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15篇[荐]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管理制度15篇[荐]](/pic/00/d6c6b6c802_6136d9e1d9c01.jpg)
档案管理制度1
1.库房建立《机器设备台帐》,对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
2.机器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由各区域主管负责,出了问题由主管承担相应责任。
3.主管须在每天下班前对机器进行使用后的检查,机器是否清洁干净,有无损坏,如发现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到个人。
4.每星期日由保洁员对吸尘器进行一次大清洁,对吸尘袋、爬头、吸管进行检查是否堵塞,电线插头是否破损漏电发现问题及时保修,并填写《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记录表》、《机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5.其他大型机器,如:单刷机、吸水机、抛光机、抽吸两用机等,由主管负责。监督做到每天各种机器使用要有记录,使用后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机器设备维修要有记录,并填写《机器设备使用记录》,《机器设备清洁保养要有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表》。
6.各种机器使用完后,必须要清洁,主管要负责检查,使用人要爱护机器,不得违反操作或摔打机器,如有发现,将对此给予除名并罚款处理。
7.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各种机器不得随便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须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借出,并需要借条,注明坏了要照价赔偿等字样。
8.本公司内部其他部门需借用,归还时必须保持机器内部清洁,如有损坏需修理好后再归还。
9.严禁私自将机器他人,其后果一切自负。
10.使用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机器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
11.吸尘器保养:
11.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尘器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留存。
11.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噪声。
11.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向下的使用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尘粒物始终依附在吸尘器的扒头上。
11.4避免直接使用吸尘器吸入大块的杂物或在浸水的区域操作;不要强行拖拉吸尘器软管,以避免吸尘器的软管发生断裂。
11.5注意地毯边角吸尘器扒头不能及地的地方,可直接使用机器吸管沿地毯边角进行操作。
11.6使用时注意吸尘器边角电源线的长短,吸不到的.地方,不要强行拉扯电源要立即更换电源插座,这样可避免电源线因拉扯造成短路,及接触不良,使用时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破损现象,随时与工程部联系注意使用时的安全。
11.7清洗地毯时需由前向后推动单刷机。
11.8操作时留意电线不要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11.9使用时注意单刷地毯机的电源线,要及时更换电源插座,以免电源线因拉扯所造成的短路及接触不良。
11.10使用后的单刷机要及时把软盘取下,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保存。
11.11使用的单刷地毯机的水箱内不要保留清洗液,最好一次用完,使用后的水箱要用清水刷洗干净。
11.12将单刷地毯机进行最后检查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保证内部无故障后妥善进行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2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档案管理制度3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表。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第八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九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二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二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使档案更好地为社会和公司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第三条档案室是保管档案专用区域,任何人不得在档案室内存放与档案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四条档案柜(架)排列应与窗户垂直,柜(架)与柜(架)、柜(架)背与墙壁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五条档案案卷按档案门类和载体进行各项目录编制规定(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等)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入柜(架),有序管理,不得任意挪动案卷的位置。案卷调出利用或加工整理,返还时必须及时归回原处。
第六条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第七条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档案室内应备有温湿度计和记录本(簿),坚持每日观察记录,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维持良好的保管环境并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内应当安置温湿度计。环境的温湿度应相对稳定,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第九条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树立防火意识。
第十一条档案室管理人员每年春末在档案柜(架)内置放防虫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安装防火防盗装置,置放灭火器材,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档案室周围要灭绝火源,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档案室。
第十三条要经常检查库房有无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定点放置,管理人员要了解其性能并能熟练使用。
第十五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档案室的安保性能,不得损坏任何安全设施。档案室内的白炽灯不得任意更换成日光灯,不得自行任意变动照明线路。
第十六条不准擅自安装电器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搭临时线。
第十七条档案室照明不采用自然光源,防光窗帘(或遮阳板)不得随意拉开。
第十八条档案入库前必须消毒除尘。要定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的存放和提取利用均由档案室管理人员进行,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工作人员要求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秘保证公司的机密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藏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己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本着“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及时进行鉴定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及档案室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部门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三条测绘工程鉴定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鉴定档案采用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对重新考证、修订的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对鉴定结果要写书面报告。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案卷,要在有关目录及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第五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六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七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八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九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六章资料档案复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资料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和公司的利益,做好档案复制利用工作,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复制由专人严格按照复制制度执行。
第三条档案复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档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绝对安全。复制一般档案,需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制登记手续和复制。并确保复制质量。非档案工作人员谢绝参观。
第四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借阅者提供机密和科技档案的概、预、决算档案的复制件;确需要复制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五条借阅者需要复制档案时,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复制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档案复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复制机械的操作、保养规程,时刻关注复制机械运作状态,注意保养。
第七章档案统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档案统计包括档案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档案部门基本情况的统计,档案部门要建立上述各种情况的登记簿,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二条各类档案的统计由分管的档案人员负责统计,档案统计工作的汇总表,由单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填报。
第三条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做到完整、连续、报送及时。
第四条对于上报的档案统计报表,由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对统计资料、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每年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卷数,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第六条各类档案统计报表及综合统计表,均要保留一份存档备查。
第八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请各部门、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所有。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档案管理制度4
1、分局所有档案由综合档案是集中管理,不得分散和私人保存。
2、各科室应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清洁、全面、完整的档案。
3、文档人员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要定期清点整理档案资料,对残缺或变质的.档案及时补充确保完整。要保持档案室的清洁美观,搞好档案室卫生工作。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不准进行与查阅档案无关的活动。
5、非文档人员不得自行翻阅档案。
6、参观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在档案员的陪同下方可参观。
档案管理制度5
一、乡(镇)、办事处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三)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员会或村民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四)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员会或村民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在农业收获季节,重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六)指导社区居民员会或村民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七)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八)乡(镇)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九)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社区(村)消防工作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乡(镇)、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的消防安全。
(二)对居(村)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发现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维护保养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档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协助政府及机关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消防工作制度
一、乡(镇)、办事处消防工作五项制度
(一)双月联席会议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双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派出所、安监办事处工商所、综治办以及辖区重点单位等组成。
2、乡(镇)、安监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3、双月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交流消防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由安监办负责统一向派出所移交处理。
4、乡(镇)、办事处和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派出所要落实每周检查制度,对移交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馈。
5、会议内容要及时记录归档,遇到重问题要及时向县(市)区防火安全员会书面报告。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安监办、社区(村)要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对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2、组织社区(村)、辖区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确定的火灾隐患排查责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时间对辖区单位和居(村)民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复查验收日统一进行复查。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安监办,安监办负责向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检查小组督促隐患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4、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场所,由安监办负责向派出所移交处理,并填写《乡镇办事处(安监办)火灾隐患查纠移交表》。
5、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6、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活动。
(三)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处置火灾的能力。
2、各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组织各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乡(镇)、办事处组织社区(村)在辖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4、按照上级部署,在“119”消防宣传日、重节日以及冬防、麦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5、定期组织居民到消防站参观,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6、督促辖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四)消防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每年要与社区(村)、辖区单位、沿街门店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
2、乡(镇)、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并落实考核奖惩。
3、对因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导致辖区发生重特火灾事故的,对亡人火灾事故和较以上火灾事故进行倒查,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搞好半年督导、年终考核评比,每半年对社区(村)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对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较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未落实消防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不及时向派出所移交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消防安全联防联治制度
1、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整合安监办事处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
3、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4、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社区(村)消防工作三项制度
(一)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组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组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社区(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有成员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研究解决重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组。
3、社区(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员会、社区(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村)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村)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社区(村)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村)消防安全。
2、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节日、重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3、督促社区内(村)单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4、在辖区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放杂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对隐患较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镇安监办,由安监办向有关单位下发“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等有关文件。
(三)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居会、物业管理企业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村)单位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区(村)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
3、社区(村)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村)居民群众开放。
4、社区(村)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5、针对本社区(村)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6、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村)单位参观火灾现场,警示教育居民群众。
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查消防验收手续,看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开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是否堵塞和上锁。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经营场所、车间、仓库所在建筑设置员工宿舍。
(四)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设施是否擅自关停,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选型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查线路,看电气线路是否穿阻燃线槽(管)保护。
(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关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看是否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法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
档案管理制度6
一、学生学籍档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学籍栏目必须按要求填写,书写工整,无墨迹。
二、学校操行评语要全面、具体、明确,富有教育和鼓励性。
三、学生操行的评定由班主任在期末进行,用书面形式写出评语,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操行评定要依照《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劳动、文体、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概括地反映实际表现及特点,不可千篇一律没有特色。
五、评语要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创造精神,不得单纯以分数的高低、听话的程度来论优劣,决不能在评价学生时掺杂个人的'私念。
六、评定要中肯,宽严恰当,实事求是,以肯定成绩为主,缺点中指出主要的,并指出努力方向。
七、学籍档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如实填写,按时上交,不得拖拉。
档案管理制度7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2、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3、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4、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5、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6、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7、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
9、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
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第七条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村级档案一般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各类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归档时间如下:
(一)文书类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xx)或者《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的要求进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归档。
(二)基建项目类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并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xx)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三)设施设备类应当在开箱验收后即时归档,使用维修记录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收集管理。
(四)会计类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于次年3月底之前归档。
(五)照片应当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xx)、《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xx)整理,由拍摄者在拍摄后1个月内将照片原图连同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六)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收集归档并管理。
(七)实物和其他门类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第九条档案制成材料和装订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当采取防火、防盗、防水(潮)、防光、防尘、防磁、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措施。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对音像档案和电子档案,要定期检查信息记录的安全性,确保档案可读可用。
第十一条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应当将档案交由乡镇档案机构代为保管,村级组织可以保存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以方便利用。
第十二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10日内,应当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必要时可以在选举前将档案暂存乡镇政府。村以及村民小组在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时,应当将档案妥善移交。
档案工作人员离任时应当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手续,防止档案散失。
第十三条销毁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时,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及时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小组由村级档案管理人员和形成档案的村级组织的人员(或者村民代表)组成,鉴定后应当形成档案鉴定报告。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销毁。
禁止擅自销毁档案。村级档案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档案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的信息网络共享。
第十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为本村各类组织及其成员、村民提供服务。查阅档案要遵守利用规定、履行查阅手续,不得有涂改、损毁、调换、抽取档案等行为。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围绕村中心工作或村级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利用需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如编写村史、村志、大事记等。
第十六条对在村级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组织、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民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可以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及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物业管理档案建立与管理规定:
1.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管理处总物业经理负责监督保管,由管理处行政人事助理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用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总物业经理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档案在历任总物业经理调职、离任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传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物业总物业经理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做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做适当处分。
9.物业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和公司利益的,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档案管理制度10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朱宝双老师统一管理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20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各种安全制度。
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奖惩情况记录。
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学校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资金;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银行和现金收;
二、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
三、凡属购买的固定资产、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由;
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由当事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
五、根据上级规定,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需事先编制;
六、学校大型基建费年初编制预算,项目完成。
档案管理制度11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科研、服务于教育教学,真实全面的反应教育科研的过程及相关成果。先根据国家、省、市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育科研档案的内容
教育科研档案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凡与教科研工作有关的资料,都要搜集、整理、保存。从内容上可划分为课题档案、综合档案和教师个人科研档案,其中课题档案是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
(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组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申报表,日常研究中形成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有关的论文,结题材料,课题重要事项变动报告等。根据课题研究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前期档案、中期档案、后期档案。
1.前期档案
课题前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申报材料(包括研究计划、论证材料)、立项批准书、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等。
2.中期档案
课题中期档案是课题档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应有课题实施过程中的原始材料,包括阶段性研究计划,问卷、实验记录,组织培训、召开会议记录等一切有关科研活动的文字和影音记录等,中期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
课题后期档案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最终研究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材料等。
(二)综合档案
综合档案主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教育事业的政策法规、领导讲话等指导性文件;各级各类有关教科研组织、学术团体的规划、指南、文件、负责人或专家的讲话;本单位关于教科研的有关常规性文件法规、制度,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队伍培训材料,有关会议记录、科研工作检查记录及科研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各类有关学术刊物、历年科研成果目录等。
(三)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是专职教科研人员、教师个人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有关材料。如,教研员的学科研究资料、专题报告、辅导讲座材料、经验总结、论文论着等;教师的小课题研究资料、行动研究的材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个人反思及专业成长体会、撰写的论文及获奖证书着等。
二、教育科研档案的建立
(一)教育科研档案建立的主体包括:烟台教科院、各市区(县)教研室(教科所)、各级各类学校。
(二)课题档案要实行一题一档制,分主卷和副卷。主卷主要是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即每个课题都必不可少的材料,如:课题论证书、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申报立项书、课题立项批准书、开题报告、结题验收鉴定书等。副卷是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主卷和副卷都应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国家、省、市、区(县)、学校各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按要求立卷归档。
(三)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如观察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课堂教学实录等资料都必须是在研究过程中搜集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四)教育科研档案材料的搜集,可以采取学年、学期末定时收集和工作过程中随时收集等方法。对收集上来的资料首先进行认真汇总整理,然后按照资料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如:文件类、参考书目类、课题档案类等,第三合理编目,即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给资料编号并贴上标签,形成完整、科学的教育科研档案体系。
(五)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包括“档案编号、资料名称、存档时间”等内容,以便于查找。最后在档案管理册上或电脑上登记各案卷的“编号、资料名称”及其他有关信息。
三、教育科研档案的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教育科研档案在教育科研中的价值。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资料柜,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科研档案的归档时间范围、建档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做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将教育科研档案的主体部分和综合档案中的重要内容以及教师个人档案中有影响的项目输入微机,实现微机网络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资料的应用价值。
(三)档案保管期限的要求。全国、省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各县市区及学校立项课题和教师个人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为短期。
(四)科研档案的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按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若需要复印,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归还档案材料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五)档案要按顺序分类存放,存放处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档案室(柜)必须保持清洁。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正和复制。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二、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三、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四、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五、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六、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件、文书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只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没有存档意义的文件、文书可由承办单位保管。
第二条 档案作为公司发展的见证,是在创办、规划、开发、经营及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材料,建立档案管理具有重要性。
第三条 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文件(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搜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统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做好有关开发经营管理等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政府行政单位发送给公司的文件、批文、技术、审核资料。
2、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文件材料。
3、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5、公司各部门的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6、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7、公司制定的计划书、统计、预决算书、工作总结。
第五条 归档要求
a)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b)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c)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档案资料应明确长、中、短保管期限,销毁档案资料要按保密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报批后,方可销毁资料。
d)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查。
e)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 档案借阅
a)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部门经理核对,公司领导批准。
b)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保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c)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d)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记录整理,进行分类、编目,并做好档案的检查和保管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谨防档案散失、泄密,做好保密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员工借阅文件资料时,应签名登记,必要时应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不得涂改,损毁档案,并按时在借阅期限内归还。
第十条 财务凭证档案由财务部门按岗位分工及凭证种类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档案室制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14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酒店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设备建档酒店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技术档案借阅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档案管理制度15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和园务档案,由资料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及园领导的`检查。
2、随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每学期整理入卷,每年装订成册。
3、档案内容包括:院务重大活动、接待、管理、文件、合同个人情况表,学历、学位、工作计划、总结、教科研材料、观摩活动材料、业务考核材料、家长评议材料、学期综合评定材料、教育笔记、论文、发表的文章、获奖情况等。
4、档案设专柜保管,未经园领导同意不得随便更改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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