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时间:2023-05-19 17:13:20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学生就餐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堂秩序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的开展,特制定本就餐指南。

  1、学校住宿生早餐、午餐、晚餐以及走读生的午餐一律在食堂用餐,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坚决杜绝外卖进校园。

  2、有序从食堂北门进入食堂,不得插队、不拥挤。就餐后从西侧小门离开食堂。

  3、餐前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参照七步洗手法规范洗手。

  4、为节约时间以及安全卫生,支付一律刷饭卡,不得用手机及现金支付。

  5、自觉遵守维护就餐秩序保持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吃饭时不嬉戏打闹,不大声喧哗,注意个人素养。

  6、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偏食,不挑食。节俭就餐,珍惜劳动成果,杜绝浪费。

  7、保持桌面干净,将用过的餐盘主动放到收残处,做到离开前清理掉在桌面上的饭菜,自己的'桌面自己清,自己的座椅自己收。

  8、用餐完毕做好垃圾分类,将一次性筷子、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残余垃圾等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指示牌进行分类。

  9、爱护餐厅内的一切设施:座椅、宣传标语、展板、餐具等。

  10、严格遵守餐厅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食堂管理员以及执勤同学的管理和调度。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2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学生的在校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对中午在校就餐的学生制定如下制度,望严格遵守:

  1、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就餐文明就餐”方面的'教育。

  2、中午在校就餐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自觉排队去餐厅。班主任要确定本班就餐负责人,将对就餐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不良现象及时进行反馈,班主任要及时加以教育。

  3、下课铃响后,就餐的学生先排队去洗手,然后有秩序回到教室,安静地等候老师分饭。

  4、就餐前,负责教师应先核对就餐人数,如有缺席,应及时问明情况。

  5、分饭过程,负责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领饭,防止拥挤或烫伤。

  6、就餐过程中,教育学生文明就餐、不讲话、不能浪费粮食、能吃多少盛多少。同时,整个就餐过程中除了分餐教师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就餐教室。教师要告知学生监督,有陌生人进入教室要及时报告老师。就餐完毕后,教师负责让学生将自己所在的桌面及地面收拾干净,方可离开教室。

  7、中午在校就餐的学生(包括回家就餐回校的学生)不能随便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必须和班主任老师请假。

  8、校园内任何学生不得做危险动作、玩危险游戏,不得攀爬单杠等有危险的设施,不能在走廊、楼梯疯打追赶。

  9、一旦有什么情况发生,告诉学生首先找班主任老师,班主任不在可去办公室找级部值班老师(值班教师必须全天候的关注本级部学生的安全问题)或值班领导。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3

  1、陪餐领导按值班表由值班领导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领导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领导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领导,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领导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4

  1、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校级领导、食堂管理领导、领导、从业领导代表进行陪餐。陪餐人数的多少应根据就餐学生人数而定,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估、负责对食堂从业领导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陪餐记录。

  2、制定好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和饭菜的品种、感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3、陪餐领导应做到“五同”,即、同窗口、同价格(餐费自理)、同时间、同排队、同餐饮。陪餐领导在用餐的同时还要肩负着学生在餐厅内的秩序、安全等管理。

  4、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或无故不到者给予批评教育。

  6、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5

  1、值班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6

  1、领导陪餐由学校统一安排,全体参与,定人定席。

  2、陪餐领导必须与学生同吃同散,并妥善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及时收好碗、摆好凳、抹好桌。

  3、陪餐领导必须管好各席学生文明就餐,有序进入食堂,不大声喧哗,不抢菜,不挑食,不浪费(要求学生饭能吃多少打多少),不乱扔(要求学生饭菜不扔到地面,收桌时剩饭剩菜统一倒到潲水池),并保证有要事而滞后就餐的.学生有菜吃。

  4、陪餐领导要主动了解学生口味,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好学生对食堂工作、生活的建议,以便学校及时改进。

  5、陪餐领导有权检查食堂餐具消毒情况,确保师生就餐绝对安全。

  6、陪餐领导要高度负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有序,对无故缺陪者,每次扣20元,同时,对该桌学生有以上违反文明就餐行为者,扣该桌陪餐领导10元/次,如果学生就餐不文明造成重大后果的,将全部追究无故缺陪餐领导的责任。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7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方得体,不许穿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

  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6、学校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学期学生就餐不再使用饭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生就餐环境,使学校食堂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中心校领导班子商议,特制定厂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1、营养餐

  义务教育学段学生早上营养餐由各班班主任带领分班级排队打饭,一律不准插队脱队。

  2、非营养餐

  (1)饭卡办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每办理一张饭卡学生必须交押金30元。但我校考虑到有很多家庭经济还比较困难,这笔钱暂由学校代缴。

  (2)饭卡充值小学学段本学期一次充值500百元,上学期有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由学校用生活费代充,没有生活费的学生自己交费。

  (3)幼儿园根据一学期在校时间计算一次性充320元。

  (4)每学期卡上余额客可转到下学期使用,也可直接退取。

  (5)、打饭仍由班主任带领分班级排队刷卡打饭,和营养餐打饭一样,任何学生借不能插队脱队。

  (6)、饭卡管理,为了避免饭卡丢失,老师可代为管理。也可让学生自己保管。学生自己保管的,每丢失一张卡,需交30元补办。而且学校不能保证卡里余额是否仍在。老师代管的,若有丢失,由代管老师负责。

  (7)、由于学生人数较多,学校买菜做饭只能按办卡人数准备。所以,凡是一经办卡的学生非特殊情况必须坚持到食堂刷卡就餐。非特殊情况外出就餐的同样需要刷卡。

  (8)、特殊情况:

  (1)病假三天以上,有乡级以上医院证明,且事先将假条交到总务处的。

  (2)事假(家人去世),3天以上,且事先将假条交到总务处的`。

  (3)学生因特殊请假造成的损失由学校承担。

  7、学校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就餐时,以班级为单位在教室就餐,以便于值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就餐时间,按时就餐,不得在教室外就餐。

  3、一律在教室就餐,无特殊情况,未经值日教师同意,不得将饭菜带出教室。

  4、排好值日生,打饭时要自觉排队,严禁插队、拥挤、喧哗、打闹,保持良好秩序。

  5、各班主任做就餐学生教育工作,不挑食、不偏食。每餐的饭、菜都要吃,全面摄取营养,保证身体健康发展。

  6、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盘中不剩一粒饭,餐桌不洒一滴汤”。

  7、珍惜粮食、讲究卫生,吃剩下的饭菜倒入指定的缸桶,不准随地乱扔、乱泼。将个人餐具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8、饭后及时清扫环境卫生和清理个人卫生。

  9、服从值班教师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食堂管理人员的`劳动,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意见,可向学校相关领导提出,通过协商解决,不得与食堂管理人员发生。

  8、学校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1、学生就餐时必须佩戴学生证,以便于值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就餐时间,按时就餐,不得在餐厅打玩。

  3、进入餐厅后要保持安静,不说笑,不敲打餐具,打喷嚏、咳嗽时头要向下或扭向一旁,防止唾沫飞向他人。

  4、打饭时要自觉排队,严禁插队、拥挤、喧哗、打闹,保持食堂良好秩序。

  5、一律在食堂餐厅就餐,无特殊情况,未经值日教师同意,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

  6、学生不得擅自进入食堂操作间,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

  7、不挑食、不偏食。每餐的菜、汤或主食都要吃,全面摄取营养,保证身体健康发展。

  8、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盘中不剩一粒饭,桌上不洒一滴汤。

  9、珍惜粮食、讲究卫生,吃剩下的饭菜倒入指定的缸桶,不准随地乱扔、乱泼。将餐盆放在指定位置。

  10、爱护食堂门、窗、桌、椅等一切设施,并保持整洁,如有损坏,照价赔尝。

  11、尊重食堂管理人员的劳动,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意见,可向学校相关领导提出,通过协商解决,不得与食堂管理人员发生。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8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领导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领导陪餐。

  二、陪餐领导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领导要认真填写《领导、领导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

  四、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

  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

  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9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领导、食堂管理员或领导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领导存档备案。

  3、陪餐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领导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9、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0、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1

  学校为让在校学生吃得舒心,学校领导放心;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领导在学校就中餐缴费、陪餐制度。

  1、学校领导必须在学校就中餐,且与学生同标准缴费、同时间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2、陪餐领导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向后勤管理领导汇报。

  3、陪餐领导负责维持食堂学生就餐时的秩序和纪律。

  4、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制止,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领导留长发、戴首饰的,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四季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⑦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⑧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6、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7、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2

  1、建立行政领导和班主任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早、中、晚餐,按时在指定食堂陪餐。未经学校安排其他领导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2、每次陪餐领导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换好专用服装,佩戴好一次性帽子和手套,进入餐厅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在确定无任何问题后才能向学生出售。同时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领导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存档备案。

  3、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

  5、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⑩陪餐领导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7、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由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由学校行政会办会处理。

  8、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3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领导轮流陪同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领导以外的领导或领导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领导陪餐,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幼儿的意见,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领导存档备案。

  3、陪餐领导应按照安排,随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衣帽,女工作领导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学校领导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领导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

  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4

  1、学校实行校领导轮流陪餐制度,陪餐领导按行政值班表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并认真填写就餐登记表。

  2、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领导要熟悉每餐的菜谱,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领导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领导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食堂办公室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领导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让学生就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学校学生就餐制度15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2、学校领导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领导存档备案。

  3、陪餐学校领导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领导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陪餐人陪餐后填写陪餐记录。

  5、陪餐学校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领导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领导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领导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它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学校领导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领导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它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学校领导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学校领导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食宿科报告,由食宿科在就餐前指定其他学校领导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领导应认真听取陪餐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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