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时间:2022-11-15 14:47:42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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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精选1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精选13篇)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1

  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党支部会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单位改革和中心任务的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决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决定考核、奖惩、调动等工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五、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九、党支部会作出的决策,由党支部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由党支部会决定。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2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6、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三)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

  (五)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xx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4

  一、党支部议事规则

  1、村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党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它村级组织的负责人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4、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5、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6、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应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并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9、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10、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

  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二个实际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镇党委。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支部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民评,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或党小级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写出自评材料,用党员的标准检查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格次,然后报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支部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镇党委汇总归档。

  四、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村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二、民主评议党员

  1、党支部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三、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1、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村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

  2、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

  3、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4、村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党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具体,使党员经常受到教育。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要结合实际学习理论,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一、学习教育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以及本地区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

  二、学习教育方法途径

  1、学习培训。

  集体学习: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小时,全年学习教育时间不少于6天。

  党员自主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支部对每次组织党员学习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学习时要做好笔记。

  2、实践锻炼。

  组织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搭建平台: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岗位锻炼:年轻党员、流动党员在特殊岗位锻炼。

  3、组织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等。

  4、思想政治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宣传优秀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学习教育措施

  1、镇党委及上级党员教育队伍(党校教师、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先进模范人物和领导干部等)深入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村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到县以上党校轮训。

  3、组织党员到井冈山革命摇篮、怀玉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县科技示范基地等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4、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信息网络教育

  六、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七、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按照《文成镇“三级联动”为民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开展村党支部和党员服务承诺活动。

  一、承诺主体

  村党支部和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承诺内容

  1、村党支部以创建“红旗单位”和“五好党支部”为目标开展承诺。

  2、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承诺制定

  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

  “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

  “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

  “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

  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一季一公示,半年一点评,年终一考核,年度考评按照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核评议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考评结果应予公开,对考评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和创业青年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镇党委审批,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

  九、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或向支部直接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村党支部确定一名党费收缴人员,一般为支委组织委员或副支书。

  3、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按月收取党费,并及时向镇党委组织干事缴纳。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5、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表达爱心,捐款支援灾区建设和帮助困难群众。

  6、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报镇党委及县委组织部批准,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2、党员外出前,应向村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3、《流动党员活动证》经镇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应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所在组织关系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4、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5、主动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

  6、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村党支部查验,如实向党支部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7、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本地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8、建立村党员服务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村党支部是全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书记对村里的工作负总责。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

  2、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两委”联席会议(即村干部会)。

  3、联席会议主要讨论研究村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4、参会人员一般不能请假。由2名以上班子成员(村干部)不能到会时,联席会议应当更改时间或取消。

  5、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与会人员的同意,方可提交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1、村党支部要围绕“红旗单位”和“五好”目标(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开展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党建工作规划。

  2、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3、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自查情况向上级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4、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十三、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1、党支部年初向镇党委报送党建工作计划,时间在3月底前。做到全年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目标明确,标准高、可操作性强。

  2、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年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

  3、报告内容为履行职责情况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是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方法措施、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4、工作报告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和措施。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5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主要形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等。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三个星期召开一次。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永恒主题,为此:

  1、要求党员经常重温《党章》,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党支部书记应有意识地引导党员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一种既严肃认真又轻松活跃的和谐氛围。

  3、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以解决问题、达到团结的目的,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批评,更不能采取报复的态度。

  4、对有问题的党员,一定要重点帮助,有针对性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达到既使其本人吸取教训,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5、搞好整改工作,做好思想教育。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6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五、征求意见制度

  1、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2、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3、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

  4、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六、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1、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5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

  1、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2、每月15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

  3、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4、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八、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九、党员谈心制度

  1、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

  3、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对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干部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十二、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为全面加强办公室支部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69分以下)。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7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部书记要深入调查,确立会议的主题,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和错误,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严于解剖,达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的目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情况;

  2、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情况;

  3、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改造的情况;

  4、执行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5、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四、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会议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汇报。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8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

  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使每个党员都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主要形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需要适时召开。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1.要求党员经常重温《党章》,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党支部书记应有意识地引导党员敢于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一种既严肃认真又轻松活跃的和谐氛围。

  3.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的、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以解决问题、达到团结的目的,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党员听取别人的意见,要做到闻过则喜,别人批评对了,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别人批评错了,可以说明情况,但不能拒绝别人批评,更不能采取报复的态度。

  4.对有问题的党员,一定要重点帮助,有针对性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达到既使其本人吸取教训,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5.搞好整改工作,做好思想教育。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9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是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表现。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内或一个重大事件活动中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也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党组织的帮助指导,接受党组织监督教育的有效形式。坚持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有利于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指导和帮助党员端正政治方向,解决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的.实际问题。

  一、党员思想汇报的内容

  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体会;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和收获;

  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5、个人的思想情况和打算;

  6、本人的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

  7、对一些重大问题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认识过程。

  二、每年每个党员要向党组织定期汇报一次,不定期汇报可随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前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

  三、汇报形式采取参加党组织会议或个别谈心等方法,口头或者书面汇报都可。汇报应当坦诚、真实、说真话、道实情。

  四、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党支部成员应负责地接受汇报。要善于听取各种意见,鼓励党员讲心里话,对党员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和解决。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对汇报中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

  五、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积极带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10

  为了强化党支部书记的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提高管党水平,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制度本制度。

  一、述职评议时间。

  述职评议工作每年至少一次,述职评议工作可与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步进行。

  二、述职评议的对象。

  党支部书记为述职评议对象。

  三、述职评议程序

  (一)述前准备。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撰写好党建工作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

  (二)述职评议。召开述职评议大会,按照会议述职、民主评议程序进行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接受参会人员的评议。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党员群众填写《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评议表》,由党支部指定书记之外的人员进行统计汇总。党组书记应对述职评议活动进行点评,提出工作要求。

  (三)述后整改。针对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措施。下次述职评议时,专题汇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述职评议的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述职评议工作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相关党支部要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确保工作实效。述职对象要根据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为来年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和质量打下基础。

  (二)抓住述职重点。突出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重点陈述自身抓基层党建、履行"直接责任人"的情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抓落实的措施、工作创新的.成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内容,既要反映成绩,也要反映问题,还要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打算。述职报告不要面面俱到,防止出现以工作汇报或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全面工作代替党建工作等问题。

  (三)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述职评议的材料准备和会议筹备,严肃认真地完成好此项工作。述职评议形成的档案材料(如党建述职报告、民主评议表及汇总表、会议记录、整改措施等),及时归入党建工作档案。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11

  1、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一次工作。

  3、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一次全面的工作。

  4、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6、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或不良影响。

  7、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9、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12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是否模范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篇13

  一、“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二、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有: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结合本社区的实际,讨论和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内容有: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党员教育活动和组织生活;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四、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党员进行评议和鉴定,推荐优秀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等。

  五、坚持每季度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居民政策、实用技术及科学文化知识。党课教育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专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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