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5 09:55:51 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1、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保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保健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保健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剂。

  三、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配备冷藏、保洁、消毒、三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3、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5、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6、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7、餐具消毒后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为保证保健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3、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票:购进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发票或清单,并索取《保健食品质量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拒绝购进。

  4、采购保健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5、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不同性质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库房内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3、保健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虫害藏匿且利于空气流通。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保健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保健食品、动物性保健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保健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保健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保健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出产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生鲜保健食品与熟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标识,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

  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则,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辅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留有关产品及其原辅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订立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老师、同学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假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落实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二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商品标识、标志等内容和索取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进销货台账制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台账应当包括名称、条码、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商品名称、企业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还应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销商品货正源清。

  第四条 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户在订货或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供货凭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与实际食品是否一致,并按要求按月装订,确保2年以上。经营户初次购入食品时,应当仔细查验能够证明供货商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并做到每年核对一次。

  第五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查验发现有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六条 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向消费者做出食品安全承诺。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食堂留样要求的记录

  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l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

  八、库房卫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4、除冷库处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或条件。

  九、食品处理区(后堂)及餐厅的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洗、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凉菜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6、凉菜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

  7、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

  8、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9、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为加强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安全校长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食堂管理员:xxx

  二、学校营养餐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上级与品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对学校的营养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三、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由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校长是学校营养餐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食堂管理员、从业人员、班主任是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四、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各种操作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每人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学校应制订营养餐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六、学校应确定营养餐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加强过程监管。

  1、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当周值周领导与值周教师是原料采购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原料采购的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把关,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每次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便于溯源,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采购人员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用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记账时,相关人员要在作帐凭证上签字,确保票据的真实和资金的安全。

  2、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是库房管理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和领取。(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专管,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物品存放架的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3)、食品原料的仓库进出库由其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6)、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3、从业人员姚建新是食品加工操作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操作记录表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食品在烹调后到食用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凉菜。

  4、从业人员苏开花是食堂物品清洗消毒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食堂所需原料和餐具进行清洗消毒,认真填写每餐食品的清洗消毒记录表和消毒剂的使用记录。要负责安排好食堂卫生的维护打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安全。要经常对室内外环境、操作间、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四过关”,即洗、刷、冲、消毒过关。备餐间每餐使用前应用紫外线灯对空气和操作台进行消毒,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把灯开启30分钟以上。洗净消毒后的生熟食品、案板刀具等要分开存放。

  5、食堂管理员是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对营养餐食堂食品的加工操作整个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并记录。包括: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培训情况、每天的晨检记录,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记录,每餐次食品的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的安全检查留样记录,每餐陪餐教师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记录等。相关记录要有执行人和检查监督人员的签名,食堂管理员是作记录的执行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是相关记录的检查监督人。食堂管理员每天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把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食堂管理员要负责各班每周用餐学生花名册的收交。

  6、学校分管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应按上级要求不定期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检查,保证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当周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按上级要求每餐次深入食堂对食品的安全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贮存、食品的生产加工、食堂物品的清洗消毒、食堂食品的留样、陪餐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晨检情况、各班早读辅导教师组织学生到食堂领餐与分餐的过程和秩序、各相关教师对当天就餐学生就餐前后的健康情况、各班主任对当天缺勤学生的.追踪与用餐签字情况等各环节的过程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学校班子立即临时研究最快做出处理。要接受和配合上级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就餐时段内的学生安全,应严格按照学校就餐时间,提前半小时到食堂检查食堂卫生情况,并准时邀请家长代表一起陪餐。陪餐后按要求由陪餐教师本人填写陪餐记录再准时执勤,及时处理师生在领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确保学生用餐秩序正常和安全。

  8、班主任,是班级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时安排好相关班委在本班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带领下,搞好本班学生营养早餐的领取和发放,负责对全班因此而可能产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环境卫生的保洁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各班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养成习惯,教育和要求学生餐前洗手、清洗餐具,就餐前、就餐后两个小时内严禁食用其他食品,并对当天就餐学生健康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若就餐后发现不适情况,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认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有效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妥善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护理工作。

  9、科任教师,负责配合各班班主任抓好对应班级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上早读辅导课、上午第一节课、第二节课的教师应对当天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生就餐前后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清查,并在班务档案上做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后报告班主任。上早读辅导课的教师负责组织相关班委到食堂领餐,返回教室分餐,应亲自参与同学生一起进餐,并负责领取发放这一全过程的食品安全。

  10、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做好进出校园各类人员的登记与管理,应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外来人员对学生人身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侵害和破坏。

  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日要参加晨检,要保证按“四勤”标准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工作时要衣帽整齐,戴口罩、手套,洗干净手,不得留长发、胡子、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八、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的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3、应装置换气风扇或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定期适当处理。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6、凡易腐烂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应备置有密封盖的污物桶,污物桶内垃圾必须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9、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1、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消毒,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2、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九、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出操作间或仓库,以防发生恶意投毒事件。

  十、学生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排除。食堂内使用锅灶、压力容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设备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并能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十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如发生学生因食用学校食堂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品的食用,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十三、做好本制度未规定的学生食堂内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1.专库存放制度。学校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专用学生营养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备,强化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相关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在库房内从事与库房管理无关的活动。

  2.专人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员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敬业、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管理人员要定期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个人素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的接收入库、分发出库、日常保管、卫生保洁等工作。非特殊情况,管理人员不得由他人替代,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储藏室。

  3.“先进先出、分类存放”制度。按食品类别及保管要求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入库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10厘米)、离地(大于1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时间,先入库的先发放。

  4.恒温保鲜保质制度。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食品过期、霉变。用于温度调整的空调,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冰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

  3.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4.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5.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6.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

  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河南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安全员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参加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监督落实保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处置制度,履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5、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七、保健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3、建立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员,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4、保健食品安全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保健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5、保健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九、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或减轻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可能导致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保健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5、在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间,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适时解决重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材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内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认真检查记录。检查后认真填写,全部自查记录需留存完整,归档管理。

  四、学校紧要负责人应亲自参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检查记录上现场签字确认。确因特别情况无法亲自参加的`,需备注说明。

  五、月度自查情况应适时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学校对通过自查发觉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适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好相关记录。若发觉有重点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适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七、学校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应当归档管理。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导抽查、飞行检查等,适时督导检查学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应从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记录入手,审查自本店铺…查过程实际情况,自查是否有针对性、发觉的问题是否客观存在、整改是否适时到位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资料。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特

  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 用心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 培训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

  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 培训时光: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资料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状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状况、学习状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

  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贴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资料:

  (一) 营业执照;

  (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 标注透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 销售凭证

  (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资料。

  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务必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务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资料。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

  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资料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状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状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某一批次货类别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

  或其他的问题食品,透过核货、退货、召回、销毁、补救措施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入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

  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第五条 退市食品种类:

  (一) 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带给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二) 本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销售的食品本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 本企业自检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四) 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确认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 经食品安全专家评估认为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级和本部门下架通知的。

  第六条 发现已经销售或存储待售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

  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生产厂家,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 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有过退市记录的食品供应商、生产厂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证

  明等文件进行个性标准,及时清点下架退市食品的数量。

  第八条 本企业会加强和公司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食品动态信息,用心协助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立退市食品台账,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生产批号、

  保存期、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处理状况,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检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的检查制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本企业检查资料包括对经营设施条件自查和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检查

  (一) 贮存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持续清洁;

  (二)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储存;

  (三) 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当使用冷藏设施;

  (四) 冷藏温度应当贴合食品标签明示温度已经食品安全要求;

  (五) 检查食品,及时清理编制或者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检查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

  第五条 本企业由专人按早、晚两个时光段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第四条所列问题应当坚决清理。

  食品存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

  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 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

  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 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取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持续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

  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 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 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光,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

  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为保证餐饮食品卫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将手洗干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和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加工场所吸烟和磕瓜子等。

  二、工作期间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三、操作加工时,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其原料。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四、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海产品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净。

  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夜或隔餐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使用。

  八、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严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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