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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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一、质量目标
争取实现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顾客满意率100%;合同履约率100%。
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目部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规范.实行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副经理为质量工作的日常负责人,项目部成员负责工程质量控制。
三、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1.全面质量管理
强化执行“工法管理”:以“工法”、“规范”、“标准”为准则,加强质量意识教育,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技术素质为中心,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2.现场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设备安装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等是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材料质量十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对现场材料的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材料的质量保障:
⑴合理组织材料供应,按质、按量、如期满足工程需求,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⑵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避免材料变质,减少材料损失,确保材料质量。
⑶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各类材料到场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不合格者坚决退货。
⑷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设备存放空间和顺序。
⑸对进厂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逐箱及时进行数量清点,对设备外观逐一进行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办好交接手续.清点过程中,发现不能互换的.零、部件,按安装位置和次序作好标记,为顺利安装创造条件。
⑹加强设备运输、存放、保管工作,避免材料腐蚀,减少设备碰撞,防止设备损坏,确保设备、材料质量.加强小型零、部件的保管,在安装过程中,项目部各级成员有义务也有责任要监督施工方的材料使用。
3.人员培训制度
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开始前先经项目部工艺、电气工程师进行图纸讲解以及施工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日后施工的顺畅进行。
4.施工前交底制度
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工号施工员必须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队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必须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5.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工序质量评定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必须设质量人员,工序完成后要做自检,项目副经理负责督促、检查工号的自检工作。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如果某一道工序的施工结果被后道施工工序所覆盖,该工序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奖优罚劣制度
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考核制度,直接与项目奖金分配挂钩。
8.竣工图的编制、审核、移交制度
⑴工程进入收尾阶段,项目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部工艺、电气工程师负责编制竣工图,整理施工文件,对编制完的竣工图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汇总装订成册。
⑵工程竣工后一定期限内,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相应数量的竣工图和完整的竣工资料。
四、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企业的信誉"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点. 3。对到货的每台设备,在安装前必须严格按设备技术文件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应拒收。
4.设备安装必须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备标准的80%以上,并进行基础验收后才能进行。
5.应切实保证主要工种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技术水平。
6.各种吊装机械和施工机具提前供应调配,并应保证完好。
7.施工过程应严格按规范及相应的方案施工图执行,当设计与施工相矛盾时,应取得设计部门同意后,才能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图纸。
8.认真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施工人员应根据要求进行自检。
9.对设备的备品件及随机技术文件和合格证等进行妥善保管,待竣工后统一移交业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确认内容
(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确认
1.确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思想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因素是否有能力从事所要进行的作业操作。
2.确认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是否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二)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确认
机电设备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安全确认。固定岗位安全确认可分为固定设备和临时固定设备两种。
固定设备是指长期固定地点,一般不会搬迁的机电设备,如主提升绞车、主要抽风机、空气压缩机、锅炉、主排水泵、变电所等。
临时固定设备是指暂时固定在一个地点运转的机电设备,如小绞车;采煤工作面下顺槽的刮板输送机;皮带机及电气控制开关等。
流动设备是指需要经常移动的机电设备,如电机车;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掘进机;煤岩钻孔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其中包括依靠轨道运行的矿车)
(三)对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安全确认
与生产现场安全质量有关的原材料规格、材质;生产作业中与安全质量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个体防护用具、设施(如工作平台等)的规格、材质等。
(四)对生产工艺方法的安全确认
1.针对本项作业任务技术要求,确定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科学。
2.根据要完成的生产工艺,确定采用的`工作程序是否合理。
3.根据要实施的工作程序,确定采用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五)对作业空间自然安全环境的确认
生产作业空间的构建、设施、设备安装位置、安全通道以及空气质量等方面。
第二条 安全确认依据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三条 安全确认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各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组织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中调查、研究、商议并予以确认。
(二)工作现场生产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或总工程师指派的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集体调查、研究,并对照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现场将要使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生产工艺、作业工序、操作方法等进行安全技术上的确认。
(三)作业场所:由班组长以上现场最高级别领导负责依据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带领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四)机电运输设备:一般由当班班组长带领岗位员工进行共同确认。
1.主要机电峒室由正副岗人员负责共同确认,正岗人员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如有机电维修人员在场安全确认则以机电维修人员为主(机电维修人员不负责开工后的安全确认)。
2.机车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机车司机与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3.主斜坡运输在每次运行前必须由信号工和连接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
4.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后路运输第一次安全确认必须由班组长与岗位操作人员共同进行安全确认。随后运行安全确认,由小绞车司机和连接人员负责。
(五)生产原材料:由经营调度主任会同使用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原材料入库、出库和原材料使用进行安全确认。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对原材料的规格、材质进行确认,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严禁使用。
(六)必经路线:瓦斯员、测风员、电修工等其他单独作业人员,原则上由本人进行安全确认。如有2人或2人以上同行,则共同确认。
第四条 安全确认程序
进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即将进入生产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确认;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对现场环境进行确认;每位操作人员正式工作前,对岗位进行确认;具体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前,对机电设备进行确认;具体施工人员正式作业前,对即将使用工具、原材料进行确认。循环作业岗位,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循环前,都要进行确认, 确保安全确认贯穿于整个生产全过程。
第五条 安全确认坚持岗位确认和过程确认,并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明确体现。
(一)井上、下集体作业场所要在悬挂“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或“开工许可证”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确认负责人负责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二)井上、下固定的单独岗位要在悬挂责任制牌板地点,同时悬挂“安全确认牌板”,现场安全确认人在填写确认卡时,同时填写确认牌板并签名。
(三)井上、下流动的单独作业岗位,上岗人要携带安全确认卡,在工作前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卡。
第六条 安全确认制牌板规格:长600mm×宽450mm;安全确认卡规格:32k纸张大小。
第七条 安全确认日常管理
(一)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确认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副职负责分管专业安全确认的落实与考核。
(二)各单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确认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管理人员巡查到现场时,要对安全确认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安全确认牌板”或安全确认卡本上签名。
(四)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先整改后作业。
(五)现场安全确认人在确认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能现场采取措施消除时,必须立即向单位值班汇报。值班人员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人报告的隐患问题,给予明确的操作指令,并做好原始报告记录。
(六)安全检查人员每到一个作业场所或岗位,要把安全确认做为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七)各单位要把安全确认制落实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安全确认制执行不好的单位,按照矿业公司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1、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工前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不得上岗。
2、安质人员、施工队长负责对单位登记造册的专职电工进行技术培训,合格者持证上岗。
3、凡是烧煤取暖的单位,一定要加强火墙、炉子的管理,住人的房间应有通风口,防煤气中毒。队领导要经常深入职工营房查看火墙和炉子是否有漏烟的`地方,发现后及时整改。
4、严禁私接电炉、电灯取暖,严禁非电工私接电线,乱拉电路。
5、住房、库房、炊事班等照明灯泡都必须控制在60w以下,严禁出现长明灯。
6、凡需用动力电的地方,闸刀必须有盖和漏电保护装置。
7、各单位统一安装电表,电线规范化架设。
8、各住房内,电线、电视天线、电话线要规范架设,严禁绞在一起。
9、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0、严禁酗酒闹事和无理取闹。
11、严禁在工作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
12、严禁下河洗澡、抓鱼、洪水天禁止打捞漂泊物,防止淹亡事故。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回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试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
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试、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砂垫、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核实。
四、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况、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取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术负责人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制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技术负责人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
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七、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八、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3、商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
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避难组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做好安抚工作;
·警戒组立即对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隔离,同时配合避难组疏散人群,做好安抚工作;
·由总指挥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爆炸物品
·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逻工作。 ·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6.抢夺、抢劫、盗窃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现场,立即拉响警报,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然后,详细查看场所的`安全情况。
·如犯罪嫌疑人已伤人,立即采取救护,拨打“120”急救电话。 ·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7.后续工作
·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统计工作,如实上报; ·配合政府及警方做好善后处理及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
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xx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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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杀菌岗位是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沉砂池、配水井、A/O池设有不锈钢防护栏杆,升降机吊装位置栏杆有缺口,应用钢丝绳或尼龙绳绑扎牢固。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池边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溶液储存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采水样或维修(抢修)设备,手脚碰到过污水的,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肤佳香皂清洗干净,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十一、任何岗位发生事故,应迅速逐级向上报告,讲明事故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周密的调查和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章 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个设备维修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劳动。所有工作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污水厂安全主要有坠落、消防、触电等内容。
一、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设备维护操作工使用很广泛的安全用具,无论登高还是人工清捞垃圾,都必须使用。
操作工人必须能熟练地系用安全带,做到牢固、合身并会合理选择牢固的保险点(安全带挂钩的定位点)。
安全带的保养很重要。因为安全带的主体是帆布制成的,如果安全带受潮并被污染而没有及时清洗晒干,那么帆布就会发霉直接影响到安全带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则
登高作业中的“十不登”:
l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者不登高。
l 迷雾、雷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不登高。
l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时不登高。
l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时不登高。
l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时不登高。
l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时不登高。
l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 设备和构筑物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时不登高。
l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时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识
污水厂的火灾可分为构筑物着火与设备着火两大类。这两类火灾会互相转化。
构筑物着火除一般由于设备着火引起外,还可能出现人为造成的意外火灾,例如违章使用电炉、电熨斗等,故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污水厂内比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带负荷的充油设备,如变压器、少油断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运转的电动机和运行条件恶劣的电气设备,如电力电缆、损坏了的电力线路,它们因长时间的过载或短路电流引起的过热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备的灭火机有:干粉灭火器,其特点和使用常识如下;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以二氧化碳为动力,将钢瓶内干粉压出。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也适宜于扑救气体火灾和带电的低压火灾。普通干粉灭火器对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效果不显著,火灾之后还能复燃。
使用时,打开保险销,拉动拉环,干粉即可喷出。8kg干粉灭火器的射程约5m,所以要接近火焰喷射;干粉容易飘散,因此不宜逆风喷射。干粉喷射时间较短,8kg干粉只能喷射20s,所以,喷射前要选择好喷射目标。
四、火警的应急处理方法
污水厂电气设备故障,出现电火警时,常会中断照明,出现爆炸、浓烟、火焰和电弧等,加之继电保护装置音响信号的动作,会使操作工人忘记应执行的紧急操作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断力,一时束手无策,甚至进行危险的操作。此时,应当冷静而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实施救火工作。
(a)尽快把故障设备从线路上切除运行,其方法是:
l 应选择距离故障设备最近的,有灭弧能力的断路器或磁力起动器来切除故障设备。
l 如果熔断器保险已断或继电保护使断路器跳闸,则可以拉开熔断器或断路器前的隔离开关,并悬挂标示牌。
l 电动机或起动设备故障应尽可能断开分断路器,不要轻易断开总断路器或断开变压器。
l 只有当分路断路器不起作用时,才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
l 只有在开关或操作机构失效而故障迅速发展才允许用损坏设备的手段(如撬开、敲击、剪断等)来断开故障设备,但必须保证执行人员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断开设备。
(b)制止高声叫喊、跑动和企图盲目操作的混乱现象,稳定情绪。
(c)电话或派人报告有关领导,火灾一时难以控制就必须打“119”告急。
(d)夜间发生事故会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发光的物体(如手电筒、应急灯等)进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灭火。各类灭火机严格遵守灭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点,不能随便混用。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着火设备的电源已属不可能,必须在带电情况下灭火时,执行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手套。
(f)火灾扑灭后,应按设备事故的事后处理要求,一一分析,汇报并迅速恢复被中断的正常运行。
五、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是重要课题。设备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循的守则。
① 相线必须进开关。相线进开关后,当开关处于分断状态时,用电器就不带电,不但利于维修,而且减少触电可能。
② 合理选择照明电压。一般照明灯具可用220V电压供电;检修照明灯选用36V供电;在潮湿、有导电灰尘、有腐蚀性气体的情况下,则选用24V,12V,甚至6V的电压来供照明灯具使用。设备检修一般用24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③ 合理选择导线和熔断器。因为导线不允许过大的电流通过,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负载要选用不同规格的导线。选用原则是:导线的额定允许电流比实际输电的电流大些。
熔丝是作为电路的保护而广泛使用的,要求在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熔断,从而不让强大的短路电流损坏用电设备,因此不能选额定电流大的熔丝来保护小电流电路,当然,也不能选用额定电流过小的熔丝来保护大电流电路,这会使电路无法正常工作。
导线和熔断器的选用可参考《电工手册》以获得正确数据。
④ 电气设备要有一定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导电线圈间必须有一定的绝缘电阻,否则当人触及正在工作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风扇等)的金属外壳就会触电。
通常要求固定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还应更高一些。
⑤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正确。电气设备要根据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带电部分应有防护罩,高压带电更应使一般人无法靠近,必要时应加连锁装置以防触电。
⑥ 采用各种保护用具。保护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钳、棒、垫等。
⑦ 正确使用移动电具。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其引线和插头都必须完好无损,引线应采用坚韧的橡皮或塑料护套线,且不可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5m。此外,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调换钻头时应拔下插头。不得将220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⑧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要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为了保证人在接触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不造成电击,通常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安全措施。
l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适用于1000V以上及电源中线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通常采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铁、钢管做接地体,其接地电阻都不得大于4Ω。
l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适用于三相四线制中线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供电系统的零线连接。照明用三眼插头和三眼插座来给电器通电,以起到保护接零作用。
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还有很多,高压操作与低压操作都有规程所循。
六、维护工作安全规范
(a)、各岗位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方可上岗。
(b)、设备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c)、设备检修后恢复运行前检查设备的润滑、接电等情况,在做好运行准备后方可投入运行。
(d)、设备检修后,检修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e)、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志牌后,方可进行维修。
(f)、污泥处理区域、脱水机房等地严禁烟火,并不得擅自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g)、雨天或冰雪天气,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或冰,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注意防滑。
(h)、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并采取防范措施。
(i)、凡在对具有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构筑物、容器或管渠进行放空清理和维修时要做好通风换气、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如要动火,首先测定易燃气体浓度,应将甲烷含量控制在5%以下。同时含氧量不得低于18%,如超过安全标准时,应强制通风换气,确认容积内气体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操作。如果有人要进入管、渠、井或容器内作业时,必须检测有毒气体浓度,符合《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同时佩带保险绳并随时与监护人联系。
(j)、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k)、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班时严禁饮酒、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
(l)、起重设备每年定期检查和维护一次,2年上报强检1次,有专人负责操作,吊钩下方严禁站人。
(m)、定期检查构筑物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n)、具有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构筑物,必须通风。
(o)、有电气设备的构筑物和易燃易爆的场所,按有关规定检查更换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p)、值班室、仪表控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q)、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熟悉触电的急救方法。
(r)、各种临时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第三章 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停,送电,必须由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发布停电,验电,恢复送电命令,其他人员不得指挥。
2、一般电气设备检修,不做带电工作,必要时需得到有关部门允许,方可进行工作。
3、工作前,应将工作衣衣扣,袖口扣好,应使用绝缘工具(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手锯,旋凿等),且准备齐全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折裂和绝缘不良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4、车间停电检修与恢复电源试验应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5、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按照高压泵站操作规程中所规定各项停电和送电手续。
6、临时工作接线必须有效可靠。
7、工作时应用验电笔明确实无电,验电笔在设备断电前,应试验是否良好。
8、如在配电间以外工作,应将配电间门锁好,钥匙由检修负责人带在身边,不得乱放。
9、线路检修时,在切断电源开关处,要挂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闸”牌,有铁壳开关应拿下瓷插铅丝,放在工具袋内。
10、一切待命检修的带电裸体,应设置防护栏,并应挂上警告牌。
11、高空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并需要有一熟悉电气人员进行地面监视。
二、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修理按?设备拆装操作规程?执行。
2、使用电钻戴好绝缘手套和铺绝缘地毯。
3、在用油类清洗零件时,不能使用汽油,并注意周围防火措施。
4、在用砂轮机时,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时,安放的角度要适当,并预先要检查设置是否完好。
5、使用台钳时,工件必须放稳扎牢。
6、高空作业要注意梯子安放稳固,并佩戴安全带。
7、各种扳手要适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过猛滑倒伤人。
8、在钻床工件时,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专用工具夹紧,不准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装要检查起吊工具,吊索要扎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脚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10、使用高空设备,要预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各种防护罩、网、仪表是否具备,并做好润滑工作。
11、使用行灯必须绝缘良好,接电合理,以防漏电。
12、各种锋利工具要安全使用,并保管好。
三、测量低压电机绝缘电阻的安全操作规程
低压电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测量电机绝缘电阻
1、水泵电机跳闸后。
2、已停止运行七天以上。
3、电机维修后。
4、安装新的电动机。
5、在雷雨雷电时严禁测试电阻。
测量绝缘电阻的操作顺序:
1、被测电机必须处于静止状态。
2、拉开被测电机分空气开关、刀开关,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牌。
3、测量前检查被测电机、电缆头确无电压后,证实被测电机上无人工作后方可测试。
4、测量电机结束后,将被测电机设备对地放电。
以上工作必须有2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重点部位进行焊接时,必须严格遵守三级动火制度,填写好工作票,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落实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操作前要戴好防护手套、面罩,并穿好防护工作衣和防护工作鞋及脚盖,再进行检查电焊机、电线等是否良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3、焊接工作地点五米范围内,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4、电极把手必须牢固地夹住电焊条,在对面焊接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火花溅在颈项里。
5、焊接过的工作物,在未冷却前切勿拿在手中,焊接短接短小工作物价时,需要工具夹住,严禁用手扶,以免烫伤。
6、操作时,不得请不熟悉电焊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容易私自作业,操作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7、操作完毕或暂离时,须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标志,以防造成烫伤或其它事故。
五、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要按操作程序由组长明确分工,进行交底,在不许有人的范围内禁止站人,操作工人所在范围应有退路以防万一。
2、吊装开始前和每进行一个阶段的吊装之后应详细检查吊装的设备、索具等是否有损伤和松动现象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设备,严禁吊装超重物资,起吊部件时,提升或下降要平稳,避免发生急动和冲击现象。
4、起重物件在歇工时严禁悬在半空中,而应放下落地或用木块搁好,保证绳索不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5、要严格按照工种起重机具、工具的特点来使用和保养。
6、起吊时先拉紧吊索稍停一下,详细检查绳索扎紧是否牢固,再进行起吊,降落时要慢,固定后再松脱吊索或吊钩。
7、正在起吊的部件上不准站人,起吊的物件正下方及周围不准有人。
六、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应由专人使用,吊运物体前必须弄清物体重量,不得超荷,以常检查吊钩、钢丝绳及制动状况,安全附件完好状态。
2、吊装物体时,地面指挥发出信号方可起吊,起吊前应原地试吊一次,检查其工作可靠性。但停车指令不论由认发出应即停车,查明停车原因,运行时发出信号,严禁运物从人头顶运过。
3、不得把电动葫芦作牵引式拖拉用。
4、钢丝绳粗应与吊车负荷相适应,更换钢丝绳应请有关部门验审后方能使用。
5、吊运完毕后,应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将停妥后随即关闭电源。
七、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药品仪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2、化学药品要有专人、专门管理,剧毒药品应设专柜,使用应作记录。
3、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的地方,应密闭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4、易燃易挥发性物品加热时,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
5、电器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潮湿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触电闸。
6、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7、每个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室的总电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8、工作结束时,应对各种仪器的水、电、气等进行关闭检查。
9、化验室应有灭火装置,工作人员应掌握该灭火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
10、在线监测每次更换氮气时应有专职人员操作,安装完毕后必须用自来水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八、NaClO3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操作必须戴上橡胶手套,操作完毕后用清水清洗橡胶手套并晾干。
2、不小心皮肤碰到NaClO3溶液应马上用自来水冲洗。
3、NaClO3溶液防止阳光直射,平时没用时容器盖要盖好,防止挥发影响药效。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
第六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
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3、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5、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3、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3、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
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3、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加快产业重组步伐。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规定、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安全管理,突出安全预控,夯实安全基础,整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各会议精神,经矿研究,特对20xx年安全工作做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素质强安”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深入开展“四个建设”,以现场为重点、预控为手段,落实主体,夯实基础,深化整治,杜绝重大事故,控制零星事故;推进素质工程,建立预防为主、完善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奋斗目标
㈠杜绝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井下消灭重伤及二级非伤亡以上事故;全矿实现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目标。
㈡地面消灭微伤及非伤亡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消灭交通、火灾事故。
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
㈣确保安全费用按规定提取使用,完成年度安措资金计划和工程量。
㈤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完成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井下所有职工知识、技能达到初级标准,部分职工达到中、高级工标准,形成梯次发展。
三、总体要求和保证措施
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目标: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两个原则:“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实施三个预控:危险源预控、隐患预控、事故预控。 开展三项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生产及工序环环相扣的正规循环建设和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深化四项整治:矿井“一通三防”整治、矿井水害整治、供电安全整治、运输专项整治。
推进六个转变:由重考核结果向既重结果又重过程考核转变;由安全制度化向安全文化化转变;由重传统安全管理向科学理性、符合客观实际管理转变;由生产主导型向安全主导型转变;由生产经营型向安全效益型转变;由矿井安全型向矿区安全型转变。
确保七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投入到位、现场管理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培训教育到位、监督监察及考核兑现到位。
树立八种观念: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没有安全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矿区稳定;思想、管理、行为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隐患、违章就是事故;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隐患风险都是可以预控的。
落实九项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举报制度》、《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保证措施:
㈠转变作风,落实安全责任 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层次管理,逐级传递压力,提高责任落实。
矿是安全生产落实和管理主体。主要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组织落实集团公司达标规划,落实预控措施,实施专项整治,严格对安全运行质量效 果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抓好生产过程管理和监督。
科、队是安全生产落实主体。立足科、队(班)组,抓好管理制度、规程、措施、标准的贯彻和执行,以现场为重点,突出行为标准化建设,实施达标规划,建设安全型队(班)组。
班组是安全生产执行主体。执行管理、技术、程序、岗位规定,科学规范组织安全生产,严格安全员现场跟班制度,全面实行岗位作业、工序、行为、设施及环境标准化,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各业务部门是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主体。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业务保安;管理督促本系统、本专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队书记是安全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者;各分管副职是分管系统和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三员两长”是生产现场的指挥者、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第一责任者;职工是安全的主人,对所在岗位、工作范围和自身的安全负责,并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要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安全生产分层次管理责任网络。
各级干部加强思想认识,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放在现场,真正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融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每道工序上。认真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围绕安全生产中心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事故是可控的思想,为实现我矿各项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全矿各系统、各部门分工协作,全面参与,围绕安全生产目标,面向基层,服务于基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形成全矿上下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从安全的角度为职工排忧解难,适时走访困难家庭,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珍爱职工生命健康,促进我矿安全和谐发展。
安全科对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考核,对不负责、工作失职、渎职者要严肃处理,因工作失职或检查不严不细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㈡突出“三个预控” 实现超前预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超前预防,治理源头,控制过程,实现安全生产。
抓好危险源预控。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为手段,加强各大系统、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和诱发危害的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和行为等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和 风险控制,利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材料,控制重大危险源,降低安全风险。
抓好隐患预控。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治。现场能处理的隐患必须现场处理,一般隐患必须按“三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于暂时处理不了的重大隐患,必须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安全预案。科、队对井下工作面存在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产整改,否则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连带科、队领导。
抓好事故预控。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科牵头,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应急救援演练。加强职工安全避险避灾知识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应变能力。施工地点改变时,由各队技术员负责,组织职工对避灾线路进行学习,尽最大努力把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充足,装备、设备齐全有效,强化日常训练,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救援有力。
(三)深化专项整治 提高矿井综合抗灾能力
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础管理,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通风科、安监科要高度重视“一通三防”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利用班前会、板报等学习形式,对职工进行“一通三防”、瓦斯事故案例教育,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意识。
通风科、安监科要加强“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绩效考核规定,对违反“一通三防”规定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完善通风设施、优化通风网络,巷道贯通时,通风科等相关单位领导必须现场跟班,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合理。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消灭无计划停风、微风作业等瓦斯事故。
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照AQ1029标准升级改造,保证系统运行灵敏可靠、功能齐全,探头位置布局合理、数量满足、标校准确。
加强防尘管理。严格执行防尘各项制度措施,巩固完善现有防尘设施,通风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防尘工作。加强采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转载点的喷雾管理。加强粉尘监测监控,注重煤尘源头治理,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巷道积尘。
加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煤层自燃预测预报制度和防灭火各种规定,加强防灭火设施管理,建立火灾气体束管采 样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喷洒阻化剂、灌浆系统,采取综合预防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加大矿井水患治理。收集完善承压水、老空积水等水文地质资料,搞好防治水设计;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提前实施采空区探放水。加强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导水性等研究,掌握规律,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快防治水设施建设,完善采掘工作面防排水系统,受水害影响的工作面、必须进行探放水,带压采掘工作面编制针对性的防治奥灰水措施。各队组要加强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提高采掘开工作面排水能力,防排水系统必须满足矿井突发性水害应急处臵的要求。汛期对河谷、地表裂缝、堤坝等进行排查。
加强供电及机电设备管理。加强供电系统隐患治理,抓好雷雨季节等特殊时期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反事故演练。加强机电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维护,推行预知性检修,确保机电系统运行可靠;规范机电设备设施,取消非标产品使用,完善各种保护装臵,严把设备入井关,杜绝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材料入井。
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开展运输专项治理和运输“两条线”建设,更新运输装备,完善运输安全设施;巷道运输作业严格执行运输管理规定和操作标准;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 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一坡三挡”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完善岗位操作规程,井下全面安装使用常闭式挡车器,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提高大小运输轨道质量。主井提升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必须到位,安全保护齐全可靠,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操作准确无误,确保安全提升。
加强顶板管理。各作业队组要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科相关领导亲临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安设顶板离层仪,加强对顶板离层的监测监控,掌握顶板压力变化,分析研究顶板来压规律与特性,科学选择顶板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和支护材料。各单位要加强过地质构造、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巷道交叉点、开掘面迎头的顶板管理工作,过地质构造、综采工作面初采、收尾等关键时期,顶板管理领导组,必须安排相关人员现场跟班,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加大安全投入 实施科技兴安 提高矿井安全技术水平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以技术装备预防重大事故,以科技进步推进安全发展。
加快产业升级。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定,加快矿井技术改造步伐,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设施设备和材料。加快矿井五大系统数字化技术改造,提高采、掘、机、运、 通各系统控制装臵的自动化水平;推广应用深孔爆破、一次性全岩掘进、沿空留巷等技术;加快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逐步建设无人值守变电硐室、数字化变电站、数字化矿井。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采取措施鼓励技术攻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大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解决生产现场技术难题;推广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单产、单进水平,推进安全高效发展。
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安全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障“一通三防”、瓦斯抽采、防治水、供电、运输等重大隐患治理,解决大系统及安全生产挡手问题。严格安措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确保安措工程高标准、按时完成。做到有隐患无事故。
(五)狠抓现场管理,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生产过程的重要部分,以生产和工序环环相扣的正规循环建设为着重点,必须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化评比制度,在质量标准化的难点、重点、薄弱点和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施工队组要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各工作面全面推行正规循环作业,干标准活,上标准岗,为下一个班的安全生产打好基础,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方式要灵活,由重静态达标向重动态达标转变,加大动态达标检查的打分比例。做到分专业、分区域全面实施动态达标;树典型、抓关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质量标准化在巩固中提高,提高中创新,全面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层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矿选出质量标准化样板队、精品工程、安全管理明星队和先进班组进行表彰奖励,各专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达标竞赛必须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未落实的,否决安全质量标准化成绩。班组竞赛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为核心。
加强“三员两长”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员两长”管理制度》,盯面安全员加强当班生产现场的安全评估,质量验收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三员两长”要做好当班安全确认与生产过程安全监督管理,安监科要按标准严格考核,通过循环制约、监督考核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三员两长”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兵头将尾、现场把关作用。
开展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到管理无失误。各级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矿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职责,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技术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程序,做到计划决策、协调组织、监管控制的连续性、规范化,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效果。
开展行为标准化建设。安监科修改完善职工行为标准,各级管理人员监督职工按章操作,对违章行为的责任者按规定严肃处理。各队组要建立班组自保互保体系,实现行为安全。
(六)强化监督监察,加大现场安全执行力
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安监科是安全监督监察的主体,对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负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定期召开隐患排查例会,落实隐患处理的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等,及时消除隐患;各业务部门是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的监督主体,对本专业、本系统安全工作负监督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预防性检查和系统隐患治理检查;加大执行力度,着重解决层次管理不落实、落实不彻底等问题,采取经济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手段,防范重大事故。要充分发动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把隐患排查治理融入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隐患排查不走过场。
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坚持旬检、月验和专项检查制度,采取动静结合,以动态为主的安全检查,着重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行为标准化检查力度。日常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检查覆盖率达100%,不留死角。
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规定,加强外委队组安全监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在停产、限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停工、复产各项规定和措施,保证停、开工期间安全。
加强安监、通风队伍建设。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员、瓦检员。落实安全员和瓦检员的职责。杜绝瓦检员空班、漏检现象。提高安全员、瓦检员个人素质、业务素质及执法责任,加强规程措施、安全质量标准的学习,做员工的表率。安监科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开展好安监系统“创先争优”竞赛,充分发挥安监科安全监督监察作用。大力开展学练赶超竞赛活动,树先进,常交流,整体提升安全监督服务水平。
(七)加强安全绩效考核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落实奖惩机制
严格安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将安全绩效与干部任用、职工工资分配紧密挂钩。
严格责任考核。相关单位要完善干部安全业绩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干部安全业绩档案,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重点加大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的考核力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干部,要加大安全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干部提拔、聘用,安全一票否决,各级干部必须坚持把主要精力和主要时间放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现场。严格执行干 部跟班带班等制度,必须注重下井质量和效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
加强绩效考核。要按照30%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严格考核,区(科)、队要把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作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逐班逐日量化考核,落实到人头。考核职工当月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三违”、隐患、事故、质量标准化等,逐月考核按规定兑现。干部绩效考核要将环境、设施、行为标准化纳入考核内容。继续深化安全风险抵押考核,逐级完善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兑现。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绩效考核奖罚制度》,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事故定性准确,责任分析清晰,并制定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
落实奖惩机制。安全奖励基金按照不少于1元/吨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按照不少于0.5元/吨煤提取。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执行事故处罚决定。
(八)加强地面安全管理 确保地面安全生产
强化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标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地面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把地面安全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认真排查各类隐患,责任明确,事故隐患 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安监科等相关单位,定期对地面各场所安全质量标准化按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三定”落实,保持矿区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矿区整体形象。
加强“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管理,严格执行措施预案,加强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矸石山等重大隐患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灌井、滑坡等重大灾害的发生。
综合科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加强日常管理培训,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车辆检修。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日常的保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超载超员运输,有效遏制事故。
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矿民爆物品管理规定,强化监督检查,民爆办要做好民爆物品的贮存、保管、领退、登记等相关工作,严禁超量储存民爆物品,运输民爆物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车”;井下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库制度,各放炮队组要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领用民爆物品,放炮员、工长、安全员要根据工作面火工品的使用情况,做好民爆物品的使用监督工作,同时每个班要定期巡视火工品的存放情况,严防火工品流失。
(九)加强安全培训 推进企业安全文化 建设和谐矿区
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注重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推行科、队、班组成建制强制性培训,立足班组,着重提高职工安全技能,适应岗位要求,提高自保互保能力。按管理、技术和操作岗位分层次、分类别、分工种针对性进行培训。严格执行全员培训制度,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考试,签订师徒合同,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复转军人、转岗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环节管理干部必须按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培训,提倡一岗多能,实行全员安全准入,持证上岗。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监督职工规范作业标准和行为规范,转变观念,改变以往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作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各队技术员要利用各种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标准,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行为规范者,由教培中心,组织其强制性的培训学习,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加强“三员两长”的培训,严格“三员两长”聘用标准和程序,全面提升“三员两长”整体素质。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爱岗敬业,爱矿如家,营造浓郁和谐的安全氛围,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
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严细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1.0目的
为了贯彻中国政府关于计量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顺利开展xx公司装置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特制定本文件。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公司生产装置以及仪表车间关于压力表的管理工作。
3.0说明
本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压力表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阐明压力表检验的周期及相关要求。压力表周期检定的任务单将由SAP系统创建。
本文件所涉及的压力表特指无信号远传功能的就地压力指示仪表,不包括电子压力变送器以及标准精密压力表。适用于测量范围在—0.1~1000MPa用于液体、气体、蒸汽压力,以及真空测量的.弹性敏感元件压力表。
本文件中关于压力表检定周期的界定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参照本地区同类企业管理经验,并针对赛科实际情况制定或建议的。
本文件的制定依据中国政府法律及石油化工行业法规制定,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修订完成,同时相应的法规进一步完善更新之后,本文件将随之更改。
4.0职责
1、压力容器、锅炉、配管、工业管道等设备上的压力表巡检、拆装,以及短丝、接头、阀件、缓冲管、弯管的更换或堵漏由各生产装置负责;
2、需要动火焊接的可委托检修单位施工;
3、需要校验的压力表送仪表维修车间;
4、压力表备件及安装材料由仓库提供;
5、各装置负责统计和更新本装置的定期强制检定、首次检定、非强制检定压力表清单;
6、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由仪表维修车间统一协调管理;
7、压力表检定设施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筹备并管理;
8、仪表维修车间计量员对口强制检定工作,建立台帐和检修档案,与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保持联系,落实相关的各项事务。
5.0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5、xx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6、石油化工设备检维修规程;
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2、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13、 JJF1033—20xx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4、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15、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6、 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6.0强制检验压力表统计原则
根据xx技术监督局出版的《强制检定工作指南》,用于以下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压力表需要强制检验:
1、锅炉主气罐和给水部位的压力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测量
3、汽轮机、发电机油压测量
4、带报警装置压力测量
5、密封增压容器的压力测量
6、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
各装置在统计强制检定压力表目录时参照附表。
7.0压力表检定周期
1、锅炉、压力容器本体压力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其它压力表作为非强制检定处理,周期由赛科生产装置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2、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应参照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和真空表》执行
3、压力表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强制检定压力表应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4、压力容器本体、锅炉本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六个月;
5、工业管道压力表检定周期暂定为不超过一年;
6、其它压力表建议作首次检定,或检定周期与装置检修同步;
8.0压力表检定项目
普通压力表检定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零位检查,误差及精度检查,指针偏转平稳性检查;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检定;禁油压力表应进行无油脂检查;电接点压力表应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大于20MΩ。具体检定步骤见JJG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
检定合格证应妥善粘贴或悬挂,维持一个校验周期。
9.0压力表操作线及警戒线设置
1、下警线为绿色,上警线为红色;
2、可采用固定式和可调式两种形式;
3、操作线和警戒线参数由生产装置技术人员提供清单并负责预置。
10.0压力表巡回检查项目
是否超过校验有效期或出现铅封损坏的情况;
量程与其检测的压力范围是否匹配;
是否出现指示失灵、表内弹簧管泄漏或指针松动的现象;
是否出现刻度不清,或表盘玻璃破裂的情况;
1、是否出现指针断裂或外壳隔离阀腐蚀严重的情况;
2、压力表与管道间装设的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是否不清或锁紧装置是否损坏。
11.0压力计量标准的建立
1、压力表最高计量标准,由仪表维修车间负责向xx市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考核。
2、选用的计量标准,其计量技术指标应当满足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具有有效检定证书;
3、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当试运行足够的时间;
4、按照规定完成《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格式见JJF1033—20xx附录B),其中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验证及重复性、稳定性考核的填写见JJF1033—20xx附录C;
5、检定实验室环境条件必须符合开展检定/校准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的设施;
6、配备至少二名持压力表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
7、制定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8、申请计量标准考核资料主要包括: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5)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6)符合开展检定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证书复印件两份;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事项,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外来访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安全生产事项。
三、制定程序
1.企业管理层确定制度编写的工作组;
2.制定工作组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工作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梳理和筛选,提出初步草案;
4.草案由企业管理层进行审阅、意见征求及修改,最终形成正式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5.制度发布后施行。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名称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度的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制度的内容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2)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从属关系,确定责任人、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排查、调查和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和内部监管机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安全情况。
4.责任主体
(1)企业内部所有员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生产部门;
(4)职能部门;
(5)环境保护部门。
5.执行程序
(1)每个员工均需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需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需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
(4)生产部门需遵守安全生产程序流程和操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5)职能部门需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6)环境保护部门需监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污染排放。
6.责任追究
对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制度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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