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6 18:23:15 制度 我要投稿

运行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制度1

  1、严格执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操作及方法。

  2、不得随意修改设置计算机网络设备。

  3、当发现网络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做好记录及汇报工作。

  4、不得将产生电磁厂的电器随意与网络设备堆放一起。

  5、要更换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时,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6、在正常使用中严禁随意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插拔和停送电。

  7、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工作。

运行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并网电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六条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用发电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运行管理制度3

  1、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运行中遇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当班期间,运行人员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压力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所有设备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都应及时排除,并做好故障排除记录。故障排除后,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好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6、各班组定期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此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运行管理制度4

  一、电源设施和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程序,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2、非专业人员不准装、修设备,使用手执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漏电保护器和绝缘手套;

  3、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停电,必须挂停电标志,设专人监护,合闸前必须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各种电气设备电气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在清洁各种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等任何腐蚀性制剂;

  5、测试电气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量仪器;

  6、机房熔丝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及时汇报;

  7、上高、上梯作业,必须有人保护,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机房应设灭火装置,并安放在指定位置,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机房警报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灭火装置;

  2、机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

  三、保密的要求与规定

  1、机房应设置网络安全员,专职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维护人员应自觉加强安全意识;ip专业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安全保密规定;

  2、对机构人员编制,机房设备,网络配置,端口开放等机密资料不得抄录影印或对外泄露;

  3、未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档案、内部资料携带出机房。并按时履行清退和登记签收手续;

  4、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入机房,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得到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入内;

  5、经常对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安全规则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6、对网管口令,要注意保密,不得已任何理由泄露。

运行管理制度5

  1.工程中心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安保中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工程中心主管。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室等均应上锁,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中心主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室、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4.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5.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维修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应注意联络。

运行管理制度6

  一、新设备到矿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必须经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员检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带有“ma”标志和防爆标志,并悬挂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检修完好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购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缺少任何一种证件或标志,对供应部门罚款100元/台,机电运输科有权拒绝领用,并立即退货。机电运输科防爆检查组,需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进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通知供应部门退换。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库前,由防爆检查组再次对防爆电气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防爆性能没有受到破坏要及时粘贴上防爆合格证,并标清检验日期及检查人编号。使用单位在领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有权对已贴上防爆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再次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可以拒绝领用,并对责任防爆检查员按20元/台罚款。

  三、防爆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必须有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井口把钩工凭煤安标志和防爆检验合格证方准许入井;无煤安标志及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设备入井,发现一次罚井口把钩工2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

  四、各单位因工程结束或更换工作场所时,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器一齐进行移交,机电运输科会同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列出明细,3日内办理移交转帐手续。否则,3日以上对责任单位每台每件每日罚款10元。由于自然灾害、埋压损失的应由使用单位写出申请。经机电运输科验证报矿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帐处理。

  五、各单位损坏、闲置及工程结束后的五小电器,应及时交设备库销帐,设备库对五小电器每月进行清点核对一次,对帐物不符的单位按其原值的50%赔偿后,再做销帐处理。

  六、出现失爆的,各责任单位要当班处理,对查出的隐患,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对于检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罚款。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留矿试用3个月,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井下违反规定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

  6、观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1、防爆面的紧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进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2、开关及五小电器表面、配件生锈的。

  3、井下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

  4、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5、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

  6、矿灯出现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7、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腔通气的。

  8、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

  9、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伤痕,其长度大于结合面宽度2/3以上的。

  10、电缆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11、电机接线盒盒盖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金属垫圈的。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者(小线嘴大于1mm者)。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小于10mm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或小于4mm。

  15、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6、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电气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防爆电气设备内部私自增设零部件,改变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除外)。

  20、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质非钢板的。

  21、联锁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22、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

  24、喇叭嘴亲嘴的。

  25、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

  26、螺旋式线嘴拧进小于5扣,压叠式线嘴手能晃动的。

  2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8、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

  29、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压板松,手能轻易把电缆拉出来或晃动的。

  30、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有油漆的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的不为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开关9#线、4#线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3、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超过喇叭盒2/3或电缆胶裂纹芯线相对活动的。

  34、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36、电气设备闲置喇叭嘴内挡板外径与进线装置配合间隙大于2mm的。

  37、电气设备喇叭嘴内密封圈没有压到位的或压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4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电工带电作业。

  2、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

  3、各种安全闭锁装置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4、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照明综合保护、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

  5、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6、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

  7、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有专项措施除外)。或临时作业地点电缆不防护或防护不合格。

  8、停电作业时,不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按规定打接地线。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50元。

  1、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

  2、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

  3、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没有保护接地。

  4、各种开关的保护整定值大于规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该单位队长罚款30元。

  1、压叠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

  2、密封圈内外径切割不规范(呈锯齿状、平面状)。

  3、电缆护套进入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

  5、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

  6、开关架丢失、回收时无开关架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接地系统不合格。

  2、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一台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电气设备或零器件的。

  4、接线工艺差、接线室卫生差的。

  5、缺少危险标志牌或隔电板的。

  6、开关不上架、开关架损坏或开关架与开关不符的,同一处两台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开关及小型电器的标志牌丢失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处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

  1、井下电气设备无防爆检验合格证的。

  2、不按规定进行漏电试验的。

  3、不参加机电例会的。

  4、不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的。

  5、各种标志牌、铭牌标注不清、不全的或与实际不符的。

  6、接地装置、开关架、小件板、电缆钩不及时回收的。

  出现上述情况,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对所属或责任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处罚。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运行管理制度7

  1、该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运行一直到维护、管理,专人负责,一跟到底。

  2、严格按配料比选料入池,料液浓度控制在6%-8%,ph值控制在6.8-7.4,每隔10天向沼气池内补充总容积1%左右的纯净牛羊粪,原料温度低于8℃时严禁入池。

  3、严禁农药、杀虫剂、抗菌素等对沼气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质进入沼气发酵装置。严禁加入过多的`酸性物质,如醋糟、果渣或青草等,以防料液ph值下降过多,抑制沼气的产生。严禁使用过多的碱性物质,如石灰或石灰水等,以防料液ph值升高到8以上,而引起碱中毒。

  4、每周清理一次前处理池中汇集的卫生巾、塑料等杂物,每月清理一次前处理池中的沉淀物,牛羊粪进池前先除杂草,每隔10天将贮肥池中的沼液施入学校菜地或果园。

  5、沼液冲厕春夏秋秋三季每天四次,冬季每天二次,辅助人工清理,以保持便糟不围积粪便,地面干净整洁。

  6、沼液回流搅拌系统每隔四小时搅拌1次,每次搅拌3-5分钟,每月通过回流搅拌污物泵出料一次,出料时,应根据料液浓度调节泵的水位深度。泵潜入水下不超过0.5米。

  7、沼液冲厕和回流搅拌泵潜入水深不超过5米,离水在0.5米以上,不得陷入泥中,不得露出水面,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拉动电缆,更不可作为起吊之用,以免因电缆损坏发生触电事故,如需调整泵的位置或有触及泵的动作必须先切断电源。

  8、每年对沼气输配系统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水加甘油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测,严禁使用明火或用闻无味的方法检测。及时对开关旋塞除抹黄油防止露气,每月检查一次自动停水器和沼气浮罩水封池中的水位及时补水,防止水位过低而跑气。

  9、保温室及其周围严禁使用各种烟火。严禁卫生巾、塑料袋、沙石、砖块和柴草等杂物。进行沼气发酵系统及水封池。

  10、每半年再生一次脱硫器中的脱硫剂,重新安装要进行气密性检验。检验方法同8。

  11、9月底前,在厕所和沼气设施保温温室门窗上加保温帘,进出关闭门窗。进入冬季前,检查沼气设施保温温室顶部的阳光板与墙体是否密闭。北方地区宜在温室上覆盖一层塑料薄膜和保温被。

  12、沼液冲厕和回流搅拌器工作期间或气温15℃时,冬季11-4点每天打开保温室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以降低可燃性气体毒副气体的浓度,以保证管理员的人身安全。

  13、沼气主管路入户前先与防回火装置连接,严禁因使用不当或气流不足引发回火而导致沼气系统发生爆炸事故。

运行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光伏电站。各员工均有责任保护光伏电站的各项设施,并有权对损害电站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岗位职责

  3.1凡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并执行安全管理维护规程。

  3.2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过运行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以下事项:

  4.1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4.2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4.3值班时不得喝酒,游玩。

  4.4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作业。

  4.5未经批准,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4.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值班日志,对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运行操作、调度命令等进行详细记录。

  5.2交班人员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向接班人员点交,并检查主控、设备间、宿舍、卫生间的卫生是否合格、具备交接条件。

  5.3交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分清情况,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处理,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交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5.5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分别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生产管理

  6.1电站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原则,遵守当地电网公司的发电计划曲线。

  6.2要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6.3电站应按批准的计划停、送电时间执行,不得随意借故缩短或增加送电时间。因故必须停电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权限办理停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

  6.4停送电、检修时,必须服从当地供电局、地区调度命令。

  6.5要定期检查光伏电池方阵的.金属支架有无腐蚀,并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定期进行绝缘检验。方阵支架应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应定期对光伏电池方阵的光电参数包括其输出功率进行检测,以保证方阵不间断地正常供电。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况,光伏电池方阵一般不会受到损坏,但应对电池组件表面及时进行清扫,擦拭。

  6.8应每月检查一次各光伏电池组件的封装及接线接头,如发现现有封装开胶进水,电池变色及接头松动,脱线,腐蚀等,应及时进行理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汇报。

  第七条逆变器维护管理

  7.1应严格按照逆变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开机前注意输入电压是否正常;在操作时要注意开关机的顺序是否正确,各表计和指示灯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变器一般均有断路,过流,过压,过热等项目的自动保护,因此在发生这些现象时,无需人工停机;自动保护的保护点一般在出厂时已设定好,无需进行调整。

  7.3逆变器机柜内有高压,操作人员一般不得打开柜门,柜门平时应锁死。

  7.4在室内温度超过3 0度时,应采取散热降温措施,以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5应定期检查逆变器各部分的连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现象,尤其应认真检查风扇,功率模块,输入端子,输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机,不准马上开机,应查明原因并修复后再开机,检查应严格按逆变器维护手册的规定步骤进行。

  7.7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应达到能够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并能进行排除,如能熟练的更换熔丝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使用设备。

  7.8如发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应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电力管理部。

  第八条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维护管理

  8.1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具体操作使用和维护检查,按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

  8.2值班人员对配电柜的巡回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仪表,开关和熔断器有无损伤;

  2)各部件接点有无松动,发热和烧坏现象;

  3)触电保护器动作是否灵敏;

  4)接触开关的触点是否有损伤;

  5)检查接地情况,用兆欧表测试外壳接地电阻应小于1 0欧;

  6)柜体有无锈斑.

  8.3配电柜检修内容主要包括:

  1)清扫配电柜,修理,更换损坏的部件和仪表;

  2)更换和紧固各部件接线端子;

  3)修理损坏的引线绝缘;

  4)箱体如有锈斑,应清除锈斑并涂防锈漆,检修后,必须检查接线和极性完全正确后方可通电实验。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测量控制柜指示的有关数据。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第十条由于测量控制柜内有直流高压,非值班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打开机柜。

  第十一条在逆变器内设置孤岛效应的检测防护功能。当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需要办理停电安全措施时,应先断开并网逆变器,避免检修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2.2本安全管理规定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运行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生活、消防用水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小区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机电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及异常报告。

  2、机电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工程部主管负责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4、管理处负责向用户通知停水情况。

  四、工作程序

  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机电人员

  (a)机电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的运行、操作、每天对泵房及相关设备设施巡视不少二次,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并记录于《水泵运行日志》。排水控制盒(箱)每周手动运行检查一次,再打回自动位(或下水池位)。

  (b)水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c)按《给排水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及《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机电主管

  (a)机电主管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对给排水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c)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3)工程部主管

  (a)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给排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b)审核《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计划表》、《给排水设备维修记录表》、《给排水设备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2、水泵房管理工作程序

  (1)非工作人员进入水泵房须经机电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由机电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控制柜上转换开关,无特殊情况下应打在'自动'位置。生活固定变频泵每隔15天进行轮换。(适用于阳光一期、阳光二期及银峰苑。其它小区因采用变频自动循环控制方式可不必改线轮换)

  (4)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5)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若需改动,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6)消防设施完好,禁止吸烟。

  (7)保持机房整洁无积尘,不得堆放杂物。

  3、停水管理工作程序

  因工作维修等原因停水,管理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停机,机电人员应及时进行抢修,并在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向用户作出解释。

  五、相关方件及记录

  1、《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2、《水泵运行日志》

运行管理制度10

  1.0目的

  规范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巡视、监控、记录。

  3.2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3系统工程师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4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部门经理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0工作内容

  4.1巡视监控。

  4.1.1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园区水泵房设备设施(包括机房、水池、水箱等),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4.1.2每周巡视一次园区内主供水管上闸阀以及道路上沙井、雨水井。

  4.1.3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控制柜上信号灯显示是否正确,控制柜内各元器件是否工作正常;

  e.机械水压表与pc上显示的压力是否大致相符,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f.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g.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h.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i.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j.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k.雨水井、沉沙井、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

  4.1.4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备设施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协助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给排水设备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理。

  4.2.1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a.立即关闭相关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联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泄水,则应关停相应的水泵;

  c.立即通知客户服务部及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组织人员抢修;客户服务部负责通知相关用户关于停水的情况;如属市政给排水应立即通知供水公司抢修。

  d.如地下水管爆裂,系统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挖出所爆部位水管;

  e.供水管所爆部位修复后,由给排水技工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f.确认一切正常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或回填土方,恢复原貌。

  4.2.2水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备设施并拉下电源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2.4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出现紧急停水时,应立即按《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水泵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水泵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在给排水技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水泵房,同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4.3.2水泵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bsp;4.3.3水泵房内应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水泵房严禁吸烟。

  4.3.4每周打扫一次水泵房卫生,清洁一次水泵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5水泵房内内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3.6水泵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借用须登记。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相关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班:

  a.上一放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接班人未到岗;

  d.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值班人员应将给排水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水压)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二次生活给水泵运行记录》内。每月的3日前由系统工程师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三年。

  5.0相关文件

  5.1《给排水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wi-7.5.1-14-04)

  5.2《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5.3《紧急停水处理程序》(wi-7.5.1-14-05)

  6.0记录表格

  6.1《二次生活给水泵运行记录》(qr-7.5.1-14-02)

运行管理制度11

  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网络是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专用网络,网络的安装维护工作由县级调度中心统一管理;

  2、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无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停止网络运行;

  3、不准在网络上安装或传播除瓦斯监测监控数据以外的`数据;

  4、工作人员要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5、发现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县调度中心,并填写故障记录及处理表;

  6、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更改主机及网络设备的网络配置;

  7、工作人员不准利用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聊天、玩网络游戏、传输文件等;

  8、不准在监测监控主机上建立服务器或共享文件夹,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下载,不准浏览或下载其他服务器或网站的数据。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运行管理制度12

  1)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a)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b)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领班、工程师或工程部经理。

  c)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d)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e)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f)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g)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h)对中央空调、变配电、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i)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j)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k)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l)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m)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n)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o)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p)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2)密闭地方的工作

  a)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b)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c)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d)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e)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3)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a)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b)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c)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d)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e)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f)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运行管理制度13

  一、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搞好水房、电房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各部门水、电的供给;

  三、维修人员要定期下病房和门诊,对水、电进行维修,保证医院各部门电通水通,不漏水漏电;

  四、加强对水、电材料管理,建立维修派工单和领取材料单制度,做好统计工作;

  五、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六、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原材料,修旧利废,更好的为医疗服务。

运行管理制度14

  一、落实管理部门及人员

  为了做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管理工作,拥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单位应落实好管理部门及人员,为设备建立好档案并保管好档案,有条件的且使用数量较多的单位若欲自行维护保养,其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在投入使用之前,应在入口处附近设置使用须知标牌。这些标牌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其最小尺寸为80mm×80mm。其内容应至少包括:a、必须拉紧住小孩;b、狗必须被抱着;c、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边缘;d、握住扶手带。维护保养人员应做好记录工作,无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日常维保工作。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管理工作要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建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档案

  1.将随机来的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进行编号并归档,妥善保管的同时还应便于查阅。在这些资料中,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控制原理图以及电气接线图应该放在醒目位置,以便日常维护保养随时查阅。

  2.每年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检验报告书、每次维修记录以及发生事故记录也应相应建立档案。

  三、建立正常的管理制度

  1.新增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记,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维保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维保单位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启动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5.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时应有专人巡查。

  6.每次检查、保养、修理后应进行记录。

  7.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有启动及关停管理制度。

  8.使用单位应制订发生事故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的细则。

  9.制订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检查维修制度。

  10.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所在地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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