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16 11:20:38 银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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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商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商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

  1、服从领导分配,接受任务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供应学生、教职工饭菜。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间吸烟,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商店。切实做好防火、防电、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术,尽量做到一周内荤菜不重复。要控制烧菜数量,不供应隔顿菜。每周及时预告好菜谱。

  5、认真执行用餐规则,关心集体,坚特原则,做到商店用碗、盘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学生开水供应工作,保证保暖桶的清洁,学期结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卫生以及商店前的环境卫生,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必须遵守卫生公约,切实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须用开水将碗盘桶浸泡一次。

  8、节约用水、用电、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现有财产,如有损失,应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9、不得转让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一经发现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间要相互团结,工作不斤斤计较,做到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

  11、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员要严守学校各项规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学校的言行,不得参与社会歪风邪气,对有损学校形象,参与社会歪风邪气的,一经发现,情节稍轻的',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期末奖励中扣除50-200元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扣期末奖直至予以辞迟。

  13、健全商店人员年度、学期考核制度,做到有奖罚。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责任人

  校级领导:

  主任:

  二、工作规范

  1、所有商店员工须持健康合格证并经严格培训后上岗,凡患有传染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一律不得聘用。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以“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3、上班期间衣着整洁,工作时间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凡发有工作服的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和学校安排,保持良好的出勤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旷工。

  5、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认真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责任,不接收“三无”产品,对进店商品的标示、成分、质量、出厂检验证明、安全使用期等严格审查。认真把好食品质量验收关,及时建立详细的商品进货台账。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下课铃响,必须各就各位,面带微笑迎接师生的光临;上课铃响,必须及时补充和整理货架上的商品,自觉打扫营业间卫生。(上课期间可对教职员工售货)

  7、如发现霉烂、变质的食品,一律严禁出售,凡已经出售的要及时追回,并予调换。同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8、在规定岗位待岗,不能随意离开。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经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待岗时要注意形象,不要有靠,趴等不文雅动作。

  9、商店员工须主动协助、并监督采购组人员验收进入商店的所有货物。

  10、商店员工有事、有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时间。

  三、考评办法

  1、商店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10元,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20元,半天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者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50元,旷工两天及两天以上视同严重违纪,经教育不改者,予以解聘、辞退处理。

  3、发现霉烂、变质食品不报,或不作处理售出造成后果的一次扣20—50元,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4、服务态度不好经举报、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无效警告的辞退。

  5、员工有义务进行价格或质量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正当渠道上报,经查实后为学校增加效益(或避免损失的)奖20、50、100元。并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查实的情况下造谣传谣的第一次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辞退。

  6、凡因违纪被辞退的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病、事假扣当日工资。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资,病、事假半天以上至五天加扣日工资的20%,五天以上加扣日工资的50%(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8、凡上班后不坚守工作岗位,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事情者,一律按串岗、脱岗处理,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5元,由此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10元。

  9、凡因病、因事不提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10、不准刷人情卡、不准私拿夹带商店物品,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并处以10倍罚款,发现两次予以解聘、辞退处理。

  11、与学生、同事之间不得争吵,发现一次罚款5元。

  12、上班期间擅自吃商店食品,下班后不及时关闭电器电源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5元。

  13、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师生意见比较大的商店工作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调岗、或解聘、辞退处理。

  14、商店发生安全事故或群体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将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5、商店员工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由当事人负责,与校方无关。

  16、在商店的所有范围内,商店工作人员不得接待任何来客来访者,并要及时地拒绝想进入商店的非工作人员。若发现有非商店工作人员在商店周边逗留要及时地报告给分管商店工作的领导。凡隐瞒或接待了非工作人员或没有及时报告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若因非工作人员进入商店而发生的事故,学校将严厉地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3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4

  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3、价格要合理。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提倡微利经营,决不允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5

  1、商店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发票,学校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查验合格后在证件上签字。

  2、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分名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隔开存放。

  4、出售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不出售“四无”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及时销毁。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7、及时清除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从业人员要衣着整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6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7

  餐厅是同学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同学正常进餐和同学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凳子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进行打扫。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同学在进餐时,餐厅洁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同学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支配管理人员,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状况。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8

  一、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否则,不得经营。

  二、学校只许开设一家商店。经营者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公开招标后确定。学校必须与经营者签定符合工商、卫生法规和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园商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经营者必须遵守《八不准》规定: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不准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饮料;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响制品和玩具;不准销售伪劣商品;不准赊欠商品给学生。

  四、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县乡镇卫生监督部门、学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的`检查监督,所有购进的商品必须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验收核准后方可进店销售,凡违规经营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登记并无条件销毁。

  五、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经营校园商店。发现学校监督管理不严格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执行《校园商店管理制度》不严格酿成安全事故的,交由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9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商店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0

  商店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立即调离岗位。

  食品采购须选择正规供货商,索要并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及进货票据,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食品储存需分类分区,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离,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食品需按要求控制温度,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严禁销售 “三无” 食品、过期食品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销售过程中,从业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双手洗净消毒后再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徒手操作。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1

  商品定价需遵循 “公平、合理、公开” 原则,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正常售价,严禁哄抬物价、变相涨价。所有商品需明码标价,标价签内容清晰、准确,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单价等信息,不得涂改、模糊标价。

  严禁销售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如低俗玩具、暴力漫画、烟酒类产品、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

  定期对店内商品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排查食品保质期、日用品安全性能等,发现质量问题的商品立即下架封存,并联系供货商处理,同时做好问题商品记录,避免再次采购不合格商品。

  建立商品退换货制度,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如质量问题、规格不符等),需及时为学生办理退换货手续,不得推诿、拒绝,保障学生消费权益。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2

  营业时间需与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相匹配,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对外开放,主要开放时间为早餐前、午餐时段、晚餐时段及放学后 1 小时内,具体时间需报学校后勤部门备案,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从业人员需树立 “服务学生” 理念,对待学生态度热情、耐心,主动解答学生咨询,不得与学生发生争执、争吵,更不得辱骂、歧视学生。

  销售过程中需规范收款流程,使用正规收银设备,做到收款准确、找零无误,严禁出现多收款、少找零等情况;若学生使用校园卡消费,需确保刷卡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刷卡故障。

  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如在店内张贴意见箱、公布后勤部门投诉电话等,及时收集学生对商店商品、服务的意见建议,对合理诉求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3

  店内需保持整洁有序,地面每日至少清扫 2 次,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定期拖地消毒;货架、柜台需每日擦拭,去除灰尘、污渍,商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晰,不得杂乱堆放。

  收银台区域需保持干净,收银设备、票据、零钱等摆放规范,不得堆放私人物品;垃圾桶需加盖,每日清理,避免异味扩散,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圾。

  储存食品的库房需保持干燥、通风,定期清扫、消毒,防止虫鼠滋生;库房内不得存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如清洁用品、个人杂物等,避免污染食品。

  店外周边区域需纳入卫生管理范围,每日清理店外门口的.垃圾、积水,不得在店外乱堆乱放商品、杂物,保持商店周边环境整洁,符合学校整体卫生要求。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4

  店内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放置在明显、易取用的'位置,从业人员需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确保消防安全。

  电器设备(如收银机、冰箱、照明灯具等)需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线路、插座是否老化、破损,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避免发生电气火灾。

  严禁在店内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非食品用)、汽油等,销售打火机、火柴等商品时,需提醒学生正确使用,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放学高峰期学生流量较大时,需安排专人维持店内秩序,引导学生有序购物、排队付款,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若遇突发情况(如学生晕倒、商品倒塌等),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学校后勤部门。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5

  商店采购需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企业,严禁从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家进货,每批次采购需留存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及进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

  采购商品需严格把控质量,严禁采购 “三无” 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过期变质商品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尤其对零食、饮料、文具等师生常用商品,需重点核查质量检测报告。

  商品入库前需进行验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类商品距过期时间需超过总保质期的' 1/3),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商品需立即退回并做好记录,严禁流入销售环节。

  建立商品库存台账,详细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实行 “先进先出” 原则,定期盘点库存,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食品类提前 30 天,日用品提前 60 天)进行标识提醒,过期商品及时清理并登记销毁,严禁继续销售。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6

  商店需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销售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证件过期前需及时办理续期,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经营服务工作。

  经营时间需与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相匹配,早读前 30 分钟开门,放学后 1 小时内关门,上课期间、午休时间严禁营业,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特殊情况(如学校活动)需调整营业时间的,需提前向学校后勤部门报备。

  严禁销售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烟酒、槟榔、管制刀具、低俗玩具、带有暴力或不良导向的书籍及饰品,不得向学生售卖网络游戏点卡、手游充值卡等可能影响学习的商品。

  销售人员需文明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耐心解答学生咨询,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严禁推销、诱导学生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尊重学生消费意愿,支持学生合理退换符合退换条件的商品(如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7

  商店需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定期检查器材有效期及完好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需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店内电路、电器需定期检修,避免私拉乱接电线,下班前需关闭电源、水源、燃气阀(若有)。

  每日营业前需对经营区域进行清洁,包括地面清扫、货架擦拭、玻璃橱窗清洗,销售食品的区域需铺设防油纸、配备防尘罩,防止食品受污染,垃圾桶需加盖并每日清理,保持店内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需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需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严禁在店内吸烟、饮食,个人物品需放在指定区域,不得与商品混放。

  若发生商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如电路故障、火灾苗头),需立即停止相关商品销售或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向学校后勤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8

  商品定价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参考市场同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正规商店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严禁哄抬物价、变相涨价(如降低商品分量却不调整价格)。

  所有商品需明码标价,使用规范的`价格标签,标明商品名称、规格、单价,标签需清晰易读、摆放整齐,价格调整时需及时更换标签,严禁未标价或价格标签与实际售价不符的情况。

  收费时需准确计算金额,主动向学生提供消费凭证(如小票),支持现金、校园一卡通、正规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严禁拒收现金或强制学生使用特定支付方式。

  学校后勤部门每月需对商店商品价格进行抽查,核对价格标签与实际售价是否一致,收集师生对价格的反馈意见,对存在价格违规的商店,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合作协议进行处罚。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19

  商店需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监督投诉电话(学校后勤部门电话)及投诉意见箱,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定期通过班会、校园广播、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师生对商店商品质量、服务态度、价格等方面的意见。

  接到师生投诉后,学校后勤部门需在 24 小时内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3 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投诉属实的'问题(如商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差),责令商店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建立投诉台账,详细记录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过程、整改结果,定期对投诉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针对高频投诉问题(如某类商品质量问题),督促商店优化采购或经营环节,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鼓励师生参与商店监督工作,学校可组建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每月对商店进行 1-2 次抽查,检查商品质量、卫生状况、价格合规性等,抽查结果向全校公示。

  学校商店管理制度 20

  商店若违反本制度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不同处罚措施:首次轻微违规(如个别商品标签不规范),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当日整改;再次违规或较严重违规(如销售临近过期商品未标识、价格虚高),给予书面警告,并处 500-2000 元罚款,限期 3 日内整改;严重违规(如销售 “三无” 产品、过期商品、危害学生健康的商品),立即终止合作协议,清退商店,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商店整改期间,学校后勤部门需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直至清退。

  若商店因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资质失效)申请退出,需提前 30 天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完成商品清退、库存盘点、费用结算等工作,办理退出手续,退出前需确保无未处理的师生投诉或遗留问题。

  被清退的商店,3 年内不得参与学校商店的重新招标或合作,学校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相关违规情况,维护校园消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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