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4 19:06:27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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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规范中药饮片配送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运输及时,确保配送条件符合中药饮片储藏条件,最大程度减少配送过程对中药饮片质量的影响,保证配送到我公司门店的中药饮片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受委托为我公司配送中药饮片的运输、配送环节的所有岗位人员。

  三、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有关药品运输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四、职责

  受委托企业、公司质量管理部相关人员对此制度实施负责。

  五、委托承运管理内容

  1、公司委托其他单位配送中药饮片,应当对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索取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符合20xx版GSP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委托。

  2、委托配送中药饮片应与受委托方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明确药品质量责任、遵守运输操作规程和在途时限等内容。

  2.1《中药饮片运输服务协议》的关键内容包括:运输工具、运输时限、提货送达地点、操作人员、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措施和责任等运输质量要求,并明确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2.2公司质量管理部应要求并监督受委托方严格履行委托配送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3、定期对受委托方的`配送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安全运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存档;

  3.1受托方运输质量保障能力除符合GSP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外,还要符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2运输工具必须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和验证合格文件。

  3.3对受托方审计的内容应包括:

  3.3.1相关资质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运输特殊管理药品的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运输资质证明)

  3.3.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

  3.3.3运输设施设备(车辆数量、类型、车况、保险)

  3.3.4运输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健康、培训档案)等。

  3.3.5必要时,企业应实地考察受托方质量保障能力。

  4、配送人员管理

  4.1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相关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且有培训档案。

  4.2所有受委托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有健康档案。

  4.3所有受委托运输人员都应有驾驶证。

  5、记录管理

  5.1受委托方配送中药饮片应有记录,实现配送过程的质量追溯。中药饮片运输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送达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随货同行单(票)单号、中药饮片名称、规格、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受委托单位等。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5.2以上记录由受委托方填写,填写后交公司质管部存档。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2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

  (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3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 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药品的库存管理和资金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库房和药房账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库存管理的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各库房、各药房及静配中心二级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为季度盘点;不定期盘点是出现帐物异常情况下的组织盘点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点是对贵重药品的盘点。

  三、职责

  3.1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帐物处理。

  3.2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处人员负责每季度各库房、药房及静配中心盘点表的打印、盘点结果录入及调账。

  3.4药学部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对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四、盘点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盘点;出现帐物异常情况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日盘时立即组织盘点,贵重药品每日盘点。

  五、工作流程

  1.盘点准备

  1.1对仓库和药房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药品和耗材。

  1.2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药品和耗材,确保药品、耗材和货位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药品、耗材与货位标示是否相同。

  1.5对新参与盘点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2.盘点实施

  2.1盘点表的发放

  2.1.1由盘点主管负责人负责盘点表的发放。

  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表,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2实物盘点

  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药品和耗材名称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名称和药品实物及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药品名称应立即转移至药品相对应的区域。

  2.2.2盘点时按照实物填写,实物与帐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实盘数”栏填写实物数量。

  2.2.3在盘点表中“实盘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2.3盘点表的`返还

  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2.3.4盘点负责人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2.4盘点抽查

  2.4.1盘点表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2.4.3当盘点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药品和耗材必须安排抽盘。

  2.5盘点结果确认

  2.5.1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2.5.2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下,贝卩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

  3.盘点总结

  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3.2盘点差异的处理,盘点工作结束后,所发生的差异、错误、盈亏分别予以处理,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冲单,并且未入账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3.4将盘点结果上报药学部,药学部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六、奖惩

  盘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盘点差错率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三0.5%。

  2、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何差错者(账物相符率100%,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超过0.5%以上者,每人罚款30元处理;差错率超过1 %以上者,每人罚款50元处理,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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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验室按照学期计划采购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的保管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实行岗位责任制。

  2、药品存放和使用要建帐,登记。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处理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3、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做到分类科学,定橱定位,加贴橱标橱卡。存放时无机物可按酸、碱、盐分类,盐类中可按周期表金属元素顺序排列例如钾盐、钠盐等,有机物可按官能团分类,如烃、醇、酚、酮、酸等。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氧化剂和还原剂不同的橱存放,见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

  4、实验室不要长期存放大量的化学药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使用时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变质。

  5、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6、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7、要经常检查室内药品,注意密封、防潮、防挥发、防光、防压、防震、防碰撞、防变质、防分解。

  8、药品室要设有通风橱,药品室负责人要定期打开通风设备通风,进药品室之前也要先通风排除有害气体。

  9、保持药品室清洁、通风、阴凉、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按照危险品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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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收费处按手工处方进行收费(必要时,药剂人员现场指导),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急诊药房进行手工划价,收费处收费,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7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

  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 “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的`药品、一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的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的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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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加强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2012年发布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

  四、高危药品管理措施。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高危药品在药库、药房、病区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架)或区域。

  2、A级、B级高危药品在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警示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3、高危药品调剂和医嘱转抄及执行时,严格查对,杜绝用药差错。输液卡转抄或打印后,由打印者在高危药品用法前面或后面标注红色三角符号(Δ);两人核对时,应检查红色三角符号(Δ)标注有无遗漏。

  4、A级、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法定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途径、超剂量、超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各病区应根据用药实际情况设置高危药品基数,并列出清单。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五、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高危药品的有效期,对近效期的高危药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高危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应有警示标记和提示。

  七、严格掌握高危药品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八、医院新购进高危药品时,应经过充分论证,购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临床医生、药师和护士,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危药品的安全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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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控目的

  加强对防暑药品(指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胶囊等)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防暑药品的质量安全、无过期产品,保证防暑药品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将防暑药品带回家使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管控对象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

  三、管控范围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防暑药品的领取及使用管理

  四、管控内容

  (1)防暑药品发放范围、时间及标准

  1、发放范围: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和室外作业的员工。

  2、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至9月。

  3、发放标准:

  霍香正气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车间按瓶发放至员工,员工在车间领取时以旧瓶换新瓶领取。

  霍香正气胶囊:车间办公室到生产安全部领取,特殊岗位,特殊人员到车间办公室内领用,发放完毕并持空盒到生产安全部领取。

  风油精:每人1瓶/月。

  (2)防暑药品的申报及购买

  1、申报:生产安全部门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据最新的人员月报统计公司内生产车间人数,根据生产车间人数数量计算本年度大约需要的.防暑药品数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

  2、购买: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安全部门申报的防暑药品购买计划在10个工作日之内确保防暑药品及时购置到位。

  (3)防暑药品的发放及领取

  1、各车间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持有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签字的《高唐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领料单》,生产安全部门根据车间的人员月报确认防暑药品的领取数量,在《防暑药品发放记录》上登记后方可领取。

  2、再次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将前一次使用完的空盒或空瓶领取。

  3、所有防暑药品的发放必须遵循谁使用,谁领取;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并且必须填写《防暑药品发放记录》。

  4、车间的药品定量发放,凡因乱发、乱丢、乱扔而使车间药品紧缺的由车间自行购买,生产安全部门不再给予发放。

  5、各车间主任、值班长负责并监督药品的发放及使用。

  (4)罚则

  1、防暑药品发放混乱,无《防暑药品发放记录》的车间在生产安全部门检查时一经发现扣车间安全分2分/次,罚车间安全员50元/次,再次检查不予及时整改的按双倍处罚。

  2、任何车间(部位)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损公济私、随意发放防暑药品,一经发现给予岗位待业一个月的处理。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安全,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依据:

  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

  四、内容:

  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1)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反馈记录,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

  (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

  (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2)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

  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

  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

  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

  (3)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E、危害导致的后果。

  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确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药品;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

  5、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工作。

  6、公司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 12

  一、委托配送申请

  委托方应向配送企业提出委托配送申请,申请中应包括委托的药品种类、数量、配送范围等信息。

  配送企业收到委托方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委托配送。

  二、委托配送协议

  委托方与受托方应签订委托配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配送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运输工具、运输时限、提货送达地点、操作人员、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措施和责任等运输质量要求,并明确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三、药品质量保障

  公司委托其他单位配送药品时,应对受委托方配送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委托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批号、生产厂家等,配送企业应按照提供的信息进行配送。

  配送企业应按照委托方要求,将药品安全地送达指定地点,保证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坏或污染。

  四、药品追溯管理

  委托方和配送企业应建立药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委托配送的药品可以准确追溯到生产企业。

  委托方和配送企业应建立药品留样制度,对配送的药品进行留样,并建立相应档案,以备查验。

  五、配送过程管理

  配送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配送计划,并安排合适的物流车辆和配送人员,确保药品按时送达。

  配送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公司质量管理部应要求并监督受委托方严格履行委托配送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六、审计与监督

  公司应定期对受委托方的配送设施设备、人员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安全运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存档。

  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对配送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七、责任追究

  如因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的,应按照委托配送协议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配送企业,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之,药品委托配送管理制度应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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