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2 16:25:16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管理制度20篇

  学校管理制度1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管理制度2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施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教育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培养人才的素质,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目标管理,结合本校教育教学的现状,特制定《桃李园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

  1、学期初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并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楚,时间分配合理,并于开学第二周上交教务处检查。

  2、掌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做到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重难点,教材把握准确,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3、学校采用定时检查(每月一次)和临时抽查的方式检查备课和作业批改情况,学期末收集各项教学资料。

  二、备课

  1、五年教龄以内的教师必须备详案,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鼓励备详案(具有五年以上教龄,但第一次承担该学科教学的依然要求备详案)。

  2、备课必须做到学期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明确,学期结束时进行教学总结。

  3、备课要做到备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手段及教具、备作业设计、备学生能力培养。

  4、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教师应超前一周备课。教案一般包括:课题、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具学具、课时分配、教学流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课后反思。

  5、要求尽可能做到一课一案,除备教材以外,还应该有练习课、复习课、测试课、试卷分析课、实验课等教案,各学科备课课时数应达到本学科教学总课时数的70%以上。

  6、提倡电子备课,注意电教媒体的合理使用,所设计的课件、投影片的使用,在备课中体现出来,突出自己的教学风格。

  7、各教研组要加强集体备课,争取做到统一进度、统一教案、统一测试,通过集体备课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上课

  1、正确贯彻教学原则,掌握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相结合,知识技能、过程方法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2、按教学计划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上课前必须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如有学生未上课,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4、坚持上课铃前教师到位(音体美及实验课教师或者进专用教室必须在上课铃响前将学生整队带入规定场所,下课整队带回),上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不能坐堂,不能使用信息工具,下课不得拖堂,学生做眼保健操时教师应认真巡视,并适时指导学生。

  5、注意演示与示范,充分利用板书、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多媒体等教学工具和手段辅助教学。

  6、重视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制作。凡是有实验、操作任务的学科要按质量完成实验示范、操作,让学生人人动手做实验。

  7、教学过程要组织严密,安排紧凑,结构合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无知识性错误,做到精讲精练,采用小组教学、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做到自主学习,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欢快、民主的教学氛围。

  8、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时间。

  9、坚持使用普通话,写字规范,语言文明规范,板书设计合理,口头表达自然流畅,生动形象,教态自然亲切,衣着整洁大方,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

  10、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占课,因病因事调课需要经教务主任同意,并填好调课单,更不得擅自将课改为自习、活动、体育等。

  四、作业与批改

  1、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当,难度要适宜,时间要控制,杜绝机械重复或惩罚性作业。

  2、教师应精选学生作业,课内作业要在任课教师指导下当堂完成,家庭作业除《基础训练》外要适量,一二年级一般不布置书面作业。数学、英语每天一次作业,其他学科每课或节一次作业,作文每单元一次。

  3、无论是课堂作业还是家庭作业教师都得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和习惯,对作业要有统一要求,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正确、独立完成。

  4、检查作业要及时,批改作业要认真,禁止只布置不批改的不负责的'做法。课堂作业、作文与《基础训练》必须由教师全批全改,错误要记录,原因要分析。重视作业评讲,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讲评和订正,对好的作业要予以表扬,同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对无力订正的学生应进行面批。

  5、作业批改要写清日期,批改简明易懂,写好等级(作业批改统一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次)。

  6、严禁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在中午或课间布置作业、练习,或叫学生到办公室批改作业。

  五、辅导

  1、对于学习有困难和因病缺课的学生进行有计划的辅导,做好转化记录;对成绩优秀和智力较好的学生要适当提高学习难度,以满足他们的求知欲。

  2、组织课外阅读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阅读水平,在培养学生合格加特长方面下功夫,四年级以上学生建立阅读笔记。

  3、学生音、体、美、地方课程、综合课程、品德、常识课要满员出勤,任课教师不准在音体美等课时间内进行学习辅导,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4、晚自习结束后,辅导教师必须将学生整队带入学生公寓。

  六、课外活动

  1、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其个人才能爱好和特长的重要场所,指导好课外活动是学校和教师的职责。

  2、课外活动以兴趣小组活动为主,辅导教师要按计划备课上课,努力培养学生的特长,学期结束前要对兴趣课成果进行考评并做好总结,使学生在兴趣课上真正学到知识。

  七、质量检测

  1、每单元或章节结束后,教师自行组织搞好质量检测(以年级为单位统一考试试卷),分析好学生的学习情况。

  2、六年级以上以年级组为单位举行月考(其他年级只进行期中、期末测试),要求统一制卷、统一监考、统一阅卷。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做好成绩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研究改进教学的措施,同时组织学生进行自我质量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做好学习总结。

  3、非考试科目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检测,组织多种活动了解学生各种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

  4、各种考试样卷,必须交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让文印室排版打印。

  八、教育科研

  1、每次教师外出学习、听课,回校后都要上汇报课或开理论讲座。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会场随意交谈,认真做好记录。

  2、学校教师上的各级各类教学观摩课、研讨课、示范课等,都要组织学校的同学科教师为其备课,充分打磨,让全体教师能够在活动前充分参与、在活动中内化汲取、在活动后得到提高。

  3、教师在参加本教研组听课活动中,要做好听课记录,各教研组及时组织评课,并按时填好听课记录栏目,及时写好听课心得(至少3处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30节。

  4、学校组织的大型教研活动、业务学习,要求全员参与,认真记录,不得闲谈,不得擅自外出。

  5、严格执行各组的教研计划,确保教研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有教研活动记录。

  6、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写一篇教改心得或教学论文,一篇教学设计或案例分析。

  7、认真写好理论笔记,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学期末上交教务处。

  8、各教研组均有课题,每位教师每学期围绕教研专题开研讨课不少于一节。

  9、有实习生或见习生上课,指导教师必须参与听课并及时给予评课指导。

  学校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9、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如遇公安机关来校约见学生,一般情况下,必须班主任或保卫干部在场,陪同询问。公安机关要将学生带离学校,必须向校领导汇报,并同通知学生家长,方可将学生带离学校。

  10、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学校管理制度4

  学校会议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会议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场所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会议场所包括xx校区图书信息大楼十楼视频会议室、图书信息大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逸夫科技楼学术报告厅,赭麓校区四号楼二楼会议室、七楼多功能厅。

  第三条各会议场所原则上只供校内各单位使用,按照轻重缓急、预约先后的原则统一编排使用会议场所。

  第四条申请程序

  1.会议场馆首先保证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其他部门申请会议场馆一般采取按照申请使用时间顺序统一编排使用;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可相互协商使用时间。

  2.学校主办各类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使用会议场所,由主办单位指定专人就具体使用要求直接与后勤管理处对接,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实。

  3.校内各部门使用会议场所,需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安排落实。

  4.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会议场所,需要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在签订使用协议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条使用管理

  1.会议场所由后勤管理处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使用单位负责具体会务工作,含会议材料、主席台布置、桌牌摆放、鲜花、会标的制作和悬挂等,若使用会议场所的仪器设备,需在会议前一天派专人到预定会议场所进行调试。

  3.使用单位在使用会议场所期间要爱护会议室公物,保持会务场所清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内设备。如损坏公物,务必书面说明原因,并由损坏单位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照明设备、仪器设备、门窗等,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物业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防范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严禁将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演出现场禁止使用人工喷雾效果。

  第六条召开大型会议或演出,有大量人员和车辆进出,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备案,并做好应急和人员疏散预案。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所举办的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内容的审核,加强对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使用单位单位负责。

  第八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名义申请使用教室或改变经过审核后的教室用途。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5

  1、上班穿好工作服后,在行政办公室签到。

  2、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

  3、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毛衣,不得带亲戚朋友到工作间玩耍、聊天、哼唱歌曲。

  4、下班时根据厨房需要,加班人员留下,不加班的人员下班后离开工作地。

  5、需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后勤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者填写请假条书面备案,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6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学校管理制度7

  学校师生饮水安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对教师的健康、学生的成长具有现实意义。为此,特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饮水卫生工作,具体负责后勤的教师应加强对饮水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存水室要讲好卫生,桶摆放整齐,水的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5日。

  三、每学期要对饮水机进行清洗和检修,搞好饮水机的卫生,确保饮水安全。

  四、班级要加强对饮水机的保护,要有专人负责,如有损坏及时送交管理员检修,是人为损坏的,损坏者要包赔损失,并扣班级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证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饮水质量合格证。

  六、要建立饮水机检修记录,要详细记录饮水机检修记录。

  七、学校要加大对饮水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管理员每年要进行体检。

  学校管理制度8

  1、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教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助和引导。

  2、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3、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助留守学生。

  4、经常组织留守儿童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玫通交流,慰藉他们残缺的感情。

  5、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

  6、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

  7、办好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及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满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发展状况。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8、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己要想向父母倾诉自己的情感。

  9、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10、建立“留守孩子”档案与成长记录袋。

  学校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 4000 3500

  省级 3500 2500 20xx

  市级 20xx 1000 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 奖励标准(元/万字) 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 200 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 150 20xx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学校管理制度10

  一、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否则,不得经营。

  二、学校只许开设一家商店。经营者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公开招标后确定。学校必须与经营者签定符合工商、卫生法规和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园商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经营者必须遵守《八不准》规定: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不准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饮料;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响制品和玩具;不准销售伪劣商品;不准赊欠商品给学生。

  四、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县乡镇卫生监督部门、学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的检查监督,所有购进的商品必须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验收核准后方可进店销售,凡违规经营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登记并无条件销毁。

  五、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经营校园商店。发现学校监督管理不严格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执行《校园商店管理制度》不严格酿成安全事故的,交由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二)岗位督查:学校综合办公室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1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元,3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1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0元,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0元,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及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一个月内旷工半天,当年不再享受津补贴和绩效奖;一月内旷工累计一天,再按降级或待岗处理。一个月内旷工两天或以上,按辞退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学校不负由此引起的劳动补偿责任。

  4、教职工因故停岗、待岗期间,只发合同工资。

  5、教学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

  6、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的,以不影响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间。

  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教职工临时请假(1到2小时)由科室长书面审批;半个工作日至一个工作日,科室报综合办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二个工作日至三个工作日,副校长书面审批;四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报校长审批;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3、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当面请假,按请假程序办理。

  4、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统一交学校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假满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凭准假条销假,回工作部门报到。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除重大疾病外,口头请假、托人请假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电话说明或亲属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综合办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5.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以上或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综合办,并履行请假手续。当月门诊病假限额天数为:50岁以下3天以内,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的7天以内(住院病假加倍计)。在限额天数以内的病假者,按每天30元调减本人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天数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半月以上的应作停岗处理,按医疗保险、福利等有关政策执行。

  6、事假:(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次,每学期不能超过2次,每学年不能超过3次。请假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5天,学期累计不能超过10天,学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一般事假5个工作日内(休息日除外),经批准后按每天扣除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超过五天,按每天扣发80元津补贴或绩效奖,直至扣完。超过半月作停岗处理。(2)家庭重大事情可准假1-3天,按每天20元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准假期限,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规定执行。

  (3)一般事假学期内超过5天的,原则上不评优评先进;学年超过10天的,不享受绩效工资评定。

  7、婚假7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8、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3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9、产哺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资待遇按南劳社发(20xx)69号文件执行。

  四、劳动岗位管理

  1、学校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在岗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旷工:不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不上课、不参加集体活动;请假期限已满,但仍不返校,又不续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

  3、服从工作安排。凡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岗位职责者,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进行待岗培训。经培训后仍不到岗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作辞退处理。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对学校、部门领导交办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

  学校管理制度12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包干场地要坚持每天一小扫,中午一扫,晚间一扫,并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一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内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自觉爱护文化沙龙厅,不破坏桌椅,不丢废弃物。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桌椅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写。

  4、上厕所,大小便要入坑,厕纸要按规定放入纸篓。大小便后要勤洗手。洗手台要尽可能保持洁净。

  5、教室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发现校园内的不洁物应随时主动处理。

  7、值日中队每天进行检查,每天总结一~二次。

  8、与社会密切配合开展灭鼠、灭蝇等防病防疫工作。

  (二)学生个人卫生: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换衣,勤理衣,勤剪指甲。每天带手帕、检查指甲,头发,脖颈,做到一日一查。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5、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病及时治疗,发现有传染病及时隔离。各班及时上报疾病统计报表。

  6、每学期准确填写学生健康档案和报告单上关于身体素质的内容,以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

  (三)教室卫生:

  1、坚持每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教室内座位周边的在面环境应随时随地保持整洁。

  2、黑板清洁,课桌前后、左右排列整齐,桌椅无灰尘,桌内无杂物。

  3、课桌、成长纪录盒、书包衣物存放处应做到整洁干净,无杂物,每日一整理,抽屉随时关紧。表面无脏物。

  4、室内书架要整齐摆放杂志,并及时归还。

  5、室后作品展示台作品陈列整齐。

  6、讲台整理干净,桌面物件摆放整洁。

  7、黑板上落字端正合适,不影响视力。黑板做到每节课后擦拭干净。

  8、地面无纸屑,无痰迹。

  9、墙壁保持清洁,墙上四角、走廊屋檐上无蜘蛛网。

  10、室内卫生工具一律安放在指定处,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池盆里冲洗。

  11、玻璃窗明亮,窗架镜框无灰尘。

  12、经常开窗通风,预防呼吸道传染发生。

  13、如遇下雨天,雨具按规定整洁摆放。

  14、班级垃圾定时处理,不能溢满。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15、教室内无人时,请及时关闭电灯、电风扇。

  16、晚间教室清校时,要求室内电源关闭,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洁净,门窗安全关闭。

  (四)包干场地卫生:

  1、保持一天两小扫,两周一大扫。

  2、场地内无纸屑、垃圾和瓦砾。

  3、场地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及时疏通阴沟。

  4、厕所内保持安静,地面清洁,墙壁洁白,玻璃窗明亮,无蜘蛛网,经常冲刷。无垃圾瓦砾、无纸屑、无痰迹、杂草,杂物堆放整齐。

  (五)办公室卫生:

  1、教师办公室桌面保持整洁,电脑维护细致,作业本叠放整齐,食品、生活用品等放入抽屉,可置放镜框、花木等物品美化办公桌。

  2、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每天值日制度。

  3、教师离开办公室要做到及时关门。晚上下班必须查看电源是否关闭。

  4、教师的讲台整理要求随时整洁,电脑等媒体注意日常维护与保养。

  (六)卫生知识教育要求:

  1、每月一次利用健康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常见病预防、矫治方法。

  2、在常见病多发季节和体检后,发告家长书,提醒家长做好预防矫治工作。

  3、积极配合医疗单位对学生及时注身预防针(指上级部门规定的预防针)。

  4、班级中发现常见的流行疾病,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卫生老师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早治疗、休息,并在班级内加强预防,必要时对教室进行消毒。

  学校管理制度13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嚣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箭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规定使用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图书室管理制度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本图书室的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3、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的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4、如需借出本室图书时,请与学生图书室管理员或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5、请爱护图书资料,图书要轻取轻放。

  6、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在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内要保持清洁,通风良好。并严禁吸烟,用电要安全,防止发生火灾

  二、微机室管理制度

  (一)、安全

  1.学生到微机室上课要听从教师指挥和安排。

  2.微机室内所有物品学生不得随意挪动,如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3.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微机室。

  4.任何人最后离开微机室都要关窗锁门,教师要在每日离校时检查微机室安全情况。

  5.微机室物品要上帐登记,所有物品在出微机室时要有记载。

  6.教室内禁止吸烟,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卫生

  1.微机室要经常打扫,物品要达到无灰尘。

  2.每次微机室使用后都要认真清扫。

  3.每周至少要全面清理一次电微机室卫生。

  (三)、其他

  1.在每次使用后教师都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以备查阅。

  2.不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微机室物品(含软件)不得借给任何单位与个人。

  3.不用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三、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2、仪器应及时请购、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和账册实物相符。

  3、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4、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5、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6、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7、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8、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9、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四、少先队室管理制度

  1.少先队室的管理由大队辅导员负责

  2.少先队室的布置既要严肃庄重,又要活泼新颖,应体现少先队的特点,对少先队员具有教育性和吸引力,具体布置的内容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并应体现学校特色。

  3.队室内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有条理。环境要整洁,要安排大队干部分组值日,负责清理大队室的环境卫生。

  4.借用队室的物品,必须经大队辅导员批准,并登记,履行借取手续,用后须按期归还。

  学校管理制度15

  一、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班,如迟到或早退按每分钟一元处罚,迟到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罚。

  二、员工上班应做到不偷吃偷拿各种食品。如发现偷拿者处以50元罚款,偷吃食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严禁在厨房里吸烟和高声喧哗,违者处以10元罚款。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不离岗、不早退,下班后必须关闭水、电、气。如发现未关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厨房人员上班时间不能随意会客,严禁外人进入厨房。

  六、厨房人员应做到讲究卫生,穿戴整齐。

  七、保持厨房清洁卫生天天小扫除,每星期一做大扫除。

  八、厨师严禁随意辱骂小工,应相互尊重,严禁打架和从事各种违法活动。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扭送公安机关。

  九、上班时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十、休假事先要向厨师长请示,批准方可。

  十一、如需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写辞职报告,在十天内批准后方可办理离手续。

  l、根据菜品要求选料要精,严格按照菜品检查验收标准执行,认真做好否决制度(即前厅否决后厨、后厨否决采购部,采购部否决供货商)以及认可即负责的原则。

  2、根据菜品的特性,仔细按其加工、切配、装盘等标准严格执行。

  3、未出堂的.菜品要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

  4、如由于人为的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学校管理制度16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的素质和教育方法,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要办好家长学校,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计划、小结,按时填写讲课日志。

  三、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四、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五、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六、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七、家长反馈达到95%以上,家长出勤率达到90%以上。

  八、定期公布家长学校有关工作考核情况。

  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中去。

  学校管理制度1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以便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学校和生活指导老师的安排和管理。

  二、坚持正常到校,若有事不能到校或外出,必须由家长和学生共同向生活指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否则后果自负。

  三、严禁带校外人员进入寝室,绝不允许留宿本寝室以外的人员。

  四、晚上时间,严禁跑出校门,在公路上闲逛或外出购买零食。

  五、严禁故意破坏公物,若有损坏,加倍赔偿;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

  六、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禁止在寝室内嬉戏打闹,停电时不要点蜡烛,熄灯后不允许再开灯看书。

  七、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生活有规律,下自习20分钟内就寝,不得拖拉,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谦让,出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

  八、准时参加晚自习辅导,上自习时,不允许讲话和讨论,有问题应向值班老师请教;不允许来回走动或频繁进出。

  九、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剩饭、剩菜和污水应分别倒入指定地方,严禁乱扔乱倒,衣物摆放整齐,不要随手乱扔。

  十、遵守值日安排,值日生每天早晨、中午都要打扫寝室卫生,每周六下午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以上各条,望各位住校生切实遵守,若有违背,严肃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18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19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20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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