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一)烟、温感应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二)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二)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四)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2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学校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学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学校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出具月报告书。
五、学校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3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三、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4
一、延安大学保卫处综合科负责对全校的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附有使用操作、检查测试说明;
2.室内消火栓不应上锁,箱内设备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学校的`教学设备、仪器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备用设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保卫处消防管理员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责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消防设备检查测试,达到合格标准,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存档及报送市消防支队存档;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四、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应在放火检查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5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火灭火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每日检查
(一)值班人员应当检查集中报警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是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巡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二)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三)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7
为保证酒店的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酒店各类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测、保养、维修、酒店保安部消防组应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应遵循以下工作标准。
(一)各类消防设备的检查保养周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每天由消防员巡查一次。
②消防组每天对烟 感器检测1-2次,每三年清洗一次。
③消防组每月必须抽查10%的手动报警按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自动喷水系统。
②消防水泵和喷淋水泵由保安部每半年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3、消水栓系统
①消防组每季度检查一次营业场所的消火栓。
②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组进行放水检查一次,各部位水带箱中的水带和水枪每季度检查一次。
4、灭火器
①消防组每一年至一年半更换一次固定泡沫灭火装置的药剂。
②每年更换一次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③保持灭火器材的外表清洁。
④灭火器材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⑤消防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
5、防烟排烟系统
①消防组每月运行一次酒店各营业场所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进行测试检查。
②每季度对防烟排烟机和阀门启动检查一次。
6、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①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全检一次。
②每月对防火卷帘门手动、联动测试一次。
③每月对防火门及闭门器、顺位器,合页密封情况检查一次。
④每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⑤消防组每月测试一次酒店消防广播。
7、其他消防器材
①保安部每年对酒店的电气设备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②消防组每半年检测一次油库的灭火装置。
③每月检查一次酒店的.灭火机压力状况。
(二)检查和测试记录
消防组消防员根据上述规定,定期检查、测试各类消防设备,尤其是重点部位,每次测试结束后,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消防设备故障的处理
消防组检查消防设备时,若发现消防设备出现故障,应在当天及时修复。对于比较严重的故障,应及时向保安经理及工程部汇报,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证酒店安全。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况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9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3、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4、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5、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6、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7、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8、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9、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10、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11、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
13、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14、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15、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16、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0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网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消防设施(主要指消防栓、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网吧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三、小型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账,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各小组应指定专人管理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3、各区域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4、消防工作职能科室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5、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科室进行考核。
6、因扑救本网吧或附近商店火灾而使用了的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专人,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1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一、灭火器的运输与存放:
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二、灭火器的维护: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四、灭火器的检修: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五、灭火器报备
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八、消防应急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242V)。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九、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的主要疏散路线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损坏或遗失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及时报告,及时补装。
十、常规管理
1、新购入的或经维修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资料数据应交消防办公室存档。
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与防火巡查制度相结合,坚持责任区内责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发,灭火设备故障不突发。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形成资料档案,存档以备查证。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2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一一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一一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一一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一一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4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
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
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头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备,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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