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6 07:35:40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一、电梯驾驶员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1.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驾驶操作电梯,不要让无证者操作电梯。

  2.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不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要用手操作电梯开关按钮,不要用身体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纵。

  4.要站在轿厢内或层门外等候,不要跨在轿门和层门之间停留。

  5.要服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要听从在场的其它人员的指挥。

  二、电梯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行驶后和行驶中的各项检查工作:

  1.电梯驾驶员在开启电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首先要看清电梯轿厢是否确实在本层站,然后才可进入轿厢,切勿盲目闯入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轿内照明、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

  3.打开电源开关,检查讯响器、轿门、层门楼层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4.进入机房检查弋引机、限速器、控制屏等工作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是否有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气设备电线接头有否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5.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电梯,如果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掉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方可离开。

  6.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重量,运载货物时应注意重心,将货物放在轿厢中间。

  7.在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

  8.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以免引起电梯安全钳误动作而发生困人事件。

  9.电梯驾驶员应仪表大方礼貌礼貌,不与乘客争吵。服务时间不做私货,不与亲友闲谈。

  10.电梯使用过程中停电、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关掉电源,告诉乘客坚持镇静,听从指挥,然后利用通讯工具通知管理及维修人员,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放人。

  11.工作完毕,做好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杂物清洁工作。

  12.关掉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电风扇、层门和轿门。13.驾驶员应将电梯回到基站停放、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顶层高度不够,对重缓冲距坚持在以下。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门必须上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通畅。

  2.机房内坚持空气流通,应供给足够的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机房应防止墙壁与天花板渗水,门窗玻璃要齐全。

  4.不将机房作其它用途。

  5.应坚持轿厢内、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清洁。

  6.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7.轿厢内一般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8.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1.电梯外呼:乘坐人员根据所到达楼层的方向按上下方向或下方向电梯按钮,静候电梯的到来。

  2.电梯内选:乘坐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后,在控制板上按下所要到达楼层按钮。

  3.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4.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请勿在电梯内跳跃、跑动。

  6.请勿用电梯运送超大、宽、长、重的物品。

  7.请勿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8.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运送罐装煤气。(危险)

  9.乘坐人员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10.乘电梯时请勿捶门、撞门、敲击按键或用外力打开电梯门,要保持安静。

  11.乘坐电梯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12.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

  13.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1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

  15.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和垃圾时需适当打包后方可使用,堆放整齐均匀,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电梯厢内的清洁卫生。

  16.若突发故障停电梯时,请轻按电梯内紧急呼叫键,告诉艾萨炉主控室人员自己的楼层数等。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

  17.如遇发生火警、地震等灾害时,请勿搭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定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5、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或呼梯信号。

  6、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他物品。

  7、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坐人员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坐人员操纵盘上的开关盒按钮。

  8、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人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2)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或乘坐人员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一些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或乘坐人员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轿厢或冲顶、撞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曲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坐人员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法师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坐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坐人员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进行灭火救援。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电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一、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三、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四、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五)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六、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七、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八、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九、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十、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十一、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十二、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四、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五、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六、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六)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二、电梯驾驶人员

  (一)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二)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三)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四)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六)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七)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八)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一)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二)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二、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一)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二)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三)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四)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五)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六)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三、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一)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二)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三)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四)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三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四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五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保证电梯应急照明、通信网络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

  七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持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经维护保养单位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强对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并做好记录。

  十一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三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或者超过设计年限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1、持续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务必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状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掉。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

  维修时,请尽量带给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状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号;

  (3)、故障状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电梯已经成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当前,我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偏向于单方面强化行政监管力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广东省是全国电梯保有量第一大省,广东省质监局在广泛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系统性的改革方案。20xx年4月以来,广州、东莞两市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条公共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引起国内外较强的反响。

  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扭转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理念,形成了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制约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这对改革公共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系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示范作用。

  一、增强改革科学性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突出表现为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维保环节恶性竞争,检验环节职责混淆,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维修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等5个问题。

  直面上述深层次矛盾,广东省质监局提出了“明确一个责任,即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即实施电梯维保体制和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建立两个制度,即电梯安全责任险、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的全过程、全领域改革方案。此方案转变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了社会监管力量,形成了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营造了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广东省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选择广州、东莞两市作为改革试点,分别联合两地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进度要求,落实了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所有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相分离,责任链条不清晰,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此次改革提出,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一般情况下,使用管理权者往往是指业主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各项使用权责任和义务,并承担“首负责任”。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管理权者”,并通过格式化的合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的权利和义务。

  20xx年7月,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广州、东莞两地推行。目前,两地已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的电梯达10万8 914台,占两市在用电梯的74.6%。

  广东省质监局还为9万2458台电梯更换了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志,使“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深入人心。“使用管理权者”的明确,使整个电梯安全责任链条随之清晰,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把关、监督,充分调动起电梯安全各环节的积极性,监管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加强监管有了明显提升。

  三、构建电梯维保体系

  改革前,由于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使用管理权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企业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电梯维保市场“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严重。此次改革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到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推动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取消了电梯制造企业维保本企业电梯的行政许可,为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电梯维保体系提供了行政支撑。改革启动以来,东莞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1.33%,比改革前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四、实施在用电梯监督检验

  改革前,由于是由政府设立的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并且形成了用定期检验代替政府监督抽查检验的现状,造成政府监督抽查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电梯每年要实行定期检验,这种定期检验是法定要求,由于法规并没有规定这种法定检验由谁来实施,故应该由社会上公正第三方社会组织来承担)相混淆,社会检验责任向行政监管部门转移的不良后果。此次改革提出,监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电梯使用和故障状况及财政支持力度,选取一定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检验;同时,允许社会第三方组织获得电梯定期检验资质认可,逐步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为此,广东省财政专门划拨3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全省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电梯3万3319台,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较好地消除了电梯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广东省质监局还正在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对电梯社会检验机构的认可进行论证,努力推动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的格局。

  五、加快建立责任险制度

  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制度,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影响社会稳定。此次改革提出,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保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权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和“维保单位责任险”。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达9万4 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广州保险公司规定,每年每梯缴纳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赔付每梯100万元;东莞每年每梯缴纳60元保费,最高可赔付每人100万元、每梯300万元的费率。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初步形成。

  截至目前,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广东省质监局还积极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望解决。

  六、加快构建法律支撑体系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工作的推进,把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融入其中。目前,该规定已纳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预备项目。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和电梯驾驶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景。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范围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景,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景。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驾驶人员

  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有高度职责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景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坚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基本要求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每一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层门关掉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掉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掉锁好。

  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景,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景下,启动或坚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层、轿门关掉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层、轿门关掉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安全钳误动作时;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经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坚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掉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电梯日常检查资料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景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坚持相互呼应。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梯线,以防止电梯线被拉断。

  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细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紧急救助措施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景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资料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资料、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范围

  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经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资料。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资料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资料、周期进行。

  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范围

  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景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坚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景,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景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景。

  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景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供给准确的信息资料。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1、盘车救人应由至少二人进行。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所处的位置,被困人员数量及建康状况,用对讲机通知乘客不要靠在轿厢门边。

  2、盘车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板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

  3、盘车应缓慢进行,尤其是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

  4、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轿门地坎距离厅门地坎不超过500mm)时,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5、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1、呼叫电梯时,乘客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钮,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以免造成无用的轿厢停靠,降低大楼电梯的总输出效率。同时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安全装置错误动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2、电梯门开启时,一定不要将手放在门板上,防止门板缩回时挤伤手指,电梯门关闭时,切勿将手搭在门的边缘,以免影响关门动作甚至挤伤手指。带小孩时,应当用手拉紧或抱住小孩乘坐电梯。

  3、乘坐电梯时应与电梯门保持一定距离,为了安全起见,因为在电梯运行时,电梯门与井道相连,相对速度非常快,电梯门万一失灵,在门附近的乘客会相当危险。

  4、不要在电梯里蹦跳。电梯轿厢上设置了很多安全保护开关。如果在轿厢内蹦跳,轿厢就会严重倾斜,有可能导致保护开关动作,使电梯进入保护状态。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电梯会紧急停车,造成乘梯人员被困或损伤。

  5、进门时很多人习惯用身体挡门,虽然没有危险,但如果你挡的时间太长了,电梯控制系统会认为电梯已经出现故障了。有可能会报警,甚至停下来。所以比较得体的做法就是你进入电梯以后,按着开门按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个人站在电梯门处,挡着电梯门,这样是很危险的。因为电梯里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这两个空间交界的地方,假如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大家俗话叫做开门走车的情况,这个人就会受到剪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不应该在这个交界的.地方停留。

  6、有些单位用一台货梯作为客梯用是不允许。

  货梯和客梯的区别就是它的装潢,或者它的舒适感要差一些。对振动和噪音的指标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另外有一种货梯,是绝对不能作客梯用的,就是超面积的。因为有时候工厂里做的这种产品比较轻,它希望轿厢做得大一点,那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个轿厢面积比标准的要大。如果说这种货梯作客梯用时,就会出现超载。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

  二、将《电梯准用证》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在电梯轿厢明显位置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三、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极不文明的行为。

  四、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报告。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任何意外事件,应利用轿厢内的警铃和通讯装置或拨打“安全检验合格证”上的维保电话与维修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等待援救。在此情况下,在轿厢内不动是最安全的举措。轿厢内的空气足够您的使用,切勿强行扒门逃跑。

  六、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七、电梯前设有“停用”、“检修”等字样标志时,请勿靠近或强行使用,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八、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九、电梯机房门钥匙和厅门三角钥匙需交专人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1、请依据您所要到达的楼层按键,提高电梯运行效率。

  2、乘坐电梯请勿超载乘坐。

  3、乘坐电梯请勿将身体靠在轿厢门上。

  4、请不要在电梯轿厢内吸烟、打闹、拥挤、冲撞、蹦跳以免发生意外。

  5、严禁运装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装。

  6、不要随便按轿厢内应急按钮(警铃按钮、报警电话按钮)。应急按钮是为了应付意外情况而设置的,电梯正常运行时,不要按应急按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如发现电梯开门还能运行、电梯轿箱地板与楼层不平齐的情况,说明电梯出现故障,请停止乘坐,待有关部门处理。如乘坐的`话非常危险。

  8、如乘坐电梯过程中遇电梯故障,停止运行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或踢轿厢门;

  第二步: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过报警装置向外界求救;

  第三步:查看电梯内部提供的求救电话,拨打该求救电话向外求救;

  第四步: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关措施,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电梯平层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快速离开电梯。

  9、发生火灾时不要乘坐电梯。发生火灾时,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选择楼梯安全出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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