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8 12:58:2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其它事项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2、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3、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1.0总则

  1.1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实现各项经营目标中的财务关系及责任,规划、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公司

  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

  体安排。

  1.3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逐月编制滚动预算,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并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1.4编制财务预算应当遵循效益优先、积极稳健、权责对等的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将各项成本、效益指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落实,并负责到位。

  2.0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2.1公司成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由助理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财务预算工作小组,负责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体事宜,并对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人员为小组成员。

  2.2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2.3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整体预算的工作。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财务部经理对本单位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3.0

  财务预算的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

  3.1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执行部门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3.2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部门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在预算期内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对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劳务需求及提供的市场价格编制。

  3.2.2成本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营运规模,主要是在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作业板块(办事处)的'各种设施的营运能力、各项成本费用的消耗,具体编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测算:根据本年度的实际直接工资(不含公司办公室人员)及下年度的工资支出情况作测算;根据工资总额作出提取“三费”的测算;以及本年度职工的工资收入作出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测算;根据本年度劳动保护费的情况作出下年度费用的测算。

  3.2.2.2劳务成本的测算:主要是燃料费、养路费、营运证费、路桥费等运输费用及修理费的测算,可参照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燃料费及路桥费根据下年度的经营情况预测,养路费及营运证费根据实际使用的车辆情况预测,修理费用主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安排计划,并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作测算。

  3.2.2.3其他直接费用的测算:(主要为各作业板块发生的费用)主要是折旧和其他费用项目(如租金、财产保险、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水电费、事故损失费等)可参考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折旧按规定的折旧率作测算。

  3.2.3期间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门(既机关人员)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预算,管理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两部分。可控费用是指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运输费、修理费、业务接待费、劳动保护费等;不可控费用是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折旧费、社会保险、财产保险等。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公司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部门进行编制。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当重点列示。

  3.2.4营业外收支预算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入和损失、罚款净收入和损失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营业外收支等相关业务预算。

  3.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购置、更新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预算。

  3.4资金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及利率等编制。

  3.5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预算和损益预算等内容

  3.5.1资产负债预算: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公司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预算、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5.2损益预算: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收入预算、经营预算、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6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填报。

  4.0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4.1下达任务:财务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门下发上报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通知和编报要求。

  4.1.1编制上报:各部门应当结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特殊变动来确定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各项计划以及有关材料上报财务部。

  4.1.2客服部根据各作业板块(包括运输、仓储、办事处)的经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块收入预算。

  4.1.3调度部根据运输营运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1.4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根据本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的营运计划,参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编制下一年度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

  仓库需更新的地台板、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等支出预算。

  4.1.5保险部负责制定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1.6行政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临时用工劳务费等),以及机关部门日常发生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水电、房租等费用预算。同时负责编制公司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购置、更新的预算。

  4.1.7财务部:负责编制折旧费、四税、审计费、财务费用等预算。

  4.1.8总经理办:负责编制购置运输设备及投资项目的预算。

  4.2审查平衡: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在审查、平衡过程中,财务部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予以修正。

  4.3审议批准:财务部在各有关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上报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正式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执行官审议批准。

  4.4下达执行:财务部将审定后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4.5月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4.5.1客服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经营收入预算。

  4.5.2调度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5.3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等支出预算。

  4.5.4保险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5.5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工资(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临时用工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计划。

  4.5.6总经理办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重大项目开支预算。

  4.5.7财务部编制月度预算,经公司执行官批准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达。

  4.6已经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是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

  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

  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经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执行官

  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4.7

  调整财务预算应当先由归口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编制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司执行官批

  准,然后下达执行。

  5.0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1

  各部门必须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板块、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同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5.2各部门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部利用财务报表实行月三级预警监控(三级预警线为:一级达预算的50%;二级达预算80%;三级达预算100%)的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和公司领导层汇报。

  6.0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6.1财务部要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对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分析。

  6.2总经理办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和依据,制定和下达各部门年度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以保证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6.3

  对年度内因财务预算调整而导致关键绩效指标发生变化的部门,总经理应根据财务部对其财务预算的调整意见相应调整其关键绩效指标,报经公司执行官审定后重新下达指标。

  6.4各部门要对其上报的财务预算准确性负责,以确保公司的预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上报的预算与实际误差率不得超过10%,并将预算的准确性纳入年度经济奖惩考核范围之中。

  7.附则

  7.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财务经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财务总监。

  7.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7.3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

  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计算公司的财务成果,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2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爱岗敬业。

  1.3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信用,保守公司秘密,做到诚实守信。

  1.4会计人员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公证地提供会计信息。

  1.5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税法及企业规章,做到坚持原则。

  1.6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及时更新知识,增强职业判断能力,适应工作要求,做到自觉提高职业技能。

  1.7会计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业务流程,运用并掌握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

  1.8会计人员必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文明的服务态度,做到强化服务。

  2.财务部岗位职责

  2.1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总结。

  2.2负责确定会计核算控制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3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成本表,及时检查下署工作完成情况。

  2.4负责督促检查会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

  2.5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准确完整记账、算账、报账及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2.6负责往来账目核算与材料供应商的对账工作。

  2.7负责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

  2.8负责财务人员离职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领导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2.10 负责对保管员、材料员进行定期培训。

  2.11 负责同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落实工作。

  2.12 负责落实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负责质量保证金反款工作,前题在综合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证、竣工报告)。

  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会计制度建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接受监督。

  3.3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表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表;(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月末30日报成本表,下月l0日前报税务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4拒绝接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假票据等)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5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报销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

  3.6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和亏损,及时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以保证账物相符。

  3.7成本会计必须到所负责的工地与保管员进行出、入库票据的传递交接工作,并将传递的票据及时的'对账、记账,与保管员进行月末盘点工作。

  3.8成本会计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况,数字要真实、准确,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3.9成本会计定期将各工程水、电量签字函复印件及时从保管员处取回报送财务部。

  3.10 成本会计必须按规定时间内报表(每月20日盘点,30日报成本表);迟报一天负激励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后成本会计必须在一个月内上报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出纳员岗位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

  4.2保管库存现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并对其安全和完整负责。

  4.3负责办理现金的结算业务办理时,应按照核定的库存限额和现金支付范围内使用现金,如有违反,负激励100元。

  4.4复核或授权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及时向相关会计岗位传递会计凭证(传递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迟报一天负激励l0一50元。

  4.5根据收付款会计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曰进行日结和账实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发现问题及时核对,查明原因,违者负激励50元。

  4.6监督和维护财经纪律,依照规定阻止违法和违规的行为,合理利用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

  5.现金管理制度

  5.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5.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5.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5.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5.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5.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5.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5.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5.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5.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

  相符。

  5.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5.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6.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

  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6.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6.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6.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7.财务印章的管理

  7.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7.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7.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7.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8.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工作的操作标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规范,现制定如下报销审批制度:

  8.1材料员在购入材料发货票及入库单上签上经手人姓名,交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8.2企业内部报销时,(包括:办公用品、汽油、修车、差旅费等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领取专用借据和报销票据,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或支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销,报销时按规定粘贴,经手人在专用票据规定位置及原始发货票的后面签字。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借款超过规定时限,(三天、特殊情况一周内)挂个人借款处理。

  以上报销审批程序缺少一项,拒绝报销,发现虚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其责任,罚款处理。

  9.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人员在发生以下变动情况时,应当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9.1在本企业内部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或离职。

  9.2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2)移交人员必须将所保管财务印章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3)没有填制完的记账凭证应当填制完毕,没有登记的账簿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移交人员名章。

  (4)对未完事项写出书面材料,整理签字后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员未履行完毕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前,不得离开原会计工作岗位。

  9.4移交时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完善。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年×月×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前 言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一)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三)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四)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七)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一、财务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前者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涉及资金的活动,表明财务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财务活动中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揭示财务的内容本质。因此,概括说来,企业财务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小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维护,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三、财务注意事项

  1、思维的高度

  格局影响思维的高度。作为财务人员时时应该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不具备这样的高度,工作开展就会有局限性。

  2、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一套健全的科学又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控制没到位,就会出现漏洞,得到利益的人会觉得财务太没水平了。

  3、细节决定成败

  作为财务人员应该非常认真、细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复核的意识。一个数字多写一个零或少小一个零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有时候所犯的错误是承担不起的。

  4、应对能力

  财务人员的应对能力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过于刻板会影响业务的`发展。

  5、保守公司的机密

  作为财务人员哪些话该说,哪些话绝对不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有时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即使没有这么严重,也是得不到上司、股东们的胜任的,一定要懂得一些常识。

  6、以所有者的身份考虑问题

  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该站在所有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财务人员不是资金流的管理者,就是物资流的管理者,所以财务人员身边每天都与钱有关的东西工作,如果不为企业的利益价值最大化考虑,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非常重要。

  7、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是属于管理与技术并存的工作岗位,如果专业技术水平不过硬,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有时候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学习,再学习。

  8、要懂得资源整合

  财务人员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岗位,如果不懂得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不懂得借力,是做不好工作的。财务人员面对的是公司的每一个部门,信息非常广,我们要通过数据去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再利用数据去分析每一个部门的绩效,从而得到改善;另要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税务等部门处理好关系,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是以独立法人注册的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第三条

  公司发生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财务决策,均需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顺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会计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服从总经理的领导,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对财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四人,部门主管、主办会计、出纳、服务结算。

  部门主管,主要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融资、税务、编制预算、进行财务分析等,在部门内一般负责总账、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审核、整车及服务成本结转,凭证审核;

  主办会计,主要负责对账、记账、制作凭证、开整车发票、报税和做日常辅助报表; 出纳员(外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整车款和公司日常业务支出,联系银行业务。如果有融资车业务,要负责与银行交涉办理整车合格证核对及存取业务;

  服务结算员(内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服务收入款,备件收入款,精品安装收入款,作服务业务结算,并每日将收取的款项交公司财务,作营业日报表。负责融资车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金及账务管理

  第九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以此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条 为适应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各种合法方式筹集资金,但事前必须征得董事会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是流动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是长期负债。适度的负债是企业开拓经营、促进发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条 公司享有对投入及筹集资金的经营权,可用于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占用。资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项资产的占用趋于合理。

  第十三条 公司筹集资金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相应资产的价值。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公司的货币资金,由财务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二)公司的资金执行预算管理。即总经理有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如果预算内支出不够,必须以专项审批单的的形式向董事会申请特别预算,专项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经理审核后,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的收、付、存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以下情况例外:

  为便利工作,给经常有小额现金支出的部门(如收银员、食堂、采购员、牌照员等)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的限额由总经理审批。

  现金的使用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现金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三)存货的管理

  公司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资。

  售后服务部对零部件应确定合理库存。正常补库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外采部分,是指通过非厂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装饰)销售渠道采购的商品,单笔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或者1个月内采购次数超过两次(含两次),必须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事前经市场部审批、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库存商品包括商品车、二手车、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商品车、二手车采用个别计价法进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数量进价金额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按进价总金额登记进、销、存变化,库管员设置明细帐,登记数量、金额的进、销、存变化,要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库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并出具相应盘点报告。代销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库存商品管理相关规定,且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和“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

  存货发生短损、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将结果以内部行文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区别情况分别处理。若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上报董事会批示后方可处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盘亏毁损,剔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毁损且属于非常损失的,剔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劳动物资。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实物资产、工具及消耗品三类。

  实物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办公室统管,其他各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部门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务部专职库管员负责管理。个人专用工具由使用人专门管理。

  对工具以及个人专用工具由库管员设置工具使用台账,实施帐外资产管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月末将未确认收入的滞库车等领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应转入“在途物资”核算。

  (四)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项等),同属流动资产。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除待摊费用之外的各种应收预付款项,财务管理部应分别按客户或供应商设置明细帐,经常核对并督促清理,严防呆帐、坏帐的发生。要求财务管理部于每月底三个工作日前向各责任人下发催款通知书,到每月5日上报财务月报时,将催款未果的情况统计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五)公司暂不计提坏帐准备金,一旦发生坏帐损失,必须经管理公司审批后,根据管理公司批复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购买固定资产需向董事会上报专项申请,申请中要注明购买理由、购买价格、使用及管理部门等,同时要上报资产购买合同,待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购买。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费用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作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认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算。

  (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统一按资产原值的5%计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六)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范围: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按实支数核销,不采用预提方式。一次核销大修理费用较多时,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管;销售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销售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财务部要求各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盘,要求帐帐、帐实核对。

  5、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清理、报废的净收入(或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必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各司试乘试驾车辆(不论上牌与否),在处置时必须上报财务部。

  具体管理办法参阅行政管理手册相关章节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店徽)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二)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计价: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计价。

  4、投资方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摊;无规定使用年限的,其摊销期限五年。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其中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开办期间的损益。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租赁期与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立项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七条 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有关购、销、存业务的各种耗费(包括直接耗费和间接耗费)均计入成本或费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1、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建支出及相关费用。

  2、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与厂家相应系统核算方法一致)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维修车间领用物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维修成本。

  (四)公司的费用开支,根据其发生环节和费用属性,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计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2、员工福利费:指除法定社会福利外所有在员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员工医疗、员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费用,主要含各项补助,如话费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贴等、驻外人员探亲差旅费、员工餐费、过节费、医药费等,但差旅补助不包括在内,根据帐务处理归属于差旅费。

  3、工会经费:所有在组织员工活动方面所投入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聘请培训讲师、外派参加培训所产生的培训报名费、资料费、培训差旅费以及内部购买培训教材等所有在员工培训方面投入的费用,包括培训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每月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比例计提。

  3、公司的工资及奖金分配,原则上应坚持工资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资总额,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销售及利润管理

  (一)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以下原则确认。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按合同约定全部价格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未收到款项的部分确认为企业的债权。

  3、预收货款,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销售商品时,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折让、计入相应商品的“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这里包括赠送各式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仅限于管理报表)。销售商品退回,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

  (三)一个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之和减去各项支出(成本、费用和损失等)之和的差额,是企业的利润;以上差额小于“零”时,则表示企业当期亏损。

  (四)公司的净利润交由董事会统一分配。

  第四章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中,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事务,编制财务报告,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五章 税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税法规定,保证纳税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流转税,依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所得税,依税法规定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国家其他规定缴纳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

  第二十九条 公司享有各种减免税政策,应依据享有减免税的规定处理利得。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一)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依据是: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省、州、市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公司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6、财务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三)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四)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六)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会计人员应对公司相关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董事会要求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审计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当事人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置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或审计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八)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其它

  (一)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1、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经理保管(总经理离岗时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需经财务经理审核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严禁在空白单据上加盖公司印鉴。

  4、所有印鉴应放置于保险柜内,每天用完后放回原处。

  5、印鉴的具体管理规定参照行政管理细则之“印信管理办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两份,财务部存一份原件、行政办公室存一份复印一份。 (三)各部门人员的人事变动,财管部按人力资源部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个人挂帐部分必须清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科目余额中不得有离职人员的往来帐目。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加强公司各种会计档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乱放或丢失,严禁转借。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按时向上级及财税部门报送报表,因逾期造成的经济罚款由财务人员自负。

  第三十五条 当月的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管理部必须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财务经理做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经理,并上传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应着重分析以下内容:

  1、本月收入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2、本月成本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3、费用分析,对本月预算执行及超出预算的费用要着重分析。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说明及分析,包括人员、资金等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分析、总结等,在年终时必须分别造册,登记归档,按不同的保管年限进行保管。

  第三十七条 每年年度结账后,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订本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由经管人按结账方法的规定,注销空白账页,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会计要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活页账要由经管人按顺序编写连续号,撤出空白账页,用线绳锁紧账册后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要按月度顺序存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凡存档期已满需销毁的会计资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十条 为配合每年度税务年检及公司管理条例,每年二月份前进行上一年度财务自查审计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 立卷要求:

  1、凭证装订整齐。

  2、账簿要结清封死,填写齐全,印章清晰,印花税票要粘贴足额,并画销或注销。

  3、报表要按月份装订成册,规定报表之外的附加报表和临时报表,尺寸要控制在统一报表尺寸之内。

  第四十二条整理分类:

  会计档案按年度分成报表、账簿、凭证三大类,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凭证按时间和凭证号顺序组卷。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会计档案调阅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出所需账册,调阅人当时查看。借阅人应对档案完整性负责,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说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经营或管理情况的变化,对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附则进行适当修订和补充,经董事会核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宏顺公司财务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07-02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06-16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1-30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6-16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范本11-1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6-16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大全)06-16

关于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1-10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范文08-17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热)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