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31 12:25:15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1

  1认真执行岗位负责制,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指令。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3要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4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组织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6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于违章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提出。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2

  为全面落实建筑项目总承包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责任到人,根据施工组织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认真负责和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严格组织执行施工部署。检查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组织技术、安全、计划集体审核各项计划。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工程师

  项目工程师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对项目施工流向,施工技术,施工段的技术划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安全施工及技术资料负全责。并且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进场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术资料准备和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不因技术错误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三、计划员

  项目计划员要根据施工部署来编排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安排各工种、分项单元工程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作业人员,每月作好各工种的施工前的任务书的下发,严把数量关并且签发限额领料卡。

  四、预算统计员

  项目预算统计员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在开工前编制施工预算书及材料预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工程量的‘两算’对比,提供可行的资料报项目经理,每月作好外劳工的工资结算,当月工作量必须算清不得预留,做到“月结月清”,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作好实施作业步骤的总体规划。

  五、质量检查员

  项目质量检查员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图质量标准要求,严格对施工产品认真检查验收,评定每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要有书面整改联系单,并须操作队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队或班组有权拒绝在质量评定表上签字,同时对工作量不予验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负责材料报验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报验。

  六、材料保管员

  项目材料员要根据施工进度,保证按计划组织各种材料及时进场,作好材料进场的“三证”收集工作。材料进场后,库房保管员必须作好每种材料分类计量,做好单价和时间台账记录、做好对应工程量的材料消耗报表。每月25日前报项目经理。

  七、环境、安全员

  项目环境、安全员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队的进场前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项目搞好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扰民。每周五根据施工现场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组织学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三宝”利用等学习。在施工现场要勤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根除,并记录在案,不得延误,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七项管理人员各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把好各工作的质量关,认真极积的把项目工作提高到运转机制良好的程序上来。坚决杜绝不良倾向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各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精神,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而努力工作。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3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国通用,本省内调动工作的操作证继续使用,外省市调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和档案由公司安全科上报温州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条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5

  1、项目部所有外雇人员本着适用、经济、少量的原则进行雇用。

  2、各部门所需外雇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雇用。

  3、各部门所有外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统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和项目部签订外部人员雇佣合同。

  5、所有外雇人员及用人部门应服从项目部对人员岗位的调整,否则项目部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6、各部门外雇人员的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记录,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

  7、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项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员应及时解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解除劳动关系。

  8、所有外雇人员出现安全、质量等事故,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外雇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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