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3 19:35:20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宿舍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 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 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 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

  1..凡属本公司员工

  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

  2. 凡属培训人员

  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

  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

  二、用餐费:

  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

  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

  三、维修费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2.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宿舍管理制度2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坚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坚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坚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头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坚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景,要坚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我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景;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景,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提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景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景;

  (5)、处理好自我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礼貌;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坚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一、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5、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6、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二、宿舍员工行为细则

  1、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3、各房间的.卫生谁住谁负责,注意室内卫生常用品要摆放整齐,注意墙壁卫生,不要乱放乱划。

  4、公共区域每天轮流值日。

  5、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6、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7、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8、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9、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经理批准;住宿职工的家属来公司探亲,公司另行安排房间;公司外来客人可另行安排招待房间。

  10、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11、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12、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13、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1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行政部及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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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礼貌、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职责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景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景。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景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景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所以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坚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职责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坚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坚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坚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职责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职责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景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宿舍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规范化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福利,但公司不做硬性规定,员工可自行取舍。

  第二条需住宿员工可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第三条公司住宿员工,须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对屡犯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树立文明风尚,搞好环境卫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细则

  第一条宿舍房、床位一律由行政部统一分配,对号入住。住宿员工,必须服从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移动床位、更改床号、拆床、换床或转让他人入住。违者,罚款50元/次。

  第二条行政部门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离职员工继续在厂住宿。离职员工原则上24小时离厂。离职员工搬离宿舍时需要有行政部门人员或寝室长在场。

  第三条员工会客应在会客区,不得擅自带入宿舍,非本厂人员一律不得在公司留宿;若遇本厂员工家属探访的确需要留宿者,必须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未经批准,擅自留宿者视同违规,罚款50元/次。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违者,通报批评,罚款100元。造成灾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罚款50元/次。酿成火灾事故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违者开除。无理取闹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如电脑、首饰等)妥当保管,严禁翻查他人行李、衣柜、床铺、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一经查出立即开除,严重者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闯他人宿舍。(行政部门人员检查工作除外)若有发现可向行政部门反应,行政部门视情况对私闯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

  第九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枪等其他危险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挪用、损坏宿舍区域消防设施等设备。一经发现,行政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文明宿舍,宿舍内禁止高声喧哗,个人听音乐、游戏等娱乐以不影响、妨碍他人为前提。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对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班组长为宿舍长)统一安排轮流值日,并将值日表及公司宿舍制度贴宿舍门口,以方便检查。值日生负责当天该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泼水、掷物,违者罚款10元/次。造成他人身体受损伤害,一切后果由责任人独立承担。

  第十五条保持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不随意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做到地面干净,门、窗、玻璃、灯管、风扇、空调等没有污点,床上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底没有垃圾,鞋物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归类、统一,不得在墙面上乱钉、乱贴、乱画。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十六条住宿员工须自觉做好宿舍内清洁卫生,保持和维护室内清洁卫生。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对清洁卫生较差的寝室,罚款30元/次。有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明确责任人的`由全寝室人员平均承担。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开要及时关闭电灯、电扇、门窗等,如有发现上班期间未关灯等家电的一次罚款30元/次。

  第十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如风扇、开关等),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的公用设施,肇事人须照价赔偿,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第十九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厕所管道堵塞、地面积水严重,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发生不必要的支出费用,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员工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经行政部门查实确认后,可奖励50元。

  第二十条住宿员工和睦相处,严禁打架斗殴、滋事闹事,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特别恶劣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3:00时,为宿舍统一熄灯时间。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灯,应以避免打扰他人休息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住宿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管理员有权力拒绝进入宿舍:无理取闹者,上报行政部门从严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第二十三条离职人员离开宿舍时须交回向公家借的一切物品及房间钥匙,方能携带行李出厂。如被发现带有公家或他人物品,按物品价值的十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行政部门。

宿舍管理制度6

  1、严禁自行车入楼,严禁阳台摆放杂物,严禁向室外抛扔东西,危害他人安全。

  2、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划,损毁墙壁,地面,不得随意张贴弄脏墙壁,门窗。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携带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宠物。

  4、禁止在宿舍吸烟,使用蜡烛等明火火源。禁止在宿舍使用各种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等大功率用电器。遵守曲靖师范学院学生社区水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用电,不得擅自违章维修,造成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5、学生离开宿舍(或放假)要锁门,关窗。不得将钥匙借给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

  6、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室成员共同负责清扫和坚持,及时清倒垃圾,坚持宿舍通风,整洁。学生应坚持个人卫生和床铺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周会有干事随机抽查宿舍卫生情景,并对宿舍卫生打分(脏,乱,差的宿舍根据实际情景整改;好的宿舍会被拍照,评选优秀宿舍)。

  7、在楼栋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注意坚持安静,维护公共卫生。

  8、禁止挪动或破坏学校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堵塞安全门或应急通道等行为。

  9、入住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擅自调换或拒不调换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未经批准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批准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者,视情景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10、宿舍热水时间是每一天早上点—点,中午点—点,晚上点—点。

  11、作息时间(关灯,关门):周日—周四:早上:开门,晚上点关门;周五—周六:早上:开门,晚上:关门。晚归同学须到值班室登记,不准男女同学互相窜门,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每周会有校自律委员会干事检查晚归(不定时不定点)。

  12、宿舍楼内禁止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上门推销商品的人员应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楼栋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13、入学一周内检查宿舍设施是否有损坏情景,如有损坏,请到宿管阿姨处报修,逾期不候。

  14、不准在宿舍,走道堆放杂物,抛洒垃圾,焚烧杂物,不得在宿舍,走廊打球等。

  15、学生离开宿舍应切断电脑,手机,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16、学生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由管理员和保洁员负责打扫并做好保洁工作;全体学生有坚持清洁的义务,不得乱扔垃圾。

  17、各类票证,银行卡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除少量现金外,很多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宿舍管理制度7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坚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俭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x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景,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8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职责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职责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一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礼貌、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宿舍管理制度9

  一、宿舍分配原则

  医院实行“职称为主、职务优先”的原则,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除外),具体如下:

  1、院领导房:一厅两房一卫两阳台;

  2、单人房: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深护士长住单间一卫一阳台

  3、双人房: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副职、护士长。

  4、集体房:护士、收费员等,每4人-6人/房。

  5、特殊情况须经院办领导同意,并报告总办。

  二、房内配置

  1、专家房家具有:沙发、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1.5m床1张、双层铁架床1套、三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2、单间家具有:电视柜1套、1.5m床1张、二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3、双人房家具有:电视柜1套、双层铁架床2套、二门衣柜1只、1.2m办公台1张、凳子2张,热水器1台。

  4、集体房家具有:双层铁架床3套、二门衣柜1只,胶凳3张,热水器1台。

  5、由于个人的消费观不同,电视、电脑、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及各类厨具均由个人自备。

  三、员工入住的安排

  1、新员工在办公室填写好相关资料,办理好入职手续之后,由办公室填写好员工宿舍安排联络单(注明其职务、职称等信息)给总务科。

  2、总务科根据联络单上的信息安排员工宿舍。

  3、员工入住后,如在仓库管理员处领用宿舍物品,需签名确认。

  四、员工的退宿

  1、员工申请外宿或离职需搬出宿舍时,员工根据领用物品清单,按要求清理好所领用的物品。

  2、员工凭外宿申请单或经医院批准的`离职报告到总务科进行登记,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3、总务科、仓库管理员核实无误后,负责人在离职报告上的宿舍物品交接栏签字,并更新相关资料。

  4、外宿或离职人员于办好手续的当天下午把所有行李搬出宿舍。

  五、日常管理规范

  1、员工宿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员工宿舍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配,员工不得擅自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3、员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医院统一配置的家具及电器,员工离职时将配置的家具及电器按清单交回总务科销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损坏,若为自然老化,由医院维修及置换,若因人为损坏,则按奖惩制度处理。

  5、宿舍内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不允许乱堆乱放,不允许向阳台及窗外扔垃圾、泼水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6、员工直系亲属探亲经医院批准,保卫科、总务科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7、来访人员必须在23:00之前离开宿舍。

  8、注意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电源开关及门、窗,不得在宿舍使用高压高频率电器用具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9、员工每月按标准缴纳水电费。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或做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宿舍检查

  1、检查小组:由总务主任任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员工宿舍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检查的内容:包括宿舍物品的摆放、宿舍卫生、公共设施、宿舍纪律等各方面。

  3、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期进行统计公布。

宿舍管理制度10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坚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景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11

  一、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防火防盗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防盗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防盗。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防火防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防盗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防火防盗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宿舍进行防火防盗巡查。

  3、检查中发现防火防盗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防盗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查看防火防盗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防火防盗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4、严禁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防火防盗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防火防盗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防盗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防火防盗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防火防盗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防火防盗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防火防盗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宿舍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所以为了营造良好寝室氛围,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在学生公寓居住的我院学生都必须遵守《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按《西语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范自我的行为,不得违反。

  第二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自身、他人以及公寓安全的不良行为。

  第二条:学生寝室一经排定,无特殊情景不再调整。本科学生原则上须在学生公寓内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用电规范,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保存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电吹风、电熨板等明火设施和违禁电器。若查到违禁电器,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条:严禁存放烟酒等违禁品。

  第五条:严禁在寝室内私接、乱拉电源线、网线以及在配电、消防设施或线路上堆置物品。

  第六条:严禁在公寓楼道及防火通道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坚持门厅、楼道及防火通道畅通;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标志等)。

  第七条:计算机等贵重物品,学生本人需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计算机,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由www、dawendou、com整理]

  第八条:学生离开寝室要关窗落锁,在寝室休息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第三章::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值日制度,每日安排值日生清扫本室卫生,督促寝室内成员整理内务,按时作息,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二条:学生要自觉坚持卫生间、洗漱间等公共区城的整洁。

  第三条:学院舍委会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寝室卫生,评比“礼貌寝室”,学校舍委会将不定期抽查。

  第四条:查寝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地面:门前和室内地面洁净无积水,门口及室内无存留垃圾。

  2、门窗及墙面:门、墙上无脚印、球印、禁止乱涂乱画,禁止有粘钩,之前遗留的`粘钩不允许挂任何物品;门上禁止贴广告、宣传单;窗户玻璃明净,水壶统一摆放在窗台上,一字排。

  3、桌面:每个人的桌子桌面上体积大的物品靠一侧摆放整齐,体积小的零碎物品统一收纳好,摆放整齐。

  4、室内整体:保证每一天必须的通风时间,确保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蜘蛛网;暖瓶、凳子等摆放整齐;禁止挂床帘、蚊帐;全寝人被子朝同一方向(窗户)摆放,并且被子开口背向窗户,用统一的床单、被罩、枕巾;桌子横向靠窗摆放;床下物品和柜子上物品摆放整齐;床位和衣柜不允许私自移动;不允许私自串床铺;门上以及床上的名条一律不允许撕掉。寝室有鞋架衣柜等其他物品摆放遵循靠墙统一摆放、干净整洁原则;要求室内整体整洁明亮。(4人寝室合理利用梯子下头空间,物品摆放整齐。)

  5、床铺:床单、被罩及枕巾干净,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按军事化要求,白单采用半包围散法;枕头置于被子与墙之间横放;床上无杂物,床头柜书籍等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6、做到人走断电。

  7、寝室内不允许悬挂衣架和衣物。鞋子统一摆放在门口一侧或者床下,拖鞋摆放整齐。

  8、行李箱、整理箱摆放:4人寝室摆放在靠近窗台的空隙或者梯子下方,6人或8人寝室摆放在床下或者靠墙的空地。

  8、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9、床位卡贴到要求的指定位置。

  10、寝室内不允许养宠物。

  备注:

  1、窗帘坚持干净,不要损坏。

  2、查寝时凳子上不要放衣物等其他物品。

  3、查内务时除特殊情景外床上不得有人,否则会适当减分。

  4、以上资料有不理解,可向工作人员询问,20xx级新生会有内训部成员深入寝室指导。

  第四章:归寝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公寓每一天早5:30开门,晚22:00关门,学生晚22:00以后归寝视为晚归。

  第二条:有特殊情景关门后须外出公寓的,经辅导员同意,准予外出。未经请假夜不归寝或在公寓关门后强行外出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第三条:凡擅自爬门、爬窗损坏的公共设施一律由学生赔偿。且因爬门、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爬窗进入公寓楼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公寓楼供给方便的行为将从重从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翻爬门窗以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按《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学院每周日和周四对寝室进行常规夜检,并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夜不归寝者予以通报扣分批评。

宿舍管理制度13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宿舍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景,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职责者,则同时给予该职责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贴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职责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职责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坚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职责者以违纪处理,造成必须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坚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职责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一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职责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景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职责。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职责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职责。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职责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景,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异常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坚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景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理解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15

  一、按时作息:

  1、夜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时就寝,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谈笑,不得干扰别人睡眠。

  3、起身铃响后立即起床,整理好床铺。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参加夜自习(初一、初二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先书面申请,班主任核实并签字,并告知值日教师。

  二、爱清洁,讲卫生:

  1、保持宿舍整洁卫生,每天早饭前及中午各打扫一次寝室,按床号轮流值日(查实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资格),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2、注意宿舍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将变质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进寝室。随便向窗外泼水,乱抛果皮纸屑杂物的`给予警告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物品排放整齐,不乱挂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脏室内外墙壁。

  4、注意个人卫生,衣被、鞋袜勤洗勤晒,头发勤理,指甲勤剪。

  三、注意安全,加强保卫:

  1、寝室内不私自拉线装灯,严禁点火点灯、蜡烛,杜绝一切火种。私自拉线装灯及点火油灯、蜡烛的通知班主任严肃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调换宿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寄宿资格。

  3、及时关锁门窗,上课时间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凡翻墙爬门者,发现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4、寄宿生不在校内寄宿时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宿舍负责人处。

  5、要尊重舍务老师和值日老师,听从劝告和教育,不得强词夺理,更不允许无理顶撞。

  6、生活节俭,穿着不讲究名牌,不允许把MP3等贵重物品带入学校,只给学生少量零用钱,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健全组织,加强管理:

  1、各寝室推荐各舍长一名,负责本室纪律、整洁、保卫工作,并及时向舍务主任反映。

  2、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舍长应立即反映给值日老师处查明原因,按情论处。

  3、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凡严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为“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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