衡。本组织机构在设计时,因对xxxx保险公司xx办事处二次装修工程的工作量和所牵涉到的专业内容加以考虑,其人员设置是相当有针对性的。

  4、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

  由于本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由众多户型(子系统)组成,一个大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个单位工程之间,不同组织、工种、工序之间,存在这大量的结合部,故项目组织的形成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系统,恰当地分层和设置管理部门,以便在结合部上能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防止产生职能分工、权限划分和信息沟通上的相互矛盾或重叠。使项目管理自始至终围绕总目标实行合理分工及整体协作。

施工管理制度15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8、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施工配合比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混凝土搅拌机由专人负责操作,不能随意更换;计量设施要齐全,主要原材料要有过磅记录;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二、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四、定期检查制度:

  (一)施工单位自检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xx~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五、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管理者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对发现的不遵守该制度的施工人员要严惩,让其他人员引以为戒。施工人员液应该熟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条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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