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7 14:31: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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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通风防尘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1

  (一) 通风、防尘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l.5~3m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对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监测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防毒面罩方可作业施工。

  2.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超过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超过5m。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ll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及其他铁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每隔一段距离设置应急灯,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2

  通风防尘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通风防尘工作对于保证矿山正常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矿目前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矿山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督促建立完善井下机械通风系统。

  2、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年测任务,并经常检查井上井下的通风和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处必须测定仪此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4、每季测定一次矿井总进风量,总排风量和主要通风道的风量。

  5、每月测定一次工作面的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含量。

  6、督促或参与各项工程设计的“三同时”工作。

  7、负责职业卫生的归口管理,组织研究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8、督促检测个体防护品德质量和发放佩带使用情况。

  9、负责编制中长期通风防尘计划。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3

  1、保证井下通风质量,空气成分氧气比值不低于18%。一氧化碳空气含量低于24ppm。

  2、井巷和采掘作业面空气中含尘量不超过0.5mg/m3。

  3、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矿,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4、局部通风的通风口与作业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低于15米。

  5、掘进作业面、采矿作业面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面,出货前应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刷洗巷道壁20米。

  6、局部主扇主通风道通风有效风量不低于60%。

  7、通风降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测好空气中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浓度,并填写好记录,禁止单人作业。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4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l.5~3m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对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监测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防毒面罩方可作业施工。

  2.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超过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超过5m。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ll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及其他铁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每隔一段距离设置应急灯,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5

  1 目的

  保证井下有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xx公司井下所有作业场所。

  3 职责与分工

  生产部: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系统的通风方式及其管理。

  安监处:负责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局扇配置,配合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管理。

  设备能源部:指导通风系统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

  机电工区:负责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维修等。

  生产工区:负责自己作业区域内的局部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

  4 要求

  4.1井下空气质量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4.1.1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

  4.1.2排尘风速,采场风速0.15~4m/s,巷道0.25~6m/s。

  4.1.3进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

  4.2通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有关要求:

  4.2.1应根据生产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风流、风向及风量大小。

  4.2.2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

  4.2.3采场等作业面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或机械通风。

  4.2.4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4.2.5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

  4.3主扇

  4.3.1正常生产情况下,应连续运转。

  4.3.2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min内反向的措施。

  4.4局部通风

  4.4.1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4.4.2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入风筒的出口5m以上。

  4.4.3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应连续运转。

  4.4.4停止作业并己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若需要重新进入,应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准进入。

  4.4.5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4.5防尘措施

  4.5.1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

  4.5.2湿式凿岩时,凿岩机的最小供水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4.5.3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应清洗工作面10m内的巷壁。

  4.5.4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应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池容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

  4.5.5接尘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要求(即对粒径不大于5μm的粉尘,阻尘率大于99%)。

  5 相关文件

  5.1《采矿手册》

  5.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6 相关记录

  《通风系统测定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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