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3:50:15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

  一、归档范围

  1、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合同、工程的审批)。

  2、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

  3、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

  4、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医院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二、归档时间

  1、各科室于每个星期对档案进行分类、总结、按统一归档要求整理立卷。

  2、每月最后一日为档案总结归类时间,各科室需要将已归纳好的档案材料统一交于各档案管理人员处。

  3、1月为总归档时间,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全年档案汇总、梳理、排序、分类,并向医院办公室上交统一的档案汇总报告。

  三、归档条件

  1、归档材料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如有电子材料需要一并存档。(电子材料应统一归档名称)

  2、各科室的归档材料必须保证材料干净整洁无污染,书写规范,不能随意涂改、添加与归档材料不相关的内容。

  3、合同、协议类文件应符合医院关于合同、协议的签订标准,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如合同内容有修改,应注明修改内容,并经承办人签字入档。

  3.1、医院的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医疗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2、合同承办部门对经办的合同,经审查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⑴所经办合同必须先经由法务部门审核,并经院长签字确认方可签约;

  ⑵依据合同性质确定合同类别,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本本。

  3.3、合同的保管:

  ⑴各类合同,医院至少保留两份原件。医院办公室一份,科室负责人一份,如科室需额外保留原件,应在合同签订时明确规定份数(此项不包含劳动合同)。

  ⑵合同的实施进度由经办人督促,并保证医院方于约定合同期内完成相关义务。

  4、照片、音频影像等电子数据材料需要统一拷贝、并编排文件夹,拷贝份数为两份,其中一份为母版,不提供任何人使用,另一份可供日常使用。

  四、档案归档处

  1、医疗类(即患者病历、手术记录等)档案统一交由病案室存储。

  2、非医疗类(采购、营销、行政等)档案统一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处。

  3、医院的影像资料等宣传资料由宣传部管理。

  4、医院的人事材料、职工信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5、医院的医生资质证书由医务部管理,护士资质证书由护理部管理。

  五、档案借阅

  1、院内各部门人员需要借用档案,须在医院各总档案负责人员处进行借用登记,如医疗类的需要找病案室档案负责人、非医疗类找办公室档案负责人,以此类推。

  2、各部门人员需要借出档案时,必须出示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档案借出单》(可参考附件1)。借出档案时必须保证档案不污染、不破损。严禁在借阅出的档案上增改、填划、圈写。

  3、查、借阅者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要核实验收,保证借出的档案无缺失、无损害、无修改方可入档。

  六、归档责任

  1、各科室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得私自涂改、伪造。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起管理档案并督促各部门下属员工及时制作档案、跟进档案的义务。

  3、任何员工都不得因私用而对档案进行留用、复制、拍摄。

  七、档案库存

  1、档案入库必须要办理交接,所有档案必须要经各总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核对,确定档案内容无瑕疵、质量无破损、无缺失后,所在部门负责的经办人员在《档案入库登记表》(可参考附件2)上签字。

  2、所有档案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编号科学规范、标志明显、查找方便。(编号可参考附件3)

  八、档案保密

  1、档案管理人员须严格保管档案,不得跟无关人员讨论档案内容,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看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接收登记制,保证一案一登,不漏登,不错登,不乱登。

  3、档案柜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4、不得将医院档案随意带出档案管理处,若因工作原因需要携带档案资料,携带档案员工须做好保密工作。

  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xxx医院

  20xx年6月2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2

  一、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对各岗位记帐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二)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三)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二、进行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有关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档人单位和姓名、调档的事由及归还日期等。

  (二)负责以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会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三)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3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 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 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 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 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 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 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 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 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 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 3 年至 5 年。

  2.6 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 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 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

  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 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

  4.1 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 人事档案,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 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 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院长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病区、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科室所有档案。

  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后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办公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院长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 3 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院长

  审批。 2院长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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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6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7

  一、医院所有文件、信函、简报及其它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实行归档规范管理。

  二、医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关文件(含外出开会)时必须先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呈送医院领导阅批,不得遗漏、延误和丢失。文件传阅完毕后,统一由办公室保存,相关科室保存复印件。

  三、医院发文程序是:各承办科室根据院领导批示意见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报批程序报分管领导、院长签发。拟文科室必须按照领导签发稿认真校对后交办公室把关,并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凡未经分管领导或院长签发的文件,办公室不予编号;文件印制必须规范、清晰、整洁,盖章后,要连同签发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档保存。

  四、拟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质量,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废页、废件应由相关负责科室及时销毁。

  五、办公室要对所有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在年底时分类登记、整理装订、入档保存。外出开会或从上级机关带回的文件,及时交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入档保存。未经办领导允许,各股室不得擅自复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资料。

  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时,须说明查阅的范围及用途,经院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查阅文件档案时,要通过办公室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各种秘密文件、档案、统计资料、编制信息、会议记录等,都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保守秘密。需销毁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登记,通过一定方式彻底销毁。

  八、对违反保密纪律,丢失文件档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故意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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