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0 15:12:21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1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3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2制定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实施细则。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4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5

  1、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及时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原始资料的记录做到准确齐全,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竣工图严格按档案馆有关规定绘制。

  8、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防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难点工艺,要用摄像机和照相机拍摄施工过程,留下摄影资料。

  10、所有技术资料采用符合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会签盖章及时齐全。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6

  1、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须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防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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