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6 10:56:5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1、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财政纪律,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制度。

  2、遵守公司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不得随意泄密,泄密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3、对每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要及时结帐、记帐,做到帐证、帐表、账物、帐款相符。

  4、总帐会计必须每月一次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要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300元。注意保管好原始帐本。

  5、辅助会计要月月对清职工往来帐,防止串户,如出现漏帐,其全数金额由辅助会计自己赔偿。

  6、公司只设一本总帐,项目部不再设立分帐,所有票据均有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报支,其余任何人签字仅作证明,证明人不能在审批栏签字。职工借款由各项目部经理审批签字,500元以上借款征得总经理同意。

  7、财务会计要重点抓好要款,随时掌握正确的经济收入情况,材料费支出、应收工程款数据,及时的按合同规定回收工程款,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8、财务人员要记好帐、管好钱、用好钱,资金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允许长期巨款宕帐。职工借款控制在200元内,管理人员控制在500元内,一年中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如借款超支造成集体损失,由审批人赔偿。

  9、对于所有分包工程款只能先付70%,其余部分要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付款。如果未按规定擅自付出分包工程款,造成损失由付款人和准付人赔偿20%。

  10、材料会计要认真严格把好材料进出、材料积存和材料消耗关。因资金紧缺,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货款未付的,应根据收料单、合同或协议,分单位、分类别每月30日报财务科。如果材料进出帐不符,每次罚款200元;材料积存不报而继续采购的,发现一次罚200元,并追究责任。

  11、材料会计每月汇总干部职工出勤、奖分,包括职工工伤出勤并张榜公布。

  12、财务上对于交来的`各种内部罚款,有关分摊费、担保金、赔偿费和其它应扣款,都得一笔不漏地扣除归户,如发现遗漏由记帐人赔偿。

  13、成本考核会计,每月必须及时做好低成本考核,数据要正确,数据不正确罚100元,不按要求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14、工地废钢筋收入及其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入帐。各项目部不准以任何借口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5、财务上要对有关人员的备用金及时提供,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领用者应该及时结帐,如果发现三个月不结帐,罚领款数额的10%。

  16、从20xx年元月以后各项目部必须把电缆、电线和固定资产一样编号列入台帐。还有临设用材中,50元至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也要列入名细并加强管理。

  17、干部职工领药品,一律记帐到户,医药费包使用,每天按0.5元计算。工伤人员去医院治疗,除住院外,医院配药的处方一律带回工地并由公司医生给予配药。

  18、材料付款由项目经理、技术、质量、材料、预算、仓库分别签字。分包工程付款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安全、预算、公司经理签字,违反制度未签字付款的,罚责任人1000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全体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第四条本制度经必要的程序讨论通过后,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董事长签署转发总经理执行,并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和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二)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五)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六)参加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

  (七)协调财务部与公司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八)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九)财务部定期召开例会,对本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分析,一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解决;

  (十)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签发材料、设备、费用等资金的收支,确认后进行另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会计月结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分析整改处理、向总经理汇报情况。

  (十二)合理分配会计部门的人员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一)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挪用现金,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四)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五)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六)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账账相符。

  (七)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八)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九)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十)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三)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四)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五)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六)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七)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备用金申请》,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八)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预支现金的,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会计审核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九)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填制记账凭证并进行账务处理。

  (十)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簿,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十一)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记录,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十二)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一)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年终过后,应将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各种账簿及有关文件资料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找目录,实行归档保管。归档保管时,应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重毁损、散失和泄密。

  (六)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会计资料保管期限: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总账、会计明细账、辅助账15年。月会计报表5年,年度决算报表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二)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需要外带的,经领导审批后,必须在《印章外带使用登记表》上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视同为固定资产。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第十五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第十六条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单位价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一)领用时,由使用人填写《物资领用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仓库负责人要做好记录,月底与财务部进行盘点核对。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三)对报废低值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开支,防止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医药费、宣传广告费等。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1、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日餐费不再报销;

  2、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1、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2、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乘坐火车符合上述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2、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3、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申请7折以下机票。

  4、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的,须出差前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或火车,否则不予报销。

  5、员工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6、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须注明原因,批准后方可报销;

  1、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2、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3、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一)凡超支的差旅费一律由个人承担。人员趁出差机会,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而擅自绕道探亲、访友、旅游者,其绕道费用全部由出差者个人自行支付,同时作违纪论处,并以相应工资及浮动工资处罚。

  (二)以上标准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适宜销售人员及长期住勤、学习和会议。长期住勤、学习及会议由派出单位和财务经理视情况共同商定。

  (三)市内及省内附近地区出差的,夜晚尽量争取返回,不得随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况除外(时间紧迫或来回费用高出酒店费用的)。

  (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伺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一)公司节日福利、活动福利,一律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凭单据据实报销。

  (二)公司员工因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报销。

  (一)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宣传公司的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二)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三)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需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财务开支,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借款时需先在钉钉发起《备用金申请》,按要求填写好之后提交,等待审批。

  (二)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位代理人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审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费用借款及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五)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七)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报销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收据上必须有对方签章,没有签章的,由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复印件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字报销。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四)报销时需先从钉钉上发起《报销申请》,相关单据需拍清晰照片上传,如果报销前有借款,需将预支金额及日期填写清楚。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销人将有关单据交予财务部并当面予以结算,最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五)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六)员工离开公司的,由部门负责人追索欠款;如该欠款属超期、财务部又已通知过借款审批人,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借款人的上级从未接到通知,则相应处罚财务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关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确各方责权关系的契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亡,因此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及成员企业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下属学习合同法规,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财务部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监督机构,公司常务副总对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核管理;具体合同按不同的'种类由归口部门管理与执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档,一份给财务部作付款依据和监控依据。

  第三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格式必须符合规范。签订的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条凡公司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完成时间需要延续15天以上的,均必须签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总额在10万元以内的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或授权总裁办他人签署,临时授权他人签署的合同,需经授权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签名确认,财务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业务需要签订合同,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均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签名确认,再呈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定签署。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由董事长亲自审定签署。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须尽快与常务副总联系,并尽快报告董事长备案后,由常务副总会同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三十六条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发包、设备订购等合同,必须连同工程竣工图或设备说明书和维修说明书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档;财务部支付尾款时必须有总裁办收齐各相关存档的凭证资料方可支付。否则,同时追究总裁办及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总裁办为文控中心的责任部门,负责合同的存档管理与审拟工作。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的工作交接,直接影响到财务会计的工作的连续性及交接人责任是否明确的问题,务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关领导的重视。

  (一)基本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变动工作或者离职,不得结算工资等。

  (二)移交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及时办理完毕未了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各种账簿、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业务用品,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三)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业务用品等,也必须移交清楚,密码和有关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移交,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四)专人负责监交,财务会计和主管级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时,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移交时,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五)监时工作交接。对财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应该按照以上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六)移交后的责任。移交人对自己办理且已移交的财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财务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况、有关财务数据、财务文件资料,是公司高度商业秘密,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不得向无权获悉的人员提供资料或透漏。

  (二)贪污、盗窃物品处理:凡贪污、挪用、盗窃、擅吃公司物资、物品、钱财和侵占员工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是金钱的按金额,是物品的按原价给予二十倍以内的罚款,对举报有功者,奖励罚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规定办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谁经办谁负责。如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为送审稿,即使经修改通过后,在实施过程当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完善、删减等补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1制革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2·3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2·7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

  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2·9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

  (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

  (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

  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3·2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3·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3·4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3·5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3·6、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

  第四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的管理

  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

  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

  2、银行存款的管理

  ①、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③、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④、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b、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⑤、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

  ⑥、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⑦、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⑧、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⑨、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⑩、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3、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有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受益:进行投资取得的受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务、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盈余、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审计、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防卫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拍照费、清洁卫生用具、订阅公用书报、办公用品)、外事

  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咨询费、公证及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担保风险准备金:按每笔新发生担保额10%提取风险准备金。在该笔担保业务按时履约解除担保责任时,净预提的风险准备金等等余额返还担保基金。

  (5)提取长期担保风险金:从担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风险准备金总额达到基金总额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偿损失超出准备支出:代偿损失超过已提取短期、长期担保风险准备金差额部分。

  (7)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未按在保项目所收取保费的50%提取,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担保责任余额项目所收取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8)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年末在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弥补代偿损失,计提的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计提的`比例根据担保业务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有公司董事会决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应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10)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11)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12)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

  担保基金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由国家、企业法人、个人投入,其他筹措担保资金的活动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来源主要有:

  (1)国家、企业法人、个人出资

  (2)基金净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条

  担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审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资金的收付集中由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拨付保证金和发生代偿赔付,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讨论通过,报公司分管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方可对外付款。

  第十六条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正确提取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和资本保障基金,中心开展担保业务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及资本保证金有: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长期责任准备金

  (3)资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条

  凡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等。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平均年限法。经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为0。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用、维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对,年终全面盘点,发现账务不符,要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三、运输工具 4年

  四、电子设备 3年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缴存银行。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款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月银行对账,对未达账做未达账项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

  建立钱、物、账分管制度

  (1)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减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3)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账实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涉及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通过财务部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收入,要及时进行清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利用暂时不用的资金为确保担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应按设立担保公司的原则投资于风险较小的金融债券等证券类别,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投资风险准备。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是暂收保证金及存出保证金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收取的会员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借入资金,对借入的资金应合理运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时,应该分期预提,分期摊入成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收支内容的检查和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本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是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项目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汇总编制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4、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所属项目部预算执行,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所属项目部财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水投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第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出纳员、记帐人员、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要有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所在单位对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要求。

  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贯彻“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准,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所在单位的经营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通过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物实行预算管理,所属项目部的财务预算应围绕水投房地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开展。

  第十五条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第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并按季度上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对及所属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资金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部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配合执行机构,在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公司的资金结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跨银行的资金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

  第二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生效。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门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核算。

  第二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原已开设的银行账户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银行网银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2000元;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

  1、水投房地产公司为资金的控制监督部门,对资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控制、监督,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现象。

  2、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业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由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应设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原则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统一方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5—30年;

  (二)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8年;

  (五)电子及其他设备,为5年。

  第三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和毁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2、固定资产折旧。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抵扣范围内掌握使用。

  4、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5、各种准备金。公司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6、管理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税金等。第三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七条严格划分费用开支界限,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费用的不在费用中开支。

  第三十八条除工资及各种补贴外,其它费用一律凭账单和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丢失单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七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四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部个别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并要求:

  1、对项目部的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水投房地产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产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报表。

  第四十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依照本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和财务计划、财务决策等财务信息资料。

  第四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相应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交专人负责保管。第四十八条财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损和泄密。第四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保存的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相关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中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条财务审批报销流程经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公司各项支出的最终审批;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资金及预算情况及对公司各项支出票据的有效性、支出是否为预算内资金进行审核及支付。审批权限:公司各项支出审批采用分级授权制。具体审批权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授权,具体按授权文件执行。各部门进行各项费用支出时需先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明确说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时间及支出数额(具体数额无法确定的,应写明限额)等主要内容。各部门在计划内临时性零星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可不进行书面申请,但必须在费用发生前以口头方式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领导请示,经同意支出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经办人按照发生业务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付款申请单》,同时附有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收据、合同付款审批单、预算表、申请报告等附件。经办人填写申请报告或《费用报销单》时应明确填写付款时间、部门、事由、经办人及支出金额的大小写等主要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名。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核时,应对票据上的书写与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后附的单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进行审核。财务部在执行报销手续时,应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对完全符合规定的,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经办部门重新补齐票据或补办手续,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复核后,由部门主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各部门依据逐级审批后的《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各部门申请报销的,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单据所载内容必须是与出票单位经营范围一致(委托税务机关所开的发票除外);单据所载金额必须大小写一致,金额正确,不得涂改;付款单位、经办人、开票人、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据为不合法的单据,不予报销。报销人(经办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填制的基本规范

  1、必须用黑色、蓝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有关审批、登记、审核人员签字必须齐全;

  3、报销人(经办人)、审批签字人应属全名且书写可辨认;

  4、填写必须工整,金额不得涂改,小写使用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8、9、0”,在数字前面加币种符号,如为人民币为“ ”,美元为“$”。大写按照人民币相应的汉字表示,即“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额位数前空白处加满“零”或“”封口。如为外币,应加上相应的“美元”、“欧元”等货币名称。

  报销凭证附件数以原始单据的自然张数为准,凡与报销凭证中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单据,都应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但报销停车费、差旅车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作为一张附件,并在此注名张数。每张附件后报销人必须签名且注明日期。票据粘贴应整齐有序报销人(经办人)将所有单据错开粘贴在与报销凭证规格相等的另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并在左方留出两厘米的装订线,如单据张数多,可使用数张纸(票据粘贴单)粘贴;报销人(经办人)将粘贴后的原始单据与填制好的报销凭证粘贴在一起。对于填制不规范、不齐全的报销凭证以及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报销凭证,计财部有权要求报销人(经办人)重新填制。所有报销的费用应在业务发生完毕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十二条出差管理流程明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员工因公出差的报销标准,简化报销手续及流程,控制差旅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经理以下在职员工出差费用的报销管理。经理负责公司人员出差申请的审批和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人员的审批手续及考勤备案。财务部负责对出差员工的差旅费标准进行复核,并对借款、出差票据进行核销。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进行书面申请,填报《员工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备案。在《员工出差申请表》中应填写清楚如下事项: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及天数、出差地点及路线、分项预算及预计总额等。对超出差旅费标准的,应在《员工出差申请表》的备注栏进行特别说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标准予以报销,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担。出差人员的主管领导对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标准及天数进行审核。出差人员将审批备案后《员工出差申请表》做为附件,填写《借款单》,经逐级签批,持签批后的《借款单》在财务部办理出差备用金借款手续。员工返程后,应向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员工返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提交出差/考察报告。差旅费包含: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费、订票费、住宿费、办公费(如邮寄费、传真费、复印费、电话费、行李托运费等)。住宿费、交通费等未超标准的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行负担。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地出差天数以致增加差旅费的,应提前申请增加费用经上级核准,返回后追加审批报销。凡未提前申请且未经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担。对于按照公司规定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金额较大,且其当月通讯费用补贴不足以弥补其正常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可以附上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对于不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电话费用,可以凭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交出差报告,审核通过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所有票据粘贴整齐后,逐级进行核销(参照《财务审批报销管理流程》执行)。出差报告审核不通过的,出差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水投房地产公司。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批准,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后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二、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终了,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四、认真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呆帐、死帐。

  五、认真及时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帐,年中年末与设备科对帐,及时处理帐面差额部分及实物报损、处理工作。

  六、传票、帐本既是整理、装订归档,并移交档案部门。

  七、按时、按比例计提、上缴各项税金。

  八、按时、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积金,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出纳人员名章。

  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子”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7、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

  8、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时发放奖金福利及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贴、勤工俭学等费用

  10、做好学生的收费及欠费管理工作。

  11、认真做好基建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国家投入的国家资本金;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批准。

  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NextPage]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签字后交项目副总审签属实。再报总经理审批。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总经理审批。

  ⑶公司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总经理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20xx年6月17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工作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公司支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度,结合公司相关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一)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董事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超过还款期限从当月工资扣还,原则上试用期内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借款。

  6、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财务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2、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3、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4、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5、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6、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董事长批准。如果董事长不在公司,应以电话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董事长批准;

  4、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以失职论处;

  8、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并做进一步处理;

  9、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是否填写、粘贴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制作报销凭证并交与出纳处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0、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会计签名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或以转帐形式转入工资帐户由员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出差随同人员、事由、地点、天数、时间、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凭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报批后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原则上之前出差借款没报销的,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与原出差申请单上的时间、地点、人数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等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报销;

  3、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上需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及原始报销凭证,按程序审批后交财务部,由会计审核借款金额,出纳开收据冲抵借款;

  5、出差报销标准见行政相关规定。

  (五)电话费的报销

  1、普通员工手机通讯补助见行政相关规定;

  2、固定电话实行定额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报销。

  (六)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普通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市场人员交通费补贴见行政相关规定。

  (七)办公费及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报销

  由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填写购买办公用品借款单,后附"办公用品请购单",执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月结另议)或是不借款先采购后报销付款给供应商。

  (八)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

  3、进行招待申请时应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九)教育经费及培训费报销

  1、教育经费及培训费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传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7、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8、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9、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10、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销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11、以下情况不予报销: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的损失浪费,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1、送货人员在为客户送完货验收完成后,应要求收货人员签回《送货单》。

  2、原则上现金支付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办理,若送货人员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户现金货款后,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并填写《现金缴款单》,与公司出纳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纳应在收款后第一时间知会会计,便于应收帐务处理。

  4、会计应定期统计整理欠款客户名单、欠款金额、欠款时间、预处理方式等。

  1、对于月结付款客户或者欠款客户,由会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帐,列出明细,月结时间之前一周由会计向客户发出《请款单》传真,由会计向对方相应人员催欠。

  2、收到货款的同时寄送货款发票或是收款人携带发票上门收款,如需要进行现款回收时公司派出收款人员收款,以下为公司委托员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规定:

  ①有关人员进行收款业务时,须先到财务处办理客户回签白单的领出登记以及有关委托手续。对于未收到款项的白单在回到公司后及时返还给财务,并作出还单登记;对于已收到的款项,收款人要凭有出纳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单》到财务处进行销单手续。

  ②有关人员收到的货款,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项属打折收取的,必须经得董事长签名认可,否则财务部将按单据的实际金额向收款人收缴。

  3、在公司发出《请款单》且对方无法明确货款清结时间时,会计将此项货款催欠工作移交给该项业务联系的业务员,进入欠款处理流程。

  1、采购部必须根据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提供报价单至少有三家可选择比较。

  2、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采购部应在每批原料收货后一周内及每月底与供应商核对帐务,防止出现差错。采购部和财务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资料、进销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时提交原物料的市场行情、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外欠货款及资金需求计划给董事长(部门负责人)。

  3、一批原物料验收完毕,采购部应及时整理各种单据,打印"付款申请单"一并送财会部做为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验收单、发票;

  (1)必须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应商,对贸易公司性质的供应商不得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形式。

  (2)必须事先派专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购、品管人员一起去实地调查,供应商的实物供应,质量保证情况和目前的经济状态等情况,并将调查报告提交董事长。

  (3)必须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须经国家认可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内履约。

  (4)原物料预付货款支付以后,采购部和财会部必须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原物料和货款的追踪记录,直至该合同履行完毕。

  5、如发生付款后进货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应商欠款,财务部要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尽快追回,必要时应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经办人员根据采购凭证、入库单或相关协议(合同)与财务部确定付款方式,由经办人员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财务权限审核。要求供应商或请款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同会计审核请款手续。

  8、对于频繁业务往来或超过一定金额的应付款,公司原则上进行月结或分批付款,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批准后进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月的工资、奖金由人事主管部门填写发放表,经会计、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审核发放。

  2、需交纳的各项税,,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经财务部会计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缴纳。

  3、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费用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按管理预算费用标准严格控制批准。

  4、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才进行办理。

  5、经办部门持发票报销时,发票内容必须与付款申请表内容相同,且金额不得超出付款申请表金额。发票必须有效、填写齐全、规范,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时,必须更换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6、经办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付款凭证,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未注明相应合同编号、订单编号以及不按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和结算款的,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1、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2、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3、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报销单据应是符合国家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发票并填写齐全。具体包括:(1)填制凭证的日期;(2)客户名称应填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字样;(3)商品名称应填写清楚、明了,有具体型号的应要求对方填写;(4)金额大小写应相符并填写清楚,不能改动;(5)单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章。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第二条、报销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报销单据有错误的,将退回经办人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三条、预借款项必须书面写明借款原因,并附借款的明细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按照财务制度审核所借款项是否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下的款项由财务经理签字,预算外的款项由财务总监签字方可预借。

  第四条、临时借款(包括出差借款)应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财务予以销帐,多退少补,前款未销的',不予再次借款。(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应该在月底前将一个月的票据整理好按时寄回公司。)一个月仍没有报帐的,财务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第五条、经办人领取支票时应在支票领用簿及支票存根上签字,预先领取支票的应提供收款人全称及确切金额,否则不予签发。原则上应先取得发票后领用支票,特殊情况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一周内取得发票到财务部报帐。如果确实金额不能确定,经财务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以开出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但必须填写对方单位,并封上上限金额)。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报销时需附有费用明细说明,列明所请人员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单笔费用在500元以上的支出,事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工程人员在工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不予报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发生,每月不得超过200元。经工程负责人、当地市场负责人签字后,财务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负。

  第八条、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应尽量使用公司车辆或者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在出发前填写出租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在报销时,需将申请单附在车票后。

  第九条、手机费用报销必须使用电信营业厅电脑打印的话费专用发票,手机号码必须是员工联系表上记录的号码,否则一律不可报销。当月话费次月报销,一个月只报销一次。使用如意通和神州行的人员,如果确有困难无法更换可以打印手机话费专用发票的,请及时告知财务部。

  第十条、总部的大客户部每月执行包括过桥费、汽油费和停车费在内的300元标准车补。

  第十一条、公司司机报销停车、过路等用车费用时,必须在票据后注明与何人前往、何时去何地办何事。

  使用公司的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一律自负。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财务部汇款记录对应每笔汇款报销异地提款手续费,员工报销时应在发票后注明公司汇款项日期。

  第十三条、公司的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保管和日常管理,汽车维修费、保养费、加油费等相关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报销,其他任何部门没有报销权。对于非公原因产生的汽车费用,公司一律不负担。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由综合办负责统一购买和日常保管、维修、管理。具体规定参照综合办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各项费用的领取和报销均要按公司规定格式填写计划和粘贴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六条、报销程序:

  预算内费用、在财务报销报销制度上有明确规定的且单笔金额小于500元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出纳。

  预算外费用及特殊情况且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签字顺序:经手人-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实现销售需开具发票的,原则上应先取得支票后开具发票。如须先开具发票的,应在发票开具当天交回支票,如不能及时交回支票的,应在当天交回发票,便于财务部门对发票的管理。

  第十八条、如因业务需要,必须提前支付对方发票,按上一条难以操作,则业务人员说明原因,并报财务经理同意,可以预先拿发票,但业务人员将发票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出具收到发票的证明。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各部门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凭单交到财务部,周四下午办理报销业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地办事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ee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ee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一、总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财务实行“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各级负责制:各项业务均按总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类财务报表均按总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上报。

  4、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接受本公司主管财务总经理与部门经理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业务及人事权由主管财务总经理负责。财务工作设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账分开,各司其职。

  (一)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岗位设臵、人员任免、核算组织程序等。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1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负责公司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办事处的日常备用金业务的管理,备用金业务通过财务出纳统一支取、费用报销按会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及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公司实际要求定期与公司财务出纳进行公司财务账目核2对,及时出具财务报告,与税务等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6、定期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盘点表,及时处理公司发生的会计业务,及时编制会计凭证,保障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转。

  7、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8、负责财务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9、财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须有准确的原始凭证。

  10、必须服从本酒店(宾馆)经理、副经理的工作安排,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财务管理及日常业务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经理(副经理)反馈。

  11、对本酒店(宾馆)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酒店(宾馆)的采购员、保管员、收银员及其他收费员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出纳职责

  1、认真仔细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和对账工作,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仔细审核报销单据的合理合法性,严格控制报销单据,不得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损失部分自己承担。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6、财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7、对财务工作中,发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与总公司主管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8、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管理

  1、会计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4、会计人员应当定期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账面资金、资产、物资等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各盘点报表上报经理审批,同时上报公司。

  5、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8、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公司领导、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出纳人员不能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报销制度)。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及银行账户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公司账户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3、印鉴对外使用必须经过经理(副经理)的同意。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八、收入支出审核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

  ㈠收入的范围: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住宿费、餐饮费、物业费、资产租金,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机械租赁服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车费、门面水电费、罚款、税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宾馆)财务部每期根据原始依据审核入账,直属主管、副经理、经理对各项收入进行抽查审核并签章,公司财务部对各项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㈢责任处理:当收入发生账面与实际不相符时,按照涉及金额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分以下情形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一种情形:若能够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1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罚款;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当事人:全额赔偿涉及金额,并按相关管理制度做降职、降级、调换工作岗位或辞退等处理。

  6第二种情形: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按涉及金额的3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副经理:按涉及金额的2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财务人员:按涉及金额的40%进行赔偿;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额的10%进行赔偿;当事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做辞退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条支出

  ㈠支出的范围: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经营性支出(人员工资、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天燃气、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用品、洗涤用品、农用物资、饲草料、机械设备配件、零星采购等)。

  资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办公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床上用品)。

  管理费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审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采购员或经办人(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签字)→保管员审核入库(保管员对购进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并签字)→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核、签字(采购物品与本部门有关或使用)→经理(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资本性支出:向公司上报采购审批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按审报内容进行采购→保管员按审报内容审核入库(保管员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经理(或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副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报董事会

  7(董事长)审批。

  部门水电费、天燃气、税金及垃圾费等行政性缴费,由本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并在财务报表中详尽反映。

  (三)责任处理: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如违反制度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未按照审批程序报账的,按如下程序处罚:

  (1)采购员(经办人)购买物品必须货真价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2)保管员对采购员(经办人)所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及相关手续发现存在问题时,有权拒绝审核入库;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3)部门主管(或主任)对以上报账手续进行初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4)经理对以上报账手续复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业绩考核。

  (5)财务人员对以上报账手续终审,如存在问题拒绝付款报销,并向经理和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人汇报。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九、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盘点范围

  ㈠财产盘点:指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电器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㈡存货盘点: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气、燃煤、农资等。

  第二条盘点周期

  ㈠货币资金:月中、月末盘点。

  ㈡固定资产: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8 ㈢存货盘点:每季度实施全面清点。

  公司财务部会同各酒店(宾馆),做到随机抽样盘点,盘点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机调整。

  第三条盘点报表

  ㈠各酒店(宾馆)财务部门编制盘点报表,对盘点情况及盘点中存在的问题,应由盘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呈酒店(宾馆)经理核签后,按盘点周期规定时间三日内上报公司。

  ㈡盘点盈亏金额、盘长盘差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根据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内容予以账务处理。

  ㈢各类报表必须经酒店(宾馆)经理审批存档,公司财务部可发电子邮件汇报。

  第四条注意事项

  ㈠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前期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㈡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在盘点当日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寻找代理人的,应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㈢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㈣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㈤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资料为据,不得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㈥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报加班或经酒店(宾馆)经理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9第五条责任处理

  ㈠对财产、资金、物料管理人员和保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赔偿等额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㈡财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涉及金额的10%—20%或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未按照规定时间按期盘点;

  2、对盘点结果不及时上报反映;

  3、对各项财产及物资等日常监管不到位;

  4、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

  5、帐载凭证凌乱、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

  十、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借款原则

  ㈠员工借款

  员工借款不能不超过工资结存部份,如果没有工资结存,可根据已上班天数应付工资予以借款,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

  ㈡管理人员借款

  管理人员单笔借款不能超过1000元,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额借款,根据额度逐级审批,年终发工资或分配红利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负责扣还。第二条审批权限

  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内;

  副总经理:单笔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如员工借款,

  10需经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单笔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

  董事长:单笔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10000元以上借款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一、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营业款及其他款项必须在当天15点前汇到公司指定账户,营业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现特殊情况,营业款不能及时汇款的,要及时向酒店经理及公司财务人员说明情况。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应的备用金作为日常的零星开支,其他大额费用直接从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现金等情况时,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请报告,说明用途,30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30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各酒店每月1号将编制好的相关员工考勤、奖金、补助等资料发到总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编制工资表报送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总公司直接将工资款汇到酒店收款员账户上,由酒店收款员负责发放。

  6、酒店的账务直接由总公司代做,酒店以报账制的方式将单据报到总公司,单据要随时报送,不能积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号前必须将上月的所有单据报送到总公司,方便总公司及时决算。

  7、每月2号前酒店收款员要将库存、往来账等盘点整理清楚、并注明往来账目的名称报送至总公司。

  8、如当天的营业款拖欠并没有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说明的第一次处以营业额1%的处罚,第二次处以营业额的2%,以此类推,到第四次直接辞退。

  9、公司出纳在没有收到当天营业款并没有收到原因说明时应及时向酒店经理及财务主管汇报,如发现公司出纳包庇,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对公司出纳处以涉及金额5%的处罚。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经理监督酒店收款员做资金盘点,公司财务部不定时盘点抽查,如出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的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发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后能及时追回的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并辞去收款员的职务;不能及时追回的移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11、如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发现收款员挪用公款时包庇,不及时上报处理,或不按时盘点,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时发现的对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

  12、各子公司其他相关财务方面的事项均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处罚也按公司所指定的处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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