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8 17:03:17 制度 我要投稿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十二、本制度从20xx年9月2日起执行。

  三河镇清平幼儿园

  20xx.9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第二节应急档案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一)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二)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三)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第五条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一)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三)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四)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五)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一)根据《石岩沟煤矿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二)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第七条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一)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二)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三)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

  一、指定一兼职资料员负责公司文档的全面管理,负责管理处/站所有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等)和资料(技术资料、公司资料、员工档案、政府法规、住户档案等)的分类、收集和保管。

  二、资料管理人员须对来文发文进行登记,及时合理归档,归档时按资料分类方法进行分类,以便查阅,对于可进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三、接收文档资料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四、任何人员借阅相关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五、属公司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文档管理人员也不准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六、对于产权人及用户的相关资料,对管理相关的人员可查阅,不得给其他无关人员。

  七、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核对,时间长的'文件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规定档案保管期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受损、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以确保文档完整。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

  一、统计资料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统计报表、汇总统计资料和电子介质的统计资料,以及统计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

  二、各类统计资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分类、统一格式、分卷装订保存。

  三、纸介质和磁介质档案资料并存,且保持一致,磁介质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

  四、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必须保密;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属于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密。

  六、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查阅使用,杜绝毁损和遗失,确保统计资料安全。

  七、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应办理交接手续。统计资料档案移交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办理。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住宅小区(大厦)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一)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二)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本档案室内需要发送的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保留好备份及相关手续。

  第九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领导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十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十三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三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电子文档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制度。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八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本公司档案管理之规定操作。

  第十一条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确需复制的,应报领导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涉密计算机和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不得带出保密档案室。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专管人员监督。

  第十五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七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萧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x公司所有。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8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2制定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实施细则。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9

  1、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2、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3、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竖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4、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 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5、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筏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7、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8、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档案的收集、鉴定与整理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习,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4.4.1努力学习、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档案查阅制度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档案保管制度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6.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作用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设备档案资料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公司设备动力科,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2.2 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除了设备动力科可保留部分常用设备资料(主要应为复制件),凡是需用资料的部门均应到档案室借用。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3.主题释意与说明

  3.1 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全公司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资料袋及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

  3.2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 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3.2.2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2.3 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3.2.4 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3.2.5 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3.2.6 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3.2.7 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3.2.8 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3.2.9 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3.2.10 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3.2.11 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3.2.12 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3.2.13 其他资料。

  3.3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原始等。

  4.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4.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检验标准、设备说明书以及各种型号的设备制造图、装配图,重要易损零件图配置完整。

  4.2 新设备进公司,开箱应通知资料员及有关人员收集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如果是进口设备需提请主管生产(设备)的领导组织翻译工作。随机说明书上的电器图,在新设备安装前必须复制,以指导安装施工,原图分级妥善保管。

  4.3 设备检修与维修期间,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车间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测绘,经校对后将测绘图纸汇总成册存档管理。

  4.4 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及外购图纸和测绘图纸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审核校对,发现图纸与实物不符,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图纸上修改。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将全公司设备常用图纸如装配图、传动系统图、电器原理图、润滑系统图等,进行描晒制后供生产车间维修使用,原图未经批准一律不外借或带出资料室。

  5.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 所有进人资料室保管的蓝图,资料员必须经过整理、清点编号、装订(指蓝图),登账后上架妥善保管。

  5.1 图纸人资料室后必须按总图、零件、标准件、外购件目录、部件总图、零件的图号顺序整理成套,并填写图纸目录和清单,详细记明实有张数,图面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有名称、图号,有设计、校对、审核人签字。

  5.2 底图的保管

  5.2.1 所有底图按设备类别清点、编号、记账以保证抽晒、归还准确无误。

  5.2.2 底图的修改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签名(盖章)批准,注明修改日期。

  5.2.3 底图作废、销毁,应由资料员提出交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员分别核实,确定无保存价值者,列出清单,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5.3 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保管

  5.3.1 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是指蒸气管系、压缩空气管系、,乙炔管系、氧气管系、高低压电力电缆、电力架空线路、电话电缆等的平面附设布置图。

  5.3.2 动力传导设备档案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各种电缆、管道的实际附设走向进行测绘,底图交公司资料室作密级资料保管。

  5.3.3 档案资料必须保持与实物或实际情况相符,根据公司管线布置变动的情况,档案资料必须作相应的变动,修改后归档。

  6.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6.1 技术文件应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6.2 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动力科分管人员作分类整理后交资料员作集中统一管理。

  6.3 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4 图纸上的`各项技术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6.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6.6 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6.7 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上注明。

  6.8 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6.9 订制设备、年久设备和无制造厂设备图纸的编号,按下列办法进行,即第一节为设备型号,第二节为部件号,第三节为零件号,每节用短横线连接。每个部件的零件号都从001开始,以便书写整齐和查阅清楚。

  6.10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7.图纸资料的借阅管理规定

  7.1 资料管理员认真按《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借阅期限等项。

  7.2 借阅人在《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栏签字。

  7.3 绝密文件资料借阅,资料管理员需报请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7.4 资料借阅时间规定为10天内,借阅期满,资料管理员应催收。需继续借阅者,应办顺延手续,该归还不归还或遗失、损失者,由设备管理部按其损失作估价赔偿。

  7.5 非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公司服务的人员,经设备部允许,可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资料室。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将档案资料带出资料室,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7.6 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7.7 本单位人员调出我公司或办理离、退休手续前,有借阅设备档案资料未归还者,须到资料室办理归还手续。否则,办公室不得办理调动或退休手续。

  8.附件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4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5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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