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6 12:41:27 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管理制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2

  1.0目的: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管理

  3.0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0车辆使用: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0车辆管理: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下班收车管理: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0车辆保养与维修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6.5如发现在车辆维修及保养上有造假情况的,对当事人处罚20-200元/次。

  7.0责任担当:

  7.1发生交通事故,属全责的,事故金额超过500元并在1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1000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2发生交通事故,属主责的,事故金额超过1000元并在20xx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20xx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7.6一经发现多报或在加油费用上虚报的,处违规金额5倍以上处罚;每次加油未及时、如实填写《洗车、加油记录表》的扣20元/次;

  7.7无派车单或发货、外加工、模具维修等手续不全出车的,当值保安处罚50元/次;驾驶员处30元/次;

  7.8车辆使用过程中,将车辆交由他人行使或学习的,一经发现,处罚当事驾驶员20-2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什么责任或无责)所产生各项费用由当值驾驶员个人承担,(包含保险公司已赔付金额)视事故情节严重,对当值驾驶员处300-800元/次,

  7.9发生其他失职责任,造成车辆损坏或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处20-200元/次处罚。

  8.0相关费用报销: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0相关表单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行政管理制度3

  (一)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企业车辆司机管理制度,提高驾驶水平及紧急情况下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2、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下达的运输任务;

  3、禁止超员、超载、超速、超长、超宽、超高驾驶车辆;

  4、爱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要认真对车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建立用车台账、加油台账,规范用车流程;

  6、相互监督并举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B、总经理和销售科、采购科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出车时自行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其他人用车,必须在驾驶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 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xx元。

  (三)司机相关管理措施

  1、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因饮酒不能出车的,罚款50元每次;

  2、服从调度和安排,临时有任务必须随时上岗出车;调度任务发出不能及时到岗者,罚款50元每次;

  3、小车每天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该入库的一律入库,不能入库的整齐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其他外出过夜的情况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司机自己负责;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

  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加油卡一卡一车,严禁借给别人使用,或者帮其他车加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岗;

  6、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必须爱护,勤养护,勤清洗,减少修理。因养护不当造成车辆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机需负相应责任;

  7、保持磨盘沟煤矿整体形象,随时保持车身内外卫生和整洁,有条件时尽量自行清洗,到洗车点洗车必须索取发票;

  8、留意本车运行状况,尽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养,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养;

  9、尽量到指定4S店和维修厂进行检修,有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进行检修时需索取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10、车辆运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强化操作技术,注意出车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违规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按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4

  一、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申请及开车前后应办的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规的违规和车辆损害处理等。

  三、本公司的所有车辆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并负责保养。

  四、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核准后交行政部统一调派。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按单行车,用车人不按派车单行驶,司机有权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行政部。

  五、用车原则:

  1、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用车;

  2、公司其他员工因工作急需用车者,需由部门经理核准,方可申请用车。

  六、公司非公用派车:

  1、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因私人性事务用车,需填写申请单后,经报总经理审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据公司用车情况进行调派。

  经呈准的私人性事务用车,申请人应该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及过路桥费停车费及专职司机的误餐补助等其它相关费用。

  原则上,公司私人性事务用车应由公司指定的专职司机或者有驾驶执照的公司员工(需经行政部及总经理同意)驾驶,非公司员工不得驾驶本公司车辆。

  七、车辆的维修及保养

  1、车辆需随时保持整洁,保证性能良好。车辆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照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统一建立汽车档案,并负责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年检及过桥费、养路费等定期费用的缴纳。

  3、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原则上在公司指定厂家进行。如需大修要与厂家签定协议,车辆维修完毕需当场进行验车,确保维修质量,要求厂家出具修车费用决算单交回公司以便与厂方结算时对帐。

  八、车辆安全

  1、为保障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

  2、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3、节假日或夜间,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报告行政部。驾驶人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由指定驾驶人负责赔偿;

  2、无照驾驶发生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有照驾驶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全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行政管理制度5

  1、健全教代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

  2、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定期召开全园教职工大会,并作好记录。

  3、开展行风建设评议活动,坚持每学年向家长征求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定期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5、做好园务公开工作,定期更换园务公开内容,园务公开内容在园网站上公示。

  6、布置公示栏,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和信息、考核情况等。

行政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英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英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英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8

  一、办公室是公司行政性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部门,是领导集体的综合办事部门。

  二、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快速、准确、高质量地搜集和反馈信息,为领导集体提供决策建议。

  三、加强和上级公交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在领导授权或委托范围内处理协调各方面工作。

  四、负责公司级别会议的通知、召集和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照会议精神督办落实,确保管理集体政令畅通。

  五、做好日常督办工作,了解掌握有关行政工作情况,对业务范围内的较大违规、违纪、违章行为督查和通报。

  六、负责起草公司行政类公文,对部门上报到公司领导层和外送文稿进行审核。

  七、搞好公文处理,收文登记,发文签批,文本立卷以及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利用。

  八、做好档案管理,认真收集与公司有关的资料,整理归类,编目索检,统计保管,年度做好档案鉴定和归档。

  九、做好保密工作,严格对涉及公司机密的人员和文件的管理。

  十、搞好印信管理,指定人员严格对与行政有关的印章的保管、使用。按规定开具证明、介绍、说明等信、函。

  十一、按公司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行政管理人员考勤,月末统计汇总进行工资核算。

  十二、按规定对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的工资制表、审核和对奖金、福利等编制分配方案,并准确、按时转交财务部门发放。

  十三、按规定对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请假、休假、出差事项备案。

  十四、驾驶员招聘、辞退由技安科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调度员招聘、辞退由路队长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点钞员招聘、辞退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签审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聘、辞退和增资、降资等的建议、申报、落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十五、做好信访工作,处理来信和来访以及上级部门的批转文件、人大代表的提案、政协委员的议案回复工作。

  十六、做好对公司全局性工作的投诉处理和反馈。

  十七、搞好物业管理,开源节流,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十八、加强文印室和办公用品管理,办公用品按部门需要申请、领导审批采购、发放登记的流程严格操作。

  十九、搞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

  二十、做好接待、礼仪服务工作。

  二十一、搞好伙食团的管理工作,体现用餐营养均衡、经济实惠、服务于工作的原则。

  二十二、做好外宣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十三、按公司要求监管各类工程建设。

  二十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行政管理制度9

  物业行政管理之工作交流制度为全面了解各部门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上下一致思想共识,提高工作效率质量,以达到有效沟通与交流,特作如下规定:1、会议制度

  1、1常规例会安排:时间会议名称主持参加人员逢周六上午10:00周例会经理一般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每月1日进行月例会经理一般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半个月一次经营班子例会经理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3月、6月、9月、12月的每月30日季度总结会经理全体员工7月1日年中总结大会经理全体员工次年1月10日年终总结大会经理全体员工备注以上会议时间若遇休息日,可适当提前或顺延,以通知为准。

  1、2以上未定具体时间的会议,由人事行政部提前一天通知。

  1、3以上会议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会后48小时以内上报会议纪要。

  1、4各部门每周必须进行一次部门内部沟通会议,自行安排并记录,会后24小时以内上报会议纪要。

  1、5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早退。

  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2)与会人员应自觉签到,手机或调到震动,保持肃静。

  3、)会议上应保持端庄坐姿,认真聆听,维护会议气氛,不得在场下交头接耳杂谈,不得哄谈吵闹。

  4)与会人员应等到宣布散会时方可离场。

  5)退场时,应礼让公司各阶层领导先行,之后井然有序逐一退场,不得抢先拥挤,退场时亦不得大声喧哗。

  2、周/月/季/年工作报告2、1为更好的配合工作会议顺利进行,各部门必须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关工作报告,报告的工作内容包括:(按统一格式)

  1)大事记(主要成绩);2)经营目标、业绩指标完成情况;3、)部门工作进度,以及业务情况汇报;

  4)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费用预算;

  5)存在问题及对策,需有关部门配合或解决事宜。

  2、2具体如下:工作报告内容完成时间报告递交流程周工作计划/总结逢周五16:30前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月工作计划/总结每月最后一天季度工作报告3月、6月、9月、12月的每月28日前年中述职报告6月28日前年终述职报告次年1月5日前3、外出参观/学习/研究性质的活动外出参观、活动(如:踩盘),回公司须上交工作报告,阐述学习的心得与收获,达到共同交流与分享的目的。

  4、工作交流要求

  4、1各种工作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上报。

  4、2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责任人须准时出席会议并完成相关工作报告,周/月/季/年的工作报告,应于会后结合最新会议精神,重新整理并24小时以内上交人事行政部。

  4、3外出活动报告填写使用《外出工作考察报告》,活动完毕两天内完成上报人事行政部。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赣财预字[xxx2]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与xx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经费中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型修缮、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

  型修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维修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

  型会议是按省财政厅赣财行字[xxx0]第114号文件规定的一类会议;

  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为开展某种专项业务活动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

  (三)合理排序原则。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项目顺序,优先安排急需的项目。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库

  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项目库由财政局统一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分为财政局项目库和主管部门项目库。

  主管部门项目库,由各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局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主管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第八条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市财政局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支出预算报表体系。主管部门按照省财政厅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汇总向财政局申报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条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范围;

  (二)属于本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安排的项目;

  (三)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设计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十一条项目按照申报要求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

  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需列入预算的项目。

  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批准的,需在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第十二条申报要求

  (一)新增项目必须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材料。

  (二)延续项目中项目计划及项目预算没有变化的,可以不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和项目预算发生较变化的,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

  (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时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不得越级上报。

  (二)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主管部门项目库。

  (三)对进入主管部门项目库的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排序后汇总向财政局申报。

  第四章项目审核

  第十四条项目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格审核:项目单位是否属于xx市预算单位

  (二)形式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等;

  (三)内容审核: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预算是否合理;

  (四)申报项目排序是否合理等。

  第十五条财政局对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与部门协商后,排序纳入财政局项目库。

  第十六条对预算数额较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或者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第五章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与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确定当年项目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并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市级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人民代表会批准后,及时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复。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

  第二十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核定,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经报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关于政策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项目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局、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汇总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五条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审批立项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市专门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类项目支出预算,可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管理。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中列入市级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管理,并纳入市财政局项目库。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考勤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

  第二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三条员工应按时上班签到,迟到5至10分钟罚款5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10元/次。

  第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五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二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六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收费单据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九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十二条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十三条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职责及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综合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二、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管理办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部门自行统计本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物品领用申请表》,计划本着“节省、实用、必需”的原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提交综合行政部。

  (二)综合行政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并采购,报经副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三章库房管理

  第一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摆放整齐。

  第二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数目清楚,包装完整,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

  第三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物品入库明细表》。

  第四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

  第四章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一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交办公室或自己叫快递邮寄。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第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办公室卫生管理细则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此卫生管理细则。

  第一条办公室所有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杜绝脏、乱、差现象。

  条二条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所有人员按照卫生安排表,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三条当天负责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分工合作、尽职尽责。

  第四条卫生要求: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无尘土,污垢,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整齐有序,无尘土。

  第五条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各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应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成果,良好的卫生环境重在维持,各人员需做好日常维持工作。

  第七条此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制定解释。

  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

  7.1总则: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7.2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7.3档案的归档管理

  7.3.1各部门的档案资料需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7.3.2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7.3.3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7.3.4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保持整洁、卫生。

  7.3.5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第八章、电话使用规定

  8.1总则: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8.2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8.3拨打长途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不得煲电话。

  8.4公司业务电话应尽量避免接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一般应控制在3分钟内。

  8.5业务员拨打所属各自固定业务电话,不得共用、混用、它用。 9。6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非紧急事项一般少接私人电话,严禁占用业务资源并保持通话畅通。

  8.8电话响铃不得超过三声,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香提湾!”转接用语为:“请稍等!”接打电话用语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8.10电话出现故障应马上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章、支持文件

  9.1《面试人员登记表》

  9.2《物品领用登记表》

  9.3《物品入库明细表》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决策会议

  (一)参加的人员:

  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二)决策的内容:

  (1)确定管理目标:

  确定总的管理目标,这是饭店长期的,带有战略性的管理目标。确定总的管理目标后,会议还要研究长期的、中期和短期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研究世界先进饭店的特点、它们的优点和缺点;本饭店的优势和短处;吸取优秀饭店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办法,克服自己的短处,发挥本饭店的优势;树立信心和决心;一步一步接近和达到管理目标。

  (2)确定利润目标:

  确定年度营业计划和营业指标包括利润指标。确定还债能力:对饭店的贷款、投资总额等,决定是按期还是提前还清贷款或投资。

  (3)确定市场发展方向:

  根据市场调查和本饭店客情分析的情况和数据,决定业务拓展目标和方向。确定价格政策。

  (4)确定饭店的发展:

  确定饭店的发展是指扩大饭店经营范围,使饭店业务横向发展。如成立管理公司,发展饭店管理业务,在其他地区建立或联营新饭店等。决策会议的内容还有许多,如机构的决策、人事的决策等。

  二、业务会议

  业务会议是指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某专业部门,或几个部门一起开的业务会议。业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领导意图、发挥群众智慧,共同分析和策划业务活动,进行业务沟通、达到加强管理、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一)市场销售会议

  这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由销售部、餐饮部、客务部、房务部、订房中心、财会部等部门经理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商讨有关市场及其销售问题,各业务部门向总经理和会议报告并提供下述资料,以便总经理掌握情况,进行决策。

  (1)提供市场信息和分析报告。

  (2)提供同行业主要饭店的市场推销情况,它的经营政策,手段和方法。

  (3)提供本饭店的客情分析、外联、客房预定等情况的报告。提供本饭店商品信誉的报告。

  (4)提供同行的饮食信息和市场情况,宴会开座率及其客情分析。

  (5)提供本地区各公司、单位业务活动中的订房、订餐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上述提供的资料和情况报告,进行业务分析和综合研究,确定市场拓展方向和目标,展开业务“公关”和市场销售活动。

  (二)房务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由房务部、客务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经理参加的业务会议。参加会议者必须提供下述资料和情况报告:

  (1)提供开房情况报告,如开房率,住客国籍分析、客情报告。

  (2)提供长住客和常客的情况报告,以及客人的要求,客人对饭店商品的评估等。

  (3)提供房间状态报告,如好房、坏房、已修理房、待修理房等等。

  (4)提供房务管理、员工素质、员工状况的报告。

  (5)提出各部门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

  会议根据上述资料、报告、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向各部门提出工作指标,帮助部门解决疑难问题。

  (三)餐饮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有关餐饮方面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餐饮部经理、餐厅经理、行政总厨、大厨、酒水部经理等为主。参加人员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饮食销售的市场情况,同行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情况。

  (2)本饭店饮食经营情况的资料、各餐厅营业状况,营业额及完成指标数、成本控制等情况。

  (3)提供客情分析报告、常客、散客、宴会、酒会、团体包餐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4)提供餐饮部的服务、食品质量、客人的投诉等情况报告。

  (5)饮食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情况,饮食销售活动中的新招等。

  通过召开饮食业务会议,了解和掌握情况,进行业务决策和工作策划,使饮食销售、饮食服务、食品质量、利润指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程会议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有关动力工程方面的专业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以动力工程部、总工程师、工程师或经理及各部经理或负责人参加,参加者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设备的更新、更迁、维修保养、技术状态等资料。

  (2)有关饭店基本建设方面的新建、改建、扩建资料。

  (3)有关饭店改造、装修、翻新等资料。

  (4)有关动力、能源等资料。

  (5)有关绿化工程方面的资料。

  动力工程会议可以是就某个专项进行开会研究,也可以是综合各部就动力工程方面的问题进行开会研究。通过会议传达总经理的意图,沟通各方面业务联系和情况,使饭店经营活动建立在稳定安全可靠的基础上。

  (五)其他业务会议

  除上述会议外,饭店还有许多其他业务会议,如人事会议,财会会议,培训会议,仓库管理会议,采购会议、重要接待任务会议、安全保卫、消防会议等等。

  三、早餐例会

  这是总经理及各部经理参加的利用早餐时间而进行的碰头会,一般用十分钟至半个小时左右,通过早餐碰头会形式,就某些问题和事项进行决策。

  (一)进行饭店上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业务沟通。

  (二)就某项业务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三)除每人担负的正常的业务工作外,总经理就当天需急办的事情,进行分工。

  (四)总经理传达自己的工作意图和工作指示。

  (五)总经理因事外出而交办事情。

  四、经理例会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饭店各部门经理都参加的业务会议,通过这样的会议发展纵向和横向联系,进行业务沟通。这种会议一般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有:

  (一)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策划和决策

  (1)将会议周期间客人的表扬、投诉、建议的处理结果进行讲评并提出指令性意见。

  (2)将会议周期间发生的事端和管理活动中的一些情况,如对治安、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方面进行讲评和指出指令性意见。

  (3)将会议周期间管理活动中的经营状况,如销售活动,服务管理,卫生管理,食品质量及其他等等事项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4)将会议周期间巡查、批阅文件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5)将决策会议,业务会议,早餐例会和其他会议的内容进行传达和贯彻。

  (6)宣读和传达有关的文件资料。

  (7)会议上总经理就某些事情进行决策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安排。

  (二)部门经理参加会议的要求

  (1)准备有关投诉及处理结果的情况?正报。

  (2)汇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工作中需部门协调的要求,和需总经理决策的问题等等。

  五、部门经理会议

  (一)部务会议

  这是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对本部和各部门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沟通、策划和决策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部属各部门负责人为主。部门例会一般一周或两周举行一次。

  (1)参加会议人员要准备自己部门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资料。

  (2)对上一个周期进行的工作策划和决策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经理可提出咨询,部门负责人要解答,理由不充分者要受到批评或处罚。

  (3)对下一个周期进行工作策划。

  (4)对总经理的工作策划和经营决策进行传达和安排、布置实施。

  (5)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二)业务例会

  这是按业务系统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所谓业务系统指的是几个密切联系的部门会议。如饮食部的中餐部各餐厅、中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西餐各餐厅,西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其他部门亦同。这种会议主要是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协调,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准的目的。

  (三)业务会议

行政管理制度13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陈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腐、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接受别人的贿赂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陈腐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

  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坪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办公室管理

  1、遵守办公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上班时间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得体,说话和气。对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其他办事人员,要谦虚谨慎,热情接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节奏。各部室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按时准确地完成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对办事拖拉,工作消极,任务完成不及时而影响整个部室工作质量甚至造成损失的员工,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罚。

  3、加强团结,密切协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上下紧密配合,同级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温馨的工作氛围。

  4、办公室布置应规范、统一,不得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办公室墙上不得粘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画、像、图片等。

  5、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文明办公环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室内整洁明亮,空气清新。

  6、文明办公“五不准”:

  (1)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

  (2)不准在办公室打闹或高声喧哗;

  (3)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

  (4)不准乱倒废纸、烟头、果皮、剩饭剩菜等;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无事生非,不负责任地挑拔同事之间的正常关系。

  二、住房管理

  1、公司为所属员工及聘用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所有员工均应按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办公室准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在公司驻地院外租房居住,不得自己调换住房。

  2、公司驻地住房实行公铺化管理,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提供生活设施和用具,并建立相应的卡片档案。提供给员工使用的生活设施包括空调、电视机、桌椅、床具、柜橱及床上用品等,员工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均为集体财产,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员工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中途调离时,应完整交还其所配发的设施、用具。

  3、住宿区配备的洗衣机、热水器等均为公共财产,须自觉保护,合理使用,以免损坏。

  4、公司客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保证来访的领导、客人和员工家属休息和住宿需要。客房由服务员负责清扫、整理和维护。各部门根据工作往来需要使用客房时,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开房使用。

  5、公司阅览室、棋牌室等文娱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未经办公室负责人许可,任何公用文娱用品及书刊均不得外借。

  6、公司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用于保证公司各种会议及接待工作需要。

  三、水、电管理

  1、全体员工均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人离电关、灯灭、避免浪费及造成事故。

  2、所有电源、插座、电灯、电线及水管安装、改动均应由专职水电工负责进行,严禁私接乱拉。所有公用水、电设施均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3、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成员负有管理责任,对于办公区及宿舍内出现的“灯常明、水常流、空调常开”等浪费现象和安全隐患,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员工私自使用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热器具。

  5、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用电、用水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四、安全保卫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时刻提高警惕,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安全制度。

  2、加强岗位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岗位要求落实安全制度,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3、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个人存放财物、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遗失。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朋友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落实专人负责检查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身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办公室安全由各室使用者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10、增强防火意识、防盗意识,爱护消防器材并会使用消防器材。要熟知各种报警电话——防盗110、防火119。

  五、办公电话管理

  1、公司电话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和统一管理、控制。

  2、员工打电话应做到语言精炼,尽量节省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使用电话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悉心爱护。

  3、每月由办公室张榜公布公司电话通话费用。

  4、对通话时间较长的、费用较高的电话号码,由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公司将根据原因和调查情况,酌情处理。

  六、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计划:

  (1)办公用品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年初由各部室编制年度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保管,各部门每月底应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的数量、类别列成申购计划交办公室备忘,以便及时采购调剂。

  2、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的各部门申购计划及库存清单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所需库存量的多少再进行采购。

  (2)低值易耗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等)的购置,由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办公用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固定资产(如:电脑、软件、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沙发、空调、彩电、洗衣机等)的购置,须由各相关部门单独提出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除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3)日耗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用批量购置的办法进行采购。凡大宗物资采购,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

  (4)购置的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前,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

  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还或陪补手续。

  3、办公用品领用与保管:

  (1)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设立办公用品登记簿。部门或个人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在保管员处登记并写明领用理由。

  (2)行政仓库保管员须在每月底对本月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结果造册汇报办公室负责人。

  (3)公司的办公用品、各种设备,属低值易耗品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造册建卡,领用人签字,领用人工作调动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定位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领发应记帐签字、造册建卡,配发到人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工作变动时应将所管固定资产造册移交。固定资产实行财务账和保管员的实物帐双帐管理。每年年底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4)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变卖,均应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和完好情况评估作价。调出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实行有偿调拨,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调出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注明原价,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转移处理,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5)各种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应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理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才能进行。

  各种资产的报废、报损要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对超过适用年限、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报废时要做好清理工作,核对实物,查明报废原因,由主管部室组织技术鉴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做好残值回收、交库工作。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抗力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应根据损失的数额大小,由财务部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注销。

  对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外借、赠送、调出、变卖。

  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

  1、为确保公司大宗物资(设备、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特制定本制度。

  2、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投标的办法,并按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和确定中标人(单位)。

  3、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物质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4、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财务部门付款时要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付款,同时结算时原则上采用票据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5、大宗物资采购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合约部予以配合,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

  6、在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八、食堂管理

  1、公司食堂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清洁、可口、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并承担客餐接待任务。

  2、食堂由办公室事务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管理。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着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堂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每人每天9元计。对外招待客餐按每人每天35元标准掌握,必要时可酌情增减。食堂由采购员根据当天食谱及以上伙食标准每天及时采购所需各种原料。采购物品由事务管理员验收签认,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帐。

  4、严把采购质量关,防止污染有毒、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5、事务管理员须每月定期统计、平衡食堂帐目,经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核报,并将核报后的食堂收支情况向员工公布。

  6、员工用餐采取自助餐形式,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5种,中、晚餐应保证5菜1汤。

  7、食堂应按时开餐,应根据员工意见及时变换和丰富菜式及口味,尽力满足全体员工的需要。

  8、各部门负责人均可向事务管理员申报客餐,但申报时需登记签认,说明事由;月底事务管理员根据该登记记录向财务报帐,并造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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