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2 17:09:56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应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

  XX市肿瘤医院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制度XX市肿瘤医院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制度为规范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解决身份不明或无能力负担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以及X政办发【X】号《XX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对我院疾病应急救助规定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身份界定救助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无法查明患者身份的急救病人。即“三无“病人主要指接受抢救治疗时,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等符合急危重症抢救标准的病人。

  二、处理原则与制度

  1、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三无”病人及符合急危重症抢救标准的病人。接收“三无”病人后,科室应积极救治,救治程序按照国家卫计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

  2、首诊负责与专科收治原则。

  3、人文关怀原则。“三无”病人清醒稳定后,相关科室应积极帮助病人确认身份,联系家人。对于个别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病人,相关科室应协调人力做好生活护理工作。

  4、登记报告制度。“三无”病人来院、转科时,相关科室务必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填写《XX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批表》,表内各项不能遗漏。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楚而造成无法核实身份、漏费、欠费的,责任由该科室自负。门诊号及住院号或身份证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唯一信息。诊疗须按照国家卫计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

  5、医院在接收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后,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民政机关书面报告,由派出所、民政部门对救助对象进行身份甄别、负担能力认定。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核实的`,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经办。

  6、疾病应急救助结束后需救助的对象,应及时与当地民政救助机构联系,转入民政救助机构实施民政救助,并完善交接手续。

  7、在疾病应急救助对象救治过程中死亡的,应及时通知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完善相关手续,遗体由殡葬机构负责处理。

  8、医院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发生的救治行为和急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9、收治疾病应急救助对象的科室和医生严禁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2

  一、医院实行医疗质量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医疗安全督导、检查、评价,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四、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要组织专题活动或会议,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发现并纠正医疗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健全并完善医疗工作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定期听取医院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及医疗指标控制情况,评价阶段性医疗工作成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五、医院业务职能部门(包括医疗、护理、感控、药学、门诊等)根据业务职责范围制定相关质控方案和考评细则,采取措施落实阶段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深入临床一线查房制度,确保日常和节假日期间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定期分析、评价医疗运行指标,并适时调整改进措施。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六、严格执行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部门各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职能部门、病区质控小组至少每月一次对本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医疗指标完成情况、医疗环节存在的不足和医疗安全隐患,并制定措施持续改进。

  七、医疗质量监管(内容包括依法执业、规章制度落实、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指标运行、安全目标管理持续改进等)应注重医疗质量全程管理、医疗活动细节管理和医疗过程环节管理;应注重制度、流程、规范、机制的.形成和建立;应注重管理缺陷和医疗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持续改进。

  八、医疗质量监管应坚持运用PDCA工作方法和追踪检查法等科学管理工具开展工作,推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疗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九、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3

  (1)各科室人员、专家组成员、外勤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2)各科室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应急管理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3)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和疫情,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各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4)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5)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6)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7)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绝接诊。

  (8)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救援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医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另下设医疗救护、通讯联络、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维修抢险、安全保卫六个专业处置小组,具体成员见各预案。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

  (二)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四)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五)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副总指挥或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六)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各专业处置小组职责

  (一)医疗救援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

  医务人员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家属,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到位。

  (二)通讯联络组:(院办、信息科组织)

  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达到位。

  (三)后勤保障组:(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司机班组织)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四)维修抢险组;(设备科、总务科组织)

  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设备、后勤等部门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群的.生活所需。

  (五)安全保卫组:(保卫科组织)

  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六)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后勤部门职责

  (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各分管院领导要督促所分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保卫科负责安全、消防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总务科负责制订食品卫生、水、电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信息科负责制订信息网络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

  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二)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三)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应急办。

  (四)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一)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职能、后勤人员)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二)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各部门、科室主任、护士长组织)。

  七、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二)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5

  第一条总则

  1、为了正确防范与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工作行为、服务态度及患方因素造成的患者或患者家属不满导致的事件。

  第二条防范

  1、加强医德教育和自我修养,做到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减少医疗不良事件发生。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病历书写、保管的有关规定。如有发生不良事件迹象,应及时向所在科室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5、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必须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对患者进行正常的诊疗。

  6、医疗机构非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服务职业道德。

  7、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工作人员应当遵照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处理。

  第三条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医疗不良事件,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室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4、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的,如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5、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不良事件,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学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

  6、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及庭审,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7、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在解决过程中,组织本院医疗事故鉴定成员按照程序对事件情况做出鉴定。

  8、医疗主管部门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9、启动程序

  做好全院的安全管理一走访调查一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一上报保卫科或总值班一控制事件范围一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一防止突发事件的升级一无法控制拨打“110”。

  (1)职能科室接到报告电话或其他方式的通知后,首先了解事件发生的科室、时间、地点、大概人员数量,做好详细记录。

  (2)及时向值班院长、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详细汇报记录内容。

  (3)必要时打110电话报警。

  (4)通知有关科室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材、做好院内院外的应急准备工作,医院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各科室要坚守岗位,在科人员要随叫随到,通过通讯工具与抢救小组保持联系。

  10、信息报告与情况反馈程序:

  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大致情况,医院按照不良事件事件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的原则、程序和时限要求,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四条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原则和方法

  1、发现医疗纠纷苗头,要及时沟通,善于疏导,尽量做到事不出科,避免事态扩大。

  2、依法处理。对已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动员患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进行处理;对不听劝解、故意闹事者,及时报告保卫科和公安机关,必要时直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3、保护自身安全,不于患方发生正面冲突。如遇人身攻击,必须在有理的条件下实施正当防卫;实施正当防卫要有对已有利的证据;注意方式、方法,要有理有利有节,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4、对于恶意闹事者,要保护现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1)遇打砸医院设施、设备,侵害人身的保护好现场,应当主动利用摄像、摄影、录音收集、固定证据。

  (2)注意收集现场的证人证言。

  (3)报告公安机关时要作好电话记录。

  (4)不能因保护现场拖延对受伤人员的救治。

  5、医院内设置的保卫科,要主动配合警方确保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6、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媒体监督处理。

  第五条调查处理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

  2、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医疗管理部门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机构适时组织本院相关专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纠纷原因做出初步鉴定。

  3、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医院根据本院初步鉴定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5、患方、当事科室或当事人对本院初步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6、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配合完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奖则

  1、设立年度安全奖:在年终评选出年度安全先进临床科室进行奖励。

  2、设立安全协调奖: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非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协调人进行奖励。

  第七条罚则

  1、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根据医院初步鉴定结果,对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对当事科室和当事人给予处罚。

  2、经医院初步鉴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当事人下岗学习1-6个月,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各负担经部分济损失。

  3、经医院初步鉴定,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下岗学习6-12个月,并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经济损失。

  4、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条附则

  1、以下情况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免于负担经济损失:

  (1)、经报医院同意的科研性项目或创新性项目,不存在人为责任的。

  ⑵、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报院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批准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引发的。

  ⑶、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的。

  ⑷、经医院初步鉴定,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没有责任的。

  ⑸、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不承担责任的。

  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⑺、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

  2、医疗不良事件调查、处罚、落实,由各体系主管部门实施。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

  4、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比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情况下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部门。本办法供各部门、科室在制订本部门、科室牵头负责的应急预案时参考。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名词定义

  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

  四、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灵敏、反应及时,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二)医院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

  1、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医院的优势和特色,建立专家应急医疗队伍,做好医疗救护人员、床位、设备和应急药品的准备。

  2、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卫生救援工作。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3、伤员转送工作。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运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患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在转运中,医疗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3)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害。 (4)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5)在接到接受转运救治任务的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做好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救治工作的及时有效性,并与转送机构做好交接。

  4、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避免灾后疫情的发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要承担技术鉴定的任务。

  5、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开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6、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

  7、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8、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生源等工作。

  9、医院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急诊急救科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日常急救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成立统一院级应急组织机构,构建三级组织体系。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为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指挥部下设十二个工作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应急管理委会主任委员为组长、副主任委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工作组。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工作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详见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四)预防与应急准备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建立院科两级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联络电话、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等内容。并根据医院灾害脆弱性分析报告及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应急队伍的建设

  制定应急队伍管理制度,建立综合性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的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能够得到后勤系统和医学装备部门的支持。

  3、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制度。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培养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制定各级预案演练计划,并严格根据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2次系统的防灾训练。应急办对各部门的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定期督导检查。

  4、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本地、本院突发事件防控形势和重点,建立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计划,制定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建立必备物资储备目录。定期检查,适时更换,保持应急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库,与有关供应商建立联系,遇突发事件能及时采购救援物资。

  5、应急通信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总体预案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移动通信、座机电话和内网通三联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五)监测与预警

  1、建立健全应急报告制度

  应急办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发生任何紧急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总值班报告,总值班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报送分管院领导,认为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报送领导小组研究。报告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发布三级、四级警报,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值守。

  (2)指定专门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安排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可能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5)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险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

  (8)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9)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0)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6)其它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

  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应急处置与救援

  1、按照分类处置、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2、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1)灾害自救: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病人,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采取控制措施;抢修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险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2)援助施救:参与营救和救治受伤害人员;

  组织应急后备队伍,参与互救工作。

  (3)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认为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技术支援。

  (七)事后恢复与重建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需要恢复重建的,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应急办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八)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根据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领导活动、先进典型人物事件、各应急专项组织及重点部位工作情况的图文、声像资料,采编工作信息简报,积极协调新闻部门做好正面宣传报道。

  (九)建立健全检查督导制度

  建立应急工作督导制度。各部门对分管的应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科室及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应急办对各部门、各科室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应急知识和技能等定期进行抽查,根据完成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部门、各科室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内科主任、护士长、药房主任、医技科主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

  (具体成员名单每年一月公布)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预防保健科负责制订预防感染、食物中毒类预案;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务科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务科。

  5、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后勤保障组: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们的生活所需。

  7、安全保卫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配合学校保卫处完成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2

  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办发[20xx]62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7号令)、《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在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是组织决策层,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负责人担任,承担具体监督贯彻实施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组织医疗救护,协调抢救设备、药品、救护人员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负责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和后勤保障。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承担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心理疏导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卫生应急需要,配合卫生局及区应急办领导小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并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时间由办公室主任及院办成员值班,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由医院职能科室主任值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院领导,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要求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3、应急工作遵循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4、应急报告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1)大传染病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SARS、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新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②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6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1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③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3人以上发生不明原因的疾病。

  (3)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中毒人数>30人,死亡>1例以上。

  (4)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①医源性感染暴发;

  ②药品或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死亡事件;

  ③严重威胁/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④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⑤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⑥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⑦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1例死亡;

  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⑨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等物品丢失的;

  ⑩一次性造成死亡达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5)对各种人员如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发生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依据医院《重大事件请示汇报制度》、《会诊制度》、《首诊、首接负责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规范,接诊人员在立即抢救的同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医务科负责主持抢救、会诊、院内院外转运等协调工作。

  (6)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纠纷处置预案》规定,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5、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6、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及演练。

  7、任何科室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8、接到报告后,应急办公室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院长调查情况,由院长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单独值班、设电话2部、复印设备1部、电脑4台(连接外网线路3条,内网专线1条)、录音设备1部、照相机1部、录像机1部。

  10、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有权指挥各个职能部门及科室,有权调配各科室的仪器、设备。

  11、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人员接到应急办公室命令后必须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无条件服从应急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动、安排。

  12、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时间的变化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13、对于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请示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依据其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和控制措施进行工作。

  1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疑似病例,应在48小时做出明确诊断。

  15、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死亡后,尸体由所在科室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立即火化。

  16、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转诊或死亡后,应对病人接触区域、仪器及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17、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恪尽守职,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对由于工作疏忽、懈怠、失职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我院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

  18、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办公室应对应急反应能力进行评估以及对医院整体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和分析,并能把结果用于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

  1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8

  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值班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二条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

  第三条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在值班工作中,值班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并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第五条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第六条在处臵紧急重大情况中,值班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

  第七条值班员要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要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如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便于向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值班室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成为连接上下的通讯枢纽,保证领导在现场指挥灵便,各方面联络畅通,准备好赴现场的车辆;携带好无线通讯等应急设备。

  学习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值巡制度

  1、对信息科、财务科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医院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脱岗和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保卫科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6、对敷衍了事,违反纪律,甚至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医院一把手负责制。

  2、医院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疾控、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医院要本着“先控制、后处臵、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医院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医院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医院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卫生局及政府汇报,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医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医院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9

  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医院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医疗救护、消毒防疫、技术专家、后勤保障及应急队伍等相关组织。各部门及各科室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即时应急处理的工作。

  三、应急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时,由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立即启动《预案》。

  五、医疗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药事管理部门、门诊部、保卫科、后勤科、医学设备科、病案信息科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

  七、任何部门、科室、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八、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院各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

  求,迅速开展工作。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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