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31 18:18:19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管理制度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1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2

  1、目的

  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保持超市商品良好的`进销存秩序,保证每月盘点误差率在可控范围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芒果KTV。

  3、收银岗位设定

  实行专人专岗:超市收银人员一律是经过严格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担任收银,其他一切人员严禁入内(超市负责人主任阶以上除外)

  4、盘点日期及误差品种

  4.1每月1日为固定盘点日,遇特殊假日顺延(如1月1日顺延至节后1月4日);

  4.2盘点误差品种不得超过5种,盘亏盘盈相加金额不得大于100元;盘盈之商品做充公入库处理,盘亏之物品在规定品项和金额之内门市吸收超出部分超市部门负责赔偿。

  5、人员培训及抽检

  进入超市人员都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超市商品名称价格要熟记),每月5日由班主管和超市负责人对人员进行考核抽检(误差3个记警告处分)

  6、商品管理及出品方式

  6.1所有商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上架及库存,防止商品超过保质期影响质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超过保质期,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将严厉惩处)。

  6.2所有商品必需见单出货,严禁私自不经收银台就出品(水果吧台要见红单方可出品),一经发现以飞单论处(辞退)。

  6.3导购在报商品品名时一定要声音宏亮清晰,避免报错。

  6.4超市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暂借,一经发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严重惩处!

  7、奖励与惩处

  7.1每月盘点误差超过规定之品项,超市全员记警告处分早晚班超市负责人加倍处罚;店总将受连带处分。

  7.2超市连续三月盘点误差在规定品项之内,超市全员记嘉奖。

  8、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3

  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1、更换工作服,佩戴工牌,打卡签到;

  2、参加班前会,了解公司的规章,信息以及面临的问题;

  3、进入工作现场,各部门分配工作;

  4、清理自我负责区域的卫生;

  5、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6、整理货架,确保整齐,安全;

  7、准备好足够的'购物车,购物篮及相关工具;

  8、微笑服务,隔三米向顾客问好;

  9、同事之间协调工作,轮换工作;

  10、不断整理货架,补充商品;

  11、将散放与各区域的商品归回原位;

  12、处理破损索赔商品;

  13、做好楼面卫生;

  14、做好交接班记录;

  15、夜班员工,工作分派。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很多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6)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7)商品无销售报告。

  6、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7、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

  1)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

  2)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8、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

  1)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

  2)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

  3)坚持干净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

  1)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很多畅销上官;

  2)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

  3)时刻坚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

  1)全部售货区域坚持干净,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

  2)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4

  一、超市员工

  1、超市员工每一天必须在开门之前把本柜组货架的商品卫生打扫干净,货源摆放整齐。如在巡店经理巡店时检查出以上问题,将对其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50元

  2、超市货架、堆头、岛柜、冷藏柜等等不准出现闲杂物品,库存商品不准不封箱就陈列到货架上头,库存箱或商品应大小统一陈列;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超市员工每一天在配送中心的货源到超市以后,协助超市微机员理货,核对直配单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商品的包装情景、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进入本柜组。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进行。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4、超市员工每一天检查本柜组的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三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一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一年的商品必须在离到期半年时通知超市经理;保质期在半年的商品必须离到期三个月通知超市经理。然后由超市经理汇总报表上报采购经理。如不上报所造成的损失由超市负责并罚款。

  处罚金额:100元—200元。

  5、超市员工应及时统计本柜组的所有缺货和需要的退换的`货源,直接上报给部门经理,不准出现货架缺货现象,否则处罚超市经理和柜组员工。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6、超市员工应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不准出现与顾客争吵或态度恶劣现象,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超市员工应经常统计超市滞销商品和畅销商品,及时上报超市经理,所报结果由超市经理汇总上报配送中心进行处理,目的为增加超市柜组营业额。

  二、超市收款人员

  1、应树立超市良好形象,杜绝与顾客争吵现象,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超市经理进行处理,否则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如出现收款或输入错误,顾客找回,否则将对超市经理及收款员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3、在超市每一天结账时,收款员必须认真核对帐目,如出现假币、账目不符现象,应及时通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认真核实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失误,将由超市经理与收款员承担。

  4、在每一天的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超市收款员私自退货(经超市经理同意并签字的除外)的现象。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5、收款机区域内不得出现杂物如:私人购买物品、寄存物品或商品,收款员应坚持收款机区域内卫生清洁,不准在收款机上张贴条码、编码,交班时应正常操作,更换收款员用户名。交班时应注意财务的交接情景,确认无误后上岗。出现问题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20元—100元

  6、收款员当天结账时,超市经理(或值班经理)需在场,如结账时出现短款或多款,数额较大的(低于5元以下的应属于人为现象)应及时告知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员,核实求证是否属于计算机故障,如属人为原因账务不清的,将由超市经理与收银员共同承担职责。

  三、超市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

  1、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章制度,对于超市内更换更新制度,促销人员及外赁区人员都将获得一份规章制度。

  2、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应严格遵守永鑫超市规定的工作时间,全部登记点名,(和超市内部员工一齐点名,上班、下班)如发现上班时间发现员工空岗、迟到、早退现象,巡店经理发现后进进行做来源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3、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装,不穿工装一律不准在卖场内;

  4、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不允许长时间接待亲戚、友人等或长时间通电话,冷落顾客,如有发现,巡店经理将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5、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不准做场外交易(以低于超市内价格售与顾客或加赠于顾客礼品)。

  处罚金额:100元—500元

  6、促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或休班时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内吃饭,听MP3、玩手机游戏、嬉闹等。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7、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时间外出,需告知店长,店长在考勤表上登记,休班、休假应书面写休班、休假条,休班时间按超市规定与内部员工休班制度一样(休班条必须由庞经理签字与超市经理签字);特殊外赁区员工如生肉柜组,销售完商品后,如提货等事宜,应告知店长,需由店长同意后方可离店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8、超市内部货架牌面,除超市内柜组人员,其他人无权更改牌面,如发现供应商或促销人员私自更改的。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9、销人员及外赁区员工工作期间,应树立超市整体形象,坚持站姿,久坐3分钟以上者,超市经理将予以处罚。超市经理不重视的,巡店经理如发现,超市经理共同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四、超市后台微机管理员:

  1、严格按照配送中心的直配单或配送中心出示的货源数量单据点货,严格检查进入超市商品的质量(包装情景、生产日期、保质期)。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2、当天收到的直配单必须当天入账,新商品到超市必须及时接收新商品信息和打印出标价签。

  处罚金额:50元—200元

  五、夜间值班人员

  1、超市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在每一天晚上八点之前到超市,由超市经未经配送中心通知,不允许私自退货,如发现罚款50元—200元。每一天结账完毕后必须上传数据,如工作不到位罚款20元—100元。理点名;如出现迟到现象罚款20元—100元。

  2、夜间值班人员到达自我所值班地点之后不准再离开。如擅自离开罚款100元。

  3、夜间值班人在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带自我的朋友进入值班地点,值班期间不准睡觉,出现重大人为问题,后果自负并罚款200元。

超市管理制度通用5

  商服部超市为便于所需商品的统一管理和采购,降低商品的采购成本,规范进、出货流程,做到人员合理分工与定位,通过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本超市需采购商品分为直配、协配两部分,直配商品统一由商服部采购人员根据店内商品销售、陈列量及库房实际库存情况制作直配商品采购单,协配商品由分店店长根据店内商品实际库存情况制作协配商品采购单。

  (二)供应商持直配商品采购单到库房送货,库房保管员按照采购单收货,按照商品验收情况在系统内生成商品验收单,并据此给供应商出具货品欠条。

  (三)协配商品由店内店长直接订货,生成协配商品采购单,商品由供货商直接送到店内,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为供货商出具货品欠条。

  (四)直配商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分店店长依据店内实际库存及销售情况向库房发送分店要货单,库房配货员依据分店要货单进行配货,并生成商品配送单同货品一同送至店内。

  (五)店内出现破损及抵期货物时,由店长在系统内制作分店商品退货单,并将货物返回至库房内。库房保管员依据分店商品退货单清点退回的货物,核对完毕后将货物按供货商分别退货,生成商品退货单,并为供货商出具返货欠条,作为结账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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