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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委会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的评审与修订工作,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与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现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等)的评审、修订、废止等全流程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
合规性原则:制度评审与修订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
实用性原则:制度内容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避免形式化,确保可落地、可执行;
时效性原则:定期开展制度评审,及时修订与公司战略、业务发展不匹配的条款;
民主性原则:评审与修订过程需征求相关部门及员工代表意见,确保制度公平、合理。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与触发条件
定期评审:公司所有管理制度每年度开展一次集中评审,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次年1月前完成评审报告;
不定期评审: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专项评审:
(1)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影响制度合规性;
(2)公司战略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业务模式变革;
(3)制度执行过程中,累计收到3次及以上员工或部门反馈的执行困难、条款矛盾等问题;
(4)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安全事故,且与制度漏洞相关。
第五条评审组织与职责
评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组成,负责审批评审计划、审议评审结果、决策制度修订方向;
评审执行组:由行政部牵头,联合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组成,负责制定评审计划、收集评审意见、组织评审会议、撰写评审报告;
参与部门:各制度涉及的执行部门需指定专人参与评审,反馈制度执行情况及改进建议。
第六条评审流程
计划制定:评审执行组在评审启动前5个工作日,制定《管理制度评审计划》,明确评审范围、时间节点、参与人员及分工,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意见收集:评审执行组通过“部门座谈会”“线上问卷”“现场调研”等方式,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制度意见汇总表》;
会议评审:评审执行组组织评审会议,针对制度条款逐一讨论,重点审核“合规性”“实用性”“衔接性”(与其他制度无冲突),形成评审结论(分为“无需修订”“需部分修订”“需全面修订”“建议废止”);
报告输出:评审执行组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撰写《管理制度评审报告》,附评审结论、意见汇总及改进建议,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启动条件
经评审确定为“需部分修订”或“需全面修订”的制度,由评审执行组在评审报告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修订工作。
第八条修订流程
修订草案编制: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制度修订草案》,明确修订条款、修订依据及预期效果;
意见征集:修订草案需征求相关部门及员工代表意见,征求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合理意见需纳入草案修订;
审核与审批:修订草案经评审执行组审核(重点检查条款逻辑、表述准确性)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形成《制度修订终稿》;
公示与培训:《制度修订终稿》需在公司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制度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培训,确保员工理解修订内容;
发布与存档:行政部负责印发修订后的制度,更新《公司制度汇编》,并同步存档电子版(标注修订版本号及生效日期),旧版制度自动废止。
第九条修订要求
修订后的制度需标注“修订版”及修订日期,明确生效时间(一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殊情况可约定生效日期);
涉及跨部门协作的制度,修订时需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避免条款冲突;
制度修订后,需同步检查配套文件(如流程表单、操作手册),确保与修订内容一致。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条监督机制
行政部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修订后制度是否落地”“员工是否掌握修订内容”,对未按要求执行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评审执行组未按计划开展评审、隐瞒重要意见,导致制度存在合规风险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制度归口管理部门拖延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不符合评审意见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评审与修订,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生产型企业管理制度(重点含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生产流程等制度)的有效性,适应生产工艺升级、安全标准更新及市场变化需求,防范生产风险,提升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的评审与修订,其他制度参照通用企业版执行。
第三条核心原则
安全优先原则:安全生产类制度评审需重点审核“风险防控措施”“应急处理流程”,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法》及行业安全标准;
效率与质量兼顾原则:生产流程、质量管控类制度修订,需平衡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避免因制度僵化导致生产延误或质量问题;
技术适配原则:当生产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时,需同步评审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制度与技术要求匹配。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与特殊触发条件
定期评审: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类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其他生产类制度每年评审一次;
特殊触发:出现以下情况,48小时内启动紧急评审: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
(2)生产设备、工艺进行重大升级改造;
(3)国家安全生产、质量监管标准更新(如GB/T19001质量体系标准修订)。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生产副总、安全总监、质量总监组成,负责审批紧急评审、决策重大修订事项;
评审执行组:由生产部牵头,联合安全管理部、质量检验部、设备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一线参与:评审需邀请生产车间班组长、一线操作员工代表参与,反馈制度在实际生产中的.执行难点。
第六条生产类制度评审重点
安全生产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隐患排查流程是否可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员工安全培训要求是否达标”;
质量管控制度:审核“质量检验标准是否与产品要求一致”“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是否规范”“质量追溯机制是否完善”;
生产流程制度:审核“生产工序衔接是否顺畅”“物料领用与管理流程是否高效”“设备使用与维护要求是否清晰”。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优先级
一级修订(紧急):涉及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的制度,评审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并生效;
二级修订(常规):生产流程、设备管理类制度,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
第八条生产类制度修订特殊要求
修订安全生产制度时,需邀请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或行业专家参与审核,确保符合最新安全标准;
修订生产流程制度时,需结合生产线实际运行数据(如生产周期、物料损耗率),优化流程以提升效率;
修订后制度需组织“现场实操培训”,确保一线员工能按新制度规范操作(如设备维护流程修订后,需现场演示操作步骤)。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安全管理部共同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适应科技公司技术研发快、业务迭代快的特点,确保管理制度(重点含研发管理、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制度)能支撑创新发展,保护公司核心技术资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科技相关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第三条核心原则
创新适配原则:制度需为研发创新留足空间,避免过度约束导致研发效率降低;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评审修订需重点关注“研发成果确权”“专利申请流程”“商业秘密保护”,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数据安全合规原则: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确保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的制度条款合规。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研发管理、数据安全类制度每季度评审一次,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
当公司启动新研发项目(如AI算法研发、软件开发)、引入新数据业务时,需提前开展专项评审。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法务总监、研发负责人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研发部牵头,联合法务部、数据安全部、项目管理部组成;
外部参与:涉及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的评审,可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参与。
第六条评审重点
研发管理制度:审核“研发项目立项与结项流程是否高效”“研发经费使用管控是否合理”“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顺畅”;
知识产权制度:审核“研发成果申报专利的流程是否清晰”“员工离职时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是否明确”“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是否到位”;
数据安全制度:审核“数据分级分类标准是否合理”“数据访问权限管控是否严格”“数据泄露应急处理流程是否可行”。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流程
研发类制度修订需征求研发团队核心成员意见,确保修订内容不影响研发进度与创新方向;
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制度修订后,需由法务部进行合规性审核,出具《合规审核意见》;
修订后的`制度需在研发团队、数据部门开展“案例式培训”(如结合数据泄露案例,讲解新制度的防控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研发部、法务部共同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含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安全管理等)的评审与修订,确保制度符合教育政策、适应教学改革需求,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的`所有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核心原则
教育合规原则:符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要求;
育人为本原则:制度修订需围绕“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避免过度行政化约束;
民主参与原则:评审修订需征求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意见,体现多方诉求。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类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教职工管理、后勤保障类制度每两年评审一次;
当国家教育政策调整(如“双减”政策实施)、学校办学理念变更时,30日内启动专项评审。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教务处牵头,联合学生处、总务处、工会组成;
多方参与:教职工代表(占比不低于30%)、学生代表(高中及以上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评审。
第六条评审重点
教学管理制度:审核“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育政策”“教学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后服务(中小学)流程是否完善”;
学生管理制度:审核“学生行为规范是否合理”“奖惩机制是否公平”“心理健康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应急疏散预案”“食品安全(食堂管理)标准”。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要求
学生管理制度修订需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意见(小学可通过班主任转达);
教职工管理制度修订需经工会审议,确保符合《教师法》中关于教师权益的规定;
修订后的制度需在学校官网、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步向家长委员会送达电子版,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医院管理制度(含医疗质量、医患沟通、医护人员管理、院感防控等)的'评审与修订,确保制度符合医疗行业法规、适应医疗技术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及专科医院的管理制度评审与修订工作。
第三条核心原则
医疗安全优先原则:重点审核医疗质量、院感防控、应急救治类制度,确保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患者权益保护原则:制度修订需关注“医患沟通流程”“患者隐私保护”“投诉处理机制”,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专业适配原则:评审修订需邀请临床科室专家参与,确保制度符合医疗操作规范。
第二章评审管理
第四条评审频次
医疗质量、院感防控、急诊急救类制度每季度评审一次,行政后勤、医护人员管理类制度每半年评审一次;
出现以下情况,24小时内启动紧急评审:
(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院感暴发事件;
(2)国家医疗政策、行业标准更新(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修订);
(3)医院引入新医疗技术、开展新诊疗项目(如器官移植、微创手术)。
第五条评审组织
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医疗副院长、医务科主任组成;
评审执行组:由医务科牵头,联合院感科、护理部、质控科、临床科室(内科、外科等)组成;
外部参与:涉及重大医疗质量制度评审,可邀请医学会专家、法律顾问参与。
第六条评审重点
医疗质量制度:审核“诊疗规范是否与最新医学指南一致”“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是否科学”“疑难病例讨论流程是否规范”;
院感防控制度:审核“消毒灭菌流程是否达标”“医务人员防护要求是否明确”“医疗废物处理是否合规”;
医患沟通制度:审核“患者知情同意流程”“投诉处理时限与标准”“隐私保护措施(如病历管理)”。
第三章修订管理
第七条修订特殊流程
医疗类制度修订需经临床科室试点运行(试点时间不少于1周),收集医护人员实操反馈后,再正式发布;
院感防控、急诊急救制度修订后,需组织全员考核(考核通过率需达100%),确保医护人员熟练掌握;
修订后的制度需同步更新《医院操作手册》《医护人员工作指引》,并在HIS系统(医院信息系统)中调整相关流程设置。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医院医务科、院感科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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