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2 07:28:10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医院管理制度1

  实习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理论联系实际,掌握专业基本技能,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础的过程。为了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规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人员接收

  (一)医院接收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全日制学生。学历要求:原则上医疗专业本科以上;医技专业大专以上;护理专业中专以上。

  (二)实习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务科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三)实习院校在实习前2个月,须将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人员名册一式2份交至医务科。医务科会同护理部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轮转安排表,交有关科室带教负责人。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四)零散实习人员应填写《医院实习人员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邮寄至医院医务科。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医务科发出接收函。

  (五)所有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以上相关证件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六)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学或被终止实习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所在院校其他实习人员。

  实习费用标准:临床医疗600元/人;护理、医技600元/人;实习期限:8~12个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二、实习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应设专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负责实习工作,切实关心实习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实习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讲课计划,带教计划,并于新生报到后上报医务科。

  (二)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不得自行调换实习科室,不得擅自延长实习时间。注意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如实习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将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教育,直至终止实习的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明确职责,对临床各项工作均要认真负责,以避免各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在实习期间发生因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造成医疗设备、仪器、器材的损坏,按规定赔偿损失。

  (四)实习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实习人员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三、实习人员鉴定

  (一)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进行考评,写好个人鉴定。

  (二)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给予综合鉴定。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医务科负责解释。

  含山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医院管理制度2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附:《火灾应对、应急疏散预案》

医院管理制度3

  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xxxxxxxx、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专门容器,用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接、登记、签收。

医院管理制度4

  一、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

  (一)我院承担责任范围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监测、报告任务,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执行首诊负责制。谁发现、谁报告,疫情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三)医院在门、急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疱疹和腹泻病人进行预检、登记、分诊,及时监测、分诊传染病患者。

  (四)传染病专职员随时通过院内信息化系统进行传染病疫情主动监测,另设专人对疫苗针对传染病进行主动和被动监测。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2种)、乙类(26种)和丙类(11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3、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结核性胸膜炎等和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4、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5、群体性疾病、疑似或确诊的罕见传染病及在同一单位、同一地点和同一家庭发现三例以上的传染病例。

  (二)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检验科(或放射科)阳性结果确定时间或门诊日志、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系统的录卡时间为截止时间。

  2.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聚性的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立即向主管处室领导和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各级会诊后属报告范围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于诊断当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报告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应分型报告。

  (四)专病报告

  1.肺结核病报告

  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及转诊制度》进行上报和联系转院,转院前完善相关病历资料,填写《结核病患者转诊单》,一联交传染病患者,另两联随《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

  2.艾滋病报告

  HIV初筛试验阳性者报告为“疑似病例”,初筛后确认阳性者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肝炎报告

  乙肝、丙肝分急、慢性诊断,首次接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疾病预防控制科,复诊患者不再进行报告。

  4.性病报告

  发现初次确诊的性病患者,首诊医生要按时限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只报告初发病例。

  (五)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疫情报告

  夜间和非工作时间发现甲类和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首诊医生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临床首诊医生要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防治传染病扩散。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应于发现当日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传。

  (六)疫苗相关法定传染病的报告与监测首诊医生发现急性弛缓性麻痹(AFP)、麻疹、乙脑等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预防接种门诊(235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前往流调。AFP监测内容:

  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

  (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1.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xx”号必填。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符合逻辑,报告及时准确,不得有漏项、缺项。

  2.报告卡中的“发病日期”是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日期。

  3.卡片上没有列入的诊断名称,填写在“其他”一栏。

  4.14岁及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并详细填写现住址、所在学校或幼托机构的名称及班级。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5.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传染病信息管理

  1.任何人发现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首诊医务人员对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疾病预防控制科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进行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并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名称、发病时间及诊断时间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卡片时应及时与患者首诊医师联系,核对患者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其他相关登记信息后完善报告卡内容,同时应进行报告卡查重并剔除重卡,最终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3.医护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医务人员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4.责任疫情报告人迟报、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应督导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同时按照规定落实奖惩制度;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

医院管理制度5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6

  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床位管理制度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5.icu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医保入出院登记制度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医院管理制度7

  1、当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定时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遇有故障应及时努力排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医院有关领导。

  3、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基本保养知识和常见故障的维修技术。

  4、认真按规定做好污水处理的检测工作。一般总余氯量由操作人员当班时检测,微生物指标由操作人员取样后送医院实验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5、认真填写好运行记录,如实记录设备运行状况指标的的.检测结果。有前后班的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尤其是异常情况和曾处理故障的情况在交接班时互相交代清楚。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操作间禁止闲人进入。来单位视察人员需由操作人员带领下参观,检查人员一律凭有关介绍信,由操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7、定期进行处理构筑物中污泥的清掏和消毒工作,污物排放前均应检测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值。医院污水操作人员要注意将采好的污泥样送有关化验室检测,并做好定期消毒情况及污泥检测结果等方面的记录。

  8、定期与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联系,报告设施情况和污水处理检测结果。如需暂停处理,应尽快报告上级部门。

医院管理制度8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郎笊ǔ

  2、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禁止淮涡怨ぷ髅薄⑹痔住⒚耷⑸床嫉纫搅评叶胰印

  3、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医院管理制度9

  1、每月各科室将需用物品做好计划,按其品名、规格、数量列出经本科负责人签字后于25号前报送仓库。购买医疗设备需填写“医疗设备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小组签字,经设备科长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采购员必须严格按本科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的计划清单集中购买,各科室临时急需用品,可请示主管领导后及时购买,保证需要。

  3、凡购买的医用物资,仓管员应按计划清单认真核对入库,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会计入帐。

  4、各科室领用物品时必须由科室主管领导负责领用,领用人在仓库选购物品后,由仓管员电脑录入打单,仓管员与领物人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名后,方可提取物品出库。

  5、各类物资进仓后,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的清洁整齐,注意通风、防潮,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6、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仓库内严禁吸烟。

  7、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医院管理制度10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重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按照安全生产处罚相关规严肃处理。

  13、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管理制度1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医院管理制度12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和《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关管理。

  2、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3、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显,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区、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4、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是载手套。

  6、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每周卫生日制度,物体表面、地面、鞋底每日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分娩后进行常规擦拭消毒和紫外线照射。

  7、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5.5-6.5平方米,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平方米。

  8、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9、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10、婴儿用眼药水、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对母亲HBsAg阳性及其它传染病的婴儿最后沐浴,并做好相关消毒处置。

  11、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12、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女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13、母婴出院后,其床单、保温箱等应彻底终末消毒。

医院管理制度13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医院管理制度14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医院管理制度15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三、本医院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3名药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本医院所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医院的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并建立记录。

  五、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落实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营业等工作人员的药学专业培训教育工作。

  六、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到制定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建立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八、购进药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票据齐备,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合法资格及质量审核制度。药品入库实行验收制度,建立药品验收台账。

  九、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设。

  十、定期检查陈列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

  十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投诉及时解决。

  药品质量管理具体规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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