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1
一、收集制度
1、定期将各类计划、科研、教案、经验、听课记录等资料收集好交园长室。
2、园长半年一次将收集的资料经整理阅看后交资料室。
3、资料室及时将各类业务资料做好登记并分门别类装入档案袋保管好。
4、重视档案的储存工作,注意保密。
二、归档制度
1、资料室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不遗失,不损坏。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除园长外一律不外借,如特殊情况,有关人员须得到园长批准方可查阅,阅后要及时归还。
3、档案按年度(学年度)排列整齐,装订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三、查阅制度
1、凡查阅档案须做好登记手续,查阅后直接面交保管员。
2、查阅档案时不得任意涂改、损坏、遗失。
3、查阅人员只能按指定资料查阅,不得带出,本园档案仅供本园使用,如外单位需查阅,须经园长同意。
四、保管制度
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各类资料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园舍资料属长期保存资料,不得随意销毁。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2
一、安排好全班教学和工作计划,设法完成班级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写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抓好幼儿思想品德教育,每学期至少应家访一次。
三、要认真钻研教材,备好课,上好课。
四、积极开动脑筋,自制教具。
五、早晨上班擦好桌面及幼儿能接触到的'部位,做好迎接幼儿的准备工作。
六、注意幼儿的情绪,冷热并及时增减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七、注意幼儿安全,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八、搞好教室及园内的其它卫生。
九、掌握好幼儿的年龄,体质情况,做好晨检工作。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3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证明,急诊者除外(发烧38℃以上、肝、肾病要有化验单)。
2、有病先交假条,除不便行动外,不能捎假条或电话请假,病假时间从开假条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内)。
3、不交假条的病休,按事假处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补假。
5、工作时间看病以小时计算病假。
6、病假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执行劳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经领导批准以小时计算事假。
三、产假、婚假、丧假、工伤事故假、探亲假:
1、产假按国家规定:晚婚晚育享受4个月产假;难产(剖腹产)享受4个半月;早育享受3个月,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产假期只发放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费,生产之前休息,如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及化验单(蛋白尿、髙血压、水肿等)按病假处理,否则算事假;未釆取长效节育措施(带环、结扎)者,怀孕做人流术者,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术者,准予休息15天。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长期病假只享受档案基本工资(孕期因须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处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按国家规定,直系家属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去世可领取补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须有现场人员证实(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医生诊断证明,如经工伤鉴定根据情况另定。
5、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续假,按双事假处理。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6、寒暑假:工作不满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撞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者,均作为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超半小时、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1天扣发园内当月一切福利待遇。
4、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五、公假:领导安排的外出参观学习、献血、参加子女家长会(1次/每学期,以校方通知书为准)、哺乳假(婴儿一周岁以内,每天1小时)等为公假。
备注:
1、逐级请销假,无假条不准假。
2、病假(工伤)上班要提前两天报告,否则不安排岗位,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工伤等连续超过半个月,不享受临近寒暑假。
4、一个月缺勤累计15天以上,除按规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标奖;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事假超一个月按最低工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视情而定。
5、工伤及有病到合同医疗单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单位看病,费用自理)。
6、行政人员值班白天未按时下班不报加班、不补休,值夜班如属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一周内休完。凡牵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动,需有关人员加班的经领导批准方可算加班,不许存假。
7、值班人员在因故需要调班,必须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8、在政治业务学习、备课时间缺勤一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两次按一天处理,余类推(以会议室点名为准)。
9、公益劳动请假、假期请假均按双事假处理。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4
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园长、主任、保健大夫和食堂管理员及炊事人员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伙管会,每季度分析计算一次营养量,一周制定一次营养带量食谱。
三、幼儿的伙食费,专款专用,搞好成本核算,账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长公布食谱。
四、注意饮食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五、伙食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六、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加强对个别体质过敏幼儿的关注。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出、入库要有手续,建立帐目,及时核对,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二、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库。
三、库房有专人负责,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清扫制度,有防虫、防鼠措施。
四、定期盘点,防止物品、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等现象发生。
食品检查验收制度
一、采购人员必须按章办事,食品采购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有采购,有记帐,所购食品必须有发票、有收据、有签字。
二、食品进库前要经验收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物料进出仓库要过秤、验收、登记,并做好收付记帐。
三、建立采购帐目,定期核实,帐物要相符。
四、采购食品要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
五、库存食品每周盘点至少一次,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现象发生。如有余缺要说明原因,余缺数量较多的应查明并分析原因。
六、伙食库房有专人负责、食品摆放整齐、室内整洁、定期打扫,有防虫、防鼠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立即清退、不得使用。
六、严格掌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得存在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从事食堂工作。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以及原料应具有口岸监督部门出具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搀杂搀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等分架,隔墙、整齐离地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等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水产品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放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侵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
六、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七、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八、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透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已经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五、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六、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七、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配备专用的餐饮具洗刷消毒设施,配备专用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明确消毒制度,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清水——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三、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干消毒,不隔餐隔夜。
四、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容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五、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六、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七、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三、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四、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五、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手乱放。
六、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七、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家长监督幼儿伙食制度
一、幼儿园每学期邀请家长加入伙食委员会,定期参与制定食谱。
二、家长可提出申请,对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每学期对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家长对幼儿园食堂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四、对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采取家长提出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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