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6 08:29: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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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管理制度1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作业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

  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作业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

  以“课程创新为契机”,深入研究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统畴推进学校“双减”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组员:XXX、XXX、XXX、XXX、XXX、全体教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和全面发展同行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认真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合理设计和布置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2.坚持基础性和科学性并重的原则。学生的作业布置要基于课程标准、关注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

  3.坚持多样性和发展性并举的原则。多布置适合学生年龄特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逐步实现作业形式多样化、个性化。

  4.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规律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基本要求

  (一)严格落实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海城市中小学减负工作落实情况导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二)科学制定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开齐开足课程。要特别重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现象。

  (三)作业设计的要求

  1.科学、合理设计作业。学校各备课组必须坚持每周研究一次学生作业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在作业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经过组内成员集体讨论,提出学生作业周布置计划。最后由教务处和年级主任进行审批。

  2.丰富作业形式,按照“五育”并举为方针,每天要布置一定量的书面家庭作业外,也要布置一定数量的阅读作业、家务劳动和体育锻炼,每周布置一个音乐、美术方面的实践性作业。把预习类作业、巩固类作业与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相结合。

  3.尊重学生学习上的差异性,给学生分层设置选择的权利。提倡“必做作业+鼓励性作业+拓展性作业”模式,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

  (四)作业布置的要求

  1.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建立教师“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制度。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要先做一遍。教师在先做作业的过程中,掌握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要求、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

  3.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允许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杜绝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教辅练习代替作业的现象。

  4.杜绝教师“简单”、“粗放式”减负和“一刀切式”减负,要处理好面向全体和因材施教的关系,更要体现精准有效。

  5.规范书面《家庭作业本》。《家庭作业本》要呈现日期、学科、作业内容,教师评价等内容。鼓励对家庭作业进行多元评价和多向交流。

  8.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加强对学生进行的用眼卫生教育。

  9.对参加学校组织校内课后延时托管服务学生,其书面作业应当在教师的辅导下,于当天在校内延时服务时间内完成。

  (五)作业批改要求

  1.教师要根据作业内容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作业批改方式,做到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

  2.作业批改教师要全批全改,提倡教师个别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批面改。倡导教师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不只用“×”号做出标识,要同时给予相应指导。

  (六)作业讲评要求

  1.学生作业情况,教师要及时反馈、及时讲评。对学生作业中的共性问题要集中讲评,个性问题要面批校正或予以个别辅导。对作业中存在的错误要求学生订正后,教师要进行二次批改。

  2.通过分析、梳理学生作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教学进程与教学方法策略,作为推进有效课堂教学的依据和支撑。

  (七)作业管理要求

  1.加强集体备课制。学校要切实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组织教师研读课程标准,梳理教材,明确学科知识体系和认知要求,掌握作业设计的依据和方法。

  2.实行作业统筹把关制。建立由教务处牵头、年组长协调、班主任负责、各科教师会商的工作机制,做好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平衡工作,确保作业量和完成时间的协调。

  3.建立健全作业评价体系。使用鼓励性语言,倡导阳光评价和多元评价,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

  4.每学期开展一次优秀作业评选活动,学习交流,树立典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八)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考试命题应当由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及教学计划要求,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

  (九)严格考试结果运用。考试应当突出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学校和教师要重视对考试结果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科学对策。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实施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和改进学作业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学管理,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

  2.加强集体备课,落实作业设计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研读课程标准,梳理教材,明确学科知识体系和认知要求,理清学期目标、单元重点,做到备课组内作业布置一致性,并在学校进行备案,严格教、学、评一致。

  3.坚决杜绝教师个人随意布置作业和对作业加量。组织教研组长、骨干教师进行作业管理,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能力。

  4.学校要把作业管理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作业评价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体系。要定期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学校将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如作业的数量、难度和教师批阅、辅导、落实等;对各学科之间在作业的数量进行调控,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作业数量和难度。

作业管理制度4

  一、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熏蒸药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粮食储存量及药品使用等情况合理购置,由厂家送货,严禁随车辆托运。

  三、熏蒸药剂专仓存放,专人管理,双人双锁,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爆、防盗”要求。

  四、建立规范的药剂管理制度,严格领用手续,专帐记载,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帐实相符。

  五、建立粮食熏蒸报告及方案制,做到安全、经济、有效熏蒸,保证人、粮安全。熏蒸完成后,空药瓶全部回收,药渣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剂及时上报进行药厂回收或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六、投放灭鼠药品,必须坚持专人配制,专人投放、专人布点,定期清理的原则。严禁将鼠药混入好粮储存或当地脚粮使用。

  七、药剂、毒品私自赠送他人的,单位对保管人员予以除名处理。对违反《粮食储藏技术规范》而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作业管理制度5

  一、根据安全管理

  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

  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6、清仓、清库作业;

  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

  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1)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2)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3)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

  (4)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

  (5)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6)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

  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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