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时间:2025-10-21 11:25:24 晓映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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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精选6篇)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委会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的评审与修订工作,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与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现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等)的评审、修订、废止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

  合规性原则:制度评审与修订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

  实用性原则:制度内容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避免形式化,确保可落地、可执行;

  时效性原则:定期开展制度评审,及时修订与公司战略、业务发展不匹配的条款;

  民主性原则:评审与修订过程需征求相关部门及员工代表意见,确保制度公平、合理。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与触发条件

  定期评审:公司所有管理制度每年度开展一次集中评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次年1月前完成评审报告;

  不定期评审: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专项评审:

  (1)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影响制度合规性;

  (2)公司战略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业务模式变革;

  (3)制度执行过程中,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员工或部门反馈的执行困难、条款矛盾等问题;

  (4)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安全事故,且与制度漏洞相关。

  第五条评审组织与职责

  评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组成,负责审批评审计划、审议评审结果、决策制度修订方向;

  评审执行组:由行政部牵头,联合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组成,负责制定评审计划、收集评审意见、组织评审会议、撰写评审报告;

  参与部门:各制度涉及的执行部门需指定专人参与评审,反馈制度执行情况及改进建议。

  第六条评审流程

  计划制定:评审执行组在评审启动前5个工作日,制定《管理制度评审计划》,明确评审范围、时间节点、参与人员及分工,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意见收集:评审执行组通过“部门座谈会”“线上问卷”“现场调研”等方式,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制度意见汇总表》;

  会议评审:评审执行组组织评审会议,针对制度条款逐一讨论,重点审核“合规性”“实用性”“衔接性”(与其他制度无冲突),形成评审结论(分为“无需修订”“需部分修订”“需全面修订”“建议废止”);

  报告输出:评审执行组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撰写《管理制度评审报告》,附评审结论、意见汇总及改进建议,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启动条件

  经评审确定为“需部分修订”或“需全面修订”的制度,由评审执行组在评审报告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修订工作。

  第八条修订流程

  修订草案编制: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制度修订草案》,明确修订条款、修订依据及预期效果;

  意见征集:修订草案需征求相关部门及员工代表意见,征求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合理意见需纳入草案修订;

  审核与审批:修订草案经评审执行组审核(重点检查条款逻辑、表述准确性)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形成《制度修订终稿》;

  公示与培训:《制度修订终稿》需在公司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培训,确保员工理解修订内容;

  发布与存档:行政部负责印发修订后的制度,更新《公司制度汇编》,并同步存档电子版(标注修订版本号及生效日期),旧版制度自动废止。

  第九条修订要求

  修订后的制度需标注“修订版”及修订日期,明确生效时间(一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殊情况可约定生效日期);

  涉及跨部门协作的制度,修订时需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避免条款冲突;

  制度修订后,需同步检查配套文件(如流程表单、操作手册),确保与修订内容一致。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条监督机制

  行政部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修订后制度是否落地”“员工是否掌握修订内容”,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评审执行组未按计划开展评审、隐瞒重要意见,导致制度存在合规风险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拖延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不符合评审意见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评审与修订,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生产型企业管理制度(重点含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生产流程等制度)的有效性,适应生产工艺升级、安全标准更新及市场变化需求,防范生产风险,提升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的评审与修订,其他制度参照通用企业版执行。

  第三条核心原则

  安全优先原则:安全生产类制度评审需重点审核“风险防控措施”“应急处理流程”,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法》及行业安全标准;

  效率与质量兼顾原则:生产流程、质量管控类制度修订,需平衡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避免因制度僵化导致生产延误或质量问题;

  技术适配原则:当生产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时,需同步评审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制度与技术要求匹配。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与特殊触发条件

  定期评审: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类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其他生产类制度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触发:出现以下情况,48小时内启动紧急评审: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

  (2)生产设备、工艺进行重大升级改造;

  (3)国家安全生产、质量监管标准更新(如GB/T19001质量体系标准修订)。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生产副总、安全总监、质量总监组成,负责审批紧急评审、决策重大修订事项;

  评审执行组:由生产部牵头,联合安全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设备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一线参与:评审需邀请生产车间班组长、一线操作员工代表参与,反馈制度在实际生产中的.执行难点。

  第六条生产类制度评审重点

  安全生产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隐患排查流程是否可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员工安全培训要求是否达标”;

  质量管控制度:审核“质量检验标准是否与产品要求一致”“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是否规范”“质量追溯机制是否完善”;

  生产流程制度:审核“生产工序衔接是否顺畅”“物料领用与管理流程是否高效”“设备使用与维护要求是否清晰”。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优先级

  一级修订(紧急):涉及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的制度,评审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并生效;

  二级修订(常规):生产流程、设备管理类制度,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

  第八条生产类制度修订特殊要求

  修订安全生产制度时,需邀请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或行业专家参与审核,确保符合最新安全标准;

  修订生产流程制度时,需结合生产线实际运行数据(如生产周期、物料损耗率),优化流程以提升效率;

  修订后制度需组织“现场实操培训”,确保一线员工能按新制度规范操作(如设备维护流程修订后,需现场演示操作步骤)。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安全管理部共同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适应科技公司技术研发快、业务迭代快的特点,确保管理制度(重点含研发管理、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制度)能支撑创新发展,保护公司核心技术资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科技相关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第三条核心原则

  创新适配原则:制度需为研发创新留足空间,避免过度约束导致研发效率降低;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评审修订需重点关注“研发成果确权”“专利申请流程”“商业秘密保护”,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数据安全合规原则: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确保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的制度条款合规。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研发管理、数据安全类制度每季度评审一次,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

  当公司启动新研发项目(如AI算法研发、软件开发)、引入新数据业务时,需提前开展专项评审。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法务总监、研发负责人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研发部牵头,联合法务部、数据安全部、项目管理部组成;

  外部参与:涉及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的评审,可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参与。

  第六条评审重点

  研发管理制度:审核“研发项目立项与结项流程是否高效”“研发经费使用管控是否合理”“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顺畅”;

  知识产权制度:审核“研发成果申报专利的流程是否清晰”“员工离职时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是否明确”“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是否到位”;

  数据安全制度:审核“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是否合理”“数据访问权限管控是否严格”“数据泄露应急处理流程是否可行”。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流程

  研发类制度修订需征求研发团队核心成员意见,确保修订内容不影响研发进度与创新方向;

  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制度修订后,需由法务部进行合规性审核,出具《合规审核意见》;

  修订后的`制度需在研发团队、数据部门开展“案例式培训”(如结合数据泄露案例,讲解新制度的防控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研发部、法务部共同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含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安全管理等)的评审与修订,确保制度符合教育政策、适应教学改革需求,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的`所有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核心原则

  教育合规原则:符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要求;

  育人为本原则:制度修订需围绕“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避免过度行政化约束;

  民主参与原则:评审修订需征求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意见,体现多方诉求。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类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教职工管理、后勤保障类制度每两年评审一次;

  当国家教育政策调整(如“双减”政策实施)、学校办学理念变更时,30日内启动专项评审。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处、总务处、工会组成;

  多方参与:教职工代表(占比不低于30%)、学生代表(高中及以上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评审。

  第六条评审重点

  教学管理制度:审核“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育政策”“教学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后服务(中小学)流程是否完善”;

  学生管理制度:审核“学生行为规范是否合理”“奖惩机制是否公平”“心理健康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应急疏散预案”“食品安全(食堂管理)标准”。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要求

  学生管理制度修订需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意见(小学可通过班主任转达);

  教职工管理制度修订需经工会审议,确保符合《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益的规定;

  修订后的制度需在学校官网、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步向家长委员会送达电子版,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医院管理制度(含医疗质量、医患沟通、医护人员管理、院感防控等)的'评审与修订,确保制度符合医疗行业法规、适应医疗技术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及专科医院的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核心原则

  医疗安全优先原则:重点审核医疗质量、院感防控、应急救治类制度,确保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患者权益保护原则:制度修订需关注“医患沟通流程”“患者隐私保护”“投诉处理机制”,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专业适配原则:评审修订需邀请临床科室专家参与,确保制度符合医疗操作规范。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医疗质量、院感防控、急诊急救类制度每季度评审一次,行政后勤、医护人员管理类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

  出现以下情况,24小时内启动紧急评审:

  (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院感暴发事件;

  (2)国家医疗政策、行业标准更新(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修订);

  (3)医院引入新医疗技术、开展新诊疗项目(如器官移植、微创手术)。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医疗副院长、医务科主任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医务科牵头,联合院感科、护理部、质控科、临床科室(内科、外科等)组成;

  外部参与:涉及重大医疗质量制度评审,可邀请医学会专家、法律顾问参与。

  第六条评审重点

  医疗质量制度:审核“诊疗规范是否与最新医学指南一致”“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是否科学”“疑难病例讨论流程是否规范”;

  院感防控制度:审核“消毒灭菌流程是否达标”“医务人员防护要求是否明确”“医疗废物处理是否合规”;

  医患沟通制度:审核“患者知情同意流程”“投诉处理时限与标准”“隐私保护措施(如病历管理)”。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流程

  医疗类制度修订需经临床科室试点运行(试点时间不少于1周),收集医护人员实操反馈后,再正式发布;

  院感防控、急诊急救制度修订后,需组织全员考核(考核通过率需达100%),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

  修订后的制度需同步更新《医院操作手册》《医护人员工作指引》,并在HIS系统(医院信息系统)中调整相关流程设置。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医务科、院感科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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