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2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3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架等,以防事故的发生。
2、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每一堂课的教学,做到上课前先清点、记载学生人数,课后向班主任反馈;发现其它问题先及时做好处理工作,然后再向有关部门反应。
3、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4、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职责;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对学生生并意外伤害等先要做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下课铃响后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职责。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7、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课前做好充分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做好检查,消除各种隐患。
(2)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不安全的,能排除的则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立即停止使用该设施。
(3)上体育课时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随身带有钥匙、小刀等硬物。
(4)教师要在课前课后做好学生整队、清点学生人数工作。
(5)教学资料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课堂上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时,均整齐队列、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
(7)要做好动作示范及学生练习的组织、保护工作,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严防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8)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学生不准离开教师规定的范围。
(9)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10)体质弱、生并身体特殊、女生特殊期的学生可向教师申请不参加体育活动,但体育教师要做好登记。
(11)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职责,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职责。
(12)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景,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1)实验员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于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认真组织学生预习实验资料,让学生对实验资料及步骤熟记于心,并教会学生必要的实验安全知识及处理安全事故的知识;上课时先讲实验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上课过程中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课前预习,课间认真实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
9、除体育课外,其它需上室外课的科目,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10、各位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禁止教师私自更改教学资料,禁止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和代课,如有发现,每节按双方各旷工一节处理。
11、全校师生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教务处将对此制度的执行情景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期终考核,如因自身疏忽或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者,有关职责人将负完全职责。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4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观念,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指导学生会卫生部开展活动,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公布评比结果,使校园整洁净化。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工作。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避免变质失效。
6、严格执行医疗器具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门诊工作,做到热心、耐心、细心为病号服务、送药上门。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8、切实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10、尽量帮助教工解决医疗上的困难。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5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各种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实验室的化学危险品存储在危险品室,存放按照危险品仓储要求进行。
2、危险品入库要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并要严格建帐登记。
3、危险品仓库必须实行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化学危险品取用时要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并记录用途和用量,随用随取,严格管理。如果要将其带到教室里使用,任课教师必须要保管好,不得随意放置,经使用后,多余的药品要及时退还实验室。
5、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不得将危险化学药品外借。
6、若在学生实验中使用危险药品,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和和使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每位教师必须对常使用的危险化学用品的性质要熟悉,掌握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救护。
8、化学实验室应备有急救箱,箱内备有下列药品和用品:碘酒、75%的酒精棉球等;烫伤油膏;5%碳酸氢钠溶液、1%氨水、2%醋酸溶液、11%硼酸、5%硫酸铜溶液;药棉、纱布等。(上述用品要定期添加或更换)
9、网管中心不定期检查危险化学用品的使用登记情况,做到责任落实,奖惩逗硬。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6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网络中心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欺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7
计算机网络为学校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文山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分校、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网络维护中心部署发布的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分校、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网络维护中心。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责任总论
1、学校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事务的领导管理工作。
2、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统筹管理安全和治安工作,保卫科、警务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3、年级组、教育处、办公室、实验处、体育处、教务处、团委会及其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事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分论
1、综治办(保卫科)、警务室负责学校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的安全。
2、年级组、教务处负责管理失当安全,即在教育教学中,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科学施教,严防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心理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3、办公室负责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即
①师生在校内食堂(商店)就餐、饮水、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钙制品等方面的安全。
②校舍、体育场馆及其他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的安全。
③学校在用火(采暖)、用电、用油、使用煤气中的安全。
4、实验处、年级组负责教学实验安全,即
①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
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安全。
③电教设施操作安全。
5、体育处负责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田径、球类、越野、军体活动中的安全。
6、教育处、团委会、年级组、综治办负责对学生进行行为安全、交通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即
①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乘坐的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
②组织学生在参加学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等各种形式劳动中的安全。
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开会等集体活动中的安全。
④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规校纪教育、自然灾害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9
一、固定到班的投影仪、银幕、收录机、电视机等电教器材,由班主任及班电教员负责管理。期初由电教管理员与班主任一起查验,确认完好无损后使用:期末经检查后,投影仪、收录机收回统一保管。器材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二、投影仪、银幕和收录机的清理由班电教员负责,维修等工作由校电教管理员负责。
三、音像教材、幻灯片、磁带、录像带统一由音像资料室集中保管,教师使用时向资料室借用,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对各类电教器材要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五、贵重的电教仪器如计算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机、录像机等,由专职人员保管及总务处双重负责管理,并做好有关维护保养工作。
六、学校的电教设备仅限本校教师教学之用,非教学之用或外单位借用,原则上不予出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七、电教设备使用期间,必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正常使用的'磨损除外)须照价赔偿,并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八、每学期应对电教器材、音像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整理及维修。
九、电教器材的报损由总务处与电教室一起提出申请,报校长室审批。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农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农场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事业局分管安全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各校车发车时间:
老校区上午:第一班次7:00第二班次7:20
下午:第一班次16:00第二班次16:20
云湖车上午:7:00
下午:16:00
[周五下午:14:00]
二、管车老师职责:
1、提前10分钟到岗管理,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点名,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做好车辆行驶途中的学生纪律和交通安全工作。
3、车辆到达后应率先下车,维护学生下车秩序。
4、及时向校办反馈班级候车的情况,并对违反条例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
5、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严格按学生乘车条例进行管理。
6、未尽到管车职责的老师,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关规定扣发其安全考核奖。
三、学生文明乘车条例:
1、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
2、自觉遵守校车运行时间表,保证准时乘车,排队上、下车,不得争先恐后。
3、管车组长要提前排队、点名,并汇报给老师,同时管理好组员的纪律。
4、自觉遵守乘车规则:听从组长和老师的管理和教导,按指定位置坐站;车内不准吃点心、零食,不喧哗,不打架,不说脏话;头和手不得伸出窗外;不乱扔垃圾,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如有事及时与老师联系。
5、开展文明小乘客和优秀组长的评选活动。对于违反乘车纪律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三次教育不改者,取消其乘坐校车的资格。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3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护送
1、每天下午放学时,小学各班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路队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3、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4、路队辅导员必须将学生送至指定地点,才能离开。
三、课堂教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课间管理
1、建立教师巡逻制度,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文明监督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六、集体活动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八、用电安全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九、组织保障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处室要加强安全管理意识,时时处处都有安全措施,人人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学校每周对老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级每天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真正性使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门卫要忠卫职守,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领导。坚持来客登记登记度,不准校外人员随便入校,学生凭学生证出校门。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锅炉、烤箱、电冰柜、消毒柜等物的安全使用,严禁违章操作,要保证电器的清洁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五、实验员和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对有毒的或有腐蚀性的'药品要严格管理。电器设施由教师开关。
六、宿舍内不许学生玩火、触摸电器,不许在床上做剧烈的运动。生活老师经常给卫生间坐便器、漱口杯、毛巾消毒。
七、体育老师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学生训练。对铅球、铁饼、单双杠、吊环、跳高等项目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体育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八、电工要定期对线路、开头、插头、电灯、教室内的电教设备、宿舍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漏电现象要及时维修更换,严防触电等伤害事故发生。
九、学生不准追逐打闹,爬墙头,爬篮球架、不准向窗外扔东西,上下楼梯严禁推搡,乘车要排队上车下车,不准将头和手伸出窗外。
十、每学期末学校要对安全工作检查总结,表扬、奖励执行制度较好的处室和个人,对违反制度要批评教育或进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安全管理制度15
校园安全
1、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设立明确的牵头科室和专职管理干部,有完整的安全会议记录。 安保办、校办公室
2、学校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教导处
3、学校设有“校园110”;总务处
4、学校确保治安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机房、校门、宿舍进出口、四周围墙等)安装报警或监控装置,不留死角,监控资料须保留15日以上。总务处
5、校园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各项职责落实到人。安全保卫办公室
6、学校门卫须由保安或其他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担任总务处
8、学校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并进行合格验收。总务处
9、学校建立值班保卫制度和课间(午间)巡视制度。校长办公室
10、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总务处、教导处
11、校园内严防外来宠物、家畜等动物讲入: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总务处、教导处
应急管理
1、学校制定有消防、反恐、群体伤害、楼梯踩踏、外来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外出实践、传染病、水电气临时中断、冰雪雷雨震等险情和自然灾害的多方面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定责,并按一年不少于一次的标准组织相关演练教导处
2、学校师生要了解和熟悉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和应急程序,措施和办法以及相关人员职责。安保办、校办、教导处
3、各类应急演练要事先制定具体操演方案,并留有(监控)影像记录。应急预案要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要求,不断修订完善。教导处
4、学校组织大型活动,事先制定详尽方案。集体外出应履行报批手续。教导处
校舍安全
1、学校所有建筑物,均符合建筑质检部门的安全检测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抗震设防和使用年限要求。总务处
2、校内建筑物定期维修,建筑物无安全隐患,外层表面无破损,屋面无渗漏。总务处
3、除符合建筑规范相关标准的以外,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总务处
4、宿舍楼除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每层总人数不超过30人的可设一个楼梯出口外,其余都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出口。总务处
5、室内吊扇、灯具、电视、多媒体等悬挂物安装牢固,留足安全距离。电线、电路定期查验防止老化。总务处
6、学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楼梯应设置栏杆,栏杆制作应符合标准。阳台、外廊高度不低于1.10米,室内栏杆不低于0.9米。总务处
7、校园内深于0.5米以上的水面须安装防护装置,并设有警示标牌。总务处
消防安全
1、学校建筑每楼层均应配齐足量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配置应符合消防部门要求,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灭火器按特殊型号配备。总务处
2、灭火器须定期更换药剂,检查瓶压。消防器材必须保证使用功能完好,水源水压正常。总务处
3、宿舍通道门和大门应同时具备疏散和防盗功能。发生火警等突发情况时,保证人员及时疏散。总务处、教导处
4、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和侧推门,平常不得锁闭;常闭式防火门要处于关闭状态。消防通道和疏散门两侧,不准堆放物品。总务处
安全设施
1、校内配电装置设置规范合理,有专人巡查维护,值守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总务处
2、学校建筑物按规定正确安装防雷装置。配电房、电脑房、网络教室、视听设备、旗杆、金属防护网等须另外加装防避感应雷装置。总务处
3、校园内低层建筑空调外机须安装防护栏板。总务处
4、学校定期修剪树木枯枝,防止高牵坠物。总务处
宿舍安全
1、学生宿舍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定时巡查和值班记录,坚持校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值班制。总务处、校长办公室
2、宿舍楼内须配有外线电话(报警装置)、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灭火器、担架等应急物品。宿舍楼布有插座电路的`应定时供电,并与照明电路分设。总务处
3、学校宿舍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在出入会客、防窃、用电、作息等方面作出明确管理规定。总务处
交通安全
1、学校校车必须在使用、管理、保养、维修等方面制定严格制度。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手续。校长办公室
2、各类用车安排专人值乘,防止漏乘学生,负责行驶途中学生安全。教导处、校办
3、各类用车必须有合法资质,驾驶员必须具有安全行车五年以上的记录,并符合准驾标准。教导处、校办
4、租用车辆必须是符合客运资质、保险齐全、实力较强的单位,双方须签定安全责任协定。教导处、校办
5、校园内除指定区域限速通行停放车辆外,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停放。总务处、校办
6、上放学高峰时段,校门口应有值日教师、保安疏导师生、非机动车辆,纠正违规现象。总务处、教导处、校办
7、加强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各项规则。教导处
教学安全
1、实验室药品试剂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购置,过期闲置部分按规定方式定期清理。教导处
2、实验室药品试剂应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特性,分室或分柜隔离存放,危险药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使用审批和登记制度。教导处
3、实验室购置药品试剂必须及时登记,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性能及购置时间、注意事项,标签清晰,粘贴牢固。教导处
4、学生外出实习,应与实习单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加强劳动保护,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教育。教导处
5、体育设施完好率达100%。固定器械无松动,场地无坑洼破损。总务处、教导处
6、体育器材设施定期有专人负责检查,并署名记录检查结果。维修期间应设立警示标志。总务处教导处
食卫安全
1、食堂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核准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和有效范围内经营,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C级以上。总务处
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规范,整齐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总务处
3、食堂通过卫生监督部门规划审核,功能区域布局流程合理。总务处
4、食堂生、熟、半成食品分开存放,严格餐具、用具清洗和消毒以及空气消毒制度。总务处
5、食堂进出口、操作间和备餐问装有视频监控装置。未经许可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内部场地。总务处
6、食堂仓库专人管理,实行定点采购食品和索证索票制度,存放食品必须离地离墙上架,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总务处
7、食堂按规定实行48小时留样制。留样品种每样不低于100克。总务处
8、在教室用餐的,必须在食堂备餐间配备,加盖封闭运送,严格交接。总务处
9、学校外购订餐必须是向持有卫生监督部门认可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双方必须签有安全责任协议。相关处室
10、食堂内部整洁,地面防滑。无尘、无蝇、无鼠、无蟑螂。定期清除烟道油垢,配齐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燃料管道(路)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总务处
11、学校饮水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测。清洗,封闭使用,专人负责管理。总务处
12、学校小卖部纳入学校管理,加强进货验证,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或过期食品。总务处
13、中学配备专职校医,小学配备培训合格的兼职保健教师、幼儿园按比例配备专职保健人员。教导处
14、按照规范健全与完善学校晨检制度,学生疑似传染病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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