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6 07:13:5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 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六、安全生产监理的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七、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八、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十三、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十四、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为确保我矿资金投入满足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①、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它投资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责任人。

  ②、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数额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做到基建施工“三同时”。

  ③、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年初纳入预算,现金到位,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一把手审批,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奖励和抢险救灾;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企业必须每年按照以下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1.5%。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如下,严禁挪作他用: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费用;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③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费用;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安全设备、救生器材购置费用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费用;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技术鉴定等中介服务费用;⑥安全生产保险费用;⑦安全生产奖励费用;⑧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对事故的规避能力,杜绝“三违”行为。

  1、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

  ①、厂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特殊设备、危险部位安全注意事项,厂安全生产概况,主要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厂级安全教育档案。

  ②、车间级教育内容:车间领导负责讲授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危险设施及地点安全注意事项、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

  ③、班组级教育内容:班组长或安全员讲课,本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状况,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危险品的保管、使用及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2、全员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技术操作规程等。针对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不同要求,进行考试。

  3、对电器、起重、受压容器、焊接、空压机、焊工、机动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经上级劳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允许独立操作。上述这些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教育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4、调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一般在调换工种的部门内进行教育。

  5、日常宣传教育,利用黑板报、安全简报、事故画报、电影录像、安全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总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各部门经理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4、生产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领班对本工段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100-1000元)或行政处分。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调离岗位、开除留用和除名

  五、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辩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2、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3、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4、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5、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对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0、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六、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查隐患: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的检查形式:

  1、厂级检查:厂级检查,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全厂性综合检查,一般结合节日或一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

  2、员工自我检查:由负责操作有关设备的员工每星期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报

  告企业负责人。

  3、季节性检查:针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并由企业负责人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

  4、专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有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①、带电作业:②、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③、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2、危险作业的要求:

  ①、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③、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④、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⑤、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⑥、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⑦、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带电作业要求:

  ①、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②、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①、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②、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③、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

  ①、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②、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③、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④、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6、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①、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科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③、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④、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⑤、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⑥、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八、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2、劳保用品的采购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3、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6、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7、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1、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

  2、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整洁。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9、需经有关专业职能单位定期检测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并作好记录。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范办事。

  3、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查,参加再培训。

  5、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8、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理验收手续,并由验收人员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2、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公司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

  2、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4、任何操作者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十二、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预防和应对防火、防盗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负责”。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企管部负责预案的修订和监督指导工作。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与职责

  5、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组织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主管副经理负责具体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处理工作;企管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上报、联系地区相关部门以及配合主管领导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其它各部门应积极参与、配合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相关工作。

  6、公司所属各分站及油库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具体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及实施工作,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上报、联系地区相关部门以及作好相应的救援及善后工作;隶属各单位的其它人员应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

  7、公司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以及救援所需的电气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的专业人员。

  8、救援人员应具备现场应急救援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应急救援组织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备和医疗药品,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补充,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9、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档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一级救援组织机构和社会救援机构的联系方式、救援基本技能学习培训、演练记录、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目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10、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设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要熟知公司各管理人员电话以及本地区社会救援机构的联系电话等。

  11、管理人员熟悉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程序,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12、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按规定上报公司,决不允许迟报、瞒报和漏报。

  13、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尽量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态发展,由公司负责人通知企管部拨打110、119,向国家相关机构求救。

  14、公司领导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出事现场,指挥、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15、一旦发生事故要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线。

  16、公司及其所属各分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以本预案为基础,随机应变的处理好各种突发情况,尽量避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专家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上级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期间,公司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十四、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订本制度。

  1、在严禁火种区域设置“严禁火种入内”、“严禁吸烟”等明显标志。并能杜绝点火源进入禁区。

  2、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储贮物资的性能。凡不同性能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须严格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装、混放。库房内要保持道路畅通。

  3、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应严格审查领料手续,健全领发登记,严格执行保管发放制度,严禁仓库管理人员将剧毒危险物品私自转让和送人。

  4、各车间、部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都要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在下班前要送专库保管。

  5、电热烘烤设备(电炉、回火炉、取暖炉、烘箱)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四周烘烤衣服等物品。

  6、技术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和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中,应绘有消防安全设置,基建部门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7、电焊工、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故事的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才能操作。

  8、消防装备器材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龙头和设备附近禁止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灭火器内药剂应按有效期有专人调换,确保灭火使用。

  9、坚持检查巡逻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

  10、对消防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或拒绝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五、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落实的重要措施,是企业检查考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为使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台帐的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厂区平面图);安全生产网络或机构情况;安全重点部位一览表;压力容器、消防器材、危险物品、用电情况登记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年终总结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入帐的责任人及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的责任人为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

  ①、台帐记录时限为企业每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档案台帐必须做到每年年底整理归档、次年建帐,台帐不得跨年度连续使用。

  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登记入帐必须及时真实、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管理与监督: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入帐的及时真实,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向企业安全生产主要领导汇报建档入帐情况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抽查和督查,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人员的待遇与台帐管理工作情况相挂钩。

  十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奖励办法: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处罚:

  ①、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超过企业考核指标的部门。

  ②、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②、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发生事故者;

  ③、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④、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者;

  ⑤、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等,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者;

  ②、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③、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者;

  ④、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⑤、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⑥、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

  ①、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者;

  ②、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调查者;

  ③、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者;

  ④、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

  处罚办法:发生重伤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发生死亡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领导干部)。

  5、经济处罚金额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目的

  加强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作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3.1.1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3.1.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3.1.2.1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3.1.2.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1.2.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1.2.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3.2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车间)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厂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厂部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3.2.2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2.3各部门(车间)及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3.3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3.3.1各部门(车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厂安环科备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厂部及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3.2各部门(车间)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3.3.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等。

  3.4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3.4.1建立相应的

  3.4.1.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内至少有1名厂部负责人、部门(车间)负责人和生产调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3.4.1.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4.1.3例会制度:每月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月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1.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3.4.2培训和演练

  3.4.2.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3.4.2.2对专业队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4.2.3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①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②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③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④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3.4.2.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3.5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3.5.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3.5.2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5.3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篇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 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空车不超过5Ok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

  驾驶员管理规定

  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 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 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 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 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 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 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 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安全部

  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 工伤事故: 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 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 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 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9 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

  1.10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2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10-5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3、惩罚程序

  3.1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 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五、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1、在推广安全“四新”技术、职业卫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 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 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为了规范本项目各技术岗位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两种形式,所有专业技术工种岗位和专业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4、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5、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6、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7、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违者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安全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驾驶员安全会议(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随时召开有关会议。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针对企业或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进行公告。安全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考核。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考核要求和运输重要季节的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活动。奖惩激励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惩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及长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行车日志制度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按班次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专人负责管理。

  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带病上岗,并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情况及时告知驾驶员,确保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保险档案、驾驶员档案、行车日志档案、事故档案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管理营运车辆的管理

  企业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营运客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纪录仪、GPS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进站营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查。营运车辆按核定的载人数载运旅客,不得出现超员行为。企业应当制定程序,保证营运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营运驾驶员的管理

  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企业要设立营运驾驶员聘用制用条件,审查驾驶员的资质,经企业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企业车辆驾驶资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驾驶员的聘用,需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对被聘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测试安全意识。企业应当对驾驶员的运行安全状况和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

  企业应对驾驶员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其形式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情况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企业应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行车记录设备

  企业要根据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任务,对行驶记录设置行驶限制时速、疲劳驾驶时间。发现有严重违章经营车辆的驾驶人员(承包车主)或人为故意制造行驶记录仪故障、改动记录信息的要予以处理。汽车行驶记录仪管理

  企业应配备信息管理员,负责行车记录仪信息采集、下载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车辆行驶予以跟踪监督,建立车辆行驶电了档案台账。汽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管理

  使用GPS系统的车辆必须建立互联网车辆监控服务平台,24小时有专人监控。企业要对车辆GPS监控信息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的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使上级有关部门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便于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自评工作中要做到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结果的划分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标准》,通过自评,将自评结果划分为(得分90分以上)B级(得分80~89分)、C级(得分70~79分)、D级(得分70分以下)四个等级。D级为评估不合格,需要整改达到C级以上才能通过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

  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

  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桥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5 14:41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平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平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

  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政府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例会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季度工作情况,需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汇报总结本季度安全经营管理、治安、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4、由本部门经理对本季度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安排。

  三、全体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派有关人员参加。

  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严格落实,传达会议精神。

  六、各部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做好记录。所有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存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事关稳定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每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涉及专业面广、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看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公路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减少有关损失。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产品特点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性、体形庞大、多样性、易损性、社会性。技术特点包括:线长点多、工种复杂、形式多样、特种作业多、作业技术含量低。施工特点包括: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施工受自然环境和外界干扰的影响大。因此,以上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细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协调性。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观念规范化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体系。现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学的施工技术,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

  (二)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是与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条件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的,不考虑这些联系和制约关系,只是孤立地从个别环节或在某一局部范围内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难以奏效的.。制定安全保障技术与管理方案,完善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总则》等指导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

  3、对工伤事故应建立《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伤亡事故责任者处理规定》、《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等制度。

  4、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临时性安全教育》等制度等等。

  (四)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内容是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公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作业人员要加强职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并且要熟悉相应的业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有关物料、设备、设施、防止工艺参数变动及泄漏等的危险、危害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方法,事故发生时有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日常检查

  安全管理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措施的动态表现就是监督与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各层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能正常有效地进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结论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掌握不同时期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决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管理制度;同时为了规范部门、班组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管理层日常、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2.2 部门、班组日常、定期安全活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定期召开公司管理层安全生产会议。

  3.2 各部门责任者、班组长负责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应积极参加部门、班组实施的安全活动。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4.1.1 会议要求

  1)会议频次:每月一次

  2)会议主持:安检办主任

  3)出席成员:总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者

  4.1.2 会议实施内容

  ① 通报、检查上阶段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和处理决定;

  ③ 对日常员工提交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确认实施结果;

  ④ 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⑤ 对日常部门编制、修订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讨论和审核;

  ⑥ 讨论决定有关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安全、经费投入事项;

  ⑦ 传达贯彻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

  落实的措施。

  4.2 部门、班组安全活动

  部门、班组应按年度、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2.1 安全活动实施要求

  1. 活动频次

  部门级活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级活动:每月至少二次。

  2. 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者、班组长。

  3. 出席成员:部门、班组全员,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

  4. 活动形式: 采取会议活动形式及日常基本功训练形式。

  4.2.2 安全活动内容

  4.2.2.1. 会议活动

  1)部门级安全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本部门上阶段员工遵章守纪状况;生产作业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② 对发生的违纪、违章操作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

  ③ 研究制订日常提交或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措施,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对部门不能解决

  的,提交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解决;

  ④ 评审部门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⑤ 编制、修订、审核、学习本部门关联安全操作规程;

  ⑥ 学习公司日常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事故 通报等有关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班组级安全会议活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此形式适用于制造部班组级安全会议;会议采取班组集中形式或日常交接班会议形式。

  (1)集中形式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各班组近阶段员工遵章守纪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反省;

  ② 各班组陈述生产作业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对异常向部门责任者回报;

  ③ 对近阶段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交的事故隐患,制订预防措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④ 通报公司管理层安全会议布置的工作内容、决定事项等信息;

  ⑤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知识。

  (2)日常交接班形式的会议活动内容

  ① 利用5~10分钟时间,了解前一班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安全状况,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

  ② 布置当天工作内容,通过ky(安全预知)活动,关注当班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

  ③ 做好班后5s工作,确认生产现场无安全隐患。

  4.3 安全会议、活动准备

  1)组织者应事先做好会议、活动资料的准备,对会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事先给予明确。

  2)事先做好参与人员的通知工作,明确会议、活动地点、时间、主要内容。

  4.4 会后工作落实

  1) 每次会议、活动由举办部门负责在『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 对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的生产事故处理、安全设施经费投入、规章制度发布等重要安全

  会议须在会后下发会议纪要。

  3) 会议内容,员工须彻底领会,对会上讨论决定的事项,部门和员工必须彻底执行,及时完成。

  5.记录表单:

  5.1 『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1、在禁火区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需动火时,应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开开具动火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2、厂区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3、食堂、宿舍、办公楼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相关人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公司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电器设备有漏电产生火花现象的,应立即停电检修。

  6、各生产部门、仓库配置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的,需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7、下班前或节假日,各科室、部门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有无火种。并关闭好电源开关及门窗。

  8、违反禁火制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和协作单位在公司内从事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维修、建设、运输、仓储、销售等。

  第三条主要职责

  公司管理人员应负责安排、实施和检查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制度的执行。

  所有职工都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四条制度的执行

  公司所有职工都应遵守本制度的内容,制度未涉及的问题,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制裁。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和发展战略,将安全生产作为公司的重要工作。公司将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生产运营安全。

  第六条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检查

  公司将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

  对于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并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条生产场所安全保障

  公司将为生产场所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气、机械、气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工作岗位安全保障

  公司将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员工安全保障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动设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第四章安全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对于因公司管理不善或者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导致的事故,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主体

  所有职工对自己的安全生产行为负责,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公司管理人员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人员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职工,公司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和修改,另行制定并发布。

  制定人:企业管理人员

  批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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