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议事制度

时间:2023-10-23 16:03:3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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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议事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议事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议事制度

小学议事制度1

  一、为了加强我校工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化制度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我校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教职工集体讨论决定。

  三、我校工会必须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四、我校工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

  1、我校工会的全年工作安排,召开职工大会计划、节日的重大活动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贯彻执行工会大会和党委、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的措施;

  3、向教职工做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5、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会员(职工)大会或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6、推荐、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推荐出席上级工会代表会议的会员代表人选;

  8、工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9、工会换届人事安排等有关事项;

  10、必须由工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凡本制度第四条规定需要集体讨论但未经集体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不得以工会名义组织实施。

  六、我校工会每次召开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决议案实行表决制,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七、我校工会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会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或会议决定与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应重新提出讨论。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工会的集体决定。

  八、我校工会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对出席人员、时间、地点、议题、每个委员的发言及最后表决结果,都应作出详细记录。

小学议事制度2

  为完善学校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学校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序推进,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的原则和形式

  (一)议事原则学校行政事务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议事遵循平等、民主、和谐,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决议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议事形式1、学校行政事务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2、学校行政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由校长委托的同志主持,学校行政人员参加。

  3、行政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校长或主持会议的同志告知。

  4、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主持会议的同志确定列席人员。

  二、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文件、讲话、决定等有关精神;2、研究贯彻区教育体育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涉及学校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3、研究决定办学规划以及教育教学教研和安全维稳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其主要举措;4、研究决定加强支部工作、工会工作和总务后勤工作的规划和措施;5、坚持“行政末位表态”的原则,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程序,讨论拟定学校职称评审、绩效考核、教师评优等工作方案;6、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决定教师教育教学等各项常规管理问题;7、讨论审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处室年度工作计划。

  8、讨论研究学校的重大事项和决定。

  (二)决策程序1、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周工作小结和计划)一般由各处室提出,报分管校长审查,校长审定,或由校长直接确定。正常情况下不搞临时动议。

  2、会前准备。凡提交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要问题,会前要由有关处室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检查备案,提出具体意见和初步方案,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提交的有关材料,会前要由分管领导认真审查。情况不清楚,准备不充分,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3、民主讨论。对于重大问题,要认真进行民主讨论,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每个人把话说透,使大家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对于一时难以提出明确意见的重大问题,可采取召开务虚会的形式,只作讨论不作决策,待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4、正确集中。在会议充分讨论基础上,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必要时亦可采取记名推荐、无记名投票等形式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遇意见不一致时,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求得共识。

  5、明确责任。会议决议或决定一经形成,要按集体的意见做工作,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各自分工,落实责任。要有全局观念,尽职尽责,通力合作。

  三、决议的实施和监督保障

  (一)决议实施1、学校行政会在有成员缺席的情况下讨论决定的问题,由校长或会议主持同志通知缺席的人员,使其了解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或决议。

  2、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分管同志审查、校长同意后,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或根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需要行文的,由各处室按照行政会议讨论的原则撰稿,由学校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3、遇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的重要问题,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有关同志负责解决,事后向主要领导报告。

  (二)监督保障1、每次行政会议均作记录,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严加保管。

  3、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有关处室办理的,分管领导要随时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校长反馈。

  本规则从讨论通过之日起实行。

小学议事制度3

  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集体议事制度,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须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共同讨论、决定。

  学校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⑴拟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⑶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⑷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⑸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⑹教师、干部的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

  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⑻学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尤其是借读费、捐资助学金、择校费、会议费、招待费、公费出国(境)、福利费的具体收支情况;

  ⑼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维修的招投标情况、教育收费公示规定的事项;

  ⑽招生事宜;

  ⑾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生减免等有关事宜;

  ⑿教职工的奖惩、分配方案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2、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行政扩大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行政扩大会议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3、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校级领导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行政扩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小学议事制度4

  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师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体,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是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群众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两种。群众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行政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议事会,每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群众议事会。

  三、行政议事会和群众议事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行政议事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群众议事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群众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行政议事会或群众议事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小学议事制度5

  一、议事总则

  1.党支部会议要围绕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管大事、议要事,所研究的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精神。

  2.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重要党务工作情况,研究各党小的思想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

  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内评比、党纪处等工作。

  3.分析干部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决定相应措施,研究决定各层干部

  的任免、考核、奖惩等。

  4.讨论全校重大改革和事业发展方案等。

  5.研究和审定需要提请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2.党支部会议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会议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党支部会议须有党支部组成人员三分之二到会,方能召开。

  4.根据议题需要,可由党支部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5.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由组织委员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主

  要议题;对列入党支部会议的议题,提议人和分管同志事先须准备好意见,汇报要简明扼要。

  6.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多数成员同意即形成决议。如有重大分歧,可

  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后在下次会议再作决定。

  7.党支部会议由宣传委员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同志不得泄露会议规定的'机密事项。

  四、党支部会议决定的执行和反馈

  1.党支部会议集中作出的决定,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能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2.党支部成员对未经讨论的重大原则问题不能随意拍板,不能随意以组织名义表态;临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3.须由有关部门科室执行的党支部会议决议,由分管委员负责告知,副书记负责督查落实,一般情况下,应半个月内将贯彻执行情况向书记反馈;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一般问题,由分管委员或副书记负责处理,遇到重大原则问题,则要提交党支部会议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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