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6 08:47:44 制度 我要投稿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七、捐赠资产的管理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每年由采购科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以及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财务部与使用科室一起协同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现财产失落或损失不报,造成帐、实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并按固定资产原值赔偿。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此有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日常维护不仅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某种程度上等于节约了大量的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可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各科的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的人员按责任制惩罚。同时,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著,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以提高科室人员对医疗设备的维护意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实行专门化管理。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要严格出入库单制,财产的增减均应及时反映在出入库单中。对财产的购置、调入,在入库单上登记;对财产的调出、借用、领用,应由医院领导审批,凭出库单领取财物,保管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及时在保管帐中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转移、增减变动情况。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要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为医院资产管理起到“增值保值服务”的作用,防止舞弊,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清查和清理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保管不善、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友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占医院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信息化科技下的会计电算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医院的固定资产良好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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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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