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度

时间:2022-12-08 19:01:03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召回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召回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召回制度

  1.召回及不安全产品

  1.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1.2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1.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1.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1.2.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1.3如果顾客反应某一类产品具有以上食品安全危害,公司则将该批次所有产品定为可疑产品。对与出现类似产品的地区或者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汇报。

  1.4对于顾客的退货产品由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员会议,分析召回原因,确定召回的产品类别(名称、编号、生产日期等)及召回数量。

  1.5可疑产品到收到后,由负责接收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成员根据发货记录确认产品与之是否相符。

  2.对于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发到客户手中的产品

  2.1在发现不合格品的第一时间由负责销售业务的.成员根据产品召回联系表通知客户,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进一步扩散。

  2.2向客户解释清楚召回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召回数量。

  2.3同1.2.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检部监督,成品仓库接收。接收后的产品用库存商品保管卡标明“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标识后放置在成品仓库不合格品(可疑产品)存放区,在未经公司及质检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库放行。

  4.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降级或废弃处理。

  4.1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4.2由于原辅料、添加剂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

  4.3由于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限期整改,整改末确认前,停止其供应包装。

  4.4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生产负责人,限期做出纠正措施,追查责任人。

  5.必要时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5.1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

  5.2通知的内容如下:

  5.3召回的原因

  5.4召回的类别:名称、编号和生产日期等。

  5.5与召回有关的数量(被召回的食品当初在单位的拥有数量,在召回时产品的数量分布情况,被召回产品在单位的剩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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