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31 10:17:56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地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一、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二、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三、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四、每目菜看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菜记录。

  五、每日采购鱼、肉类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予记录在册。

  六、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做到三天一小扫,五天一大扫,防止集灰,保持水沟畅通,纱门窗干净无污垢。

  七、坚持消毒卫生措施,防止细菌感染和肠炎发生。

  八、规范灭蝇灭鼠用具和措施,做到食堂内无蝇无鼠。

  九、生活垃圾当天清,垃圾箱加盖。

  十、帐务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众。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项目工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安全管理

  2、质量控制

  3、工期管理

  4、成本控制

  5、现场协调与沟通

  6、设备与物资管理

  7、环境保护与卫生

  8、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涵盖安全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

  2、质量控制:涉及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流程和质量问题处理机制。

  3、工期管理:规定工程进度计划、延期处理和进度报告机制。

  4、成本控制:包含预算编制、成本核算和节约措施。

  5、现场协调与沟通:明确各部门职责、会议制度和信息传递方式。

  6、设备与物资管理:涉及设备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流程,以及物料领用与库存管理。

  7、环保与卫生:设立环境保护措施、垃圾处理规则和现场清洁制度。

  8、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规定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计划和员工行为准则。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工地门卫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地的安全与秩序,保障人员与财产安全,预防非法入侵及事故的.发生。制度主要包括门卫岗位职责、出入管理、应急处理、培训与考核、违规处理等方面。

  内容概述:

  1、门卫岗位职责:明确门卫的工作内容,如接待来访、监控进出、登记记录、夜间巡逻等。

  2、出入管理:规定工地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流程,以及外来人员的访问权限。

  3、应急处理:制定门卫在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等事件中的应对措施。

  4、培训与考核: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评估。

  5、违规处理: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罚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工地管理制度及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安全管理

  2、工程质量管理

  3、人员管理

  4、设备与物资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

  6、工期与进度管理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涵盖安全培训、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等。

  2、工程质量管理:涉及施工工艺、材料检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3、人员管理:包括员工入职与离职流程、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劳动保护等。

  4、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保养、物资采购、领用与回收、库存管理等。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施工现场的清洁、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等。

  6、工期与进度管理:施工计划制定、进度跟踪、延期处理等。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事故报告机制、现场救援、后期处理等。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是保障工地员工生活秩序和安全的重要准则,旨在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生活区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内容概述:

  1、宿舍管理:包括宿舍分配、卫生标准、用电安全、物品摆放等规定。

  2、餐饮管理:涵盖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用餐时间、节约粮食等方面。

  3、公共区域管理:涉及公共设施的使用、维护、清洁及噪音控制。

  4、紧急应对:制定应急预案,如火灾、医疗急救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措施。

  5、行为规范:禁止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提倡文明和谐的生活氛围。

  6、安全管理:加强生活区的出入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员工安全。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设工程(私有住宅除外)的规划核实,适用本规程适用本办法。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修建私有住宅除外。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所列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二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市政工程的放线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规划核实参照建筑工程核实三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实行责任告知、联系人、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是:验核建筑工程放线报告;核实建筑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所列的内容进行建设;检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办理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等。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本规程所称放线报告,是指放线单位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内容,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放线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本规程所称基础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情况验测形成的测量成果。基础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本规程所称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时,同时发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转送放线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规划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放线单位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筑工程的测量报告。

  第十条

  放线单位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定线测量、规划验测测量的测绘资质。

  第十一条

  测量报告包括文本和附图两部分,文本(含电子文本)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涉及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章

  放线核实

  第十二条

  放线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法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

  第十三条

  放线报告文本应包括放线回单、放线比较分析表(见附件3)等内容。

  第十四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放线定位的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上,并在放线报告上签字存档。必要时,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当到现场核实放线定位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经放线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第三章

  基础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基础竣工,并确定主体工程轴线位置后,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基础竣工测量。

  放线单位自收到建设单位基础竣工测量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组织人员实施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测量,并及时出具基础竣工测量报告。

  第十七条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包括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基础竣工测量比较分析表(见附件4)等内容。

  第十八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在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上签字存档。

  第四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是指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全面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主城区内的,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建筑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两栋以上的建设工程,其中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建筑工程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分栋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同时应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相应的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分段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部分建筑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的部分建筑应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建筑工程,在对最后部分进行规划核实确认时,必须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建设内容。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载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建筑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附件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附件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附件7)、其他情况说明等。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平面图。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对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建筑工程,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其中,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项目,还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不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并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应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附图。

  第二十四条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可在各规划报建窗口领取或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cqupb.gov.cn/)];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1份,建筑工程只需建施图有关规划部分);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1份)。

  第二十五条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未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报建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作出上述决定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市局分管领导或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放线单位出具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的修建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抽查。测量报告不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前,应当先参照《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放线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20xx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程》(渝规发[20xx]147号)、《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办法》(渝规发[20xx]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3、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4、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比较分析表;

  5、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

  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1:

  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一、(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放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位置、规划许可情况、应拆建筑的拆除情况、放线测量成果、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二、(放线比较分析表的制作要求)放线比较分析表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三、(放线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放线报告的附图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上制作,并将拟建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控制角点坐标,以及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与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准确、清晰地标注在附图上。

  四、(基础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位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测量成果及情况说明等。

  五、(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据、放线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六、(基础竣工测量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在放线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附图上制作,并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平面位置、间距,以及与其他建筑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注在附图上。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概况、竣工测量委托书(或协议)、放线单位名称(盖章)、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测绘作业人员姓名、建筑面积计算依据等。其中,建筑工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建筑工程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签发时间、建设总规模,每栋建筑的层数以及其他应注明的情况等内容。

  八、(建筑面积明细表的制作要求)

  建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

  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行比较,并注明其差值。

  九、(现状地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管线图除应按地形图的制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注地形、地貌、地物外,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0.00层标高、屋顶标高、建筑制高点标高(仅限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地下管网。其范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30-50米的区域。

  十、(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制线、放线附图中的建筑放线位置。

  十一、(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求)楼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楼层的使用功能、各边的长度、立体式(机械式)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

  附件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建设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保障建筑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程》,我局将对你单位xx建筑工程的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进行规划核实,并指定重庆市规划局xx区分局的同志作为为该工程的规划核实联系人,联系电话为xx。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核实联系的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

  (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情况;

  (三)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有关规划问题;

  (五)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设单位的职责:

  (一)应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二)应积极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实施规划核实,并提供与规划核实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上述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的测量;

  (五)应与规划核实联系人应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将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分别报请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实后,方可开展下阶段的工作;

  (六)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或建筑工程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未经规划核实擅自开展下阶段工作,出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设计;

  (二)放线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对其出具的测量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要求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

  四、规划核实联系人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五、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流程。

  (一)建筑工程放线核实: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申请单位发放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联系放线单位到现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主管部门同时提供放线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核放线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二)建筑工程基础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基础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基础竣工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实情况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明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三)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7

  工程工地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它涵盖了工地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保护和社区关系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规定了员工的职责、行为规范、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采购、维护、使用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

  3、材料管理:包括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领用和退库,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率。

  4、施工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预防和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5、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执行质量控制和检验,确保工程品质。

  6、进度管理:设定项目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满足工期要求。

  7、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尘土和其他污染。

  8、社区关系:处理好与周边社区的关系,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8

  待建工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安全管理规定

  2、工程质量管理

  3、施工进度控制

  4、设备与物资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质量检查与验收程序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规定:涵盖工地出入管理、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演练等。

  2、工程质量管理:涉及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质量缺陷处理流程等。

  3、施工进度控制:包括工程计划制定、进度跟踪、延误分析与纠偏措施。

  4、设备与物资管理:设备租赁与保养、物资采购与存储、报废处理等。

  5、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控制、废弃物处理、生活区卫生维护等。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教育、行为准则与纪律要求。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事故报告机制、应急响应流程、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8、质量检查与验收程序:自检互检、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流程。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9

  工地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是确保工地生活区环境整洁、健康的重要规范,它旨在维护工人们的居住环境,预防疾病传播,提升工作效率。

  内容概述:

  1、宿舍布局与设施:规定宿舍的合理布局,包括床铺、储物空间、卫生设施等,确保通风良好,减少杂物堆放。

  2、卫生清洁:设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清洁计划,明确责任人,保证宿舍内外干净整洁。

  3、垃圾处理:设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点,规定垃圾投放时间和分类标准,防止垃圾堆积引发卫生问题。

  4、个人卫生:鼓励工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定期洗澡、换洗衣物等。

  5、疾病防控:定期进行宿舍消毒,配备必要的防蚊、防虫设施,预防疾病传播。

  6、安全管理:强调用电安全,禁止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吸烟等行为,防范火灾风险。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0

  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筑工地的清洁与卫生,预防疾病传播,保护工人健康,提升工作效率,并维护周边社区的生活环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清理与垃圾处理规定

  2、卫生设施设置与管理

  3、食堂卫生与个人卫生要求

  4、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5、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内容概述:

  1、现场清理与垃圾处理规定:规定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工作区清理,垃圾定点分类存放,定期清运,防止垃圾堆积和滋生细菌。

  2、卫生设施设置与管理:要求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厕所、洗浴设施,并保持其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与个人卫生要求:食堂须取得相关卫生许可,食物存储、加工、分发需符合卫生标准;工人需保持个人卫生,如定期洗澡、换洗衣物等。

  4、环境污染防控措施:控制噪音、尘土飞扬,防止污水排放,合理处理施工废弃物。

  5、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状况,对遵守规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增加投入,健全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升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保证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不错,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升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加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2

  工地现场管理制度是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环境管理、进度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规定工人的`入场、离场程序,安全培训,作业许可证制度,以及对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

  2、设备管理:涵盖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规定、定期检查及故障报告流程。

  3、材料管理:涉及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领用和报废处理等环节。

  4、环境管理:规定噪音、尘土控制,废弃物处理,以及环境保护措施。

  5、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计划,跟踪工程进度,调整资源分配,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3

  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地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城市环境和公众利益。这一制度涵盖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保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工地的整洁、设备的.摆放、施工区域的划分、警示标志的设置等,确保工地有序运行。

  2、人员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着装、作业行为、休息时间、紧急情况应对等,保证人员安全和团队协作。

  3、环境保护:强调减少噪音、尘土飞扬、废弃物处理等,以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安全措施:设立安全规程,如定期检查设备、设置防护设施、进行安全培训等,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4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标语旨在确保工地安全、效率与质量,它涵盖了工作纪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通过简练而具有警示性的标语,引导工人遵守规定,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内容概述:

  1、安全生产:强调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如“安全帽必戴,生命线常牵”。

  2、工作纪律:提倡准时上下班,如“按时开工,准时收工,效率为先”。

  3、环境保护:提醒工人注意减少噪音和废弃物,如“绿色施工,噪声低,环境友好”。

  4、质量管理:强调工艺标准和检查制度,如“质量是生命,一丝不苟”。

  5、团队协作:鼓励互助合作,如“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5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体系,旨在确保工地作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内容概述: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工地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进出管理制度:规范工地的人员进出,防止未经授权的外来人员进入。

  3、工具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工具设备的使用、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

  4、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如火灾、坍塌等。

  5、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6、现场巡查制度:设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7、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事故上报流程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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